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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爱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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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红的蔻丹

    这次回乡下,村口下车的地方,又见到了文叔,他还是在那棵粗大的白杨树下做泥人,做完了摔,摔完了又做。神经时而好时而坏。我简直不敢相信了,才刚50岁的文叔已经缩把的象个随风飘动的干草,干瘦干瘦的,象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岁月是那样不眨眼的抹杀着人的灵性,而文叔,竟做了那岁月的帮手,把自己的灵性更加迅猛的抹杀了……

    一

    文叔和玲婶原本是我们小胡同里最让人羡慕受人爱戴的小夫妻。待人十分的亲合,他们虽然自己没有孩子,却极其的喜欢小孩子,胡同里的小孩子们总喜欢集中到他们家的小院子里玩耍。

    记得那时候,在枣子由青变红的时候(这时候枣子是最好吃的)我们爬到文叔家的树上摘枣吃,可却常常是爬上去了不敢下来,因为枣树的树皮很拉人的肉。在树上大声的喊叫文叔,文叔就拿上一个大布袋,喊了“预备”我们就往下跳,一跳就准跳到文叔的布袋里被他抱在怀里。如果刚还赶到开饭的时候,还能从玲婶那里得到热乎乎的红薯面年皮或糕糕什么的,真是美极了。

    秋天的时候,我们都到文叔家里摘花生,一群孩子,热热闹闹,打打闹闹,将那花生蔓子摆成圆圆的圈,圈的那一处先被动作快的摘的开了口子,谁便可以从圈子里头出来,不用干活,巴巴的等着玲婶煮在锅里的花生了……

    然而,记忆最深的还是玲婶在闲暇高兴的时候,用那涂了红红的蔻丹的白皙美丽的手和我们玩手指游戏;具体一点说是那种将一根绳子拴成环,然后用手指来来回回的挑成各种不同的形状的游戏。

    玲婶是个玲珑剔透的美人,尤其是那一双手,细嫩白皙,指甲上如果再染涂了红红的蔻丹,美丽的杀人。

    文叔也经常说,这样美丽的双手,怎会错生在咱这农家小院里做那又脏又累的粗活?!

    二

    后来,我们村里来了几个城里人,在村里开了毛衣加工厂,几乎全村里的妇女都到里面去当了毛衣工人,加工一件毛衣可以得到2元钱,一个月下来,竟然会有60多元呢。从此以后,妇女们便都一个一个的阔了起来,身上多了花艳艳的衣服,脚上多了好看的鞋子,再阔一些的,就耳朵上还多了闪亮的耳珠……

    三

    据说,全村里的妇女就数玲婶干活最利落,别人一个月可以加工30件毛衣,她则可以加工到55件,老板经常的当着众人的面夸奖她,还给她额外的奖励。所以玲婶比别人更加的阔气,她脖子上还有金黄色的细链子。后来,玲婶下班后常常要等别人完工走人了帮忙汇总账目什么的。

    再后来,玲婶坐了老板那种非常漂亮的摩托车去城里进货,有人说,那种摩托车一到了大路上就能跑得特别的快,那坐车的非要抓住前面的人的腰不可,否则就会掉下来摔得缺胳膊少腿的……

    第2天,玲婶就好好的回来了,还带回了城里的好多小小的我们没有见过的东西,给小胡同里的人各家都送了一些,分给我的是几个漂亮的带盖章的铅笔。在拿铅笔的一刹那,我又看见了玲婶那纤纤十指上红红的蔻丹,美到了极至。

    我想,到了大路上,玲婶必定也是用这带着红红蔻丹的纤纤十指抓了那前面的人的腰了——不然的话,她也会被摔得缺胳膊少腿的……

    再再后来,玲婶就不用当加工毛衣的工人了,直接跟随老板张罗各种生产的设备、原料等。这之后,玲婶回家的时间就晚了,而且越来越晚了。

    偶尔见了玲婶,妇女们都拿眼珠子使劲盯着她看,好像原来不认识似的,等她一走开,用不大不小,她能听到的声音,指指点点的说一些小孩子都听不懂的话。说她什么时候走不动路了,才会知道什么东西该吃什么东西不该吃。

    我想,玲婶如何会走不动路了呢?——后来才发现了玲婶走路时不再轻盈的脚步,我那时已经10来岁,已经隐隐约约看懂了她美丽衣衫下隆起的腹。

    四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玲婶就突然的不见了。妇女们就又开始对文叔指指点点……

    终于有一天,文叔象一只咆哮的豹子一样跑到村口的杨树下,做了好多的泥人,好漂亮的泥人啊,可惜全都有着难看的大肚子,文叔做好一个,就对着那泥人嘿嘿的傻笑着,然后拿着小刀子,使劲的割那肚子,割的烂七八糟以后,就使劲的摔在地上。

