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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老婆的最高境界是让他哭让他笑让他喵喵叫(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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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蔓延,直到不远处的人群再次催促,那力先侧头看了一眼,眼睛里的情绪清淡得像是寡水,“可我总觉得应该戴着什么。”

    他说话的时候又将视线落在了坎珠拉的身上,深邃带着压迫性的目光扫过了对方的面孔,又缓缓落在了白色衬衣的领口上。

    坎珠拉一顿,他率先倒着往后走,面上却笑得很灿烂,语气有种男生撒娇的轻快,“可能是你的错觉吧?我看到你的时候可什么都没有。”

    说着他转身,在那力先看不到的角度里沉下了脸。

    那天在拾纳湖边看到那头受伤昏迷的黑豹后,坎珠拉就知道对方一定是位强壮且年轻的全兽化兽人。光看兽形,坎珠拉就一阵心头澎湃——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他啊!于是他让族人帮忙将黑豹抬了回去,更是在族里的萨满巫医的救治下看到了人形的黑豹。

    黑豹的人形很俊美,正正好踩在了坎珠拉审美点上,于是那个时候他就琢磨着要怎么和对方套近乎,然后顺理成章地将对方变成自己的男人。甚至他一想到未来自己会和男人一起游过拾纳湖就连做梦都能笑出来。

    只是在男人昏迷期间,坎珠拉发现对方即使神思朦胧也会摸到脖子上的珠链,那是一串被穿起来的黑珍珠,足足四颗,似乎因为经常被人摩擦在手里,那些珍珠有种浑圆诱人的色泽。每当男人无意识摸着珍珠的时候,他都会微不可闻地呼唤一个名字——

    “姣姣。”

    坎珠拉不知道谁是姣姣,也不想知道,他希望这个叫作“姣姣”的人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

    于是出于某种隐秘的心思,他趁着男人昏沉迷糊之际剪下了那串珍珠链,在短暂的犹疑下,他将其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不过万幸,那个男人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刻想到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坎珠拉不着痕迹地摸了摸领口下的凸起,忽然扭头道:“那力先,你知道我的小名叫什么吗?”

    “……”那力先沉默着没有说话,他疑惑于自己在坎珠拉身上感受到的违和。

    即使如此,坎珠拉也不打算退却,“我的小名叫姣姣,那力先你可以叫我姣姣。”

    砰!

    一声巨响吓得坎珠拉一个哆嗦,他扭头便看到了在那力先的牛皮靴子下躺着一片灰色的岩石碎屑。坎珠拉有些结巴道:“怎、怎么了?”

    “没事。”倒是那力先一脸平淡,“不小心踩碎了一块石头。”

    顿了顿,他再次出声,“你刚才说你的小名叫什么?”

    “啊……”坎珠拉摸了摸有些发凉的后脖子,不知道为什么一对上男人平静无波的眸子就觉得有些受不住,那是兽类基因中的天然恐惧与臣服。但这样的落差感非但没有叫他远离,反而对此更加痴迷,“我、我的小名叫姣姣。”

    那力先静静看着对面的青年,半晌后才哑声道:“是吗?”

    这话说完,他也不管青年跟不跟得上,便大步走向人群。

    那力先觉得很难受,这里的一切与自己都格格不入,他忘记了很多事情,大脑一片空白,这种无力感令他心中充满了烦躁。

    他想只要自己捱过今年牦牛族的迁徙季,就会立马离开,冥冥中他感觉在远方一定有什么人在等着他——即使他不知道对方叫什么、长什么样,但他确定,只要能见到那人,他一定可以第一时间认出来。

    甚至他现在就迫不及待地想离开,奈何在拾纳湖边有坎珠拉救回他为先,为了报恩那力先已经答应了牦牛族的族长帮助他们迁徙,并为之驱赶夜间赶路时会围攻他们的野狼。

    牦牛族的兽人虽然天生身材高大,但这样的基因也限制了他们的行动——笨拙便成了其中最大的缺点,而那些行迹在坎达尔雪峰下的野狼会在夜里成群结队的出现,甚至可达成百上千头,它们最爱围攻处于迁徙状态的牦牛族兽人。

    坎达尔雪峰下的牦牛族并不算是一个庞大的族群,他们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到四十人,而每年迁徙中死去的兽人最多可能超过五个不止,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巨大的损伤。

    但那力先就不一样了,他是黑豹兽人,在兽化后对狼群有天然的威慑作用,比起牦牛一族来说,他将会是一个很好的保护者。

    那力先不喜欢欠人情,自然是答应了族长的交换——救命之恩换一路护卫,待他们成功迁徙后便再无干系。

    只是……

    他想到了自己脖子上怪异的空旷感,想到了坎珠拉口中吐出自己小名时的烦躁感,那力先隐约觉得,这位牦牛族的族长之子似乎隐瞒了他什么。

    *

    一路上都是江厦和夏媛媛交换开车的,伏姣刚刚成年,还没来得及报班学车,便只能安心坐在后座上。

    在经过了疲劳的赶路后,他们是在黄昏时赶到坎达尔雪峰下的,大老远就看到了拾纳湖旁灰白色的毡房,以及充满人迹的袅袅炊烟。

    三人裹着外套下车,伏姣低头手里拿着一巴掌大的平板,乌黑晶亮的屏幕上现实着冕蓝西部的电子地图。这本该是用于追踪谢承身上定位器的电子器械,奈何自从噩耗来临后,便无法追踪到任何痕迹。

