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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在先前的亲缘,为张霈伦与李绍泉走到一处提供了名正言顺的契机。“清流党”鼎盛时期,张霈伦意气风发,白简搏击,连续攻下数名朝廷大员,可无一奏疏指向群议汹汹的李绍泉,一直为时人所诟病。李绍泉为人不满或招忌之处,一是专权而媚上,二是办理洋务,三是主和论的外交观——其实第二点清流人士也并不是特别反感。“当彤光间,清流之所以不满意李绍泉者,实不满意曾文正所定天下之大计也。盖绍泉所行方略,悉由文正手所规定。绍泉特不过一曹参,事事遵萧何约束耳。至文正所定天下大计之所以不满意于清流者何?为其仅计及于政,而不计及于教。绍泉步趋文正,更不知有所谓教者,故一切行政用人,但论功利而不论气节,但论材能而不论人品。此清流所以愤懑不平,大声疾呼,亟欲改弦更张,以挽回天下之风化也。”
事实上,“清流党”与李绍泉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仇怨。李绍泉固然不喜欢清流,却深知他们的厉害,因此从不与之硬碰死磕,而是蓄意结纳和笼络。除了张霈伦,吴大成亦为他羁縻。在这些人当中,李绍泉与世交子弟张霈伦至为亲近。按照张霈伦“对人不对事”的议政风格,根本就没有弹劾李绍泉的道理。
李绍泉一直以曾伯函的衣钵传人自居,曾伯函行事有一句至理名言:“办大事以寻替手为第一。”他说到亦做到,结果敲定李绍泉作替手,湘军衰,淮军兴,为安定大乾的飘摇江山塑造了得力的军事支柱。可李绍泉到晚年发现,等他准备为毕生经营的北洋军系找一个替手的时候,一起打天下的淮军将领,却无一人可用:或者野心勃勃,生长着“弑父”情结,用之则容易祸及自身;或者庸碌无为,不堪大用。所以,他只好放眼于交际圈的外围,最后选中了张霈伦。除了两人交好、相互忠诚之外,首先是因为张霈伦乃科甲出身,具备入阁拜相的资本;其次是张霈伦与李鸿藻领袖的北派之亲密关系,此外张霈伦是清流魁首,名声在外,一般的言官都不敢捋他的虎须,而李绍泉本人就缺乏这个优势,经常沦为舆情的众矢之的。
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张霈伦的才干和心志。
李绍泉十分赏识张霈伦的霸才,认定张霈伦将来的勋业必然在他之上,因此才不遗余力地加以培植,但“会办海防事宜”的张霈伦却没有选择去北洋帮办军务。
在很多人看来,能在外独挡一面,总比在京纵横搏击的言官生涯更能施展他的霸才。
但张霈伦似乎并不这么认为。
张霈伦与李经珊的婚姻尽管披上了政治的袍子,可两个人的感情生活倒是美满笃实,并未受杂质与恶声的污染。婚姻与政治的关系在此显现得极其微妙。
家庭的温情,给了张霈伦以极大的安慰。他读杜牧《樊川集》之诗句:“能容两党非无术,不作三公为有情”——便是以妻子之情重于功名之念。他是书癖,李经珊亦是雅人,再加上有钱,因此缥缃插架,尽是善本,“饱搜典籍,至百余箱,大半皆宋元旧本,霈伦好读,出夫人奁金,数甚巨,广购图书,尽得之。在京本有书癖,至此收藏弥丰富。”
张霈伦在金陵买的房子,系宁煦朝名将张勇的府邸,几经沿革。此前名“安园”,张氏夫妇改为“驯鸥园”,一名“鸥园”。他们在此写食谱,品善本,著武侠,比翼双飞。“以家酿与经珊小酌,月影清圆,花香摇曳,酒亦微醺矣。”张霈伦的日记所述,是温馨的家庭生活最写实的一幕。他更有诗:“袖中合有屯田策,懒向辕门更纪勋。”对比辛弃疾:“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更多了一份恬淡和闲适。
“在想什么?”她轻声问他。
他摇了摇头,象个孩子似的抱紧了她。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接着便是几下叩门声。
“侑樵公?”来人轻轻唤道。
听到对方的声音,张霈伦猛一机灵,松开了怀中的爱妻。
他根本没想到,李绍泉的信使李忠,会跟着出现在了这里。
李经珊自如的整了整发髻,冲张霈伦微笑着点了点头。
“请进吧。”张霈伦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说道。
门开了,李忠快步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封信。
“侑樵公,制台大人请您和小姐赶紧回转津门。”李忠将信呈给了张霈伦,“湘中和直隶……同时出了乱党……”