    文叔就这样,一天一天,一日一日地做起了泥人……

    隔壁的五爷经常到那里骂他,狠狠的给他嘴巴子:“孬种,有本事也到城里找一个!”,可文叔听不懂,象个孩子似的仍然傻笑着,做泥人。五爷于是悲愤的说,文叔他已经死了。

    我们那时候已经发现,文叔做好的泥人等晒干了,是绝好的玩物。于是,悄悄的躲到边上,等他刚一做好一个泥人,便偷偷的抢了去,飞跑着离开。然而,文叔不在乎,就继续做,做,做,摔,摔,摔……

    五

    后来,人们在城里见到了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一天天的不知东南西北、姓甚名谁,傻乎乎的东游西逛,却不伦不类双手十指上有着红红的蔻丹,据说和玲婶非常的象。五爷听说了后,就把那疯女人找回来,带到了文叔的家里,文叔看到了那红红的蔻丹,竟然奇迹般的好了一阵子,拉着疯女人,给她洗脸、换衣服;可那疯女人不仅没有好起来,反倒更加的疯,而且癫了,她高兴的到处乱跑,哈哈大笑,逢人便说,瞧,他又要我了,他又要我了。

    文叔便一天到晚的跟着她,但也是神经兮兮的傻笑。终于有一次,她又在刚刚修好的公路上瞎跑,文叔没有跟上她,她跑到了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的飞轮下,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六

    那以后,文叔就彻底跨了,连傻笑都没有了,只是呆了,可却仍然不停的做着泥人……五爷再也没有办法,说,这回,他可真的死了……

    你曾在温柔时光里等待

    在酒桌上舒阳被朋友问到,关于旅行途中对于单身旅行者来说必不可少的****。

    在一个人所有单独旅行的途中,如果没有一次****那就太遗憾了。可所谓的****,舒阳能理解的最好含义不过是一场邂逅。在异地的小城,在满天星光的美好时间,有那么一个男人,面目清澈,眼神温良,在客栈充满雾气的阳台上,与你抽烟喝酒,对话谈心。直到人声鼎沸,市井喧嚣。

    只要遇,无需加上咸湿色彩。

    舒阳将酒杯的酒一饮而尽,醉意慢慢涌上来。是有过这么一次遇见,在她心里,无法复制的小往事。她想起摄影师小兽一样的目光,温和又善良。

    舒阳23岁那年绝对有足够的资本谈一场称心如意的恋爱,偏偏相恋5年的男友马晨将男人的本性完全秉承下来。舒阳已经记不清是第多少次在他的手机里看到热烈****的短信。她不争也不吵,对马晨甚至对自己都已经灰心丧气。

    这段感情辜负了她,她便不想辜负自己。一个人拎起行李飞到南方,寻了一处僻静客栈,客栈老板是一个年轻的女子。房间漂亮的像在拍艺术片。有石碓砌成的床,有帐篷抬头就看见满天星斗。也有一幅幅抽象画,立在门口吓得人魂飞魄散。

    在南方高原稀薄的空气里,失去了所有玩的兴致。自此,每天睡到阳光照进来,素颜朝天的一张脸。蓬头垢面,光着脚坐在顶楼的阳台晒太阳。偶尔客栈老板会买菜回来,由舒阳掌厨,为七七八八素不相识的驴友做一顿口味还算不错的晚饭。听他们边称赞她的手艺边讲旅行趣事。

    在这样的平和里,她不去想手头上的工作,也不想马晨今天是跟哪一个女孩出去。她想她过去的24年是不是真的不曾善待过自己。被困在马晨的感情里,像一只井底之蛙,无比狭隘。

    那天,几个驴友坐在一起喝着客栈的啤酒,天南地北的瞎聊,四面八方的语言。舒阳还是一如既往的少话,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安静听他们聊着。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住宿,拎着大包小包风尘仆仆赶来。他似乎与客栈老板很相熟,舒阳留意到,这个男人说的是她听得懂并且还很好听的普通话。

    客栈老板介绍,他是邻城一个旅游胜地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女孩子对于摄影师,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仰慕。且他长相不坏,谈吐得体。初次见面,舒阳给他打了不低的印象分。

    摄影师是个快热的人,聊了几句便与大家坐在一起。他很健谈,一件不经意的小事都可以在他的描述下绘声绘色。舒阳不自觉也加入其中,多半是反驳,她喜欢看他慢斯条理对答如流的样子。后来话越来越多,酒也越喝越尽兴。过了凌晨,其他人渐渐散了,最后,偌大的客厅只剩下他们两人。

    在他们天文地理时事政治甚至聊到占卜算命的时候,酒喝光了。摄影师自告奋勇出去买了酒回来,那是一种充满花香的葡萄酒,舒阳爱极了这种味道。就像她喜欢喝酒会脸红的男人,摄影师脸上红云朵朵,在此刻昏暗的灯光下,尤其纯良。

