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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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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雨势渐弱,雨水丰沛的寂静夏夜里,远处的蛙鸣遥遥地传过来,伴随着树叶在风中摇曳的沙沙声,汤君赫睡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眠。

    一觉睡到天亮,没梦到周林,也没梦到杨煊。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汤君赫拉开窗帘,在明亮的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心情明媚得像初升的太阳。他想他终于可以摆脱周林了,也许只是暂时的,但只要杨煊待在这里一天,他就可以毫无阴翳地度过一天,就像润城一中里其他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就像应茴一样。

    他也可以摆脱对于杨煊的不正常的欲`望——那是周林带来的,阴暗的,肮脏的,见不得光的欲`望,如果能一直待在阳光下的话,它们也会一并无处遁形,在日晒下蒸发掉吧。

    汤君赫轻松而愉悦地想,他会跟杨煊恢复以前的关系的,就像小时候那样,他会把那抹亮色找回来的,毕竟它们从未褪色过。

    吃过早饭,汤君赫回房间拿书包,正在检查作业有没有忘带时,听到外面传来关门的声音——杨煊出门了。

    他赶紧拉上书包拉链,拎起来跑出去,正手忙脚乱地换鞋时,汤小年从卫生间走出来:“慌什么,又不晚,没落下东西吧?”

    “没有,”汤君赫抓着书包就往外跑,“妈,我走了。”

    “你慢点,”汤小年跟到门口,探头出来看着他,叮嘱道,“路上小心点,看着车啊。”

    “知道了。”汤君赫应一声,头也不回地拐到了电梯口。

    ——电梯门一秒之前堪堪关上,此刻正不急不缓地朝下降着楼层。

    汤君赫单肩背着书包,拔腿就朝楼下跑,一秒也不敢多耽搁,生怕杨煊不等自己先走了。楼梯间顿时充斥着一阵忙乱的“噔噔噔”脚步声。

    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楼下时,杨煊已经把自行车锁打开了,正直起腰,单手扶着车把往楼道口走。

    润城一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体育生在周二到周五有不穿校服的特权,因为需要每天训练——超乎寻常的运动量之下,每天换洗校服的确有些强人所难。

    但今天是周一,校园升旗日,所有学生都必须穿校服戴校徽,这是无一例外的硬性规定。

    润城一中的夏季校服并不难看,但也算不得多好看,纯白的短袖棉质衬衫和藏青色的直筒长裤,穿到身上,好看的人更好看,平庸的人更平庸。

    作为校篮球队的前锋兼门面,杨煊毫无疑问地属于好看的那一拨人里面,此刻他穿着润城一中的校服,修长而挺拔的少年骨骼将这身松松垮垮的校服撑得格外妥帖,就算扎进人堆里,也会是首先被视线捕捉的那一个。

    那是我哥哥。汤君赫的脑子里又一次冒出这种想法。他发现自己不再害怕接近杨煊了——杨煊跟他想象中的一样好,甚至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好一点。

    他想接近他。

    汤君赫快步跟上去,语调轻快,带着以往不常有的软糯少年音:“走吧。”

    杨煊跨上车,一只脚撑着地面,回头瞥他一眼:“早上也会被跟踪?”

    汤君赫一时语塞,转了转眼珠,点头道:“嗯。”

    “上来吧。”杨煊把头转过去,神色淡漠地说。

    汤君赫坐上车后座,犹豫了一下,抬手抓着杨煊腰间的白衬衫。

    杨煊没说什么,蹬着车骑出了小区。

    晨间空气清新,燥热的暑气还未弥漫开来,树叶在阳光的照拂下,翠绿得泛着光。

    两人一路无话,前面的人沉默地骑着车,后面的人轻声地哼着歌。

    杨煊不知道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怎么突然之间就像变了一个人。明明上个周看向自己的眼神还是躲闪而阴郁的,现在却变得快乐而活泼,这样的神情出现在他那张乍一看人畜无害的脸上,让他忍不住想起小时候总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那个小不点。

    这个联想让他产生了微微烦躁的情绪,他觉得自己惹上了一个麻烦——他车座后面坐着的、正欢快地哼着歌的那个小麻烦——也许是大麻烦也说不准。

    周一早上要集体升旗,体育生不需要到操场训练。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教室,刚迈进去,就听见冯博扯着嗓子喊:“煊哥牛逼!”

