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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〇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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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那么一把长刀能随身带着?早被迟衡藏好了。还好梁千烈没计较,他看中了钟序的机灵,见迟衡胆子又大身手也快,是两个可塑之才,便将两人留在旁边吃午饭。

    迟衡食不知味,啃着窝窝头,凑近钟序:“他真的很厉害?”

    钟序使劲点了点头:“我都看见了,梁校尉骑在马上,抡起了那什么流星锤就把一头特壮士的牛给砸死,可快可准了。跟着他,咱们准没有错!”

    “在哪里看见的?你的腿没事了?”迟衡终于想起了这茬事,质疑地挑了钟序几眼。

    钟序脑袋一缩反咬一口:“还不是你整天让我呆着,要不早好了!”

    “我爹就是因为扭伤了腰没好好休息,最后风钻到骨头里,受寒去世了。大夫都说他要是歇好了,再活一百岁都没问题。”

    “大夫肯定胡说,扭伤能让人去世啊?”钟序一吐舌头,把迟衡的腰一搂,“别生气了,逗你玩呢!待会儿梁校尉还抡那个流星锤,你要是觉得不可信咱们混了这顿饭就走呗。还有,你猜梁校尉多大了?”

    “三十多?”

    “二十三!他们都才二十多岁,跟着颜王打了好几个州了,骑马骑了几万里路,翻过的山游过的河不知有多少!”钟序信口开河,毫不掩饰心中的羡慕向往。

    迟衡睁大了眼睛,左昭也就罢了,左右是个二十来岁的白面书生;梁千烈身形高大,肌肤黝黑,蓄的是络腮胡子,说他三十都有人信,想不到这么年轻,心底的敬佩添了几分。

    吃完饭,梁千烈有心要亮一亮绝活,便找了个空旷的野地,让那些报名从军的人站一旁看着。

    听说领头的将领要献技,一时间观者如堵,钟序拉着迟衡站到了最显眼的地方。

    一个军士牵出一匹高头大马,那马膘肥体壮,皮毛黑得发亮。梁千烈一身黑衣,飞身上马,黑马一声长鸣,奋蹄向前,扬起灰尘无数,眨眼工夫连人带马消失在尘埃之中。

    众人不明所以,都伸长了脖子等着。

    不多时一个黑点飞驰而回,黑衣如夜黑马如电,直奔一棵老树而去。马上的梁千烈双手一扬,铁红色的流星锤闪着红光穿树而去。眨眼功夫,他又猛然一收,流星锤稳稳落回他手中。与此同时听得一声巨响,只见那树已生生的穿了一个洞,洞口极圆,就好比树中心掏出来的一样。

    众人又惊又喜大呼过瘾。

    梁千烈爽朗大笑,手执缰绳又跑了一圈,瞅准贴着地面有棵小草,不过三四寸高,那枝头先发了一朵淡红花。梁千烈两腿一夹,黑马斗志昂扬向前,眼见离那草近了,梁千烈双腿夹住马背,忽然翻身倒下,半个身子都歪出了马身。众人惊得大叫。只见他长手一伸,轻轻松松地将那小花掠到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回马身。

    众人又发出喝彩声,迟衡也看得眼珠掉下来。

    一招穿树一招摘花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众人纷纷折服,有个四五十岁的兵士还说:在战场上生死不知多少回,也没见过这样出众的人物。在一片赞扬声中,梁千烈意气奋发地翻身下马,手中的花依旧盈盈可爱,不见一丁点伤痕。

    钟序趴在迟衡的耳朵旁说:“连校尉都这么厉害,可想颜王有多厉害了!”

