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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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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家的小院里,有一颗枣树,春日的阳光下,嫩芽儿争先恐后的蹿出了枝条,几只麻雀,栖息在树梢,叽叽喳喳,衬托得小院里生机勃勃。

    楚天骄今日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轻薄春衫,戚氏为她梳了飞仙髻,整个人看上去仙气飘飘中透着可爱。

    她很满意自己这身打扮,可惜就是没有镜子,回屋偷偷的自拍了几张,欢喜得设做了屏保。

    这要是在现代,她定会发个朋友圈,让那帮猪队友看看,姑娘我也有仙女的时候。

    不过也能想象,那帮猪队友,一定会在下面留言:

    “骄骄啊,绷住了,别说话,别走动,别打架,仙女与女汉子的区别,在于静态骄与动态骄!”

    这段留言,曾经在基地的内部群里,被无数次转发。

    以前无限气恼,现在倒是有些想念那些毒舌的队友们了。

    吃过早饭后,楚天骄便来到了周氏的房中,还差几针,周氏的第一个Hellokitty荷包就绣好了。

    楚芷和楚薇两姐妹也来了四房凑热闹,看到粉粉的Hellokitty,纷纷惊叫了起来:“四婶,这荷包,好可爱!”

    楚家姐妹可都曾经是京城里的小娇娘,年龄虽小,鉴赏力都不差。

    周氏收了最后一针,先用手在荷包上摩挲了两下,“这花样子,绣出来,连我自己都爱不释手了。”

    楚天骄接过荷包审视,色彩当然没有现代的丰富,但刺绣品却比现代的印刷品更有层次感。

    “四婶,我觉得这个能行,要不我再给你画两个同系列的?”

    周氏说:“这种花样,绣起来,比满绣牡丹,快捷许多。

    如果都是这种镂空图样,我一个时辰就可以绣几个。

    大姑娘如果还能画,便多画几个吧。”

    楚天骄嫌弃毛笔作画不习惯,去厨房找了块烧成了炭的木材,磨了磨削了削,做了一根炭笔。

    一会儿功夫,她画了七张hellokitty,有镂空的有满绣的,又与周氏细细解说了配色问题,还出主意将猫头上的蝴蝶结做成立体的。

    周氏听得双眼发亮,一旁的楚芷也心动了。

    二小姐楚芷,今年已经12岁了,也学了一些女工,问周氏要了绣绷,找了自己的一块旧手绢,也照着花样绣了起来。

    三小姐楚薇,今年只有九岁,与四小姐楚蕊二人,看了一会儿热闹后,便没了耐心,到院子中,抓石子儿玩去了。

    今日又该轮到二房做饭,戚氏的膝盖还没完全好,这活儿自然落到了楚天骄的头上。

    楚天骄告别了周氏,去堂屋支取了100文菜钱,准备出门寻摸些食材。

    院子中的两个小姐妹,见大姐又要出门买菜了,用敞亮的声音交谈起来:

    “今日又是大姐做饭吗?”

    “嗯。我喜欢吃大姐做的饭。”

    “大姐做饭,都有肉肉吃,我也喜欢。”

    楚天骄“噗嗤”一笑:“你们两个小丫头,想吃肉就直接说。鬼精灵的,还会敲边鼓了。”

    两个丫头都在换牙,咧着嘴笑着,一左一右的拉着楚天骄,漏着风喊道:“大姐腻害,大姐我要吃肉肉!”

    楚天骄拍着两个小脑袋,“哈哈哈,这就对了,想吃肉就跟大姐直接说,呆会儿我买了菜回来,你们要帮我摘菜哟!”

