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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碗中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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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营帐外进来之时,杨旭心头千思万虑,也未能想到一个万全之策。

    表面上杨玄是给刘全今夜的行动定了一个私通蛮族之罪,但是这个假象也就能骗骗寻常人而已,他随便一看就能明白杨玄此时打算。往好了去想,杨玄以此为借口是想息事宁人,自己当初与刘全商量的时候,可是打着纳兰清野的旗号,杨玄若想发财,真不好彼此间撕破脸皮,更不愿平白无故交恶一个大家族。

    但是有了今夜之事,杨玄还可能不用心留意商队之中的情况吗?自己如何隐藏的下去!

    若被他发现了自己身份,再将两件事情联系起来,我的事情就全部暴露了,这厮肯定会杀我泄恨。

    若往坏处想,杨玄此时不动声色其实是为了麻痹种德堂的人,而后找准几乎展开报复,直接将自己一行人全部吃掉,那他还是没有活路,所以他现在一刻都不想在鹰眼卫里呆,恨不得早些离去。

    幽云草原对于大乾军方而言,自然是龙潭虎穴,但是对于商贩而言,这些蛮族部落确实极为欢迎的。

    蛮人虽蠢,但也明白杀鸡取卵是自断财路。

    幽云生产力落后,寻常人家连口做饭的铁锅都没有,大乾走私商人运进草原的那些瓷器、茶叶、丝绸对其而言,就是黄灿灿的金子,哪有不受欢迎之理,一些经常出入边关的大行商甚至还有蛮族的封号。所以那些被鹰眼卫视作拦路虎的部落。在种德堂这批商队眼里,那就是一座取之不完掘之不尽的大银矿。

    他们要防备的绝不是这些势力,而是蛮族中一些不守规矩的马贼,或者说黑吃黑的大乾私商。当然最为头疼的还是大乾的边军,这些人可比马贼和黑吃黑厉害百倍,否则也不至于他们费大力气拉拢了。

    杨旭将自己心头的想法与纳兰清野说了说,惹得后者有些难以理解。

    “我们如今废了许多力气才拉拢了军方的人,何不顺着他们身后走,也可以当作挡箭牌。”

    杨旭微微皱眉,说道:“方才你也看见了。杨玄这厮对敌人可谓毫不留情,当初我在朔方城中与他结下的仇怨可谓不浅,若是让他发现我在商队之中,说不定一时失控就要找我麻烦。还是趁早离去好。”

    “这却是是个问题,不得不仔细考虑一番!”纳兰清野闻言皱了皱眉,而后又道:“不过如今距离最近的一处部落也还有些路程,这一路上马贼不少,不如再跟随一两天,等进入地界在与他们分开。”

    杨旭听他这话有些难办,却也不好再做纠缠,免得惹他多疑,而且如今杨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自己一行人身上,若是反映太过激烈。反而会将其惊动,不如再拖一两日反而安全一些,他便点头答应下来。

    和煦的晨风自东边刮来,带着一丝丝凉意,红日自极远处的雪山上升起,整个天边如同神明降临一般。

    雪山大草原上又被称作神山,那些极远处的一条白线看似与天地齐平,并无巍峨之势,然而山峰之上积雪终年不化,可以想象这山高到了何种地步。那片山脉自然便是阴山,只不过看到的只是北面,若从南面入山,怕是以他如今的实力也难以达到他目光所及之处,而他昨夜制定的计划便是沿着山麓而行。

    山麓就是山坡和周围平地相接的部分。近乎于平坦,但阴山横亘近万里。也不是寻常小山可以比拟,山麓蔓延开来也是一片交错复杂的山壑,只是比起主脉低矮了许多,若无通道,也难从中穿行。

    大军休整一夜,便开拔向东而去。

    昨夜兵变动静虽大,却没引起多大的风浪,杨玄如今大权在握,而刘全已经被架空许久,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已经无关轻重,便也五人在乎他的死活,只是他这一死,便斩断了人心中最后一点杂念。

    大军加急行了两天,终于在第三天日落之前入了山区。

    大军驻扎在一处山沟里,杨玄当即派了士卒将四面高地占据,而后开始扎营做饭,此处位于草原与山地的交界处,平日多有马贼盘踞,虽说实力不强,但种种势力交错于此,反而更难防备,杨玄这般将军队隐藏在山谷之中,也不是没有道理,只是在有些作战经验丰富的人来看,杨玄指挥作战还是稚嫩了一些。