    钟序在落难前是大家子弟,见得不多但听得多,知道元奚国那些个森严的等级。校尉统兵三千,上边还有都尉、行军总管、朗将、大将军等等好几层军衔呢。

    迟衡则是一般人家出身,出生那年恰是永安元年,皇帝刚就位。迟家祖上有人官至大将军,所以家中藏书不少,到迟父这一代早就没落了。迟父是个迂腐秀才,逃亡时非要把书带上。除了迂腐,迟父还有些文人的傲世情怀,便带着家眷逃进了深山,归隐起来。山高战祸远,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因极少见到外人,迟衡也就不谙世事,到了十二岁,只会跟着父亲写写字,倒把那些极深奥的古书看了个遍。

    谁知十二岁那年,迟父因病去世。不出半年,迟母也病逝,将迟衡托付给了两个家仆。

    两个家仆将迟衡带出山来,结果就遇上了一场乱战,从此走散。迟衡孤身一人,跟流浪儿一样四处游荡,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好几次也被差役匆匆抓上战场,奈何时运实在不济,他一上战场这战一准输,每次都只剩他一人,连投奔的地儿都没有。遇上了同样家破人亡的钟序后,日子过得紧巴了,以前还能吃上饱饭,两人搭一起,连吃的都捞不着。

    迟衡一琢磨,自己连刀都没摸过,以前都是拿着铁锹锄头上的战场。看这梁校尉身手这么好,又说会亲自教大家刀枪剑法,应当跟以前是大不一样。

    除开这些,他还有一个私心:今天早晨遇上的红衣郎就让自己学骑马要杀敌,指不定他就是从军的呢。

    迟衡转头对钟序认真的说:“要是能骑马,呆这里也挺好的。”

    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就问梁校尉去,让他教你刀法。对了,我刚才学了长枪十八式呢。”

    迟衡笑了:“这一会儿你就十八式?我要练刀,练一式就练透了。”

    “你还想一招吃遍天下?”钟序撇撇嘴,自得地说,“咱俩路子不同,人家也只练了一遍,谁叫我记性好,看过就没法忘记啦。”

    两人并排坐在衙门府外的墙根下,钟序跟软骨头一样靠在迟衡身上。

    “你可得练勤快点儿。”钟序忽然声音低了一低,“战场上刀枪没眼,胳膊腿儿说没就没了。你得好好活着,我也是。别叫我看见你死,我都看够了。”他口无遮拦,说死也不忌讳,但那话听着都伤心。

    迟衡捅了捅他的胳膊:“别总死不死的?我命硬,自己没事,都把别人克死了……”

    钟序嗤的笑了:“我也命硬,要不全家怎么就活我一个?怎么不太高兴,是不是怪我脚好了还瞒着你?”

    “还说呢!”迟衡掐住他的脖子,“好就好了干嘛不告诉我!”

    钟序不仅不躲,还就势搂住了迟衡:“咱们哥俩好啊!你照顾我又怎么了!想当年,我还是被十几号人伺候的公子哥呢,有些人想伺候都伺候不上!”

    谁乐意伺候你!迟衡把他的手使劲掰开:“进军营了你可别像现在这样,别人会误会的。”

    “误会什么?还不让抱人了?”钟序老大不高兴。

    迟衡舌头直打卷:“抱我是没什么,你要是抱别人指不定就会错意了,我进过大军营,那,那个,那种事,有些人……”

    “什么这个那个的!”钟序气呼呼坐着,“我不懂。”

    迟衡只得好声好气地劝他:“不懂就不懂。反正你要记住,跟我怎么样都没关系,别总跟别人搂来抱去。”

    钟序乐了:“这可你说的,欺负你就没关系!”

    黑檐下,石鼓旁,对月成四人。就是刺骨的冷风吹得紧,石墙也挡不住,钟序很快就哆嗦起来,放手心取暖也不行。迟衡便要回去,钟序反而不肯,磨磨蹭蹭非要和他多冻会儿。一边哆嗦一边聊天,看着又可笑。

    “有什么话明天再说不行啊?”迟衡又搂肩又搓手。

    钟序一蹭鼻子:“我刚才偷听梁校尉和左昭的聊天来着,说要把你和百多人一起组成什么黑狼队,把我单独派给左昭打下手。明天就开始,咱们可能不定能天天见上。”

    迟衡松了一口气:“我说什么事,你跟着左昭最好,不用冲锋陷阵去卖命,晚上还不耽误练枪。”

    “我想着咱俩要在一起啊,与子同袍,与子同仇!”钟序失望的说。

    迟衡拍了拍他的肩膀:“从来猛将身边都要搭一个聪明的谋士,就像梁校尉旁边要有一个左昭一样。只要这样咱俩才能长久搭伴啊!”

    许久,钟序才说:“我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