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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再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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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笙才想到他回去后,为什么会那么吃。

    因为便宜,有饱腹感。

    摊主看到泪水涟涟的游笙,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在这个大城市,摊主也见多了这种为生活奔波的年轻人,所以在下次庄凛再来光顾的时候,做了一个加足了料的煎饼果子,说是今晚生意好,可以早点收摊,剩下的就都做给他这个老客了。

    庄凛喜滋滋的递给游笙,游笙红了眼,吃了三分之一就说饱了。

    是真的饱了,心里充盈着满满的爱意,其实她一点都不吃也感觉不到饿,想都给庄凛吃。

    游笙这个时候总算明白什么叫“有情饮水饱”。

    “那要不留给你明天做早餐?”庄凛这么说着。

    早上,他们吃的是庄凛煮的滋味清淡、没加什么料的面。

    加个鸡蛋也是给游笙,因为庄凛不爱吃。

    游笙哭着扑到身庄凛怀里,这个傻瓜!

    傻瓜显然不知道为什么女朋友突然又哭又笑,手忙脚乱的哄着。

    说到这里,游笙眼底划过一丝黯然,“从此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煎饼果子。”

    这时,老板将一托盘的串儿放在桌上,香辣味道扑鼻袭来。

    游笙挑了一串看起来最辣的烤鱿鱼埋头吃着,她需要味道重的东西来压住心里的酸涩。

    从那以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游笙,开始为了庄凛学习厨艺。

    起初游笙做出的黑暗料理,庄凛也是照单全收,仿佛没有味觉。

    如今买一个煎饼果子的钱,在那时候,游笙能做出让两个人都吃饱的有荤有素的菜。

    后来经济状况逐渐好转,游笙的厨艺也越来越好,能做更多的大菜,每晚做好一桌庄凛爱吃的菜,第二天早上起来再做一份放进保温盒,让他带去公司当午餐。

    然后呢?

    保温盒里的饭菜慢慢的原封不动的又带了回来,庄凛说中午不用带饭了。

    没多久,晚上也回得越来越迟,游笙守着一桌菜,热了又热,直到没滋没味。

    庄凛的解释是应酬越来越多,让游笙自己吃,别等他了。

    游笙无聊到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