    所以当摄影师说到他给别人看手相的往事,舒阳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摄影师也不推脱,当真执起她的手。她怎么也不相信她会被人一眼看穿,她的不满,她的心事被摄影师一览无余。舒阳匆忙抽手告别,狼狈得像逃离战场一样逃离客厅,她怎么也按捺不住突突跳动的心脏。她愿意相信是手心里的条条纹路泄露了她的心事。

    天总是不经意就亮了。

    好像是有什么不同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天摄影师准时敲门叫醒她起床,她也会花十分钟时间画一个淡妆。开始她在这个城市真正的旅行。摄影师为这个城市拍过很多专题片,他知道一处风景应该在哪一个角度以什么样心情观看时最美,他更能把这些拍成让舒阳尖叫连连的影像。

    当地有一户人家结婚,请了他去摄影,他也不拒绝,带着舒阳一同前去。他拍照,她便在一旁安静的看着。摄影师的人缘极好,连兜售商品的小贩都喜欢与他说话。她想,一个男人的魅力,不是女人喜欢他,而是所有人都喜欢他。

    在摄影师连拖带拽的帮助下,舒阳登山了这个小城的最高峰。那天晚上的星星格外灿烂,他们坐在山顶的凉亭边喝酒边等待太阳出来,舒阳记得那晚摄影师说了很多很多话,他讲他曾经爱恋的少数名族女孩,年少时一意孤行的勇敢奔赴,结果总是让人遗憾。他说后来遇到一个丁香花一样充满忧愁的姑娘,他说他一直相信,最美好的一定值得等待。不知道酒喝得太多,舒阳靠在他肩膀睡着了,梦境里都是马晨孩子气的表情。

    朦胧中被摄影师推醒,她惊异于眼前的景色。红云与轻雾不知从何而来,弥漫在脚下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中间那个小小的似乎伸手可及的红色太阳,美得不可言喻。摄影师的脸被蒙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倾国倾城。

    夜晚,摄影师带着舒阳寻找小城某一条七弯八拐的小巷里藏着的一个小小酒吧。沟壑丛生的木桌,破败不堪的沙发,只容得下七八个人围着一盆炭火听着店主原创的吉他演奏。当摄影师拿着吉他坐在舒阳对面,火光照的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听得见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的声音,万分的余音绕梁。

    我曾经忍耐,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舒阳在对面,不自觉就红了眼眶。

    时间一隔,竟然是三年。

    回到都市,马晨用从前做过很多次请求原谅的把戏轻易穿透了舒阳的铜墙铁壁,并不是说她有多么宽容大度,她只是觉得,在这个冰冷的城市,有人陪伴,总好过一个人冷暖自知,她给他温暖,给他陪伴,却再也没有力气赠与他爱情。

    舒阳偶尔也会想起摄影师,想起他带她看过的盛世风景,想起那晚甜美的月光,想起他深情款款的歌唱。未来呢,未来的可能微乎其微。

    当初离开小城一下飞机手机便不翼而飞。她失去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有心去寻找一个人,是一定找得到的。而舒阳自己,她已没有那么多的贪念和妄想。有些事情存在想象里面一定好过拿出来与现实对质。

    很久以后,舒阳在一篇记者的博客里看到一张照片。一下子愣在电脑前,记忆穿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山顶,舒阳望着日出瞠楞的时刻,摄影师从背后叫她名字,一回头撞进了他的镜头里,身后是万丈荣光,美丽的无与伦比。

    博客里了一位摄影师的故事,三年前他曾经偶遇一个让他一见倾心的姑娘,短暂的旅行过后,这个姑娘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说,最美好的一定值得等待。

    文里记录了许多的细枝末节,一个一个带着使命来敲击舒阳的心脏。

    舒阳对着屏幕,突然掩面哭泣。

    在那个夜晚,舒阳宁愿相信是她的掌心出卖了她的心事,也不愿意相信他从第一眼看到她就没有移开视线,他懂得她。他懂得在与她争执中她言语里透露出来的对感情的灰心和泄气。而她沉浸在即将失去一段感情的失落里,一次一次简单粗暴的打断了他的热烈眼光,敷衍了这次相遇。

    马晨看着舒阳日益飘忽游离的眼神,用一枚婚戒向舒阳宣誓他玩够了,该回到这个女人身边,也以此来完成舒阳八年的期盼。他以为舒阳幸福感动的表情并没有出现,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的倔强和冷静。

    我觉得我们彼此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舒阳手里攥着的是一张飞往南方的机票。在某个小城里,有一位摄影师和他亲手建造的名叫舒阳的小院还在温柔时光里,她怎么可以辜负这么美好的等待。

    谁说不是呢。

    玉华天音

    引子

    雨蝶飞舞。

    轻轻吻在房顶上、屋檐上……

    雨中开起了一朵又一朵灿烂的花。

    一家茶馆前,叶惜兰皱了皱眉头,生长脖子,不时向远处张望。

    他,会来吗?

