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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司,罗宋和林果又被调到了新的岗位上,继续为自己下一年的学费而奔波着,转眼之间小半个月过去,又快到了开学的时候,暑假工也快要结束了,罗宋又请了个假,去普州赔了陆晓甜两天,然后在公司团建,开庆功宴的时候才回到春城,参加完团建就准备直接回丽水上学了。
还在上大学的少年们,最为放浪不羁,最为个性鲜明,虽然生活有诸多不如意,但是,却无法消灭他们的热情,在享受快乐的时候就会抛弃一切烦恼,彻夜狂欢,这也是年轻本来的样子。回到公司团建的时候,一个个都是敞开了玩,敞开了喝,不知怎么的,林果很快就喝多了,少了许多熟悉的面孔,罗宋的心情并不是特别好,所有人中和他关系最好的,也就只有林果了,罗宋倒是没喝多,便由他来负责照顾林果。
行李物品都已经寄回了学校,公司的公用宿舍也已经没有了他们的铺位,便只能开家酒店,公司可以报销一部分,这也算是其中一个福利吧!
兴许是真的喝断片了,林果才能完完全全不再掩饰自己最为真实的一面,烟和酒还真是好东西,可以让人暂时的忘记一切的苦闷,甭管第二天会难受成什么样子,但是,只要眼下这一刻的麻木便够了,像极了今天的社会。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罗宋,这才发现,原来他对他的这位好兄弟,其实一无所知。难怪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喜欢喝酒,除了可以麻痹自己之外,更可以套出一个人内心之中隐藏着的无数秘密,所以有人说,只有当一个人完全断片之后,才是他最真实的一面,也有人说,喝断片之后的人其实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平行宇宙中的自己。
“来来来,喝多了就喝点热粥,然后乖乖睡一觉,不要乱闹。”罗宋把林果扶好,让他自己睡好,然后又买了粥给林果,本想让他喝两口暖暖胃,然后赶紧睡觉,却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平日里斯斯文文,不苟言笑,一喝多,却完全换了一个人,又哭又笑,又吵又闹,罗宋都有些怀疑,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林哥?完全就是另外一副模样。
闹腾了好半天,林果终于大吐一场,这才算消停。
罗宋正在抱怨着:“这个家伙,真是够了,老子连女朋友都没有这么照顾过。”一边说着一边还是把林果安顿好,刚要准备自己休息,却听见林果的电话响了,罗宋一看时间都已经凌晨一点了,这个点儿打电话过来,谁是有病吧?
罗宋这边正想着,就看见林果翻身起来四处找着自己的手机,得,无奈的罗宋又掀开被子起来,把林果的手机给他找了过去。
林果把电话接过来,犹自在梦中。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跟你们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找我什么事儿……”
“我再跟你说一遍,我叫林果,不叫李果,李实你给我听好了,我和你们李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要再给我提李有财,他是你爹,不是我爹,我只有妈,没有爸,你爸病了,关我什么事?”林果的情绪很是激动。
因为没有开扩音,所以罗宋只能听到林果的声音,并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什么。
“李果,李实,只有妈,没有爸!!!难道林果还有个弟弟叫李实不成?”罗宋的脑子有些短路,这是什么情况?
罗宋陷入到回忆中,回忆起第一次和林果见面的情景,?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林果的母亲林招娣的时候。
罗宋这才惊觉,原来林果是随母姓,而不是随父姓,这些细节他之前居然都没有注意过,然后他又忽然想到,好像自从他与林果相识,这两年多以来,他确确实实只听林果说起过他的母亲,却从未见林果提起自己的父亲,而且似乎每次当有人在林果面前提起父亲的时候,林果似乎都极为抗拒。
正在罗宋这边胡乱猜测之际,林果那边的电话依旧在继续,只是此时此刻的林果看起来似乎极度的痛苦,或者说是愤怒,又好像陷入到了某种不堪回首的回忆之中。
或许是醉的深沉,又或许是半梦半醒,林果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罗宋第二次见到林果如此失态,第一次是在和苏凌蓉分手的那个晚上。
“李实,小时候的事情,你不记得了,但是我没有忘记,没有忘记你爸那个时候是怎么对我妈的,更没有忘记我身上的那些伤痕,对,那个时候你还小,你已经不记得了,或者说你已经选择性的忘记了,但是我没有忘记,我没有忘记,我妈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血,我也没有忘记你们李家人那罪恶丑陋的嘴脸……”
林果有些歇斯底里,好像是多年的积压情绪,忽然在这一个无名的夜里,被烈酒和愤怒点燃,犹如烈火喷油,火山喷发一般,彻底的爆发了出来。
罗宋想去劝解安慰一下,却无从入手,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关好所有的门窗,希望酒店的隔音材料好一点,不至于这大半晚上的被人家投诉吧!
