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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白雪认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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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九七七年春天发生的事,当时生产队分给家家户户的柴禾不够烧,林子里落叶都是宝贝,家家划地抢占,把树叶搂回去烧火做饭。像蜜蜂一样勤劳的屯民,当然不会放过壕沟里的落叶。现在沟底里没有几片落叶,偏偏有些硬土块,白雪右脚蹬到一个大土块上,土块滚到一边,右脚腕被闪了一下,身子也被晃倒在沟底。

    一阵刺痛提醒白雪,不能再进野杏林了,她只好返身爬回到路上。在路上试验着走了几步,脚腕疼得厉害,她一屁股坐在了路中间。

    白雪看看落日,又看看杏林,残阳余辉给杏林镀了一层金黄,有了一种神秘的美。可是太阳要是完全下山了,黑暗也会给杏林刷上一层诡异的色彩。想到这儿,她感到脊背一阵发凉。

    白雪不用想也知道,这个时候社员都像回巢的鸟儿一样奔家去了,谁也不会在饭口上往野杏林跑。没有人来,自己又走不了,眼瞅着天又快黑了,这可真要人命。要是在这儿呆上一整晚,她胆子再硬也会被黑乎乎的林子吓破了。

    正在白雪一愁莫展的时候,远处终于出现一个人影。这个人开始大步流星,到了野杏林附近才放慢脚步。他的脸一直扭向林子,看样子也是来看杏花的。只是距离有点远,还看不清他的长相,只能看到他一身灰色的衣裤。

    白雪心里一阵高兴又有点紧张,但愿能遇到一个熟人。她的两只眼睛紧紧盯住那个向自己走来的人,似乎这样看着就能看出一张熟脸来似的。

    白雪的心早就“咚咚”地敲起了鼓,只是她自己根本没注意到,她的注意力都在远处那个人身上。随着那个人一步步接近,能看出他的个子很高大,等他再走近一些,终于能看清他的五官。

    这个长相英俊的青年是六队年轻的社员,他叫金三山。白雪认得他,特别是他那双又大又清澈的眼睛,看一眼就很难让人忘记。

    白雪轻轻吁出一口气,老天保佑来的是个熟面孔,虽然没说过话,但同在一个生产队干活,没短了见面。

    这时候金三山也看见了坐在地上的白雪,他心头一愣,天都快黑了,这个城里女孩怎么坐在这儿?他左看看右看看,并没瞅见别的知青,他的视线快速地在野杏林里扫了一圈,还是没发现有其他的人。

    金三山没找到她的同伴,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他不是怕麻烦,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她说话。

    城里人跟农村人之间似乎有一条天然的鸿沟,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却界线分明,只有好奇的目光时常偷偷摸摸过了界。

    金三山向白雪靠近的时候,心又突突的一阵猛跳,这个梳着短发的城里女孩,爱用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打量人,那两只眼睛探照灯一样雪亮,像能照到人脑子里去。他曾被这对探照灯照过一次,整个人瞬间像被雷击了一样,浑身一阵麻木,脸也热得发烫,他飞快的逃开,从此像避雷一样小心地躲着她。

    现在金三山真想把眼睛踩在脚底板上,这样他就除了看路什么也不用看。

    “金三山”白雪见他低着头走过来,大声叫出他的名字。

    他是第一次从这个眼熟的陌生女孩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名字都被她喊得生出了几分陌生。

    金三山脸上忽的一阵热,他勉强抬起头来,却又不敢看她的眼睛。

    “你咋还坐地上了,不嫌凉?”金三山愣头愣脑说这么一句。

    谁没事会往地上坐?白雪心里想。

    “我脚崴了。”白雪声音里有几分冷,不像刚才喊他名字时那么热切。

    经白雪这么一说,金三山才看见白雪的右脚腕肿得像馒头一样,白色的皮肤肿胀成紫红色。

    金三山搓着两只大手,围着白雪转了一圈,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地上坐的要是个男人,他什么也不用想,背起人来走就是了。现在偏偏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城里的女孩,这下可把他难住了。

    金三山说:“我回屯去喊人来。”

    白雪紧张地说:“别,可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天马上就黑了,我害怕。再说哪用惊动屯民?你拉我一把,扶我回去就行。”

