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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天真地问——既然拥有每日“赚取”一枚银币的能力,这帮流浪儿为什么不脱离组织独自谋生呢?
那是因为,在那个罪欲横溜、恶贯满盈的年代,流离失所的孤儿们受不到任何人的保护,又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几乎是最容易下手的目标。街边独自行走的孩童被突如其来的麻袋一套、扛上马车运走,几日之后成为暗娼馆的雏妓或娈童,已成了路人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在那样恶劣的大环境下,只要交钱便能保平安,还能混上最低配的食宿,在众人眼里,地下团伙基本已经是慈善机构般的存在了!这也是为何流浪儿们被压榨得叫苦不迭、被打得皮开肉绽,都始终不愿脱离组织的原因。
“王子”比其他人个子小上一圈,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另四人都在十岁左右,但他的神色面容看起来就要比同类深思熟虑不少。之所以被唤作“王子”,一来是因为他长得眉清目秀、五官精致,甚至有几分像娇嫩白皙的女孩;二来,不像其他乌糟糟脏兮兮的孤儿,他的衣着始终保持搭配合适与面料整洁,令路人乍一看还以为是哪户小资人家出门遛弯的孩子,绝不会联想到他的孤儿身份。
照道理,这样一个“异类”流落到孤儿群众,势必会沦为被欺凌得最惨的对象——即便是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之中,也有着一套不成文的鄙视链,人性本如此。但“王子”却能凭借自身的本领独善其身——他从未拖欠过“保护费”,在即将被他人恶整时,也能通过一些诡术加倍反击,几番之后,便再无人找他麻烦了。不仅如此,其他流浪儿还对他尤为信服与尊重,每当陷入绝境,便会第一时间向他求助,就像刚才逃难时那样。
“你们几个找死也不挑日子的家伙,再怎么也不能动官爷的钱袋啊。”
“王子”盯着六芒星的图案,又怒其不争地嗔怪了一遍,“那帮人都是雇佣兵出身,嗜好虐囚,一旦被抓,都怕你们撑不到地牢便骨肉剥离了!”
四名少年听得心惊胆战,瑟瑟发抖地辩解道:“我、我们也没办法……这一带尽是醉汉和皮条客,肥羊都被饿狼赶尽杀绝了,我们寻思着——或许使役身上会有钱吧,结果没想到,也是一群穷瘪三。”
“不是被赶尽杀绝,而是羊群主动迁徙了。你们注意到没有,从几个月前开始,大批大批官宦人家的马车便开始向内陆转移,每辆车上都是携家带口的,再想想,是不是有日子没见到大户人家的使唤人了?”“王子”说起话来语气不悲不喜,像是在称述一件与自己毫无瓜葛的事实。
“说起来……还真是这样!”少年们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那只专门给汤氏送信的大眼邮差鸟也不再出现了!”
“什么大眼邮差鸟,那叫猫头鹰。”一名少年出声纠正道,“为什么大户人家会突然像候鸟一样集体大迁徙,他们是约好了吗。”
“估计是呢。”“王子”果断回答,“一定是有消息在富人圈不径直走,比方说,内陆要建立经济特区之类的,只是这些消息不可能被公开刊登在报纸上,我们也没有渠道获知罢了。”
他的目光死死盯着内陆区域,也就是现在被称为“中央城区”与“城镇区”的方向,其实当时他除了一片黄扑扑的飞沙以外什么都没看到,但他的眼神却像是锁定了某个目标一样坚韧。
“王子……”同伴们唤道。
“我也要去那里,总有一天。”他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低喃。
“王子!”高瘦的流浪儿在他眼前挥了挥手,终于将他的视线拉了回来。
“啊?”
“那个……王子,我们今天……”少年们扭捏地搓着衣角,为难地诉苦道,“今天没法交差啊……”
“王子”深深叹了一口气,从手指一捻,掌心中便多出四枚银币来,
“哇——!”同伴们一拥而上,领了自己那份后,惊讶地恭维道,“不愧是王子,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
瘦高个的少年倒是依然带着几分腼腆与愧意,问道:“王子,你把多余的钱都给我们,今天就吃不上肉了啊……”
“王子”撇撇嘴:“我本来就不爱吃肉,每天都是按照最低限度给的。”
“但至少多交钱,就可以成为‘刀疤’那样的小头目,不用像我们这样,每天东奔西——”
“我才不想成为他那种人!”还没等对方说完,“王子”便嫌弃地斥道。
“就是就是,王子才不会变成那样呢!”其余三人依旧讨好。
话说到这个份上,高瘦个儿便不再怂恿了,于是他问道:“那么王子,你弄到的钱其实不止这些吧?你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也教教我们吧!”
“没错没错,教教我们吧!”
少年们又开始起哄开来,“王子”摊了摊手,无奈道:“告诉你们倒是无所谓,只是即便说了你们也学不会……其实这些银币,是从钱庄弄来的。”
“钱庄?”他们尖叫起来,“那里守备重重,你是怎么混进去的?不对,头目们不是三番五次强调,不准打钱庄的主意了吗?我们组织与钱庄可是有贸易往来的!”
“我又不是去钱庄偷盗,只是通过它抵押古董换钱而已,再常规不过的公平交易。”
“那你的古董打哪儿来?”
“这个嘛……”“王子”嘿嘿一笑。
两个礼拜前,他在街头喷泉处设了个摊位,号称自己是神明转世的灵童,具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一开始,不信邪的围观者们随意取了些杂物试探,他当场就将面包变为一坨金块,但随着他的响指一打,金面包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他宣称由于禁令限制,该神术只能造福一人,经过一番激烈的你争我夺,围观者中的一名富商最终以一条女皇佩戴过的钻石项链为代价拍下了“点石成金术”的使用权,“王子”跟随他回家,出门时,富商家的一砖一瓦都被刷得金光璀璨,而少年手里则攥着一条昂贵的碳元素集合体。
“当然,那只是幻像罢了,只要我离开那栋屋子十公里开外,幻术便会消失殆尽。”“王子”得意洋洋地说道。
少年们听得啧啧称奇,只有瘦高个儿忧心忡忡道:“那样太危险了!有权有势之人的报复根本不择手段!你看到那些吊尸了没有——”他指着木桥拱下悬吊着的人干惊恐道,“他们全都是揩了贵族的油,结果落了个被当场吊死示众的下场!”
“这我当然也预计到了。不过就算那富商找到我,他也抓不住我的把柄——因为那些物件一旦接近我,又会被蒙上金色的幻像。更何况,我也有两手准备——”他抬了抬衣襟,少年们这才发现,他的衣领沉甸甸的,里面像是缝着薄薄的金属片。
“是段铁锯条,不过把手被我给拆了。”“王子”说道,“万一沦落到被吊进铁笼示众,就趁有气儿的时候割断辐条跳到河里,顺着水流游走便是。”
无论是惊恐还是钦佩的表情,一时间都无法从少年们的脸上消退。但“王子”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他耸耸肩,轻松地说道:“你们每天东躲西藏,冒着被打死的危险偷鸡摸狗,甚至对官爷下手,其实风险一点都不比我小,却只赚回些碎金属来。而我,干那一票,足够小半年的高枕无忧,论性价比,还是我的高。”
少年们虽然听不懂“风险”、“性价比”这类概念,却不约而同地陷入了沉默,半晌,终于有人开口央求道——
“王子王子,你也带带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