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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细语没有忽略失散二字,夏丢丢究竟是尚家谁人的儿子,她也不知道,可单凭失散二字,她就知道尚老爷子撒了个弥天大谎——他没有说孩子是她代孕生的。
“他亲口说的?”
“当然,在遭遇我袭击之后,他派人查过。”
“你叫他查的?”夏细语冷笑,尚老爷子压根没有来找过她!
尚宇有些不耐烦,这个女人话还真多,他不是说孩子是他们尚家的吗?她只是一个养母,孩子有亲人来寻,就该通情达理地送回去才是。
“是。”他耐着性子答。
“我没有搞懂你的意思,”夏细语无奈地摊开双手,严格说来,她是没有猜透尚老爷子为什么突然撒谎,还允许他擅自找她索要孩子,要是他觉得这是宠爱孙子的一种方法,那就该尝尝苦头才是。
接下来,尚宇说的话就解开了尚老爷子敢撒谎的原因。
“我非常喜欢这个孩子,总觉得和他有眼缘,我几次三番地找你要丢丢抚养权,可是你都不给,古树说我遇到袭击之后,昏迷中还叫着丢丢的名字,就汇报给爷爷,他老人家觉得很奇怪,就查了丢丢身世,证明他就是我家堂姐失散的亲骨肉。”
“你家堂姐的亲骨肉?”—一—本—读—小说 {y}{b}{d}{u}轮到夏细语震惊了,她为他堂姐怀了孩子?她自己为什么不生?
她忽然想笑,笑十八岁的自己好单纯,怀的孩子是谁的都没有搞清楚,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了,反正夏丢丢这个孩子她是要定了!
父母不详的孩子——夏丢丢,注定一生要与她相依相伴!
“我堂姐自幼体弱多病,不宜生孩子,出嫁好多年了才鼓足勇气怀了丢丢,丢丢生出来的时候,很小很小,跟着小老鼠差不多,堂姐夫生怕这孩子养不活,就寄养在一家寺庙里,说等他大些了才去领回来,没想到,他居然走丢了,然后……”尚宇一口气说着从尚老爷子那里得知的情况,试图说服这个固执的小女人。
“可是,尚先生,丢丢是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养了他呢。”所以他并不是他堂姐的孩子!
天下怎么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尚老爷子他以为他真的在a城能够呼风唤雨?孙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出生之时,他不要就不要,等她含辛茹苦地养大了,他孙子想要就叫他来要?
“你要多少钱?”他突然开口。
多少钱?夏细语望着尚宇,眼神犹如锋利无比的利刃,令人不寒而栗。
五年前为了一千万出卖了子宫的她,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所幸上苍还没有绝情到底,把夏丢丢留在了她的身边,她岂能为了钱卖掉已经与之融为一体的孩子?
“你以为钱是万能的吗?”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我是万能的。”尚宇无情地望着固执冷漠的她,同样冷冰冰地说:“你叫人袭击我的事,我还没有叫警察局结案。”
她叫人袭击他?夏细语震惊得下巴都掉地上了。
“不要想否认,”尚宇阴狠地望着一脸惨白的小女人,是她一直不肯合作,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他尚宇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过!“不要以为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我就找不到证据来证明。”
夏细语美眸紧缩,除却一开始的震惊之外,脸色如同平常一样镇定,不生波澜。
“你明知道不是我做的是不是?”他不过想找个借口带着夏丢丢罢了。
尚宇没有回答她,朝门口端着温水的夏丢丢走去。
夏细语走出橙园,发觉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整个天空灰蒙蒙的,她此刻的心情也跟这个天空一样,灰蒙蒙的,什么光亮都看不到。
回头看了看灯火通明的橙园,她握紧了拳头。
小家伙留在了他的身边,她没有过多的纠缠,因为无论她怎么哀求,那个恶魔都不会让她带走孩子的,与其在他的地盘和他浪费唇舌,还不如自己出去想办法。
天已经完全黑透,夏细语深一脚浅一脚的先前走去,远处,万家灯火已经亮起,想着灯火下的温馨,给人无穷的力量。
家,灯火亮起的地方,有一个地方是她和孩子的家,她要回去努力守着,等待孩子回归的那天。
童笑笑照旧在公寓里煮吃的,看到狼狈不堪的她走进来,小屁孩也不见踪影,就急忙迎了出来,关切地问:“细语,怎么了?跟只落汤鸡似的,丢丢呢?”