“从我十岁那年离开你们离家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把我身上属于你们李家的每一滴血都已经还给了你们,从那天开始,李果就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林果……”
罗宋越是往下听,越是感觉到心惊胆战,可是他又不敢打断。
电话那头早就已经挂断了,这边林果的情绪却还在继续发泄着,从刚开始歇斯底里的咆哮,到后来咬牙切齿的愤慨,直至最后已经是满眼泪水。
这一夜,无人入眠,这一夜,几人多悲,这一夜,林果宿醉不行,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夜,罗宋心情沉重,安安静静的听了一夜。
故事还要从20多年前说起。
那一年,遥远的非洲大陆,最后一个民族独立国家独立。
那一年,二战之后,分裂已久的德国再次实现了统一。
那一年,备受后来人们所争议的话题“曼德拉效应”的主人公刚被释放出狱。
那一年,人类对互联网还很陌生。
那一年,“转基因”,“试管”,“克隆”这些名词还没有出现在人类的字典里……
与这些重大事件相比,我们接下来要说的故事似乎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那一年的山城还远远没有今天发达,
那一年的海都也才起步不久,完全没有达到今天超一线城市的水平。
清晨的山城还处在一片沉寂之中,远没有达到今天的喧闹程度,距离大城市遥远的小村庄,鸡已经叫了好几遍,天空亮堂了起来,林老汉皱巴巴粑的脸上多出了几道皱纹,往长烟杆的烟锅里填上了些烟丝,撮着烟嘴,抽了几口,面色凝重道:“咱们家也没有钱,供你上学,我看你也念不下去了,说把你出嫁了,你还不愿意,那你就跟上咱们庄里人到外面打工去吧!自己挣钱自己花,过几年回来再把你出嫁了,我把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林招娣的眼中早已经泪光闪烁,却没有哭出来,道:“对头,我收拾收拾,明早就跟人出门打工去。”
那个年代里大多数的女孩子,还都是没有上学机会的。
林老汉又抽了几口烟,没有再说话,抽完烟就出去干活去了,林招娣很熟练的,在外面捡个柴火,很快就回来烧开了水,往电壶里灌满了水,拿着水和馒头给地里面干活的林老汉和林母他们村子里的人送了过去。
那个年代日子过的虽然清苦,但还不像现在这样生不起孩子,也养不起孩子,偏远的农村地区依旧是男尊女卑,养儿防老,香火传承重于一切。所以林招娣有好几个姐姐妹妹。
大姐,林引娣;二姐,林来娣;三姐,林望娣,老四就是她,林招娣。或许是到了她这里比较古老传统的起名方式,终于有了结果,又或许是上苍被林家这种坚定的心情所感动,终于她们迎来了个弟弟。
已经自知上学,学文化改变命运无望的林招娣,送完吃的给地里干活的父母之后,就开始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又在锅里煮了两个鸡蛋,炖着,准备等弟弟放学回来之后吃。喂了猪,喂了牛,喂了鸡,又给猫和狗放了食,就跑去村子里面最近的几家转了转,看了看老人,因为明天她就要走了,就要去海都打工去了,再回来见到家里人就已经是过年的时候的事情了,所以,多看一眼是一眼。
那个时候,刚刚经济发展起来,去海都,深城这些地方打工,下海经商,真的可以发家致富,于是,便兴起了一股打工流,无数人怀揣着梦想,背井离乡,跋涉几千里,去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希望改变命运。而事实上,也确实很多人做到了,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幸运的。
原本以为,过年就可以打工回来,然而,林招娣么也没有想到,等到她再度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几年以后了,然而,如今上只是十五六岁的林招娣,对这一切毫无所知,对这山村外面的世界更是一无所知。
第二天一早,鸡只叫了两遍,林招娣就已经起来了,扎着羊角辫,穿着布鞋,穿上一件红色的衣服,棕色的裤子,看着同村一起过来接她,共同出去打工的几个人,林招娣,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已经是她最好的衣服了。
林招娣莫名的还有些兴奋,因为看到出去打工的人好像都能衣锦还乡,她也就看到了希望,想象着她今年过年回来的时候,可以像林强,林有娣她们一样,穿着好看的衣服,提着一大堆他们山里没有的好东西回来,然后拿着一扎钱给林老汉,看着林老汉数钱快乐的样子,她就莫名的开心,然而她的愿望终究还是落空了。
扛着行李,坐着绿皮火车,两天两夜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东南沿海最快发展起来的城市—海都。
第一次走出大山的林招娣,完全被这大城市的繁华所震撼,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第一次看到了高档的酒店,第一次看到了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第一次看到了,有个带着外国老头的食品商标进入了海都……
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感到新奇而陌生,她就在这座城市里,又好像离这座城市陌生而遥远,这座城市的繁华与美好,跟她并无多少关系,因为她只不过是一个进了厂子,上了流水线的小农民工而已。
进了厂子,上了流水线以后,林招娣更是处处小心,步步留心,生怕一不小心一点小事做错,自己被领班主管打骂惩罚是小,如果被扣工资,那可就是大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