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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娇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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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寻到了深山开荒的两口子,他们的儿子身体壮实而老实巴交,他表示了愿意成全这小伙子与两斤钱姑娘的缘分,并可以免去两斤钱这样荒唐的要求。那一家子开始不信,以为耍弄他们,但见他一脸的诚恳又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只能信了,以为他们家祖宗积德又以为感动了上苍什么的,除表示对他的谢意又成天去庙烧香,感谢上苍惠顾保佑他们。

    他的办法也不复杂,那个汤财迷不敢干涉了,他可以随意的会汤姑娘(从此不说两斤钱了),中途那小伙子偶尔撞上来了,他也就介绍小伙子的情况,预先已教了小伙子一些要说的语言以及注意的事项,小伙子演练得认真而仔细,行动起来竟没有一点破绽,于是熟悉可以随心所欲的开玩笑。他见时机成熟,回给汤姑娘一封信,说他要远走他要去寻找自己的梦想,也许不再回到这地方,说他得罪了石龙仙,下场不会好,所以不敢对感情婚姻有什么奢望,也不敢害了别人,所以请她原谅他。汤姑娘见信伤心地哭了一场,但这晓晓人间蒸发似的不再出现,她也就无可如何了,加上那小伙子又写信体贴安慰,情感也就慢慢转移了,以后的婚姻美满,“两斤钱”的故事演化为美丽的爱情故事,那是后话。

    晓晓并没有远行,他仍然在社队企业上班,只是由于汤姑娘的生活封闭,他不去找她,她就以为他人间蒸发了。

    晓晓迷惘困惑时,总喜欢沿着古龙水库那条宛延的山道晃晃忽忽地游荡,山野的风清爽库里的水潋滟。天是蓝的有几朵白云点缀着,更显空旷悠远;山是翠绿的,有翠鸟鸣叫彩蝶飞舞,他驻足时,翠鸟和彩蝶却飞走了,他突然异样地感动了:这不就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意境。他似乎被一种情绪所触动,顺着山脊走到突出到库中间的小山坡上,有一突出的岩石,仿佛专为他设的座位,他坐在岩石上,可以观望到碧绿水库的深处,一群群梭鱼在水面游荡,其中有调皮的不时跃出水面,太阳光照射下的白肚皮,异样的美丽。突然内心一紧,一条黑影从绿水深处掠过,这库才十来年,竟有这么大的鱼,他突然又否决了自己的看法,不是说这库水连着地下暗河,连着海洋,那年不是说连一头小牛都给鱼吃了。啊!这翠绿的深水里不知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怪异。而山野中,被深山的灌木丛覆盖的山野中,也涌动着无数的生灵,深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只要把眼睛的镜头拉近,几里远的芳草丛中就有几条蜥蜴在晒太阳,它们的肚皮在一起一伏地呼吸地呼吸着,仿佛要把山野的清新空气吸进肚去,而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像一支作战部队的侦察员,机警地注视着周边的动静,突然它们的眼睛呈现出了惊恐之色,“倏”的一下就不见了,好一会,才见一条母指粗的蛇缓缓地爬过。他想这蛇的缓慢从容也许另有目标,几只精灵似的小东西既逮不着也不在乎。

    他的眼光随着蛇游动到一棵半截的松树时,突然怔住了,原来自己坐的这个小山坡正是给他母亲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山坡。他记得很清楚,那是水库刚满水的那一年,他母亲砍柴时遇上了一只受伤的小獐,在母亲的追逐下小獐逃入了这个三面是水的山坡,母亲呼他来一起寻找,他们一起围住了一个灌木丛,断定这受伤的小獐就藏匿其中,结果一起用根棒赶到这半截松树下,小獐不走了,瞪着两只圆圆的眼睛受伤地望着他们,他心一动,生起怜悯,正想说我们救了它吧却已经来不及了,母亲一棒打过去,小小的獐带着受伤倒地身亡。一路上那头小獐被母亲扛在肩上,他挑着柴走在后面,他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向他乞求,它显然已经死了,也许它的灵魂还未离开它,所以是一种灵魂的乞求。但他也不能责怪母亲,那是一种极饥饿的年代,那头小獐曾经给饥饿的村人带来多少美味的欢乐,只他,闻着美味回溢的獐肉就一阵恶心,仿佛那双受伤的眼睛永远在追踪责备他,他只能借口肠胃坏了,离开了那美味的欢宴。