    一

    那是她是叶家的大小姐,一手琴艺名冠天下,仰慕她的人自然举不胜举。

    牡丹拥有“雍容华贵”的美称,而她却偏偏喜欢纯洁白净的玉兰,这跟她的名字倒也相配。听惜兰爹爹叶南风说:她出生的那一天晚上,满院的玉兰都绽放了。

    一年一度的赏花节到了,惜兰坐着马车前往。

    她独自一人倚在玉兰树下,闭上眼,深深呼吸了一口,不禁陶醉其中。

    当睁开眼时,不觉呀然一惊。

    一位身穿白色绸缎的公子正对着她微笑。

    发如宣墨,面如美玉;鬓若刀裁,眉若墨画。

    双目相对。

    他说:“我叫风林。”

    “风林……”她默念道。脸上染开一层芙蓉红。

    那一次,她将芳心给了他。

    惜兰不知,在这时,远处亦有双温柔的眸子注视着她。

    临别前,他将他的玉佩摘下交给她;而她亦把绣有她名字和玉兰的手绢送给了他。

    自此以后,他俩不能常常相见,但亦时时传信诉请。

    叶南风终于决定把惜兰嫁给林家大公子:林枫。惜兰只是连连哀求爹爹退掉这门婚事。

    叶南风大怒:“这是你几世修来的福气,多少名门望族的小姐想嫁给他……”

    “不,但我不喜欢他。”惜兰哭着说。

    “这由不得你。”叶南风一拂衣袖,走进了房间。

    惜兰噙着眼泪将这件事写在信上告诉风林,但回信的内容却让她眼前一黑。信中道:爹爹也给我订亲了……

    二

    月光淡淡,露出几点疏星。

    月光下,惜兰一杯杯地往嘴里送酒。她已不清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杯了。

    醇香的酒在她喉咙里燃烧着,火辣辣得疼;而她的心,就像有把刀在翻搅一样,更疼。

    “哪位小姐将成为他的夫人?”惜兰不禁猜测道。

    他才貌双全,英俊潇洒,自然是各家小姐心目中的如意郎君。是号称“第一才女“的楼梦烨,还是有“芙蓉仙子”美称的李玉莲?

    不,不要,她喜欢他,她只求今生能与他在一起。

    温柔的气息拂过她的脸颊。朦胧中,熟悉而又陌生的锦衣公子正看着她。

    “是你吗?林……”

    他轻轻吻上她的香唇,而后与她的舌紧紧纠缠在一起,她亦热烈的回吻。

    他将她抱回她的房间,温暖的气息瞬间包围了她全身。

    “惜兰,你是我的……”

    “啊……”

    这一夜,她心甘情愿在他身下绽放;这一夜,房中弥漫着****的气息。

    第二天醒来,不见他的人影,但房间中似乎还留有他的味道。

    惜兰羞涩地笑了笑,她想:也许,昨晚只是一场梦。

    当看到床上残留的滴滴血迹时,她不禁高兴起来,而后便是担心。

    第一次,她主动去找风林,娇声说:“我们私奔吧!”

    他一愣,随即淡淡地说:“不,惜兰,我们不能。”

    惜兰急道:“难道你忘了那一天,我和你……”

    “大公子,南宫大公子请你去谈事。”一个家丁突然出现。

    风林怜惜地抚摸她的脸颊,说:“惜兰,别着急,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这么说,他会向爹爹求婚,亦或跟她一起私奔。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仍没有风林的任何消息,惜兰绝望了。

    在成亲的前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走过在月光下盛开的玉兰园,她毫不犹豫,纵身跳进池塘。

    这是,一双强有力的手拖住她的腰,用力一提,把她提出了水面。

    朦胧中,有好像见到了那位自己日思夜想的良人。

    “为什么?林……”

    头一歪,昏了过去。

    三

    第二天,叶家、林家张灯结彩。

    惜兰独自一人静静坐在床上,只是痴痴地一遍一遍抚摸着风林交给她的玉佩。

    “小姐,再不打扮,老爷要发怒了。”

    “唉……”

    坐在轿子里的惜兰,大红的嫁衣,更衬得她的皮肤白嫩似雪,美若天仙。而她的眼神,却如此地忧伤。

    她摘下挂在腰间的玉佩,轻轻贴在脸颊上,就好像以前他的大手抚摸着自己。

    既知现在,何必当初?她宁愿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见他。

    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溅落在玉佩上,赫然显现出两个字:林枫。

    林枫;风林。

    原来,她要嫁的,亦是她爱的人。

    这就是他给她的惊喜?惊喜来的太突然,以致她不能一下接受。

    下轿后,她不禁有一丝害怕。这时,一只修长的大手牵住了她的手。

    这只手,在她酒醉后轻轻地抚摸过她;这只手,在她跳池后救过她。这只手,使她不安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一拜天地!”

