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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警察特别是县乡的警察,一开始大都有参加军阀混战和国民革命的背景,平时欺压百姓鱼肉乡里,与官宦及豪绅相勾结,因此在坊间被称呼为“黑皮狗”。
那队长满脸横肉,给我第一印象就是“黑皮狗”。落到他手里,看来皮肉之苦是难免的了!
“怎么回事?”队长不耐烦的问。
“队长,这小子不识好歹,妹仔给她饭吃他不但不领情说有毒,还把碗给砸了!”一个警员回答。
“嗯,不吃就不吃。长得文邹邹的,性子还挺横!来,把他带上来!”队长阴笑着说。
我知道这下子是要开始审讯了,而无论我怎么配合,皮开肉绽是少不了的!这叫下马威,民国警察审讯必经得过程,就像大清衙门的杀威棒一样。
果不然,两个警员凶狠的将我的双手反背着绑了起来,然后连推带拉的上了梯子,到了楼顶。
我这才有机会看到周围的环境,跟我之前猜得差不多,是在深山里,四周茂密的森林环绕,屋子旁边就是一条清澈湍急的河流。
唯一与这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和谐的,就是楼顶的一个用粗壮的松木搭起来的架子,就像绞刑架一样,上面拴了两条粗绳。
架子旁边的桌子上,都是沾满血迹的皮鞭,铁链,木棍,绳子,铁桶等各种刑具。
一缕山风吹过,从桌子上传来一阵阵血腥的味道。
我知道,今天是彻底逃不过了,只是实在想不明白为何遭到如此的对待!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前如何应对!
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问题是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任何人跟我说过为什么要抓捕我的事!
两个警员架着我走到架子跟前,熟练的把我放倒在地,其中一个把架子两边滑轮摇了几下,把绳子放下来,又熟练的绑在我的腿上。
紧接着两个人一人一边,摇着滑轮喊了声“点灯喽!”
然后我就倒立着头朝下被吊了起来。
我在警校时听南方的同学说过,他们那里有种刑罚教“点天灯”,就是把人倒着像灯一样吊起来,人可以上下移动,下面再生堆火或者放桶水来审问。
我一看这架势要来真的,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大声喊到:“你们误会了,你们误会了!我是自己人,自己人!”
我这么一喊,引起了队长的注意。
他端了张凳子过来坐到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边抽烟一边问到:“你乱喊什么了?你跟谁是自己人?”
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再顾及什么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保命要紧啊!命都没了其它都是假的啊。
“队长,我是自己人,没骗你。我是中央警察学校毕业的,后来分配到了咱们岭州警察厅特情局,我是来报道的!没想到还没下火车就被你们抓了!你们肯定是弄错了,抓错人了!”
“是吗?你有什么证明?”队长问。
我想了想,放在行李箱的报道文书还有刘局长给我的特别通行证都可以说明我的身份。
于是我回答说:“队长,我行李箱里有岭州警察厅的报道文书,另外,我还有特别通行证!”
“是吗?”队长满脸怀疑,然后示意一个警员过来说:“阿昆,你去,把他的行李箱都拿过来让他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