    半年以后,母亲突患精神病,可爬到数丈高的树上去唱歌,而母亲平常是不唱歌的,可跃上屋顶去发表演讲,说是上苍派来的使者,向人们演示上天的意旨。这种当然轰动一时,但他心里只认为是那次猎杀那头受伤的小獐惹的祸,也许那小小的灵魂都有着巨大的报复力量。

    他很想按世俗之见,在这个地方烧些香烛钱纸,安慰那头受伤的小獐的灵魂,希望它能得到安息,但没准备香烛,只能闭了眼跪在地上,乞望小獐的灵魂不要责怪伤害他母亲,如果有什么怨恨之气要发泄,就发在他身上,他说他身强力壮能够承受。

    在炸了石龙虎虎和军军都相继死亡后,他曾在精神上感受到死亡的巨大压力,那时他心底相信石龙报复之说,但在主观精神上却够力支撑着石龙报复之说是胡说八道,他曾站在大众广庭之上高声宣称,自己坚决不相信石龙在报复之说,说那不就是几块石疙瘩,炸了它就碎了,用铁锤可以砸得粉末一般,扬在风中就散于无形,什么神龙见鬼去吧。但村人乡邻均相信石龙之说,他的心理也差点要崩溃了,他上了那个据说有预测能力的黑松林上的黑龙庙里请教老僧,一脸虔诚地跪拜,说他即使不死于石龙也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请老神仙救救他的命并指点迷津,说着流下了眼泪。那老僧也许被感动了,终于睁开了那一直不肯睁开的眼,瞧瞧他的天灵,眼里有惊喜的光,他慈爱地说,“孩子,过来,给老纳瞧瞧!“他顺从地挪到老僧身旁,老僧一双柔软的大手盖在他的头颅上,一股温意渗入大脑又延伸至全身,他仿佛被赋予了某种神秘的灵异感受,许久,也许是十几分钟,老僧才挪开了他的大手,用一种祥和仿佛来自遥远天国的声音说,“孩子,你不会死的,也没有什么罪过,因为你是上苍灵验之气像应运而生的,凡劫难,你可排去戾气而吸纳灵气,不管是石龙之劫还是小小伤獐之劫,戾气冲击他人,而灵气则赋予你,你将承担上苍的责任而丞救人类苦难。”说完闭了眼再也不回应任何问题。

    说也奇怪,自那以后,他觉得自己果然灵气十足,不知道是因为主观上的自信还真的赋予了灵气,他仔细回味惦量与“两斤钱”的交往过程,为何眼界颇为高的两斤钱姑娘一下子就被他征服了,他觉得他有一种神奇灵验,只要他把足够的诚意凝聚在胸中,眼中会放出一种异样的光彩,这光彩可以使女性着迷。但这种光彩只能用于爱不能用于报复,所以后来他报复两斤钱的思维变得无踪无影,而爱意充塞胸间。

    他决定凭着自己的灵验之气去找娇娇。

    娇娇何许人也?