    四周洋溢着浓浓的欢喜。而她,亦不相信这是真的。

    “不,你不能嫁给他。”一声急促的声音打破了欢喜的场面。

    “弟弟,你来干什么?”林枫不禁皱眉道。

    “哥哥,她不能嫁给你。”

    “为什么?”

    “因为我跟她已有床欢之交了。”

    什么?

    惜兰猛地掀起头盖,看向说话的人。他长得与林枫十分相似,只是他的唇若施脂。

    “惜兰,难道你忘了那天晚上,我们……”

    “我问你。”惜兰紧紧地看着林枫;“那天晚上,你不是……”

    “不,我从来没有去过你那。”林枫茫然说。

    原来,那一晚,只是一场梦。

    “那我跳池那天……”

    “我救了你。”他牵起她的小手,溺爱地说。

    四

    最后,惜兰嫁给了林家二公子:“玉面公子”林祤。

    只是看到林祤时,惜兰会想起林枫,那让她深爱的、却错过了一生的男子。

    由于惜兰喜欢玉兰,林祤在她的房前院子里种满了玉兰。不论清晨傍晚,芳香扑鼻。

    在玉兰树下,她有见到了他,就如同两年前在玉兰树下初逢的那一天。只是这次,他的身旁多了位身穿紫衣的女子。

    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百腰纤,亭亭玉立。

    更让她惊讶的是:她与她,长得多么相似。

    原来,他心里亦有她。

    结尾

    雨蝶翻飞。

    眼前渐渐模糊了。

    这时,面前突然出现一位锦衣公子。

    发如宣墨,面如美玉;鬓若刀裁,眉若墨画。

    惜兰小跑过去,轻轻抱住了他。

    不管他是林枫,还是林祤,只要他心里有她,就够了。

    湛蓝的天空中浮现出一抹醉人的彩霞。

    美丽的彩蝶在他们头顶上方无声的飞过……

    换心

    紫菱最近一直心不在焉,精神恍惚。下楼梯的时候差点踩空,过街的时候差点遭车撞,连钥匙孔都几次插不进。紫菱最近没有睡好,经常在梦中醒来。梦里的女子在重复一句话。

    空气不是很闷热,可是紫菱的皮肤却始终黏湿,房子外面的机器每天凌晨都还在框框的作业。人来人往的马路,紫菱突然感觉很是无助。她为了男朋友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放下原来的工作还有亲朋好友,一心就为了能够和男友在一起。可是男友文风呢,现在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紫菱在还要做一个让人难以选择的决定。离开?还是让文风爱回自己?

    现在的文风经常夜不归宿,逗留在网吧和一群朋友在玩游戏。还和网络上的女子****的很,一口一个老婆老公的。这还不要紧,这些女子无孔不入,QQ,空间,电话。这让呆在文风的身边这个正牌女友很是生气。可是文风每次都说这个是游戏,而且我怎么会偷人呢?不是有你在的么?然后晚上在玩游戏的时候,紫菱一个电话,却也能把他叫回来。可是这还是暂时的。最主要的他连性格喜好都似乎在悄悄改变。以前的文风温柔,不喜欢吃辣。对紫菱疼爱有加,喜欢和紫菱朝夕相处,天天黏在一起。现在呢,一有空就出去。口味也变了。还会对紫菱大声呵斥。望着这样的文风,在陌生的城市,紫菱渐渐对他失去了信心。

    文风是一家房产公司副总。因为一年前工作调动,来到这个城市。因此和紫菱两地分居。这一年,紫菱饱受相思之苦。朋友都说男人独自在外总会拈花惹草。紫菱嘴巴上说文风不会,可是一表人才的文风,在加上他的事业地位,对他青睐有加的女子更是数不胜数。心里还是小心提防着。一年之后紫菱终于还是来到文风身边,这样黏着总会心安些。可是这几个月,和文风朝夕相处的紫菱却发现这些倪端来。一年中文风怎么就变了这么多呢?

