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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成问道:“那血燕子呢?那个女子似乎武艺好的出奇,应该不在三叔之下吧,若是我们能请到她做保镖,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话音未落,薛萍便插口道:“那酒馆里的人听到她的名字就跑了一半,我看那女子八成是个魔头吧。”她是从心底不喜欢那个风格与自己格格不入的女子。
陈卓道:“血燕子我见过,她为人其实还不错,只是杀过不少祸害妇女的江湖人,落了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名。”
余成问道:“卓叔见过她?”薛萍也好奇地看向陈卓。
陈卓道:“就在三个月前,我和你父随公孙太守前往黑山郡洛溪城,防御一个罗刹人兵团对我大商的反扑,当时随军前往的还有一千多名佣兵,血燕子所在的那个佣兵团也包括在内。”
余成问道:“血燕子也是佣兵团成员。”
陈卓点点头:“是个小佣兵团,叫飞狐团,只有三十多人。”
余成闻言暗想,与五千多人的三山团相比,这个飞狐团确实小的可怜了。
陈卓笑道:“飞狐团人数虽少,实力却不弱,三十余人中,倒有半数以上是玄阶高手,其余的也至少到了黄阶后期。”
余成心头又是一凛,三十余人中半数以上,那就是有将近二十个玄阶高手了,这样的实力,足以横扫四五个金牛城余家了吧。
陈卓道:“那一战三山团和暴熊团这样的大佣兵团都派遣了精锐部队参战,但最终立下头功的却是这个规模不大的飞狐团。”
陈卓陷入了回忆。
孟河太守公孙度亲率郡兵三千,孟河郡各城团练也有三千余人,再加上千余佣兵,而对面的罗刹军五千余人,大商军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然而甫一交战,由各城团练组成的商军两翼便在罗刹重骑兵的冲击下迅速溃败,公孙太守也陷入被三面夹击的窘迫境地。要不是那个白袍白马的年轻人,那一战商军必败无疑。陈卓事后才知道,那个年轻人是飞狐团的团长狐王云中,当时,陈卓脑子里想的是,绝不会有人像那样打仗。和陈卓同样想法的人很多,以至于在那白袍白甲的年轻人如闪电般突入罗刹人阵中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只知道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打倒一个又一个敢于挡在他面前的罗刹人,像是块刀切豆腐一样将罗刹军正面的步兵方阵切成了两块,飞狐团的其他成员跟在他身后,其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有血燕子,那个女子修为不是最高,但却是杀敌最多的,似乎不知道疼痛般,身上不知着了多少箭伤,却是浑不在意,只攻不守,用一对短剑收割着罗刹人的生命。
在云中一箭射倒罗刹人的主将之后,战斗随着罗刹人的全面溃败而迅速结束了,后面的论功行赏陈卓并不清楚,但狐王云中还有他的飞狐团,牢牢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余成听得是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也在当时战场上,跟着那个神一样的男人,陪着那群可靠的伙伴,斩将夺旗,死而不悔。
陈卓道:“若是再碰见那血燕子,倒是可以向她提出雇佣飞狐团作为保镖的事情,不过估计没那么巧,我们还是去下个镇子看看,有三山团或者是暴熊团的最好,没有的话也可以雇佣一些小佣兵团的,只是......”陈卓看向了薛萍。
薛萍和余成脸上同时露出了难色,他们都是在猝然遇袭之下好不容易才逃出金牛城,身上只有些零碎小钱。
薛萍想了一下,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了下来,递给陈卓:“这是当年我与成儿的父亲成婚之后,他送我的,上面有来自防风氏的珊瑚,据说价值百枚金币以上吧。”
陈卓接过项链,苦笑道:“我一向身无长物,现在只有三十多枚金币,加起来应该也请不起几个人,走一步看一步吧。”
“哈哈哈哈”,一阵大笑声突然响起,将一行人个个惊得魂飞天外。
余成胆大,定睛看去,却是从身边不远的低矮树丛中,突然钻出来一个人,笑道:“无需去下一个镇子了,就照顾一下区区在下的生意吧。”
却是一个身高不满一米六的黄脸汉子,三十来岁,尖嘴猴腮,满脸病容,像是一个积年的痨病鬼。
但此人刚才潜藏在侧,以陈卓的修为与机警,竟也没能发觉,若是此人心怀歹意,当真不堪设想。
陈卓沉声道:“阁下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此偷听我等谈话?”
那人嘿嘿一笑:“在下白胜,青州人,与你刚才提到的三山佣兵团中的宋江、王英等头领有同乡之谊,此次是特来幽州孟河郡投奔的,前日闻得宋江哥哥现在水风城,正准备前往,刚才是走得累了,找个树荫休息了一下,不想你们也闯了过来,倒不是我故意听你们说话。”
陈卓目光在白胜身上停留良久,然后缓缓说道:“带我们前往博业城,你要多少报酬?”他已看出,这白胜虽其貌不扬,但修为不低,只怕还在自己之上,现在自己与余成都是重伤在身,若白胜真的起意不良,要对付自己一行人易如反掌,无需用什么手段。
白胜笑道:“我只是身上没钱了,想顺路赚一笔,所以我只准备将你们带到水风城。报酬嘛,一百金币就可以了。”
话音未落,薛萍便斩钉截铁说道:“不行,我们要去的是博业城。”
余成也插口道:“不错,这位大侠,您刚才在旁边听了半天了,应该知道,我们要到博业城才会安全。”
白胜冷笑道:“不说一百金币的酬金不足以让我保护你们这两天的路程,就你们现在的状况,到博业城并非一个好的选择。”
陈卓道:“此话怎讲?”