    娇娇是他的少年心中的一份纠结一种朦胧而又坚韧的爱。同时也是他们这一帮人心灵中的维纳斯,美丽、高贵、神秘而又可望不可及。

    他上的那个中学处于城乡之间,学生的结构也一半为城镇职工子弟,即吃国家粮的,他们在学校住宿吃饭只须把粮食供应证交给学校即可获得饭票。而村落来的孩子通常要挑着米进学校,到总务处的粮仓过了磅,凭着收据再到总务处领饭票。两种学生穿戴打扮是截然不同的,概说之有洋气土气之分,最有趣的还是脚的差异,村落的孩子常常赤脚下田上山,脚后跟皮厚实,而城镇的孩子脚后跟是保养得十分好的嫩白,夏季炎热的时分,他们常常穿着木板鞋巴哒巴哒地走路,长长的裤脚飘飘荡荡,使嫩白的脚后跟像雾中之山似的时隐时现。

    娇娇的父亲是个厂长。

    娇娇自然成了那些城镇学生中的骄子。无论是运动会还是文艺晚会,她都是焦点和核心。特别是篮球场上,奔跑风流的往往是城镇的男孩子,他们一色的蓝色运动服白色运动鞋,雪白的大腿像剥了皮的雪鱼,腾跳抢奔无不显英雄气魄。但那一次给了他深刻印象的篮球赛,是因为娇娇也穿了一身运动服和男孩子奔跑在一起,她的动作竟很娴熟,她弹跳投篮的姿势之美像烙在他心灵深处的一道美丽彩虹,永不衰退。

    据说在那个年代,农村孩子即使和城镇孩子一样上了中学同坐在一个教室里,但在城镇孩子而言,在他们不能言说的心灵深处,农村孩子和他们的父辈一样仍然是一群“贱民”,而那时的娇娇是城镇学生圈子里的核心,众星捧月似的,而他们这伙人连圈子中人都不是,接触圈子中的核心人就是一种离开现实很远的幻想。晓晓记得很清楚,那次班里要用毛笔写一张大的感谢信,但竟没有人能把毛笔字写得像个样子,他因受父亲影响曾学过毛笔字,担负重任竟挥洒自如引来许多赞许的目光,他记得那是第一次娇娇目光注视他一个人温和地微笑,这微笑曾在他心灵中掀起巨浪,又一次刻上了美好的烙印。

    但历史常常有惊人之举,现实也可以化为幻影,而幻影也可以变化为现实。革命风暴席卷之时,两派战斗,娇娇的一派竟斗不过曾是十分顽劣面调皮的“三不好”学生,那个学生组织的红卫兵叫“飞将军”,他率先抢了武装部的枪,那时节正是胡传魁时代的重现“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这飞将军十几条枪当然可以横行,而娇娇的组织是一班优秀学生的“文人班子”,给飞将军打得作鸟兽散,而他们竟把娇娇抓了起来。

    关起来何为?正在猜测之时,飞将军传出了惊人之语:他要与娇娇正式结婚!周边的人无不吓得目瞪口呆,心中无不涌出同一字眼:胡闹。因为在人们心目中,既已在乱世中的英雄也好强盗也好都会有一些出格的举动,抢财劫色在所难免,红色风暴和许许多多其他风暴一样同样是乱世,同样难以避免夺财劫色一类,所以飞将军飞起一枪把村民的猪击毙,当着猎取野物抢去喝酒狂欢,见了好的自行车用枪一指就骑了回去,这一类百姓们觉得不足为奇,谁碰上了自认倒霉就放了。何况他们个个都宣称是响应伟大号召。在百姓的看来不就是承天子令,历史上皇帝下令选美,看上了谁家的姑娘又有什么好说的呢!所以飞将军即使强劫了几个女孩子,过了几夜又放回去,人们也会不足为怪,只要不大肆宣扬,那女孩还是女孩,飞将军还是飞将军,两不相干平安无事。

    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要公开被迫与这粗鲁顽劣的同样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结婚,是家人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的,娇娇的父亲虽已被打倒,没有权力也无金钱去运作人与飞将军奋战,但他悲愤不已,准备了一根有着尖刃的铁棒去拼老命,他的堂弟和几个侄子从老家赶来了,随身带来了锄头扁担,正在一场决战在所难免之时,娇娇却在那晚的深夜被蒙面人送了回来,来人放下娇娇即消逝在夜幕中,无影无踪。娇娇当时是昏迷的,但很快醒了又喝了几口粥就可以走路了,连夜跟着叔叔奔向了遥远的北方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