    和文风接触最多的就是这家房产公司的项目经理,雅婷。同时她也是这家公司最大股东的女儿。其实紫菱早就知道雅婷对自己的文风有意识。以前文风都会打电话告诉自己这个雅婷是怎么缠着他。他是如何躲避她的。可是因为工作关系,还是需要接触。每每这时候,紫菱才会真正的吃醋。她和自己文风有工作接触,又是大股东的女儿。怎么就会不心动呢。可是文风每次都说他最看不惯像雅婷这样的富家女了。躲避她都来不及了,怎么还会喜欢她?还会和紫菱说她对自己用了多少手段,像出差的时候偷走自己钱包没有证件和钱物,只能有雅婷折腾自己。占着是股东的女儿给自己买睡衣,到家中吃饭,文风不能拒绝但在都没有屈服。可是雅婷在紫菱不在的一年中,耍了的手段,还有紫菱不知道的呢?

    前几天,这个雅婷找上她,盛气凌人的样子,对紫菱说;你看着好了,文风不出多久,就会喜欢上我。到时候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都是属于我的!”

    紫菱对雅婷莫名的挑战耿耿于怀。换成是以前的他,他肯定相信文风看不上这样虚伪的女子。可是现在呢?

    文风越来越频繁的接触雅婷,离紫菱越来越疏远,这让紫菱惶惶不安。

    紫菱还是很爱文风的,一年前,文风因为冒雨给自己寻找独一无二的礼物而感冒发烧住院。一直不退。后来,医院告诉他,他的心脏微弱。不能感冒,不然就会发烧不止,还会不时的昏厥。严重的话就不会醒来。这个病是隐形的,适时才会发现。但是发现的时候都是晚期了。做换心手术是最好建议。风险就是高昂的手术费和排异反应。而且要等待时机,因为要获得一颗健康的心源的机会是多么渺茫。文风难过的把这个消息告诉紫菱,在最难熬的时候,紫菱自己偷偷留眼泪,却一直鼓励文风。说相信奇迹的存在。

    在紫菱的鼓励下,半年前文风变卖了他名下的一所房子。做了换心手术。

    手术意外的很成功。几次排异放映都及时的制止了。现在的文风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了。就是还是要坚持吃药。手术后,紫菱也辞去了工作正式来到了文风的身边好照顾文风。可是没想到,文风却一点点变了。

    前两天,紫菱在浏览网站,看到一篇文章是关于换心手术的报道。说有些做了换心手术的人在性格和长相上都会有改变。有些人是慢拍子,手术后变得雷厉风行。有些人很瘦手术后就奇怪的长成了胖子。有人研究说,这可能心脏带有记忆功能。能记忆原来主人的喜好和样子。也许做了换心手术后就会慢慢改变。

    这则报道让紫菱突然想到,手术不久后,文风对自己说自己似乎总能看见一个人影子,可是仔细看有没人,当时紫菱没有在意说叫他好好休息。

    现在紫菱想,文风的改变是不是和换心手术有关。于是她请了私家侦探,调查那个在文风身体里心的原来的主人身份。

    半夜里

    不管是他的身体还是心,都会属于我的!

    梦里的女子反复说着,紫菱又醒来,额角冒着汗。这个可恶的雅婷。

    第二天,紫菱的私家侦探给她带来一份资料。

    是心的主人的资料,紫菱一看名字如五雷轰顶。亚俊!这个不和上个星期私家侦探给自己雅婷的资料里出现的一个名字身份一样么?且这个人是雅婷狂热的追慕者。是另一家房地产股东的儿子。这个人一直在追雅婷,可是雅婷却根本没有入眼。

    半年前,这个亚俊死于一场车祸。这是何等巧合!和文风做手术的时间是如此吻合的。

    原来,在半年前,雅婷也同样看到了换心报道,如果心脏有记忆功能,那么利用喜欢自己的亚俊心换上文风的心,那肯定也能让文风喜欢自己了。

    于是雅婷就开始了这个换心操作。叫人安排了一场交通意外,让亚俊在医院抢救中无效而亡。在利用各方关系,医院通知文风有合适的心源,可以手术的时候就是用上了亚俊的心脏。

    这起神不知鬼不觉的换心手术就完成了。

    而文风也在换心手术不久后,开始了慢慢的转变……

    无情

    本以为我是最无情,不想有人比我更绝情。

    ——眉烟

    沙漠中的古堡,竟然是星宫的总部。星宫是帝国仅次于飞雪城的刺杀机构。它培养出来的刺客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无情!

