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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笑笑的老家住了一晚,夏细语就回公寓了。
原因嘛,不用多说,就是因为多了个人妖的原因。
童笑笑的家只有三间屋子,她和夏丢丢占了一间,童笑笑和黄菊花挤一间,堂屋是厨房兼饭厅,晚饭后用木板搭了张床,诺玛首先爬上去占了,说什么也不让唐炫耀和自己挤。
天那么冷,最后还是夏细语做出让步,带着夏丢丢和诺玛两人去村里的旅店住宿,才把问题给解决了。半夜,又接到叶玄皓的电话,嘀咕了几句之后,夏细语的心潮又起伏不定,一夜都没有睡好。
“亲爱的,来我家见见你未来的婆婆吧,我姐一家也回来了,我要把你正式介绍给她们。”
丑媳妇总归要见公婆的了,夏细语想到自己过了年也二十四了,是到了考虑结婚的年龄,虽然不抱着必嫁叶玄皓的目的,可他给她这个机会,她也要好好珍惜才是。
“好吧,什么时候?”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她是个果断的人,和叶玄皓之间行就行,不行就断了,省得以后害人害己。
女人,当你没有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心里想的就那么干脆简单,行就行,不行就拉倒!
于是,第二天,夏细语留下唉声叹气的唐炫耀,带着\一\本\读\小说 xstxt夏丢丢和诺玛回城了。
路上,夏细语对诺玛说:“诺玛,你现在是我的人,一切都要听我的,知道吗?”
“是。”
“很好,你记得你是女人,回到大富豪酒店,把你的妆卸了,做事动作要斯文,说话要轻柔,免得吓坏人家。”
“是,小姐,我会注意的。”诺玛望了眼后视镜里揉着眉心的小女人,恭敬地说:“但是我不能回大富豪酒店,因为我要跟着你。”
大富豪酒店,是夏细语一辈子都不想去的地方,当初为了想碰到慧眼识英雄的富豪商贾才去了这个地方,没想到碰到了尚宇这个克星……
“我回家一趟再来接你。”夏细语怀疑尚宇的头痛病会传染,她现在动不动就会头痛。
“不行!”
“行!他不在,我说了算!”
“不行!”诺玛不肯让步,粗粗的嗓音很令人讨厌。
“诺玛!”
“你们又争什么啊?”专心致志望贪吃蛇的夏丢丢,头也没抬,数落夏细语的不是:“妈咪,你越来越固执了,这样子下去不好哦。”
“对!小少爷说的很对!”诺玛使劲点头,冲小家伙的脑袋顶妩媚一笑,可惜小家伙没有看到。
“夏丢丢!”夏细语连名带姓地叫小家伙,不知是受了尚宇的潜移默化还是遗传的原因,夏丢丢的个性和谈话方式越来越像那个家伙,这点令她很不适应。
“闭嘴吧,”夏丢丢凉凉地说:“你是无法逃出他的手掌心的。”
这句话是尚宇说的,千真万确,那天他望着离去的奥迪,慢条斯理地说:“你是无法逃出我的手掌心的。”
小家伙当时趴在他身边,往窗户外看了很久,什么也没有看到,后来,他当时叫的爹地才说:“我说的是你妈咪。”
“嗯。”他重重的点头,没有半点怀疑——电视里的小兔子都会被狡猾的狐狸抓住,妈咪是肯定逃不脱爹地的抓捕的。
“你的皮痒了?”夏细语扬起巴掌,向小屁孩示威:“怕不怕?”
“诺玛,你说我怕不怕?”小家伙好整以暇地问开车的诺玛,夏细语的巴掌完全不在他的眼中。
他的问话,换来诺玛不怀好意的奸笑。
夏细语气炸了,要是尚宇此刻在身边,她绝对会抱着他投河自尽!
大富豪的大门口,夏细语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诺玛在外面套了件鲜红的大衣,领子竖起,带了个大墨镜遮住脸孔,听从夏细语的嘱咐,走路斯斯文文,背影上和叶玄萱差不多。
叶玄萱,那个强悍的美丽女人,叶玄皓,那个帅气阳光的大男孩,他们家,应该是女的管家吧?她想着,对着车镜察看仪容,镜子中的女人素颜一张,脸色不红润,眉毛弯弯,眼睛大大,嘴唇紧抿着,里面是咖啡色高领毛衣,外面是深蓝色对襟短外套,完全一副讨债的凶狠模样。
这副样子见婆婆,恐怕会被赶出来吧?夏细语用手扯住嘴角,练习微笑,夏丢丢一旁冷眼看着,毫不留情地泼她冷水:“笑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这样的笑法,会吓死老太婆的。”
早上起床进厕所小便的时候,他偷偷打了个电话给尚叔叔,说妈咪接到叶玄皓的电话,要回去了,至于要去干约会还是干什么好事,小家伙倒没有说出所以然来。他电话一挂,那么诺玛就接到指示:“跟着她,不要人男人碰她!”