白胜道:“追杀你们的朋友,实力不弱吧?至少比我们现在强了太多,是不是?”
陈卓点头,一个玄阶初期的余海,余波和那神秘黑衣人都是玄阶中期,还有个可能已经到了玄阶后期的室韦黑巫师。
白胜道:“我现在是玄阶二重天,而您二位都是重伤在身,凭我们现在的实力最多能对抗那个玄阶初期的吧。而这里到博业城要两天时间,夜长梦多,两天里面若是对方的高手追上我们,凭我也保护不了你们。”
见陈卓等人都沉默不语,白胜继续说道:“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水风城,那里是孟河郡的治所,又是我大哥宋江的驻地,太守府还有三山团上百个玄阶高手在那里,你们的对头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兴风作浪,随后你们可以雇人给你们博业城的亲戚送信,让他们去水风城接你们,这样你们不就安全了?怎么样,我说的是不是万全之计啊?”
见陈卓余成等人均无言以对,白胜一扬手:“事不宜迟,我们走吧。”心下暗暗窃喜,无需绕路便随随便便赚了一百金币,至于保护这一行人,白胜心中早有计较,若是遇见小喽啰,就打上一场,若是有高手追来,他就自己逃命,他天赋异禀,轻功超卓,在玄阶高手面前逃命的自信还是有的。
陈卓等人自是不知白胜打算,当下陈卓和余成每人背上一个小女孩,转向西北方向,往水风城而去。
就在这一行人出发后不久,官道上十多匹快马飞驰而过,当先一匹马上的骑士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伟男子,身高接近一米九,锁子甲护体,威风凛凛,相貌堂堂,若是余成等人在此,当能认出,这就是余氏三英中最年轻但最强大的余波。紧跟在余波身后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身黑色劲装。
他们路过方才交战之地,余波飞身下面,走到了徐昆的尸首旁边,看了一眼,转头对仍骑在马上的黑衣人说道:“是陈卓,抢在我们前面找到那小崽子了。”
黑衣人道:“他被我打伤,也翻不起什么浪了,只是不知他们会逃到哪里去。”
余波说道:“薛萍那个贱人的父亲在博业城有些势力,他们肯定会去投奔他,我们不妨绕道去堵他们,只是那个老头子不好惹,万一他从城里接应出来,就有点难搞了。”
黑衣人问道:“那个老头子实力很强?”
余波说道:“四个月前见过一面,那时候他已是玄阶十重天,手下还有四五个玄阶初期的高手,就凭你我只怕对付不了。”
黑衣人笑道:“放心,自有人对付他。这样吧,你和余海两个继续带人沿途追踪,我去博业城方向堵他们。”
余波脸色一沉:“若是那小子落到你的手里......”
黑衣人哈哈一笑:“放心,紫阳血脉,我们平分,不会撇下你的。”
余波盯着黑衣人看了一会,似乎能在黑衣人脸上看出什么答案来,黑衣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笑得坦然。
两人就这样诡异地对视了约半分钟,余波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黑衣人脸上的笑容化作冷笑,低哼一声:“鼠辈。”不知从何处掏出一只信鸽,向西放飞。
金牛城东不远的一处村落,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人正面带悲悯,看着眼前依然冒着黑烟的断壁残垣。年轻人身高约有一米八五左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看起来只有二十一二岁,但脸上却带着一股与年龄不称的沧桑感。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肩上,竟伏着一只比老鼠大不了多少的小白狐狸,此刻,小狐狸睁开双目,看了看前面宛如人间地狱的景象,似乎毫无兴趣,伸了个懒腰,将小脑袋靠近了年轻人的脖颈,居然就这样沉沉睡去。
“团长......”一个青衣女子走到年轻人面前,欲言又止。
年轻人语气温和:“梅儿,情况如何?”
梅儿低声答道:“一共三十几个村民,都死了,一个活口也没找到。”她顿了顿,“所有女村民,无论老幼,均赤身露体,死前都被奸污过,其中有两个年轻貌美的被肢解了,其余的也是死状级惨。”抿了下嘴唇,似乎是在压制心中的不适,“凶手是一群禽兽!”
团长的脸抽动了一下,走进村里,检查了几具尸体,对着身后一个中年文士模样的问道:“楚多情,你来看看,这些村民似乎都是死在弯刀之下吧。”
楚多情答道:“属下也注意到了,凶手人数不少,至少有上百人,但武器却很整齐,都是弯刀。”
团长道:“草原上窜过来的狼崽子,八成是室韦的,也有可能是乌桓的。梅儿!”青衣女子闻言马上走到跟前,“你和楚多情一道,去修清寨屯田军找我师傅孙成,把这里的事情告诉他。”梅儿和楚多情领命。
团长随即对另一个佣兵说道:“赫连鹏,水风城那里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带着弟兄们在这附近搜索一下,这帮狼崽子应该没走远。”顿了一下:“这帮家伙里面说不定有高手,找到以后不可轻敌,最好是联合附近的团练兄弟一起围剿。”
赫连鹏点头应是,团长随后又说道:“燕子和午胜应该也在这附近,想办法先联系上,燕子性格冲动,我怕她误事。”拍了拍赫连鹏的肩膀,“多加小心,我去水风城见过太守大人后会立即赶回,若是敌人势大,你们就远远吊着就行了,等我回来再攻击。”
这时,那梅儿突然开口说道:“团长,你的身体....”
飞狐团的团长,狐王云中哈哈一笑:“无事。”话未落地,已是上马向水风城方向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