    因为星宫训练刺客,都是寻找的被父母抛弃的孤儿,他们从小就对自己的亲人充满了仇恨,更不用说对别人了。

    “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记住:你们的父母抛弃了你们,是星宫收留了你们,所以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忠于星宫。不可以同情任何人,也不可以相信任何人的同情……”

    就是在入星宫的时候,每一个孩子都必须被灌输这种思想。不错,是他们的父母抛弃了他们,但是要他们无情,更因为他们将成为星宫的下一代杀手。

    作为极富天赋的孩子之一,眉烟是很幸运的,因为别的孩子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而眉烟再被抛弃的时候,有一个镯子,上面有两个字——眉烟。或许,这是她的名字,或许这是她母亲的名字。

    谈到她的母亲,眉烟总忘不了那个悲伤的目光,好像是梦中见到的情景。真的很矛盾,她一边要自己无情,一边还是想见到父母。给她这一念想的还是这个很奇特的镯子,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玉做成的,在夜晚月下,它会发出幽绿的光,仿佛转换了月光。

    但是眉烟要生存下去,只有忘记这些,学会无情,比任何人都绝情,甚至比她的剑还冷漠。她的剑曾经洞穿了她的九个同伴,成为她那一组唯一的幸存者。因此,她很受宫主赏识,加上极高的天赋,很快她就成为了星宫十二杀手。

    最后一次,也是她唯一没有成功的一次刺杀,是在洛城的公孙井府上。

    公孙井坏事做绝,而且很多次的刺杀都没有要了她的命。于是,眉烟受宫主之命,要赶在飞雪城陆飞霞之前将公孙大人杀掉。

    飞雪城是帝国最神秘,最可怕的杀手机构,至今都没有人知道它的总部在哪里,飞雪城的刺杀成功率是八成,而星宫只有六成半。而这里提到的陆飞霞则是飞雪城十大杀手之一。原是蝴蝶城陆家的三小姐,因逃婚被逼无赖去了飞雪城,凭着翡翠剑的神力,曾经杀人数一度超过飞雪城第一高手——被成为死神的龙落。但是她有着柔软的心肠,只杀恶毒的人,而且有几次没有把人杀掉就回去了,据说是因为被那些人的忏悔感动了。

    眉烟知道,星宫要想代替飞雪城在帝国刺客行当的地位,就是要杀什么人都比飞雪城快。这样,到星宫来买人头的人才会多起来,才可以动摇飞雪城的地位。而刺杀公孙井是一个关键,所以自己一定要漂亮地完成任务!

    这一夜,公孙大人正在后院乘着月色赏花。

    一个黑影像风一样吹进了后院。

    “谁?”公孙大人一惊,但已由不得他转身抽出佩剑,一把剑已经搭在他的脖子上了。

    “有人出钱买你的命,因为你做了很多坏事!”眉烟幽幽地说。

    公孙井颤颤地将放在剑鞘上的手移开,缓缓地举起。

    眉烟眉眼惊了,巍巍举起的手上戴着与她手上相仿的镯子。剑从公孙井的脖子上滑开。

    公孙井转过身,也看见了眉烟手上的镯子。

    “眉烟?你怎么会有眉烟的镯子?难道,你是……”

    “别动,你是怎么会有这个镯子的?”

    “哎,眉烟有两个镯子,一个她带着,一个我带着,后来……”

    “那,娘呢?”

    “你真是……?哎,那时是我祸不单行的日子,你娘丢下你后就病了,不久就走了……”

    “为什么?”眉烟很怨恨地说!

    “孩子,放下剑,好吗?”

    “不!不论你是不是我的父亲,是你曾经丢下了我,现在却要我放下剑,你没有权利命令我!”眉烟的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孩子,我是你的父亲啊,难道你就真的忍心用剑杀了你的父亲吗?我可是你最后的亲人啊!”公孙井带着求饶的口气。

    眉烟用眼睛扫过剑,又盯着公孙井,说:“可是你做过那么多坏事!”

    “难道,难道你不可以原谅为父吗?难道你做杀手活下来就为了杀你的父亲吗?”

    眉烟心动了,她想到了十年前独自在月光下,是对于父母的期盼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良久,眉烟很艰难地说:“好吧,我不杀你。但是从此我们再无父女关系,下次再让我见到你,我就不会饶你了!”说完,她缓缓地转身准备离开。

    方走了两三步,突然一阵疾风,剑光闪过,眉烟的身体被剑穿透。那把剑是公孙井执着。

    十年前,真的眉烟也是这么死在公孙井手上,公孙井笑道:“没有人能阻挡我,你母亲不可以。你,同样不可以!”

    “呲”一道翡翠绿光闪过,陆飞霞已经站在公孙井身后,翡翠剑的剑尖从公孙井胸口露出来。

    “啊!”一颗百般算计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陆飞霞扶起眉烟问:“为什么不杀了他?”

    最后一刻眉烟轻吐出一句话:“本以为我是最无情,不想有人比我更绝情。”极小的却很清晰。

    无心

    深秋,月落无声,华灯初上。

    破败的废墟中,残存着几个幼小的身影。

    无心紧握着手中的匕首,那是当年她亲手杀死自己母亲的利器,那个要把她卖入****的母亲。

    这样无眠的夜已经持续了很久了,无心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一个细微的的响声都可以让无心惊恐万分,无心不相信任何人,就像她不相信自己一样。

    小念缓缓的靠近无心瘦小的背,在寒冷的冬夜取暖无心应该不会怪她吧,她知道无心不喜欢别人的靠近!

