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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豪登斯麦酒店灯火辉煌,大门口早就铺上了用于迎宾的猩红色短绒毯,而另一侧的停车场则站着身穿高档制服的年轻人在指挥一辆辆豪车停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宋嘉禾穿着亮银色的西装,他皮囊确实生得不错,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身有档次的衣服落在他身上后,原先的清秀和不多的市井气立马被冲散了,同光鲜亮丽的伏家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亮堂堂的小少爷。
他脸上的笑容瞧着很真,侧身挽着伏女士的手臂,乖巧地跟在伏先生和伏奕泽的身后。
宋嘉禾望着周围奢华的装潢,甚至有种恍若云端的不真实感。曾几何时他是窝在南方小县城里的少年,背着沉沉的书包走在散着小石子的路上,举目四望是不高的楼房,县城不大,甚至一天就能转完,从家到学校也就步行十分钟左右。
那时候的他不甘于此,于是他努力学习,终于得到了一飞冲天的机会——首都A市的重点学府是多少人的梦想?而这个梦想已经被他牢牢地拿捏在了手中。
一开始宋嘉禾以为这就是最好的了,没想到转头之间遇见厉先生,让他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凤凰蛋。伏家的一切都是他以前从未想象过的,几千万的大别墅,一个月数十万的零花钱,动辄百万的跑车,就是身上穿戴的衣服、饰品都是四、五位数打不住……
这是宋嘉禾梦寐以求的生活,他甚至开始憎恨伏姣和养父母——他开始想象,如果没有当年医院的抱错,他就不会再拥挤的小楼房里过完整个少年时期;如果没有谢雨,他就依然是生长在伏家的金贵少爷;如果没有伏姣,那么他才是A市上流圈子中人们津津乐道的存在……
宋嘉禾觉得,他如果不从伏姣的身上抠出来点什么,他都对不起自己过去将近二十年受的苦。
若是此刻伏姣能够听到他的心声,必然要将转头拍到对方的脸上。伏家是有钱,但是对于一个小孩来说他们往往更需要的是父母的爱护,而非金钱堆砌出来的华丽;宋嘉禾无病呻吟,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当年谢雨和丈夫待他多么好——大半夜冒着雨带发烧的宋嘉禾去医院;买衣服买鞋都先紧着宋嘉禾的喜好;他们舍不得用大几千的手机,却怕宋嘉禾被同学笑话而眼都不眨地买了最新款水果机……
白眼狼是天生的,宋嘉禾体内到底流着和伏家人一般的血脉,他们在情感上的浅薄同源而出,至于宋嘉禾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
大厅里觥筹交错,伏家请遍了整个A市上流圈子的人,今天不仅仅是为了庆祝伏家小儿子回归,更是为了在诸多权贵的见证下替宋嘉禾改姓。
伏家夫妇貌合神离,但在众人的面前他们维持着亲密的模样,伏女士一边挽着伏先生的手臂,另一边将跟在身侧的宋嘉禾拉到人前一一介绍:“这就是我家小儿子,今年是咱们首都重点大学的新生呢!诶听说你们家姑娘也是?那以后岂不是校友了?”
对面大腹便便的男人点头,“哈哈哈你家儿子瞧着就一表人才,有你们年轻时候的风采!”
“两个儿子都这么优秀,以后可是不愁家业啊!不像我,家里那几个都不成器,我都快愁秃头了!”
“过两天可以叫他们几个小辈在一起聚一聚,正好带着去认识一下圈子里的人……”
……
伏奕泽一人端着酒水站坐在隐蔽处的小沙发上,今日并非他的主场。
也不知道伏女士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忽然开始冲着宋嘉禾释放她无处安放的母爱,出门前故意叮嘱了伏奕泽别太张扬,生怕他做的夺了宋嘉禾的风头。
有时候伏奕泽是真的不太理解自己的一双父母——小的时候他被当做继承人扶抚养,一天二十四小时,除开吃饭睡觉就是无休无止的学习,没有什么父爱母爱,有的仅仅是他们对于成绩的空前执拗。
而今他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在公司说得上话,可他们呢?他们又开始拉着刚找回来的小儿子不断露面,甚至还让他主动把生意上的人介绍给宋嘉禾,凭什么?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业绩凭什么便宜一个中场插足的人?