    “你还带着这个啊?”夏媛媛侧头看了一眼。

    “带了,以防万一。”伏姣摆弄着追踪器的手柄,心里祈求可以得到回应。

    当年在谢承第一次出任务后,他就将军方下发的定位器安在了伏姣送他的珍珠里,为此还专门掏空了一颗珍珠的内里,谢承心疼了好久。

    “咱们先往有人烟的地方走走吧,当初任务期间追踪信号最后一次闪烁就是在拾纳湖边,只是不知道……”江厦言语未尽,在场的两人都知道那其中隐藏的含义。

    伏姣笑了笑,“没事的,他会没事的。”

    坎达尔雪峰下很冷,尤其现在这个时间,高原的风吹得人脸蛋生疼,伏姣拉紧了脖子上的围巾,双手冻得通红却还执着地捏着追踪器。

    忽然他脚步一顿,纤长的睫毛不住发颤,“江厦哥、媛媛姐……”

    “怎么?”两人同时回头。

    伏姣举着手里的追踪器,“你们看啊!快看!”

    只见在电子屏幕中闪烁着一点非常微弱的红光,断断续续,就好像即将消逝。

    夏媛媛一愣,眼里闪过希望,“估计是定位器受损了,但现在咱们拿着追踪器拉近了距离,这才能看到信号。”

    “咱们快找过去吧!”伏姣一刻都不愿等,他拉好肩头的背包,手里紧紧攥着追踪器,一路往红点的方向追去,而江厦和夏媛媛也跟在他身后。

    牦牛族的兽人们正在享受夜晚的篝火与盛宴,这是他们即将迁徙前的享受,每一个人都从毡房里走了出来,老人们坐在铺着绒毯的草地上,年轻人们则是手拉着手围着火光跳舞。

    伏姣追着闪烁的信号一点点靠近,然后他看到了一位穿着藏红色袍服的青年独自站在一落单的毡房前,来自毡房里的亮度衬托着他身上的颜色更加鲜亮。

    那青年冲着毡房喊道:“那力先,要出来跳舞吗?今日可是有很多人邀请我跳舞的!”

    伏姣蹙眉,比起另一侧,这边可谓是清冷地厉害,沉沉夜幕下也仅仅只有这一座毡房,而红色的信号正是指向这里。

    “找到了吗?”后面跟来的江厦问道。

    青年听到了动静,他偏头就看到了三个穿着时髦的外乡人站在那里。

    青年,也就是坎珠拉眼底闪过一抹嫉妒和厌恶——他的父亲虽然宠他却很古板,并不喜欢他在族里穿外面的衣服,即使是此刻他藏在袍服下的衬衣、牛仔裤都是背着父亲穿出来的。

    “你们是谁?”他仰着下巴神色倨傲。

    “抱歉,打扰了。”伏姣捏紧了手里的追踪器,他一步步走过去,开门见山道:“请问你有没有见到这个人?”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早就焐热了的照片。

    在昏暗的光线下足以坎珠拉看清照片上男人的轮廓线,正是同他的那力先一般。

    “没有!”坎珠拉后退一步,他不由得伸手摸上了脖子,神色染上了警惕,“这里不欢迎你们这些外乡人,快点离开!”

    夏媛媛蹙眉,女人的直觉让她感觉眼前的青年态度奇怪,“我们只是来找人的,也不必对我们有这么大的敌意吧?”

    此刻的伏姣忽然冷静了下来,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些迟钝、笨拙,他被谢承当做是一个小笨蛋宠着、爱着,不然也不会在一年前才意识到自己对谢承的感情。但若是脱离了谢承,他在工作上却无可指摘。

    伏姣理智回归,他抿唇道:“那么你有没有见过一条珍珠项链?上面只有四颗黑珍珠。”

    “没有!快离开,不然我就喊人了!”

    “可是,”伏姣缓缓举起了手里的追踪器,“项链上有定位器,它显示就在你身上。”

    电子屏幕上的红光微弱,却在一侧标注着一行小小的字——距离:1.4米。

    而伏姣和坎珠拉之间差不多正是这个间隔。

    同一时刻,那孤零零的毡房被掀开了帘子,里面走出了一半露着右胸的男人。

    “谢承哥哥……”伏姣失神喃喃的瞬间,他手里的追踪器被坎珠拉狠狠地打了出去,摔在石块上闪烁了几下便黑了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