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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天,余夕认真研究了自己的异能,她发现,自从那天砍过丧尸后,双刃与她的身体似乎达到了某种感应,通俗点就是彻底融为一体了。她试过用菜刀剁它们,菜刀却被剁出个大豁口,而双刃完好无损。
天气很热,夜晚更加闷人,要是能开个空调就好了,余夕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但电早在一个礼拜前就已经断了,两个人做饭都是用的煤气。
余夕穿上拖鞋,搬了个小凳子轻手轻脚地坐在阳台上。
外面一片漆黑。
她当初为了安全起见,租的屋子是封闭式的阳台,外面的人除非敲碎窗户,否则是进不来的。
这些天小区里的人大部分信任军方,准备在家里等一个月,但是和平年代,为了健康,很多家庭坚持天天吃新鲜食物,很少有人屯放粮食。
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外面的哀嚎声,尖叫,丧尸的咆哮。
平日余夕在小区里表现出来的形象是冷漠而有礼貌,又经常健身,小区里的人自然不敢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楼上那户人家是新搬来的小两口,靳卫和李秋红,前几天早上余夕透过猫眼亲眼看到两个人拿着棍子踹开顾子沫家的门,徒劳无获后在自己家的门口徘徊许久,最终还是没有闯进来。
这个靳卫,平日里斯斯文文,戴着一副眼镜,没想到会有这样一面,真是人不可貌相。
余夕在阳台上待了很久。
她想知道,这样一个末世,难道真的是上天的惩罚吗?如果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这样互相厮杀以谋求自己的生存,最终的结果当然是大家一起走向灭亡。
可她并不是救世主。余夕知道自己从骨子里就是一个冷漠的人,只不过她的一副好皮囊让她有了很好的伪装罢了,比如顾子沫,她也许认为余夕只是外冷内热。
一百年,最多一百年,她就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说不定过不了一百年,人类就毁灭了。
她喜欢活着的感觉,觉醒异能就是上天给她机会让她活下去的证明,假如真的可以让末世恢复到以前的世界,她会毫不犹豫去做。
第二天早晨,余夕拆了两袋方便面,用一点热水烫开,盛了两碗,几口吃完自己的那份,将另一碗推到顾子沫面前。
“吃吧。”
顾子沫本想拒绝,虽然她很饿。
“以后我们就是伙伴了。”
余夕补充道。
她没有再往下讲,但顾子沫却听懂了其中的意思,也就不再推脱,端起碗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光。
两人准备出去寻找食物了。
余夕换上了结实的黑色皮裤和贴身长T,尽管天气很热,但这样被丧尸抓伤的几率会比较小。顾子沫同样没有犹豫的换上了皮衣。
之前透过阳台的窗户,余夕看到小区里有人展示出了自己的异能,一个可以徒手放出藤蔓,是小区里的水果摊老板宋若德,另一个可以用坚实的金属包裹自己的全身,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叫王轻。
余夕背上登山包冲到楼下,抄起棒球棍一次打下一个丧尸的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挖出晶核装进口袋,她决定出了这个小区再使用自己的双刃。
顾子沫握紧手里一米多长的铁条跟在余夕后面,小心翼翼地不拖后腿,却迟迟不敢击打丧尸。
余夕瞄到了她的状态,故意躲开前面迎来的一只丧尸,让顾子沫正面对抗,自己在一旁准备随时出手相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