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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里实力最强的企业主家的公子,林天秀在这个县城的号召力自然不低。
事实上,从初中开始,他就在【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的歌声中,走上了一条让他父亲头疼不已的道路。
社会青年的青春,打架、斗殴、早恋,样样没落下。
用一句许多人都曾经听过的话来说,【要不是他有个好爸,他早就被开除八百遍了】。
但他也过有深情的时候,以前他曾经疯狂地喜欢过一个姑娘,天天写情书,在姑娘面前秀球技,甚至还曾经羞耻地吟过诗,只不过姑娘始终不肯答应跟他好。
他憋不住,去跟姑娘发疯,我都追你这么久了,我是真的喜欢你,就不能给我个机会吗?
捅破了窗户纸,姑娘羞红了脸,小声道:“周末听说电影院放电影,我们去看电影吧。”
林天秀一扒拉,一脸不爽,“跟你说正事呢,别转移话题。”
后来,那个姑娘再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好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如今已经二十五六的林天秀开始变得懂事些了,能帮着那位差点被他气死的老爹分担些事情了,在人前也渐渐有了些老板该有的样子,但私底下,还是一副狗改不了吃屎的吊儿郎当。
今晚这事儿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就是他现在又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但是人家姑娘有了心上人了,并不喜欢他。
这年头的社会,姑娘们还会因为阳光正好而你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而喜欢你,所以林天秀空怀一兜钞票而无从发力。
他倒也没那么没品,搞什么不入流的勾当。
就是吩咐了手底下的人,盯着那对鸳鸯。
谈情说爱,没问题,但要想达到生命的大和谐,那就绝对不行。
万一今后对方终于认识到他的惊人魅力,却又已经花无重开日了,那岂不是悔之晚矣?
于是,那对苦命鸳鸯去酒店就在酒店堵,去宾馆就在宾馆堵,想要回归自然,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荒唐吗?
当然荒唐。
但正常吗?
其实又很正常。
面对姑娘都快崩溃了的质问,林天秀面不红心不跳地表示,这只是一位热心群众在守护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已。
并且郑重表示,你们要在家做什么他一定不管,也管不着。
姑娘哭了,那还不是因为没办法在家嘛。
自打林天秀托人把信儿透给了姑娘父母,姑娘都不敢在父母面前说自己谈了朋友的事。
她家管得严,男朋友又住宿舍。
说好的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他们却没地可做。
看着姑娘那楚楚可怜的样子,林天秀曾经温声道:“要不去我家吧,我家地方大,也没人管。”
已经脑子发懵的姑娘疑惑道:“你会这么好心?”
林天秀大气地摆了摆手:“这有什么,小事。”
“那我们怎么联系你?”
“你们?”
“我和我男朋友啊。”
“开什么玩笑,去我家还带别的男人,看不起我了不是?”
姑娘捂着通红的脸,哭着跑了。
今夜是时隔将近一个月,他的小喽啰们再次捕捉到了那对苦命鸳鸯的身影。
“招待所,哼,跟我玩游击战呢!”
林天秀哼了一声,跳下了车子,“咦?”
他忽地停住脚步,在小弟们的疑惑中,走到一辆车旁,看着车牌,又看了看车身,沉默了起来。
“天哥?咋了这是?”
“天哥,楼上还等着您主持大局呢!”
原本还气势汹汹的林天秀忽地叹了口气,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让他们撤吧,跟他俩也说一声,今后爱咋咋地,我不管了。”
“啊?”
小喽啰们多脸懵逼。
“愣着干什么!去啊!”
站在林天秀身边,平日里就跟着他一起做事的哥们儿一脚踹过去,几个跟在林天秀身边混日子的小喽啰赶紧屁颠屁颠地上楼执行命令。
接着那位才递了支烟过去,微笑道:“天哥,咋回事儿,突然想明白了?”