大富豪酒店进出的大多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的衣着品味与众不同,加上平常都养在屋子里,不用劳苦奔波,一个个皮肤白白嫩嫩,怎么看怎么舒服,夏细语默然叹息——这就是命啊,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和呱呱落得就得挨饿受冻的人是不能比的。
诺玛或许是去卸妆了,好半天都没有下来,夏细语百般无聊起来,降下车窗吹西北风。
“妈咪,你怎么回来了?”娇柔的熟悉嗓音,在不远处响起,她循声望去,看到了温雅莉和夏暖两人,夏暖的身后,有个服务生用推车拉着她大包小包的行李。
“你说我怎么回来啊?”夏暖没好气,口气很呛人:“你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的就走人,我能不回来吗?”
她都快被这个任性的女儿给气死了,人家尚大少眼中根本没有她,干嘛还那么执着啊?夏暖摇摇头,心里莫名不安。
“妈咪,我以前说要回来发展,你不是很赞成吗,现在怎么反对了?”温雅莉挽起夏暖的手臂,轻轻摇了摇,和夏暖亲昵的不行。
“当初是因为他没有拒绝你……”
耳边的对话渐渐小声,直至听不到,夏细语才降下车窗,靠在椅子靠背上,闭目打盹,夏丢丢抬起眼皮扫了她一眼,又望了望温雅莉方向,小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
半个小时之后,诺玛才姗姗而来,“她”好美,鹅蛋脸,淡淡上了胭脂,贴了眼睫毛,脖子上带了一串玉兰花项链,里面是黑色紧身衣,外面是纯白对襟风衣,没纽扣子,系了根腰带,裤子是紫色保暖紧身裤,高筒靴子,手上带了粉色无指手套,有点粗大的手掌被巧妙地遮住,如果“她”不大声说话,没有人会认出她是人妖。
正宗的印度人妖,美艳得不可方物!夏细语汗颜了,身为如假包换的女性,她的容颜输得一败涂地。
“我这样还行吗?”
“行!当然行!你最好不要穿帮你的身份,要不然,哼哼哼,我会叫你尝尝锅贴的味道!”夏细语瞅着“她”,再三叮嘱。
“我会注意的。”
“那好吧,我们出发!”
叶玄皓的私人别墅前,秦永刚、肖云飞和罗大志早就守候在门口了,为了老大的亲事,他们全力以赴,鹰一般锐利的目光扫荡着来往的路人,不敢有丝毫疏忽。
这三个人都参与过救夏丢丢的事件中,见到他们的时候,夏细语礼貌地点头,夏丢丢咧嘴一笑,小嘴很甜:“叔叔们,辛苦了。”
三人中,秦永刚是个“记恨”的男人,夏细语踩他的那脚,早就在脑海里烙下印了,看到夏细语母子的问话,头一别,扭过一边去。
夏细语微微一笑,叫诺玛把车驶入园里。
听到车身,叶玄皓跑了出来,张开双臂接住夏细语,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笑嘻嘻地说:“等下你尽量少说话哦。”
“哦,好。”夏细语的心立即凉了半截,他们的路确实是充满荆棘啊。
“不要担心,有我在呢。”叶玄皓牵起她的小手,暖暖的,很有力量,夏细语坦然了,该面对的,逃避也不是办法。
夏丢丢绕过她的另一边,小手悄悄伸入她的手掌,握住。
“诺玛,你把车停好点,没事儿就不要进来了。”
“等一下!”诺玛大踏步走过去,大力拍开叶玄皓牵着夏细语的手,阴鸷地说:“放开你的手!”
“你是……谁啊?”太漂亮了!叶玄皓望着诺玛移不开眼睛,对漂亮的女人,男人都是没有自控能力的,就算对夏细语一见钟情的叶玄皓也一样,夏细语的手握了握,又放开了。
“我是夏小姐的保镖!”诺玛低沉地说,“请你对她放尊重点!”
“我是他的男朋友!”叶玄皓的眼角余光扫到夏细语握紧又放开的小手,知道自己失态了,把目光从诺玛的身上移到夏细语脸上,对上她的眸子:“对吧,亲爱的?”
夏细语勉强一笑,点点头。
“诺玛,把车停好!”诺玛不情不愿地走开后,她主动挽起叶玄皓的手臂,温柔地说:“我们进去吧。”
夏丢丢敏感到气氛的变化,歪头想笑,可笑容在小嘴边还未形成就消失了。他看到了门口有只母夜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