伏奕泽眼底阴沉,望着被众人包围的宋嘉禾充满了审视。
他可以接受父母的某些无脑行为,却不能接受一只小狼崽子对那份产业的虎视眈眈。
*
豪登斯麦酒店顶楼是私人套房,巨大的落地窗前横着一张纯黑的皮质沙发,凌乱地散着几件衣服,细看都是不同款式的衬衣,纯白没有花纹的、带着花扉的欧式款,亦或是有Z国国土特色的风格。
除了衬衣,绑在大腿上用于固定衬衣的夹子也零星落着,那旧式贵族特有的装备总是带着一股掩藏在正式下的色.气,纯黑的皮圈配上近乎手掌长的连接带,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最强烈的催.情利器。
只着深色浴袍的青年翘着脚尖坐在沙发上,纯黑的皮质和他冷白的肤色成了最鲜明的对比,甚至衬的他更加脆弱可欺。
在青年的不远处站立着身穿西装的高大男子,那肩颈腰腹挺拔有力,五官立体端正,透着一股叫人胆颤的凌冽之气;乌发浓黑,眼底夹着一层薄雾,深沉而神秘,叫人看不清他真正的情绪。
他是穿着西装的暴徒,是拿着权杖站在王座之上的国王。
厉成铭捋平了自己的领口,从柜子上挑出一条领带缓缓走到青年的面前。
“看我做什么?”伏姣懒洋洋地抬头,只是语气算不上好多,任谁在家里昏天暗地睡着,等醒来后忽然换了地方都不会高兴。
“可以帮我系领带吗?”说着厉成铭单膝跪在了沙发前的小毯子上,他高傲地如同帝王,却在重生一回愿意对着伏姣低下头。
伏姣不说话,只是歪着头注视对方,任由男人手里拿着领带举在半空中。
“我不会系。”
“没关系,随便系系就好。”
“那你也可以自己随便系。”
“可是我想要你给我系的领带。”
“……”
伏姣看到了厉成铭眼底的坚持,念在对方这两天听话地厉害,而且做饭也越来越好吃的份上,伏姣决定尝试一下。
至于成果——果然如伏姣所言,领带皱皱巴巴,系出来的结鼓鼓囊囊,看着就辣眼睛。
青年想伸手扯掉,“算了,太丑了!你自己弄……”
“不要。”厉成铭挡住了自己的领口,他微微低头,“很好看。”
伏姣无奈,“行吧,你觉得好看就好看吧。”
厉成铭忽然握住了青年的膝盖。
“你干什么?”
“和我一起下楼好吗?”
伏家这一次用了很大的手笔,不仅仅是A市为主的豪门,就连远在南方的厉家都收到了邀请函,只是他们谁都不知道那位行踪神秘的厉家家主此刻就在豪登斯麦酒店的顶层。
“下去做什么?”
“陪我。”
“你是小孩吗?这么大人还需要陪?”
“嗯,”厉成铭点头,忽然得寸进尺地将脑袋枕在了伏姣的膝头,“你说我是小孩,那我就是。”
“啧……”
自从反派喝醉以后的那天起,这人大约是因为自己的小秘密都暴露了,干脆躺平,在伏姣面前逐渐从进退有度变成了黏黏糊糊的靠近——厉成铭美曰其名他是在追求伏姣,不追到手绝对不放弃。
那时候伏姣问厉成铭以什么身份去追他,而厉成铭的回答也很有意思——
“我会以保镖的身份追求你,也会以厉家家主的身份追求你;不论是普通人的追求法还是有钱人的追求法,只要你愿意,我都想来一遍。”
“你就不怕追不上?”
“追不上那就一直追。”
“永远也追不上呢?”
“那我就守着你,反正你别想让我离开。”
晃了晃脑袋,伏姣摇去了脑海里的回忆,他忽然推开厉成铭的脑袋,抬着光裸的小腿搭在了男人的大腿上,“既然想让我下楼,那就亲自伺候我穿衣服吧。”
或许是才睡醒不久,青年总有种慵懒的魅力,眼尾微红,瞳光像是夹着水色,粉白的脚抵在厉成铭的腿上,还顺手将那堆被他翻乱的西装裤拉了过来,“喏。”
“好。”
厉成铭声音发哑,他用强大的自控力抑制住了心底的冲动,缓慢而郑重地拿起了那条和自己是情侣装的西装裤。
伏姣对反派的小心思一清二楚,如今他算是历尽千帆了,逗着对方也绰绰有余,早就已经控制了自己的主场。
男人很细致,他在西装裤提到一半的时候将衬衫夹的皮套圈在了青年的大腿上,银色的小夹子与上身的衣服相连,随着裤子的逐渐覆盖,被男人捧在手心里的小王子正式出场。
厉成铭为伏姣系上了一个好看的领结,随后他微微弓腰,手心向上,“Mylittleprince,willyouholdmyhand?”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