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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什么时候都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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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面前这个黑黝黝的男孩儿,傅辰的心思却不觉间就已经飘到了南方。

    这个孩子,是那个男人托管在这里的。虽然这个孩子无论是从长相上,亦或者是从行为举止上都和那个男人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但是傅辰就是下意识的将眼前这个小家伙,和自己心中的那个男人的形象给结合到了一起了。

    当听说了王家那个出了名的傻丫头义无反顾的就去了云省的时候,傅辰的心里既感觉好笑,但是却又觉得好生羡慕。

    她很羡慕王静云这种敢爱敢恨的脾气,一直以来,对于那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笨女人,傅辰是不怎么看得上的。

    虽然在学习成绩上,王静云绝对不比傅辰差,但是在生活能力上,王静云的情商和傅辰比起来,就差太多了。

    所以,对于王静云,傅辰有足够的自信去碾压她。但是现在,傅辰却有点羡慕王静云了。

    作为傅家的人,傅辰自然可以打听的出来,王静云和杨小天之间,究竟是怎样才认识了彼此的。

    相比于当初自己和杨小天相遇时候的那种剑拔弩张,他们两人那种认识了之后,有了一段共同经历之后,再慢慢的谈感情,到最后确定关系再到后来杨小天为了让王静云可以特例回国,直接将油井当做是筹码作为交换!

    虽然很多时候,傅辰也曾经问过那些个追求她的男人——如果有一天,当我的生命出于生死边缘的时候,你需要付出很大很大的代价,才可以救回我的命,你会怎么做?

    很多人都自以为聪明的说了愿意用命去交换,但是傅辰却只是摇了摇头。

    这答案实在是太虚伪了,也太格式化了。如果是情窦初开的年轻小丫头,那或许还会感动。但是傅辰是傅家的人,虽然在脾气上是比较火爆的那种,但是在心性上,傅辰却绝对是比较老辣的那种。

    只不过因为从小都是被宠溺的,所以很多时候,她会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但是如果傅辰可以保持冷静的话,在傅家想要找到可以用计坑到傅辰的人,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找到的。

    所以,这种欺骗小姑娘的谎话,在傅辰的耳中就是一个笑话而已。傅辰不会相信,所以那些人傅辰也不会看上。

    当然,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是有人会说出别的答案的。

    但是终究,那些答案有些比用生命更加的虚幻,而有些虽然听起来比较靠谱,但是终究,他们所给出的答案还是有点不切实际。

    傅辰没有相亲成功,她并不喜欢这种生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就喜欢一直这么单着。

    纵然心高气傲,但是人终究是群居动物。除非是患有孤僻症的人,才会真真正正的不想和别人一起生活。

    傅辰很正常,而且她虽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对于经常在书中看到的那种,可以让人为之心醉的爱情,才是傅辰心中想要的爱情模板。

    平平淡淡的爱情,终究是有点太无趣了点。

    王静云是遇到了最好的杨小天,那个时候,杨小天虽然不能说是声名远扬,但是至少在军方四大家族内,杨小天这个名字,基本上都是听到一些风声的。

    而作为最先和杨小天接触的傅家,对于杨小天的了解自然是最多的。

    “如果当初的时候,我遇到的是现在的你,或许就不会……或许……唉……”一声长长的叹息从傅辰的口中发出,紧接着就是一声幽怨的抱怨声。

    “也不知道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有没有想起过我……一定没有,毕竟在他的身边,现在还有一个美娇娘呢。”

    “阿嚏!”刚拉着王静云走出酒店的杨小天,忽然感觉鼻尖一痒,而后就是一声响亮的喷嚏。

    “小天哥哥,你感冒了?”王静云瞪大了眼睛,而后身体很是嫌弃的朝着后面退了半步。

    “应该不是吧?”杨小天有点不太确定的说道。

    云省的气候很是潮湿闷热,这种环境下出门出现发烧的症状还是有可能的。

    “那你先去看医生。”王静云憨厚的说道。“打喷嚏的话,会喷出很多感冒病毒的。我身体现在很虚弱,如果被传染了,就没有力气吃东西了。”

    “额……都说了只是可能而已。”虽然知道王静云这话是无心的,但是杨小天还是只感觉额头上一阵青筋乱跳。

    “哦。”眼看着杨小天只是打了个喷嚏,但是之后却没有接着来。王静云本身也是学医的,在看到杨小天的脸色不像是生病的模样,旋即就再次讨好的凑到了杨小天的身边。

    “小天哥哥,我饿了,想要吃东西。”