    “谁?”无心反身抵住来着的颈部,眼中藏匿着害怕和一丝毫不起眼的嗜血!

    “无心,是我!”小念诺诺的出声,小手抓着无心握着匕首的干瘦脏手。眼中带着恐惧。

    “小念?”无心得知是难友,正准备抽手之际,匕首已齐根没入小念的咽喉,小念惊恐的睁大了眼睛,身下的蒲草上血液正大幅度蔓延,滴落。

    无心猛地拔出匕首双手握住,警惕的盯着突然出现的陌生白衣男子。

    月光流连在他无暇的脸庞上,不忍亵渎!青丝如瀑,光洁的吸附着他宽阔有力的臂膀。

    无心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男子,没错!是漂亮,明眸皓齿,羽扇般的卷翘睫毛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月光,一双出尘的眼睛,一个不识人间烟火的仙人!

    “你手上有血,我帮你擦掉!”月落优雅的蹲下身子,温柔的把无心的手放在手心,从怀中掏出上等白色丝帕仔细的为她擦拭起来,轻柔的像呵护一件易碎的青花瓷一般。

    无心依旧紧握着匕首,她没有忘记那匕首刺入小念身体之前那股淡淡的梨花味道的风,就像这娟方帕上的味道。

    “你叫无心,嗯,的确是个好名字!无心,你愿随我吗?”白衣男子用指腹轻轻摩擦无心粗糙的小脸,“我可以保护你!”

    那天,无心居然鬼使神差的对陌生男子点了点头。

    残爱

    血色的红霞匍匐在天际,鸟乱于林。

    无心静静的看着眼前胸膛半露的妖娆男子,仿佛在欣赏一件绝代的艺术品。

    “呵呵,冷噬,昨夜滋味如何?”无心身着一袭红衣半躺于华堂之上,玉臂懒散的一挥,数十个美丽的女子把冷噬围在中间。

    “无心,我会让你为你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冷噬绝望的看着眼前这个曾令他神魂颠倒的美丽女子。

    “天下第一美男子,我今日就亲眼看看你有何能力竟能让天下女人臣服。”无心残忍的勾起唇角,看着那些女子缓缓的脱下衣物,一丝不挂的逼近那个绝美的男子。

    为了让他交出王玺,她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无论他是自己深爱的男子,或是这天下的君主……

    无论那些女子怎样在冷噬身上游走,他的目光仍旧停留在那个阴毒的女子身上,狠狠的,绝望的,无情的……

    “何必呢?”月落走进已空荡荡的华堂,回声显得空旷苍凉。

    “我爱他,却不能承受他的爱,因为我怕痛!所以我要毁了他。”无心不停的颤抖,无休止的,把花瓣一片片的扯下,在脚下,碾碎,或许只有这样,她才能忘记自己的痛。

    “无心,做我的女人吧,拿到王玺后,我会让你母仪天下!”月落期待的看着无心,他不知何时已爱上了这个自己一手****的美艳女子。

    “我不会食言的,既已答应你帮你夺天下,我就一定会做到,不过,母仪天下我做不到,当你把我假手于人时,我的心,满满的,都是那个人!”无心脸色苍白的走下龙椅,软软的向后宫走去,那个自己熟悉的地方。

    破城

    “月落,你的王朝已经过去了!你虽是前朝太子,而冷噬却是真命天子,他回来了,你斗不过他!哈哈。”

    月落一脸憔悴的倚在龙柱上,看着眼前接近于疯狂的女子,她在杂乱的大殿中央尽情的舞蹈着,像一只垂死的蝴蝶,美丽而凄凉。

    “无心,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早已拿到王玺了?”

    “对啊,我们俘虏冷噬的那天我就找到了!”无心笑的单纯无邪。他所谓的珍妃得知他被俘之后,决绝的献出了王玺,这就是他所信任的人吗?

    “那你还如此羞辱他!”月落心疼的看着无心,他当然知道那几日凡是碰过冷噬的那几个女子都被无心秘密的处死了。从未见过如此自私到令人心疼的女人!

    他爱她,所以不怪她!

    “男尊女卑,哈哈,我偏要凌驾于他之上!”

    火刑台之上,那个女子还是笑的如此纯真。

    “王,臣妾恳求王,不要在被那个妖女所迷惑,杀了她,为太子和母后报仇!”珍妃梨花带雨的哭诉着,一袭白衣更显得她温婉大方。

    “王,杀了那个妖女,为太后及太子报仇!”众臣附和着叩首。

    “准!”冷噬暗自握拳。

    大火弥漫了那绝美的容颜

    重生

    轻抚着无心的睡颜。

    冷噬轻叹:无心,你当真无心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