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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出紫禁城的时候,褚宵身上揣了大概有两千两的银票。
这两千两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对于寻常人家来说,这笔钱足够他们用上一辈子,但对于有钱人来说,两千两或许还不够他们置办一件家具。
先帝虽然主张勤俭,但到底是皇室贵胄,再节约也节约不到哪儿去,毕竟,他们还得在人前维持住皇家的脸面。
褚宵平日里虽然说不上穷奢极侈,却也是娇生贵养,锦衣玉食样样不缺,花起钱来,压根儿就没有‘节制’的概念。
他这一路上落脚的地方,必定是当地最好的客栈。
吃饭的地方,也必然是当地最出名的酒楼。
于是乎,短短一个月内,那两千两盘缠就被褚宵花的所剩无几。
等到花完了身上最后一张银票,荷包里只剩几十两碎银子的时候,褚宵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陷入了困境。
他再也租不起舒适的马车,住不起上等的客房,甚至连丰盛的饭菜都吃不起几顿了。
这可咋整?他总不能写信去跟皇兄求助吧,那样未免也忒丢脸了一些。
常言道,天无绝人之路,正当褚宵为钱发愁的时候,一扇崭新的大门忽然在他面前打开――他竟然遇到了传说中的劫匪!
讲真,那群劫匪也是出门没看黄历,倒了八辈子的大霉,才会盯上褚宵这个外表看起无害,内里其实万分残暴的人形凶器。
他们见褚宵长了张白白净净的小嫩脸,穿了身精致华贵的云纹缎袍,又是只身一人走在官道上,就以为褚宵是只送上门儿来的大肥羊,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准备开宰。
结果嘛。
褚宵甚至连武器都没动用,只赤手空拳便轻而易举的干翻了那帮劫匪。
事了,看着那群鼻青脸肿,跪在地上连声讨饶的劫匪,褚宵忽然间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
他反过来打劫了那帮劫匪。
兜里没钱的困境就这样被化解,褚宵在为自己的机智而洋洋得意的同时,还举一反三的开发出了一个新技能。
这个技能名叫‘姜太公钓鱼’。
褚宵以自己为诱饵,故意伪装成一只无害的大肥羊,专门儿往那些不太平的地方跑,勾引绿林匪徒上门打劫,然后再反过来打劫他们,以此来充实自己的腰包。
至于刺杀朝廷官员什么的,其实一开始并不在褚宵的计划内。
他是暴脾气,又不是没脑子,怎么可能会去干那种给自家兄长添乱子的事儿呢?
但有些时候吧,意外来的就是猝不及防。
褚宵怎么着也没想到,竟然会有朝廷官员胆敢违抗令法,私底下跟那些绿林匪徒勾结,反正,等他一股脑的抄完匪窝,顺便手起刀落,弄死了几个蹦q的特别欢的家伙后,才知道这其中还有一个朝廷官员。
那官员死的倒也不算冤枉。
毕竟,依照朝廷律法,为吏者若私下勾结匪徒,本就该被处以死刑。
可褚宵却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不管。
人是死在土匪窝里的,这消息要是传出去,且不说朝廷会不会追究,光是百姓那一关,就不是好糊弄的,一个处理不好,没准儿便会引起动乱,致使朝廷颜面受损,庆帝遭到质疑。
所以褚宵必须得善后,把这事儿给抹干净了。
他先是连番恐吓,把现场的匪徒一一封口,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那官员的尸首送回了家,伪装成江湖杀手的手笔,临了,还见财心动,顺手牵羊,把对方家中私藏的金银珠宝给卷了个精光。
唔,反正那些财宝的来路一看就不正当。
大庆民风彪悍,人人崇尚武学,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股庞大且纷杂的江湖势力,这股势力与朝廷分庭抗礼,相互之间,维持着微妙的和平。
朝廷虽然有能力打压江湖势力,可未免劳民伤财,折损自身实力,便一直对江湖势力睁只眼闭只眼。
一般情况下,朝廷不会轻易插手江湖之事。
而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员,还是一个秉性不端,备受当地百姓唾弃的官员,死于江湖杀手的刺杀,对朝廷来说,自然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如褚宵所料那般,这件事连个水花都没溅起,便悄然落幕。
有此前车之鉴,按理来说,褚宵本该学会收敛,低调做人,小心行事,可那笔数量颇丰的战利品,却让褚宵生出了一股蠢蠢欲动、难以克制的小心思。
朝廷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啊!