    两个小丫头拼命的点头。

    楚天骄背着小背篓从家里出来,手里掂了掂那100文钱,楚老夫人每日给的买菜钱,其实也不少了。

    100文,也够割一斤肉了。

    但是一家子十口人,两顿饭,一斤肉,就太少了。

    楚天骄干脆将钱揣进了怀里,直奔后山而去。

    春季的山林,长满了各种野菜和菌菇,可惜楚天骄基本都不认识。

    野菜和菌菇可不敢乱吃,稍不注意,就会食物中毒。

    她也没打算化身为采蘑菇的小姑娘,那不符合楚大小姐的气质。

    山中的野兽珍禽,才是她的目标。

    最近这段时间,戚氏母女常来这片林子中走动,林中的野鸡野兔,都变得警觉了几分。

    楚天骄用匕首削了一段树枝,往林中更深处行去。

    手上的树枝,经过一番处理后,变成了几根木质的飞箭。

    楚家人其实更擅长拉弓射箭。

    戚氏能拉一石弓。

    楚天骄估计原主的肌肉记忆再加上自己的灵魂加成,她开两三石的弓都没什么问题。

    可惜,她上次路过兵器铺的时候问过了,一把真正的良弓,至少需要十两银子。

    并且,如果要买带铁箭簇的箭,还需要官府的允许购买凭证。这种凭证,是楚家人,绝对拿不到的。

    楚天骄已经走到了上次戚氏跌落的陷阱附近,逐渐开始进入山林的深处。

    一只五彩的锦鸡扑腾着翅膀逃窜着,楚天骄几个箭步追上,手中的木箭射出,锦鸡从树枝头跌落,被楚天骄收入了小背篓中。

    楚天骄嗅到了野兽的味道,他索性取出了小背篓中的錦鸡,趁着锦鸡血液尚未凝固,将它割了喉。

    鸡血洒了一地,浓重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里。

    楚天骄将鸡丢在了血中,自己藏身到了树上。

    左手执匕首,右手持简易飞箭,屏息凝气,静静的等待着。

    果然,灌木丛中传来悉悉嗦嗦的声音,一只长着獠牙的野猪,循着血腥气蹿了出来。

    野猪最是皮厚,楚天骄直接舍弃了木质飞箭,手持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从树上飞跃而下,借着下坠的势头,一匕首扎穿了野猪的脖颈。

    这只野猪的体型,只比楚天骄小了一圈,却要比她壮硕好几倍。

    这一匕首下去,顿时猪血像喷泉般,飞溅了楚天骄一身。

    楚天骄骑在猪身上,随着野猪的暴躁起伏跳跃,拔出匕首,又狠扎了几下。

    野猪终于倒下了,楚天骄浑身上下都是猪血,彻底变成了个血人儿。

    待到缓过气来,她割了几根藤蔓,将猪捆了起来,拖在了身后。

    近两百斤的野猪,也只能用拖的了。

    幸运的是,走在半路,她还收获了几根村民们挖剩的春笋,“哈哈哈,今晚三丫头和四丫头可以大吃一顿笋子烧肉了。”

    今日是楚天骄打猎以来,收获最丰的一日。

    这一只野猪,除去皮毛,内脏,骨肉都超过一百五十斤,按照村里的肉价,起码值十来两银子。

    拖着野猪虽然很累,但一想到弟妹们可以大口吃肉的情形,她便觉得无比满足,浑身充满了劲儿。

    路过小河边时,楚天骄洗了把脸,这一身沾满血迹的衣衫,可就无法处理了。

    刚进了村,便迎来了围观。

    “这是谁呀?打了这么大一头野猪?”

    “这不是新来的楚家的姑娘吗?”

    张家正好在路边,张家大夫人听到外面的嘈杂声,推门出来一看,惊得跑回了院子,冲着里面喊道:

    “老爷,你快来看,楚家大小姐打了好大一只野猪!”

    张家老爷跟着出门,看到一身血污的楚天骄,和她身后拖着的巨大野猪,摸着新蓄的胡须赞道:“真有乃祖之风!”

    说完,上前两步,冲着楚天骄拱了拱手,说道:“楚小姐,我来帮你吧!”

    楚天骄看了看张老爷单薄的身材,干净的外衫,笑着拒绝了:

    “张老爷,不用了。待会儿我杀好猪,您叫个人来拎两斤回去,给两位公子解解馋。”

    张老爷笑着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