张霈伦吃了一惊,赶紧打开信看了起来。
“乱党?哪里来的?是教匪还是绺子?”李经珊倒是很能沉得住气,她看了看李忠,平静的问道。
“回小姐的话,不是教匪,也不是绺子,是……楚军……”李忠犹豫了一下,说道。
“楚军?是左季皋的旧部?”李经珊立刻猜出了是怎么回事,一双柳眉猛地蹙紧。
“是……也不知道那些娃娃们犯了什么浑,竟然作出这等滔天祸事来……”李忠叹息道,“制台大人得了消息后,担心两位安危,是以让我日夜兼程前来传信,护送二位前去津门暂避……”
李经珊向门口望了望,立刻看到了数名身着蓝色西式军服背负步枪的淮军士兵的身影。
“直隶的乱兵,离这里已经很近了吗?”张霈伦看完了信,仍是一副沉静之色的问道。
“侑樵公说的是。”李忠点了点头,“这里离铁道近,他们想夺火车,前往京师呢。”
“事已至此,身为臣子,当为朝廷分忧解难。”张霈伦说着,霍然长身而起,令李经珊和李忠全都大吃一惊。
这个冬天的夜晚,象以往一样,刮着风,低矮的天空没有星星,大地昏昏沉沉;地上覆盖一层干净的新雪,雪地上可以明显地看到行人留下的一些深深的脚印。
曹琨在门口停了一会儿,阵阵狂风呛得他喘不过来气,他倾听寂静的黑夜,但是再也没有听见什么——没有枪声,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喊声。于是,他没有掩门,在门槛旁边坐下,靠着圆木墙,这样坐了一个钟头,也许更长些。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同伴郑少奎如果几分钟内不回来,那就是永远回不来了;他怀着这种焦急和痛苦的心情盼望他回来。
过了几分钟,过了几小时,但郑少奎还是没有回来。曹琨实在等不下去了,他跪着爬到门槛后面,摸到自己的西洋小怀表——时间是九点五十分。
曹琨的心里很后悔,没有郑少奎,他已经什么也不能干了,但既然自己已经非死不可,那么当时至少应该想法让同伴活下去。可他却把郑少奎派去执行一个只有千分之一成功希望的任务。乱兵可能安排好了埋伏,田野里可能设下潜伏哨,而且一定是加强了这里的警戒;从他们中间穿过去是不那么容易。既然昨晚他都没有成功,那么今晚就更不会成功了。
“那么现在怎么办?怎么办呢?”曹琨千百次地问自己。
其实,他都已经知道怎么办了。他现在只是故意拖延时间,对郑少奎还抱着也许还能回来的一线希望。但当他又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完全是幻想以后,受了枪伤的他扶着墙站了起来。
他试了试自己究竟还能干些啥,也许是啥都不能干了。尽管很费劲,但还能站得住,特别是手下有支撑的时候。现在墙壁成了他的支撑,到了田野他可以支撑枪托。他的两条腿多少还听使唤,但呼吸和脑袋就更糟了。可他想,到田野经风一吹,神志也许会清醒。呼吸也可能会顺当一点。如果不急走,慢慢来,多停停,节省着体力……
曹琨的主意已定,他把子弹带里的一夹夹子弹塞进了几个衣兜里。背囊他已经没有力气背上肩了,只好留在长凳上,但他随身带了一个手抛炸弹。他一刻也不能再在这里停留,于是把着门框走了出来。
他摇摇晃晃,跌跌撞撞,但却以令人无法解释的顽强意志,沿着郑少奎清晰的脚印走了二十来步,也只是在这以后他才停下来。步枪比刚开始重多了,但当他快要跌倒,特别是在停下来的时刻,还得靠它来支撑。如果只靠他那虚弱发颤的两只腿,那早就站不住了。他喘了口气带着惊疑和狼狈的眼光回头看了看。小草屋的黑影孤零零地留在后面。他们在那里平安度过了一天一夜,而他十有八九不会再回来了。
第二次,他摇摇晃晃地大概没有走出十五步,就咳得停下来。咳嗽是他这段路上最坏的事了——咳嗽深深地牵动他的伤口,疼得眼睛发黑。但郑少奎给他****包扎的看来还不错。干巴的伤痂虽然引起疼痛,但绷带能不让滑下来;伤口也不再流血了。要不是体内难忍的剧痛,该有多好!
他想尽量走得快些.现在那所小屋也就成了衡量他速度的标记。两条腿颤颤悠悠站立不稳,他已经停下来四、五次了,每一次都要回头去看看。但每一次都看见小屋灰蒙蒙的阴影,它象是故意停留在那里,硬是不愿消失在黑夜中。大概过了至少—个钟头,灰黑的夜色才把小屋吞没。
四周是雪、是风、是原野,曹琨知道好象已经走了一半路程,现在要想返回去已经是不行了,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力气了。他甚至不再往回看了,后面已经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吉凶祸福,全在前头!