    藏不如备,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总有露出马脚的时候,不如时刻做好迎敌的准备。

    何况此处与位于山地之中,面对的敌人无非就是藏匿山中的小股马贼,不足为惧,实在为此小心隐藏。

    对于鹰眼卫而言,如今威胁最大的还是草原上的那几个部落,所以如今驻军最好在险要之地、占据高阳之处,免得被蛮族骑兵进攻,就算不想硬战,那驻地也应该选在险隘之中,有进出关口可守,杨玄如今选这个地方,虽说四面环山,地形却算不上险峻,而且四周丛林茂密,很容易让人居高临下的偷袭俯冲。

    这种地方,一般有经验的将领行军至此只会避之不及,生怕受人埋伏。

    然而杨玄却将其当作了一块宝地,因为其中灵气有些浓郁,而且还有水源。

    忙活两三个时辰,全军这才消停下来,纷纷进入梦乡,灯火俱灭。当然巡逻放哨还是不能马虎的,只是这片山谷实在太大,三四十名巡逻的士卒安插在四周山头上还是留下了许多缺口。

    而整个营地驻扎在山谷中看似隐秘,其实站在高出一看,就像是一块躺在碗里的肥肉。

    此时山谷南面山头之上,便有一行人马在虎视眈眈的看着这块令人垂涎三尺的肥肉,领头之人是一个身形挺拔的汉子,身上长袍垂落,腰间挎着一柄寒光森然的直刀,一手摁着刀柄,此时站在黑夜密林之中就仿佛一杆旗帜似的,随风撒动。此时他目光便紧盯着山间的鹰眼卫,而他身后,黑压压的一群骑兵。

    “首领,这些人应该是大乾军人。”他身旁一个年迈的老者以蛮语像他说着。

    这老者一身破旧袍子,常年呆在在马背上,以至于双腿都有些并不拢的样子,身材也异常的佝偻,乍一看就像是个混的凄惨的老赌鬼,其实却是这男人身边一个追随多年的仆从,如今兼着这马贼的军师。

    那汉子似乎并不把大乾军人这四个字放在心上,冷冰冰的问了一句:“那又怎样?”

    “这些天我们一路跟随,仔细收集了情报,这只人马人数恐怕不下一千,而我们所有家底才算完算尽也才八百多人,还有些老弱病残,实在不是对手,况且这军队出关恐怕是执行任务的,哪会随行带上值钱的货物,远不如掠劫一只商队来得划算,我看便算让他们过去吧。”那老者劝道。

    “当初我部实力衰落,族人受尽屠杀,如今正是我重振我族的天赐良机,怎可错过!”

    原来这青衣男人也并非天生就是马贼,而是南草原上的一个大部落的后人,曾经还是金帐汗国所封的蓝帐贵族,按照大乾爵位换算的话还是一个侯爷,不过蛮人的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罔替的,而且不分长子、次子,也就是说家里只有有一人曾经封了蓝帐贵族,那他后代都是蓝帐贵族,所以不怎么稀奇。

    如他这种落魄贵族,幽云地面上简直数不胜数,但手下八百兵马,却极为少见。

    因为一般小一点的部落,也未必能够凑齐八百战士。

    然而苏德统领的这个部落自落败以来,便一直伺机复仇,做了十几年的马贼,一族八百多人尽是久经战阵凶恶之徒,可谓全民皆兵了。

    “怎么是天赐良机?”那老者心头不太明白。

    此人曾经是那部落之中一个巫师,只是后来部落灭亡之时,族中祭祀了数百年的神灵遭人掠夺,如今法力全失,只是仗着头脑好使,如今才呆在族长身边帮着出谋划策,若论智谋,实在不算出众。

    “那些人身上穿着的铠甲你看看见了,我敢断定,便是三四石的强弓百步之内也射不穿!我若能夺到手里,扎那部的那些人马我也不惧了,倒时候夺回一些草原,可供我们休养生息。”苏德轻声说道,言辞极为的坚定:“你不要看这些人装备精良,实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且主将也是个蠢货!无足惧之!”

    “首领如何断定的?”那老者有些不解。

    “你看到那些人的战马了吗?衰老瘦弱,连我们部落中那些刚产仔的母马都不如,一支骑兵要想能征善战,战马是首要因素,其次才是武器装备,所以这些人绝不是大乾的精锐士兵。”苏德微微眯着眼睛,而后神色中露出一丝傲然,继续说道:“再看他们近日行军扎营,始终选择山坳躲藏,明显是主将胆小怕事,不敢与人交战,今夜扎营的地方更是极为可笑,竟然选在旷谷之中,简直在自寻死路!”

    “哦。”那老者闻言,仔细一想,也不由点了点头。

    “如果我们此时率军袭营,黑暗之中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马,而且是居高临下进行俯冲,他们会看到什么?漫山遍野的骑兵!他们睡梦之中突见此景如何不慌?而我们以有备打无备,就算实力稍逊色一些,也足以弥补。”苏德将腰间的直刀拔了出来,往前一指,好似山谷中的千余人都成了砧板上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