    “煊哥——求带!”陈皓的嗓门也不落下风。

    杨煊看他们一眼,面色如常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把书包放到桌子上。

    “哎,煊哥,省队啊!”冯博起身蹿到杨煊旁边,“请吃饭请吃饭!”

    前桌的男生陈煜也转过身凑热闹:“要请就请全班啊!”

    “请全班?那得带上校篮球队吧?”

    “何止带上校篮球队,煊哥带上省队的过来,给我们长长见识!”

    应茴也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走过来,等其他人起哄完了,才看着杨煊问:“什么时候去报道呀?”

    “哎哟——”有男生怪声怪气地叫唤,“舍不得啊?”

    “七月初。”杨煊倚着后排的空桌子,语气平淡地说。

    “那岂不是不用参加期末考试?”王兴淳抓住重点。

    冯博高高举起手:“我申请护送煊哥去省队!”

    “我也去,你左护法,我右护法。”王兴淳笑道。

    “……”

    “去楼下升旗了,大家!”班长走到讲台前面,用板擦敲了敲桌子。

    围在杨煊周围的人很快散开,冯博和王兴淳几个人还跟着他问东问西。

    七月初,汤君赫下着楼梯想,那就是还有半个月,时间不多了。

    傍晚放学,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汤君赫照例留到最后,他做了一会儿试卷,便开始有些心神不宁。

    他合上试卷,走到窗台边,看了一会儿篮球场上正挥洒着汗水的杨煊,想了想,回到自己课桌边,收拾好书包走出了教室。

    他背着书包下了楼,径直从教学楼后门出去,走到了学校的后山。

    夏季的夜幕降临得缓慢,暮色正深,夕阳将天边晕染得一片血红。

    后山林木茂密,浓荫蔽日,平日里除了高三的学生会在大课间集体围着跑圈,以及学校雇佣的环卫工人会定期打扫,这里一向鲜有人至。

    汤君赫从后门走出去,抬头看了看理科三班教室的位置,根据自己抛出那颗篮球的力度,在脑子里划出了一条抛物线,然后没多犹豫,快步朝着推测的位置跑了过去。

    偌大的后山树木繁多,他穿梭在树干当中,低头搜寻着那颗孤零零的篮球。夕阳的光芒被树影剪成细碎的光点,投射到他的头发和肩头上面,微微摇晃。

    会在哪呢……他低声嘀咕着,几乎把可能的区域转遍了,也没找到那颗篮球。

    或许被捡走了,汤君赫有些丧气地想,如果那真的是NBA全明星签名的篮球,他们肯定会很快就捡走的,哪里等得到他几个月以后再过来找?更何况,就算他们没过来找,环卫工人肯定也会捡走的……

    汤君赫觉得自己的智商下降得厉害。

    他低着头走下山,叹了口气。鞋底沾上了一些淤泥,一会儿回家,汤小年准得问,他从书包里翻出面巾纸,蹲着擦鞋。

    他捏着用脏的面巾纸,绕到一旁的垃圾桶丢进去,刚想绕原路返回,眼睛朝斜前方扫了一眼,然后突然一亮——那颗篮球!

    汤君赫冲着那个墙角跑过去,那里堆着环卫工人的裁剪工具,想来是他们捡起来放到那里,等着学生去找的。

    他抱起那颗脏兮兮的篮球——经历了几个月的风吹雨淋,它已经瘪了气,褪了色,看上去半旧不新。

    汤君赫宝贝似的抱着它放到地上,蹲下来用面巾纸把篮球表面的污泥擦干净,然后抱起它跑到操场。

    那场练习赛还没结束,杨煊被两个人挡着,正在找寻机会突围。汤君赫抱着那个篮球,隔着篮球场边的铁丝网,伸出手指,戳了戳那个正蹲在铁丝网边上观战的替补队员。

    那人转过头,抬起脸,看清楚戳自己的人是几个月前刚转校过来、颇受女生们欢迎的那个小白脸,一脸疑惑:“叫我?”