后来他接连两次跌倒,因为两条腿站不住。这两次没有马上爬起,都是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等受震动的伤痛过去才起来。还有一回,他就更是倒了大霉——跌倒时身体很笨,仰面朝天,摔得很重,痛得象是昏过去好一会儿。后来他苏醒了,但还是长时间地躺在雪地上,总感觉那颗炸弹圆骨碌地咯在身下,但他还是鼓起了劲,爬起来坐着,以后又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迈出了显艰难的头几步。
他竭力什么也不想,甚至连四周都不大去看,但目光一直盯着深深印有郑少奎脚印的雪地。这脚印朝着一个方向延伸。看来他对他们昨天从村子出来的路记得很熟,所以是快步朝那儿走去的。现在曹琨最怕走岔了这些脚印。
走岔是容易的,特别是当他感到阵阵虚弱、眼前发黑的时候。但这时他就停下来,把枪拄在地上,等虚弱过去。另外,风也特别讨厌——刮得他不能往远看,眼睛尽淌泪,有时候,风是刮得那么凶,曹琨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没刮倒。但他顽强地和风、和自已的虚弱、和伤痛搏斗。他当然知道,未必能再见到郑少奎,很可能永远见不到他了;但郑少奎被他派去送死的这条路,他还是应该走完的。他不能只顾自己活命而让郑少奎下落不明。固然,在这场战斗里被他拿去冒险的人够多了,有几个是由于他的安排在战斗中牺牲了。他们的这次冒险非同以往——这是最后的一次,因此他曹琨决不能半途而废。虽说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反对叛乱的激战中有许多人他没有保全下来,不过他又何曾保全过自己,唯有这一点还可以说明他没有辜负那种指挥别人的权力。这是在战争中他唯一希望的权力。至少在自己死以前应该知道郑少奎现在是不是流血负伤而躺在这原野的什么地方。
他摇摇晃晃,有气无力地走着,走着,他一再停下来,身子靠在郑少奎留给他的那支又重又长的法国步枪上。有一次,两条腿实在站不住了,他就坐在雪地上休息了很久。但这次站起来时,是那样吃力,那样痛苦,以致他再也不敢坐了,只敢靠着枪托去休息了。现在,他每走四、五步就要停一次。他的力气已经不够用了。
他又仿佛感觉自己走了大约三里路,也许还要多,因此怀疑起郑少奎说的距离是不是对。很难相信他们住过的小屋离这村子只有一、两公里。遗憾的是他这次没带表,不能看时间。仅凭着某些模糊不清、捉摸不定的迹象,他觉得村子已经不远,好象他已经到了村子的附近。可是,昏暗中郑少奎的脚印象是无止境地延伸在这原野上。虽然曹琨做了最坏的准备,但还是很难估计这个小兵究竟在什么地方。不过也可能这样,他也象他们昨天一样,避开了追兵,负伤隐蔽在原野里的什么地方。
他差点儿从郑少奎身边走过去了,因为雪地上的脚印还在向前方延伸,而前面什么也看不见。但突然,在路的一边,那被积雪覆盖的黑乎乎的杂草丛中有个什么东西在晃动,又象是在一闪一闪,这吸引住了他的注意。最初他甚至没有往那里看一眼,目光只是在雪地上一扫而过,但后来停下来,仔细一看,心里—怔。四周寂静,几乎没有一点儿声音,一种象碎纸片的东西庄风中飘动。真是奇怪啊,这里怎么会出现纸呢?他离开了郑少奎的脚印,在深雪里拖着踉跄的脚步,蹒跚地向那里走去,眼睛一直盯着离得不远的那堆杂革。
他没有走到跟前,就好象突然看出来草丛中一个模糊不清的白色小土包——显然是一具躺着的人体的轮廓,还有那埋在雪里的长筒皮靴。他停住脚步,一个奇怪的疑问在心头一闪:谁能躺在这寒冬深夜的原野上?不知为什么他不愿承认眼前这个人就是郑少奎,郑少奎这样躺在他面前,总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也许这是别人吧。是偶然碰到的—个陌生人吧。
但这毕竟是他——他的最后一个同伴郑少奎。他穿着撕成碎片的军服,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戴帽子,剃光了的头沾满了雪,两条腿摊开。曹琨过了一阵才发现,周围雪地上踩满了各种脚印,有些地方步枪的弹壳在雪里露出来一个个小黑圈。
曹琨一瘸一拐地走到那堆杂草跟前,步枪从手里掉下了,他倒在同伴身旁,用冻冷了的手抱起他的头。但是那落满一层薄雪的头,早已没有一点儿生气,完全是个死人的头了,巳不象郑少奎了,曹琨开始抚摸他的身体——那破烂不堪的军服跟血污冻在一起,棉背心也冻结在血糊糊的身体上。可能是被近距离的多次射击打死的。尸体下面和旁边的雪地也结成一个个硬梆梆的血疙瘩。
郑少奎看来是在被追到跟前射死的。也还可能,敌人射击时他已经负伤躺在这堆杂草里的雪地上,他棉背心的许多窟窿里现在还露出来一团团灰白色的棉絮。裤兜翻在外面,军衣被解开了,血肉模糊的胸脯落满了雪。他身旁和附近都没有发现步枪,看来是被叛军拿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