什么办法来钱最快?抄家呗!
不过一个小小的七品县官,私底下都能敛来价值百万的财富,那级别更高的那些贪官呢?想到因国库空缺而整日发愁的庆帝,褚宵一咬牙一跺脚,干脆利落的决定,要继续用这种手段来充盈国库。
自从以后,褚宵在行走江湖时就多了一重身份:杀手,一名专门惩奸除恶,刺杀贪官污吏的杀手。
褚宵:想想还有点小骄傲呢=v=
前两天刚干完了一票‘大生意’的褚宵,默默地清点了一下自己荷包,决定今天好好的犒劳自己一番。
他要去城中最有名的酒楼饱餐一顿。
江南城最出名的酒楼,是城东的醉仙居。
而陆小凤、花满楼和楚留香三人,此时也刚好就在醉仙居。
江南本地的百姓都知道,花家七童是个热情又好客的人,无论是谁,只要进了他那座小楼,他都愿意奉上一壶热茶,招待对方。
他招待过往的路人尚且都如此周到,又更何况是楚留香这样的贵客呢?
醉仙居有陈年的女儿红,还有擅长烹饪各色菜系的厨子,在此处宴请贵客,自然不会有丝毫怠慢之处。
江湖儿郎大都喜好饮酒,陆小凤如此,楚留香也是如此。
花满楼虽然更爱清茶,却也能陪着他们二人喝得尽兴。
醉仙居有专供贵客使用的包间,大名鼎鼎的江南首富,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自然有权利去挑选一间幽静的包厢用来待客。
可他们三人最终却选择了在二楼的大厅落座。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在周围一片热闹的喧哗声中,一边饮酒作乐,一边欣赏着窗外繁华的街市,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陆小凤神情悠然的饮着美酒,视线在楼下过往的人群中四处游离。
他很喜欢观察别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和小孩,对陆小凤来说,这是一件十分有趣,也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喜怒哀乐,人间百态,统统都蕴含在这些人的一举一动之中。
褚宵便是在这时,闯入了陆小凤的视线中。
他嘎嘣嘎嘣的嚼着糖人,顺着人流不急不缓的朝醉仙居走去,边走还边四处张望着,仿佛对四周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一张稍显稚气的脸上,满是藏不住的新奇和愉悦。
看起来就像一个很寻常的,初入江湖的少年人。
就连他身上穿着的那件做工极细,用料极好的华服,在过往的富裕人士的映衬下,也显得不再是那么起眼。
可陆小凤不仅一眼就看到了他,还看的半晌都移不开视线。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了不得呀。”
陆小凤仿佛自言自语的小声感叹道。
从他这个角度俯瞰,正好可以清晰的看到褚宵的一举一动。
在街上的行人眼中,褚宵只是一个寻常的少年,可在懂行的人看来,褚宵却是一个年轻得有些过分的高手。
他看似随意地游走在人群中,可但凡走过的地方,两边的路人都会下意识的往旁边退让,这种小手段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若非武功高深到某种境界,可以将内力收放自如,是断然做不到这一点的。
最起码,陆小凤在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做不到这一点。
楚留香循着陆小凤的目光望去,也将这一幕收入了眼底。
他的阅历比陆小凤更丰富,所以看出来的东西,也要比陆小凤看出来的更多一些。
“此人应当是一名暗器高手,你看他的左手。”
褚宵右手抓着粘糖人的小木棍儿,左手却一直垂在身侧,略有些宽大的袖袍微微下垂,几乎将他的手全部遮掩起来,只露出了半截手掌。
那半截手掌的指缝间,隐隐透出了一丝寒芒。
“那是……刀刃?”
陆小凤有些迟疑的猜测道。
“那是一种很特殊的薄刃。”楚留香微微颔首,低声解释道:“据闻,但凡善用暗器者,身上都会备着一把极小极薄的利刃,大小不超半指长,形似柳叶,刀刃无柄,两侧开刃,只能用指节衔着,可杀人于无形。”
听罢这番话,陆小凤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他和楚留香曾暗中检查过布政使的尸体。
尸体上只有一处伤口,便是在致命的咽喉之处,伤口很薄,从表面看,只留有一道血痕,像极了用剑刺出来的痕迹。
但仔细观察的话,便不难发现那并非是剑伤。
一柄极小极薄的刃片,同样能够制造出那样的伤口。
这少年,该不会就是他们要找的那名杀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