    “嗯,”汤君赫不善交际,很少主动跟人攀谈,这时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说,“你知道哪里可以给篮球充气吗?”

    那人看清他怀里抱着的破篮球,伸出胳膊朝一个方向一指:“那边的器材室就能。”

    “谢谢。”汤君赫得到答案,抱着那个篮球走了。

    他没给篮球充过气,也没见过给篮球充气的打气筒,他蹲在器材室里,翻出了一个跟自行车打气筒差不多的东西,对着研究了一会儿,然后将气针对准篮球的气孔,尝试着给篮球打气。

    ——成功了!

    汤君赫一鼓作气,给那颗瘪瘪的篮球充到了硬邦邦的状态,放在地上按了按,然后拔出气针。抱着那颗充足气的篮球,在器材室的地面上拍了几下,这才心满意足地把篮球抱起来。

    操场上,充当裁判的体育老师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还有三分钟!”杨煊瞅准了空隙,在两个人的防守前起跳,虚晃,做了个假动作,然后一矮身,伸手将手中的篮球送到了篮筐——又进一球!

    汤君赫抱着篮球跑到教学楼一层的卫生间,对着水龙头,把篮球放到水流下一通冲洗,连搓带揉,然后关了水龙头,用纸巾把篮球表面的水擦干净。

    焕然一新。他有些开心地抱起那个篮球。

    杨煊一场练习赛结束,汗湿着头发朝铁丝网的方向走过来,弯腰拎起一瓶矿泉水。

    “可以啊!”那个蹲着的高三学生站起身,懒洋洋地走过来,“怪不得市联赛去了那么多人,省队就看上你一个,我说,不会是招你去撑门面的吧。”

    杨煊只顾着往嗓子里灌水,没来得及理他。

    “老孙头这下不舍得也得舍得了。”那人继续说。

    灌得太急,水流顺着下巴滴下来,杨煊抬起胳膊蹭了一下,说:“他哪不舍得了。”

    “你忘了你高一的时候,你爸专程过来要你退篮球队,老孙头慌的哎。”

    杨煊补足了水分,开始捏着瓶子,倚着铁丝网,隔一会儿喝一口。

    “对了,刚刚你们年级那个小白脸,抱着个脏不啦叽的篮球,过来问我在哪打气,”那人说笑话一般地提起刚刚的事情,“笑死我,就那细胳膊细腿的,能打篮球?”

    “谁?”杨煊随口问道。

    “前一阵转学过来那个,”那人拿手指勾着铁丝网说,“你说,那群女生喜欢他什么啊?真是不理解这些人的审美。”那人说完,惋惜地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突出的肱二头肌。

    “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音。

    两人都转过头,但汤君赫只面朝着杨煊,他额头上显出亮晶晶的汗水,白皙的脸上跑得泛了红,怀里抱着那颗经过了一通折腾而勉强恢复原状的篮球。

    “呃……”那人被抓了包,摸了摸脑袋,结巴道,“充、充好了?”

    “你能出来吗?”汤君赫看着杨煊说,“或者我进去。”

    “进来吧。”杨煊看着他,想了想说。

    汤君赫抱着那颗篮球,绕到篮球场的正门,走进去。

    如果不是他如获至宝地抱着那个半旧不新的篮球,杨煊已经不记得那篮球是自己的了——他已经记不清那个篮球的来历了,可能是哪个人送他的生日礼物,自从它出现之后,就一直摆在教室的角落里,还没来得及经过拍打,就被汤君赫扔出了窗外。

    ——现在他又给捡了回来。

    汤君赫走到他面前,把篮球双手递给他,眼神里的真诚近乎天真:“我打好了气,应该还能用。”

    在场的第三个人瞠目结舌地望着这一幕。

    毫无疑问,这是一颗示好的篮球。汤君赫微仰着下巴看向杨煊,目光中藏着一丝期待。

    如果不接过来的话,那种期待会熄灭吧。杨煊想。

    他弯腰拿起自己的书包,甩到肩上,径自朝篮球场的正门走,留给汤君赫一个后脑勺:“我用不着,你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