    金三山站那没动,他从没真正碰触过这么大的女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去扶。白雪把自己的右膊胳递给他,藕一样的手臂突然挣脱衣袖的束缚没收没管地跳了出来。

    金三山没敢接那条裸露的手臂,他走到白雪左侧,扶着她那条还在原地发呆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拉起来。

    白雪右脚受伤,金三山在左边扶着她,好像一个四条腿的板凳,把三条好腿都安在一面,另一面只安了一条不顶用的坏腿,这板凳怎么也立不稳。

    金三山发现了白雪的尴尬,只好从身后绕到她的右边,终于让板凳立稳当了。

    金三山扶着白雪刚走几步,她脑门上就冒出了汗,把落日仅剩的余光反射出一些晶亮来,这些闪光没能逃过金三山的眼睛,他终于知道白雪真的很疼。

    金三山没有征求白雪的意见,直接在她面前弯下腰去,反背着两只大手,高大的身子一下子矮下去一大块,像被锯掉一截的树桩子。

    白雪伏在金三山的背上才发现,这个沉稳的大男孩有如此宽厚的脊背。不知道为啥,白雪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她真想趴在这背上睡一会儿。

    金三山是第一次背女孩子,以前跟屯子里那些半大小子在一起疯闹,也背过他们,跟背女孩真不一样,女孩子的身体软软的,像背着一团棉花,而且是一团发热的棉花。

    金三山想:背着这团棉花,不管多冷的天也能把身子给暖热。

    金三山的两只手托着白雪的腿,虽然隔着衣裤,并不能阻挡另一个身体的热量传递到他的手上,一会他就感觉手心微微见了汗。他搞不懂到底是热的,还是紧张的。

    开始两个人谁都不出声,路上只能听到鞋底跟路面嘶嘶拉拉的咕哝声。尴尬最爱钻沉默的空子,为了不让气氛太紧张,金三山没话找话的问:“好好的路,怎么把脚崴了?”

    “噗......”

    白雪差点被气乐,要不是跟他还很陌生,真想在他脑袋上拍一巴掌:“看你说的,我又没七老八十,哪能在平路上崴脚?我是想进野杏林采几个花枝,跳壕沟时脚被土块硌着了。”

    听白雪这样说,金三山偏过头去看路边的野杏林,他也是来看杏花的,他对杏花到了痴爱的程度。之所以来的迟了一些,是因为收工时领工员又喊他去帮忙装了半车土,让生产队的马车顺便带回去给自家垫猪圈。

    金三山“嗯”了一声:“原来你也喜欢杏花!”

    白雪说:“我小时候每年春天,路两边,公园里,大院里,到处都能看到桃花。桃树开花的时候,爸爸会给我采上几根含苞欲放的桃枝儿,我把它们插进瓶子里。我爱盯着花骨朵看,它也盯着我看,看着看着它就笑了,笑得一脸粉红。我看到杏花就想到桃花,想到了桃花自然就想起了爸爸,也就想起我在沈阳的家。”

    金三山知道这些知青都是从哈尔滨来的,可是白雪提到在沈阳的家,就不懂是怎么一回事儿了。但是原本又不是很熟悉,也不好刨根抠底,只好找些话来把杏花引起的伤感撵走。

    金三山说:“我家院子里也养着几棵杏树,虽然没这里杏树多,可花是粉色的,不像这里的花是一色的白。你要是喜欢杏花,回家我剪几个杏枝给你送到青年点去,省得你出来看杏花再把另一只脚也崴了。”

    白雪在金三山背上挺一下身子,似乎看着他的后脑勺说话,不能充分展现自己的兴奋。

    她歪着身子看着金三山侧脸说:“太好了,我还以为这下把脚崴了,今年的杏花我再也看不到了。”

    白雪口鼻呼出的热气,吹在金三山脖子上痒痒的,他第一次嗅到女孩子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味,绝不像男人身上那种汗酸味熏得人真恨自己多余长个鼻子。可是这种味道像什么呢?他又说不清楚,反正闻了心里舒坦,舒坦得想睡上一会儿。

    太阳终于熬不住困倦,回去睡了。金三山背着白雪一路走进黑暗,路边的树林早已由杏树变成杨树,在黑暗的怂恿下变得阴森、狰狞。

    突然,白雪在金三山耳边小声说:“快看,那有绿光,会不会是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