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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章 威少的篮球

作者:某个张小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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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连胜三场的3-1,到连败三场的3-3,再加上杜兰特受伤无法出战,雷霆像是经历了一场冰火两重天的洗礼。

    在季后赛开始前,谁也不曾想到,俄城全村人的希望最后全部寄托在威少一个人的身上。

    东部已经晋级的詹姆斯看了,顿时觉得这场景哥们我熟啊。

    当时就在自己个媒上艾特威少,道:“我很能理解你的处境,挺住,哥们!”

    后面还跟了一个皇冠的表情。

    有心人猜测这是詹姆斯的个性签名,有心人猜测这个寓意是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可惜法海不懂……啊呸,是可惜威少不懂爱。

    他不解风情的回了一句:这是我的球队,我当然会带着兄弟战斗到最后。

    威少这段话当时引起不少争议。

    詹姆斯的球迷认为威少是在暗讽自己的偶像,什么叫你带着兄弟战斗到最后,我詹跑跑……啊呸,我詹皇哪次不战斗到最后……

    杜兰特的球迷则认为威少有趁机篡权夺位的倾向。

    胡浩南倒是觉得这没什么,雷霆现在可不就是要靠威少撑起头顶那片天,还不允许人家说几句狠话了?

    只是,一句话就能得罪两大波球迷,只能说,威少这事儿做得专业啊!

    当然人家威少也不在乎这些,哪怕他的经纪人给他陈明利害,他也只是笑着回应一句:哥们这些不重要。

    经纪人疑惑问道,那你认为什么才最重要?

    威少回了两个字:赢球。

    是的,赢球。

    多实在的一句话。

    而如果经纪人再多嘴问他一句,为什么想赢球?

    他一定会得到一句更实在的话——因为讨厌输球。

    是啊,因为讨厌输球,所以想赢球。

    威少的篮球有时候就这么简单。

    他想赢球,为了赢球,他可以只是别人眼中那个愣头青一样的二弟。

    为了赢球,他也可以成为别人眼中那个要窜班夺权的老大。

    这跟杜兰特受不受伤其实没太大关系。

    他的篮球世界一直都是这么简(纯)单(粹)。

    我上场打球就是为了赢球,有杜兰特,就跟杜兰特一起赢,没有杜兰特,那就一个人扛着球队去赢。

    说真的,上一场比赛,他几乎做到了。

    第四节就是威少扛着球队杀到了加时赛,不过他也不是铁人,而他反复冲刺的打法本身就是极消耗体力的,以至于到了加时赛,在开拓者的层层防守下,他的体能终于到了极限……

    而在上一场的失利经历,也让威少思考了许多。

    这比让他来回冲刺50圈要费劲的多。

    别说,威少还真的得出一个伟大的道理——篮球是五个人的,他需要队友的帮助。

    那么该如何得到队友的帮助呢?

    或者更专业的说法,该如何平衡个人进攻与团队进攻之间的关系呢?

    威少想到一个人——科比-布莱恩特。

    威少没有直接去请教科比,而是在科比的比赛录像中寻找答案。

    然后他发现科比会在上半场尽量给队友做球,给队友养手感,然后到了关键时刻或者到了下半场该收下比赛的时候,再站出来收下比赛。

    因为对于科比这样级别的得分手来说,他的得分是很稳定的,即便当晚手感不佳,凭借个人能力冲杀到内线去造犯规,去更靠近篮筐的地方出手,也能得到二三十分。

    这时候,队友们能得多少分就成了拿下比赛的关键。

    威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忍不住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就这么做了。

    当比赛一开始,他就努力冲杀内线,然后尽量给队友做球。

    真性情男人就是这样,想到就去做,从不麻麻赖赖。

    说真的,胡浩南看到这一幕,他还以为是布鲁克斯的授意,差点就偷着乐了。

    一个从一开场就努力给队友做球的威少,这还是威少吗?

    在胡浩南看来,一个明星球员带动全队进攻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得分吸引夹击,可以通过突破来撕扯对手防线,可以通过传球梳理进攻,甚至可以通过防守,打出转换进攻……

    方式不一,但并无高低之分。

    关键还是在“人”。

    如果是保罗、纳什通过挡拆突破,然后分球,他没有任何意见,这就是人家的打球方式。

    至于威少这么做,胡浩南就很愿意看到这么做。

    在他看来,威少属于那种必须要先自己打嗨了,激情一燃烧,然后那什么创造力、想象力一下就全来了。

    如果能让他一直不温不火的打球,那么他就泯然于众球员矣。

    结果也印证了胡浩南的想法,雷霆在开场不久就给自己挖了个不大不小的坑。

    6-14。

    这逼得布鲁克斯不得不赶紧叫个暂停。

    从这段时间表现来看,当威少冲杀内线,牵动开拓者防守进行回收的时候,外线出现空位机会的兰姆第一投就投了个三不沾。

    这自然不是兰姆的真实水平,但压力之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没心没肺的接球命中投篮。

    更何况,兰姆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微波炉式球员,他需要在场上找感觉。

    相较于兰姆,反倒是被布鲁克斯定义为刺头的迪昂-维特斯表现更好。

    雷霆6分里,他三投两中拿到了4分。

    说真的,布鲁克斯一点儿也不喜欢维特斯,所以在杜兰特可以出战的情况下,维特斯就是一个备胎的命。

    若不是杜兰特下半程因伤缺阵,他在雷霆的出场时间几乎不会超过20分钟。

    这也不能怪布鲁克斯,毕竟他不希望在球场上出现杜兰特站在外面急得直跺脚却只能看着维特斯一头扎进内线的场面。

    但这也不妨碍布鲁克斯知道维特斯能做什么。

    这点从他让维特斯和兰姆搭档同时出场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维特斯是个持球单打手,兰姆是个投手。

    维特斯和兰姆凑在一起几乎就是杜兰特之于雷霆的作用。

    但换个思路来想,在此前的比赛里,布鲁克斯宁愿用属性点全加在防守上的罗伯森打得分后卫,也不用这两位,如今却是齐齐推上了首发,这能说明什么呢?

    也许在布鲁克斯眼中,这两人就是一对卧龙凤雏。

    又或许更形象的比喻就是,当“一日夺命散”和“含笑半步癫”摆到你的面前,你知道这两瓶药的功效,却不知道哪个口感更好,所以干脆一起吞下试试。

    从场面上来看,维特斯无疑是口感更好。

    他杀进杀出,成为雷霆开场表现最亮眼的那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