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公子带你去流浪 > 第三十一章 有惊有喜

第三十一章 有惊有喜

笔趣阁 www.bqgla.com,最快更新公子带你去流浪 !

    马家山贼匪的做法有一点令张哲不解,以山贼的本性,要干直接就干,不会如此婆婆妈妈。

    张哲闻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这种做法不像是山贼,倒像是两军开战,先用小股队伍试探。

    张哲匆匆结束了临时的授课,并把杨乾石留了下来。

    “你去告诉莫队长,马上打听清楚通天虎的真姓实名。”张哲吩咐杨乾石,小家伙一声不吭,点了点头,迅速地跑了。

    张哲一直觉得谢叔让自己带人去抓一只眼应该另有深意,和记华阴分店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华阴县隶属华州,是西安府下州县,属陕西布政使司管辖,但是因为靠近潼关,军事上却归属潼关卫,而潼关卫属河南都指挥使司,中军都督府。

    崇祯年间,战争负担越来越大,税赋收入却是一年不如一年,朝廷削减军器局的投入,大量地减少了军器局、兵杖局的人员,这样一来,各地卫所的军器所反倒兴旺起来,不少卫所高层从中谋利,私卖淘汰的军火已经成了卫所军的一大灰色收入。

    华阴县和记分店恐怕就是个中转站,和潼关卫所军某些将领有着勾连。

    原本张哲打算派一个大队的人分散进城,夜里突袭和记,但是诗经风颂来了之后,张哲改了主意。

    回去等诗经风颂四人从世外桃源回来之后,征求一下她们的意见。

    张哲去探望了五个伤员,发现后勤的人已经严格按照他制定的外科清创术的操作步骤进行了伤口处理,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正在认真地为腿部中刀的队员进行缝合手术。

    因为这是后勤卫生处碰到的第一台手术,所以后勤部门的所有大婶、大娘们全部在,都在旁边七嘴八舌地指导,其实所有人都是门外汉,只是听教官这样讲过,于是她们就把缝合术当成了补衣服,一个个全变成了专业高手。

    他认识那个做缝合术的女孩,常平的妹妹,常霞,跟李彩娥是同桌,是一个十分文静秀气的姑娘,最适合干这个。

    不过因为环境太差,常霞明显很紧张,脸色苍白。

    张哲皱了皱眉,说道:“常霞做手术的时候,只留一两个人协助,其他人都出去,不要影响她。

    还有,一定要注意卫生,针线、布有没有消毒?

    杨嫂,你是后勤负责人,以后一切要按照规矩来,伤口感染是要死人的,咱们的伤员没有死在战场,可能会死在手术后。

    问得好,什么是伤口感染,刘大娘,回去让刘三好好给你讲讲。”

    那些后勤的大嫂大娘们最是服气张哲,既然他这么说,大家默默地退了出去。

    从后勤卫生处出来之后,张哲又去了新的训练营。

    张哲的命令传达的很快,三百个护卫队员全部回到了营地,几个副队长在训练新护卫队员的队列操练,而队长们则在拼命地压榨老队员的体力。

    护卫队还是五个队,不过由原先的小队变成了大队,每个大队六十人,一个大队又分四个小队。

    除了莫得水的斥候队,其余的人也就比一个加强连多了几十人,这点人手令张哲有些不安。

    好在护卫队护家的决心坚定,训练士气高涨。

    李虎带着他手下的老队员在训练射击动作,李常胜和他的队员在捉对厮杀,而常平他们在训练丛林作战,至于傅横他们,光在上身在训练体能。

    张哲很满意,按照目前的人数规模,他相当于已经升职了,前几天还是个排长,现在已经是连长了,莫得水他们还在悄悄地招募流民,过上个把月,他应该又能升职了,营长。

    张哲半天时间就泡在训练场,和一个一个的大队分别交流谈话。

    这是他抓军队的手段之一,作为最高长官,他不能只抓那些队长,这样会造成一个后果,那些队员们会只认队长不认他。

    所以护卫队的思想工作他必须亲自抓,当然这是他心中的一点小九九,不足为外人道。

    今晚的行动他只带李虎的第一小队十五个老队员,这十五个人已经有李忠义带着,赶着大车,装作卖山货的,提前进了华阴县城。

    他和李虎,诗经风雅颂她们稍后出发,当然,还需要小诗她们的同意。

    张哲想多了,他以己度人,总觉每个人都是自由独立的个体,得先征求诗经风颂四人同意,毕竟她们四人不是护卫队员,也没有为李家坳出力的义务。

    但是,实际上在诗经风雅颂五人的心中,张哲就是她们的事情就是她们的事情,张哲的话比命令管用。小雅如此,诗经风颂四人心中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张哲回到院里的时候,大吃一惊,占地四五百坪的院子成了一个大马厩,二十几匹骏马神采飞扬地在院里散步,旁若无人。

    以张哲拙劣的眼光都能看出这些马的不凡,修长健美的四肢,矫健的身躯,优美的线条,灵动飘逸的鬃毛,充满着野性和力量。

    “公子,你回来了?”小雅高兴地走过来,诗经风颂四人一起跟了过来,见过张哲。

    诗经风颂四人脸上明显有着兴奋和得意之色。

    “这些马?”张哲指指院里的二十几匹马道。

    “公子,你忘了,那里是个天然的牧场,有着最好的战马,这些都是小诗她们弄回来的。”小雅叽叽呱呱解释道。

    小诗,应该是五人中年龄最大的,十六岁,个子不高,但明显比小雅壮实得多,见公子脸上有惊喜之色,心中有些得意,上前一步道:“公子,这些马怎么处理全凭公子吩咐。”

    “等等!”张哲靠近一匹通体棕色的骏马,忍不住想出手抚摸。

    “公子小心!”小雅等人齐齐惊叫。

    张哲一惊,赶紧缩回手,笑着继续说道:“这些都是什么马?”

    小诗道:“公子,这三匹都是纯种汗血马,另外的都是蒙古马与汗血马得杂交马,不过那些杂交马一点不比汗血马差,甚至耐力还要好一些。”

    小诗说的汗血马就包括那匹纯棕色的马,另外两匹汗血马,其中一匹是也是棕色的,只是头顶有一簇白毛,还有一匹是纯白色的,看上去更加亮眼。

    “汗血马!”张哲惊呼,在他眼里,这二十几匹马全部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纯种汗血马至少万两银子,混血马也值五千两,当然,在华阴地界一定有价无市,但是在西安呢,光王府就有四个,达官贵人更是数量众多,万两银子买一匹纯种汗血马,必定抢破头。

    他知道后世一匹英国纯血马曾经卖过四亿的价格。

    那这二十几匹马能卖出多少钱。

    “好,太好了!”张哲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这些骏马的处置权,已经在盘算怎么卖个好价钱了。

    小诗等人以为公子在为这些千里马叫好呢。

    至于怎么把它们变成银子,张哲已经有了打算。

    在家里用晚餐之时,张哲提了晚上的行动,希望小诗她们去县城协助行动。

    事情果真是张哲多虑了,诗经风颂四人听张哲一提去县城的事情,只是说了一句:“公子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