“我没事儿,丢丢去小朋友家了,不肯回来。”她不想对好友说她遇到的麻烦事儿,她只是个小小的员工,和她说了之后,只会徒添她的烦恼,丝毫忙都帮不到。
童笑笑哪里肯信,在天胜公司上班以来,她知道夏细语再累再忙,都会按时接夏丢丢回家,每天加班无论多晚,都会回家睡觉。
今晚她回来那么晚,还没有把夏丢丢带回来,脸上露出的疲累和身上湿透的衣服,都表明她是说谎。
“你的车是代车小弟开回来的,为什么?”童笑笑不依不饶地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地追问。
和童笑笑相处的时间不是很长,夏细语对她也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纯粹是关心自己,不过,有些事不想说就是不想说。
“笑笑,你做了什么好吃的?我要饿了。”她转移话题,伸长脖子往饭桌子上瞧。
童笑笑见她不肯多说,也不好再死缠烂打,就推着她走向主卧,“快好了,等你洗好澡出来,就可以上桌了。”
夏细语走进卧室,看到床头柜上的闹钟,才发觉时间差不多九点了,从橙园出来,她在雨中溜达了差不多三个小时!肚子已经饿得没法抗议了,下午的头晕的迹象也更加明显了,她扶着墙喘息了好一会儿,才走进卫浴间,放了水,泡了个澡。
走出房间,桌子上真的摆放了碗筷,只有两幅。
“蓝姨呢?”蓝姨帮她打理家务,尽心尽职,她对她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当着亲人般看待。
“我叫她去睡了。”下乡人早睡早起,蓝姨睡得早也起得早,非常好的习惯。
童笑笑煮的并不是什么好晚餐,而是夜宵银耳甜汤,夏细语才喝了一口,就吞不下去了。
“怎么?难吃吗?”童笑笑舀了一大勺子,送往嘴里,味道还蛮不错的呀,她为什么像喝农药一样?
“我没有吃晚饭,饿得有点恶心了……还有,我想我有点感冒……”童笑笑急忙推开碗,俯身过去摸她的额头,果然,温度非常高。
“你老大一个人了,还去学人家小青年淋雨浪漫,感冒难受了我就拍手欢笑!”童笑笑嘀咕着,埋怨好友不注意身体。
夏细语按着不舒服的胃,蹙眉嘟嘴,娇嗔地说:“人家都生病了,你还在责怪人家,有没有良心哪?”
说话间,童笑笑已经奔进她的房间,抱了棉被出来,铺在沙发上,然后跑过来扶她,轻柔地说:“你过去躺一下,听一下音乐,等感觉好一点,吃了东西再吃药。”
说完,她打开音乐频道,又扭身进了厨房,热起晚间剩下的饭饭菜来。
听着舒服的音乐,想到她贴心的话语,望着厨房玻璃门上忙碌的身影,夏细语鼻子一酸,眼睛红了起来。
没想到一个人回来,还有一个贴心人儿在等待着她、关心她、照顾她,她何德何能拥有如此一份深厚的友谊?
这个身心疲惫的晚上,因为有了童笑笑的细心照料,夏细语的烧半夜就退了,她阴郁的心情,也因为有了她的陪伴而变得豁然开朗。
第二天,天空中依然下着雨,温度就骤然下降了许多。
夏细语来到夏丢丢的房间里,翻出一件稍微厚一点的衣服,想要带去给他,衣服是去年冬天的,似乎短小了些,于是就放下了,准备去商场买几套。
童笑笑从夏丢丢的房间走出来,和沙发上的她挤在一块儿,不放心地把脸贴上去,试她的体温。
夏细语是个保守的女人,不习惯亲昵的动作,即使是同性之间也觉得无法接受,就下意识的躲。
她穿的是件奶白色的宽松式毛衣,黑色紧身裤,运动鞋,朴素大方,头发高高的扎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蓬勃的青春气息。
她不是惊艳的美,可就是美,是那种令人越看越移不开眼的美,尤其是那双晶亮的大眼睛,清澈透亮,耀眼得能照射出人的灵魂,饱满的额头,流露出智慧之光,她安静坐着的时候,显得非常文静,发怒的时候,就像是出鞘的利刃,直刺对方没有还手之力。
怪不得唐炫耀那么快就喜欢上了她,她真的比自己优秀,童笑笑有些悲哀,相同的年龄,相同的女性,为什么她就吸引男人,而自己却没人看一眼?
“怎么?”察觉童笑笑的异样,夏细语柔声问,经过昨夜,她们的友谊更进一步了。
“是……”童笑笑坐直身子,一本正经地对着夏细语、一本正经地说:“本来我昨夜就是为了此事而来的,可是……”
“嗯,”可是她生病了,累了她一晚上,就把事情耽搁了,夏细语点点头,“什么事?”
“唐炫耀要我送这个给你。”她拿出藏在背后的一封信,郑重其事地递给她:“情书。”
情书?都什么年代了,还送情书啊?夏细语想笑,却没敢笑出来,这件事儿看上去有点迂腐,可唐炫耀的才华是不容忽视的,也或许,他是想别出心裁来讨人欢喜呢?
夏细语不是草率之人,心里多想了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