    “好好好……成天吃那么多,也不胖,你对得起你吃下去的那么多食物吗?”杨小天伸手刮了刮王静云的鼻尖,而后拉起她的手,朝着不远处的一个饭店走去。

    吃饱喝足了之后,给王博远订做了一份饭,给了配送费,之后两人就拉手离开。

    “这里的环境真的好美啊,比洛克王国那到处都是沙漠的环境漂亮多了。”云省虽然经济和沿海的几个省份要差太多了,但是有一点,是沿海的几个省份,没有办法和云省相比的,那就是气候环境。

    云省的经济虽然在华国可以算得上是倒着查的,但是如果单轮气候环境的话,云省不输给任何一个省份。

    纵然是一项被称为是天府之国的川省,在气候环境中,也最多能够和云省打个平手而已。

    一直以来,王静云大部分都是在帝都军区,之后就是在洛克王国。虽然单轮经济条件来说,无论是帝都还是洛克王国,在经济条件上,都要远超过云省。但是在气候环境中,云省这种空气质量以及绿化条件,绝对要甩开帝都和洛克王国不知道几条街的距离了。

    一直在帝都和洛克*活,很少出去的王静云,在第一次来到云省这种气候宜人的省份,自然是忍不住的想要开口称赞一番。

    “是啊,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在这里定居也是不错的。”江省的气候环境虽然也不错,但是比起云省来说,终究还是差了点。

    但是这个念头,仅仅维持了不过几分钟,就被街道上一声凄厉的嘶吼打破了。

    “抓小偷啊!”

    “我去!”王静云大喝一声,下意识的就准备朝着前面冲,但是一只大手却直接环住了她的细腰,而后将她的身体轻轻地抱起来,朝着后面挪动了两步。

    “在这儿待着,不准乱跑。”眼看着这个疯丫头竟然浑然不顾及她身上还没有痊愈的伤,就准备见义勇为了。本来想要当吃瓜群众的杨小天无奈之下,只好选择拦下了王静云,而后自己出手了。

    南方人的平均身高,普遍要比北方的低一些。杨小天一米八一的身高,在北方算是中上等,但是在南方,却绝对算是很高的了。此时那个小偷身高差不多就是一米六八左右,在看到了前面忽然站出来了一个大高个站在了自己前进的道路上,在跑动的时候,从腰间摸索出来了一把匕首,同时嘴里大骂道。

    “好狗不挡道!”

    “本来直接抓到你就行了,但是既然你已经拿出匕首了,那就是想要动手了。”杨小天见到小偷拿出了匕首,眼中骤然闪过一道冷芒。

    对于这种游手好闲的人,杨小天向来是比较反感的。

    毕竟有手有脚的年轻人,不去做点正经工作,竟然想着通过偷盗来作为赚取生活费用的途径,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丢人的事情。

    而现在这个小偷竟然还直接拿出了匕首,想要放倒杨小天。那杨小天就不会和他再客气了!

    眼看着小偷手中的匕首已经快要刺中自己的时候,杨小天一个侧身,让开了小偷手中的匕首,而后脚尖一拉,正好绊住了小偷的脚脖。

    小偷站立不稳的情况下,直接脑袋朝下砸到了地面上。

    也怨这个小偷比较倒霉,这里的地盘,清一色的都是大理石的。就算是杨小天这种训练过的,想要和这大理石去硬碰硬,也只是在自找苦吃而已。

    这个小偷的脑袋明显没有锻炼过,当他的头和大理石地面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之后,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就那么出现在了小偷的脑袋上。

    血渐渐地从那个小偷的额头处涓涓的流出,很快就淌满了一大片地面。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警察到来的时候,永远都只能是慢半拍的。杨小天想要给那个小偷治疗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小偷的眼睛肿,已经没有了焦距。

    杨小天尝试了下,没能救活他,心中虽然有点愧疚,毕竟不敢对方是谁,终究这也是一条性命不是?

    不过既然死了也就死了,这本身就不算是自己的错。按照法律规定,他这叫最多是防卫过当。

    “你杀的人?”一个警察上下扫视了眼杨小天,满身子的油漆,警察自然而然的以为这一次的事情,完全是杨小天这个操着一口很不标准的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