显然言语之中,并不认可林天秀的这番操作。
林天秀仿佛没听懂那些言外之意,倚着车子点燃了烟,抽了一口,“你记得这辆车吗?”
那人眉头一挑,绕着车子走了一圈,“咦,这不是今天上午那个秦大少的车么。”
对于带着司机和保镖,兼具一身不俗气质的秦淮左,他的印象也颇为深刻。
“是啊,人家开豪车配保镖,年纪比我还小两岁,已经在不辞辛苦替家里跑生意,谈业务,对我们递烟陪笑。”
他轻轻拍了拍车子,朝着这栋普普通通的招待所努了努嘴,叹了口气,“私底下还不贪图享乐,就住在这样的我从来都看不上的招待所,对比起来,我现在还天天盯着那点不上台面的破事。”
林天秀说着,自嘲一笑,“怪不得我爸天天说我就是烂泥糊不上墙啊!”
那人:......
他的确有点难以理解林天秀的脑回路,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想法,总归是件好事。
于是顺着他的话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林天秀扭头看了他一眼,这才确定对方并不理解他的心思。
一种莫名的空虚和寂寞感从心底涌起。
其实对他这样的富家公子哥而言,真正能够触动他的,不是那些顶层人物们被粉饰过的事迹,也不会是那些挣扎向上的底层人物,而是跟他类似人物所做出的截然不同的选择。
因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懒散惯了的他们,面对别的情况,可以轻松地为自己找到许多的借口和理由,偏偏在这样的情况下,无从辩驳,同时又还有奋起直追的希望,才最能触动他们的心思。
林天秀的触动也正来自于此,他看见比他大不了几岁的贺天元独自闯荡社会,成就不菲,没什么感觉,但瞧见秦淮左这样的人居然有这样让他惭愧到羞愧的行为,他立刻大受震撼,如被当头棒喝。
可惜身边的庸庸碌碌们,无人能懂。
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去找那位秦兄弟聊聊,说一说自己的故事,听一听他的金玉良言。
于是,他将烟头一扔,脚掌踏住,脚跟一旋,迈步走向了招待所前台。
“那辆车的客人住在哪个屋?”
林天秀倚着柜台,径直问道。
前台的小伙儿吞了口口水,在被操练和保持操守之间,做出了十分容易的选择。
“楼上301,302。”
......
“贺总,我敬您一个,您这一趟可是让我长见识了。”
房间内,老楚红光满面,举着一个易拉罐瓶子,兴奋开口。
贺天元的脸上也有几分笑容,举了举杯,“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后面的事情还多着呢。”
“贺总,这我就得斗胆说两句了。”老楚摆手道:“我不懂做生意,但我听过一句话:万事开头难。咱们这第一步是最难的,但这第一步只要迈出去了,后面的事情那就可以顺着来了。再跟别人谈,我们就能有东西了。”
跟着贺天元仅仅几天,老楚的进步就比以前在单位的时候有了长足的进步,也能说出些有点水平的话了,听得熊大山连连拍手,一脸恍然大悟的赞同。
秦淮左看向贺天元,贺天元朝他微微一笑,轻轻点头。
对他们两人而言,对后续的局势都是看得清楚,每谈一笔业务,都会为后续的拜访和谈判增加筹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每一笔生意都是独立的,要想完成既定目标,这条路依然漫漫又长远。
“小秦,来我敬你一杯,你现在越来越有那个样子了,今天在那个天风化工厂,比那个厂里的少爷还像样呢!”
老楚笑着举起杯子,秦淮左还没说话,房门就忽地被人敲响。
“谁啊?”
老楚吆喝了一嗓子,门口没有声音,只有敲门声依旧执着。
“我去开。”
老楚上前打开房门,屋里的光倾泄在昏暗的楼道里,照亮了一个人的脸。
而站在门口的林天秀在刹那晃眼之后,适应了灯光,瞧清了屋里的人。
接着,他的眼睛便登时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