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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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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雅简约的房间里,窗户上的薄纱随着轻风缓缓摇曳,夕阳的光辉柔柔地洒进来,为室内染上一片淡淡的金黄……蹲在床边的女子,娇柔婉约,巧笑倩兮,正在对着床上那躺着的人说话。

    “亲爱的,别生气了,快起来吃饭。”文菁的语气特别柔和,宠溺之色毫不掩饰,让人不由得想起情侣之间的温柔呢喃。

    床上的人不动,也不说话。

    五会乾有。文菁那双灵韵十足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轻轻地爬上床去,伸出手朝那人的腋窝袭去。

    “亲爱的,你要是再不搭理我的话,我可就要用大刑了。”文菁的威胁起到了作用,那人果然动了动,但还是冷哼一声,硬是不转过来。

    “咯咯……咯咯……哈哈哈哈……不要挠了……哈哈……”这粉嫩可爱的娃娃奶声奶气地求饶,稚嫩的嗓音动听极致,他还是受不了“大刑”每次都会被文菁逗得投降。

    “哈哈哈……妈咪看招!”小家伙不甘示弱,瞅着空隙偷袭文菁,两人都有个共同的弱点,害怕挠痒痒……

    “啊……哈哈哈哈……咯咯……宝宝我错了……哈哈别挠啊……”文菁控制不住笑神经,两个人影乱做一团,屋子里又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这样的情景时有发生,可见,文菁现在的生活十分惬意,安详。眼前的人就是她最最疼爱的宝贝,五年前来伦敦,刚下飞机不久,她醒来,紧接着就早产了,生下了一个男婴。

    宝宝独白:大家好,我叫小元宝,这是我的小名。是妈咪取的,也是妈咪小时候的名字。我今年五岁了,没有爹地,只有妈咪。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跟其他的小朋友不一样,难道是爹地抛弃妈咪了吗?爹地长什么样子?他现在结婚了吗?会不会跟别的女人生宝宝?我没有见过爹地,但是我一直很想念他,可我不敢让妈咪知道,妈咪会伤心的,她一伤心会就会哭。我妈咪很年轻,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笨笨的,她有时比我更像小孩子,我可以像大人一样哄哄她。乾叔叔有偷偷带我去测过智商,据说是只比250要少那么一点点而已。我喜欢低调,不会轻易表现出自己,我喜欢被妈咪宠着,在妈咪眼里,我就是一个无忧无虑,单纯天真的小孩子,这样很好。好吧,我承认我有点早熟,这不能怪我,只能怪爹地妈咪的基因太良好,还有就是乾叔叔教了我许多东西。最近我总是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有男人追求妈咪,结果妈咪丢下我不管。我不希望这样的梦变成现实,妈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抢走妈咪对我的爱,就算是亲生爹地也不能!

    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文菁当初想不到自己一觉醒来已经是在伦敦了,被乾廷捡回来的。刚开始,对乾廷没少责骂,可是当孩子一天天长大,她的心情奇迹般平静下来,慢慢地学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这或许是因为当了母亲的关系,人的心态会变得更加平和,宽容,更加理智,更有……爱。她和乾廷成了好朋友,至少她是这么看的,至于乾廷是不是将她只看成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五年前乾廷也想不到自己会顺手就捡个孕妇回来。而文菁更想不到,在被魏榛劫持的过程中,车子会突发事故,刹车失灵,导致了她趁机逃脱,要不是乾廷刚好那晚在江边等着抓帮里的叛徒,文菁的命运,真不敢往下想……

    五年前的遭遇究竟对文菁有着怎样的影响,她现在已经不会去纠结这个问题。每天和儿子相依为命,他能健康成长,文菁就很满足了。

    刚开始来伦敦那段时间,她时常都会心有不甘,想起翁岳天和魏婕,她会怨怒,会愤恨,会痛不欲生,但是这些情绪很快就因为宝宝得存在而淡化了,想起魏榛逼迫她写下的纸条,那一定会让翁岳天以为她是因生气而自己离开的。她该告诉他其实是魏榛干的事吗?如果换做以前,她或许会的,但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大难不死之后,人的心境会有所变化,仿佛一颗心陡然间成长了几十岁,她真的累了,曾是那么执着地守着翁岳天,就像星星始终围绕着月亮一样,曾倾尽所有的勇气问他是否愿意和她结婚,而他只是含糊其辞,然后抱着魏婕……那个画面永远都会定格在她脑子里,只是,心不再会激荡,不再会哭到昏厥,不再会感觉那是世界末日。因为……她有宝宝了,这是她人生最大的财富,最珍贵的礼物。

    总是学不会去恨他,即使他和魏婕在一起,即使如今远隔天涯。文菁依旧不会记恨翁岳天。那个男人,是她人生最暗黑的时期里,带她走出逆境的一盏灯塔。不因爱而生恨,这是她能给予他的,最大的宽容和爱。不论经过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温暖过她,并且赐予她第二次生命……宝宝就是她的第二生命,是她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生存的源动力。

    现在的文菁,思想上十分轻松,不再被感情的煎熬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天不用担心有人来抓她,害她,远离魏榛和魏婕,真正地走出了曾经的阴影,真正地重获了新生。

    文菁的日子过得很潇洒,早在五年前生下宝宝之后,她就联系上了顾卿,并且让顾卿想办法将她在国内银行的一千万存款转到伦敦给她,那是她的签约费,一直没动过。转款的其中有点曲折,是为了做得更隐秘,不让翁岳天或者魏榛发现她的踪迹。

    顾卿确实是一个值得相交的人,将文菁嘱托的事办好,并为她严格保守秘密。

    五年来,翁岳天都没得到文菁的消息,他哪里会想到是乾廷的出现改变了事情发展的轨迹。

    这五年,魏婕就像是一块怎么都撕不掉的膏药,竭尽所能贴着翁岳天,外界早就传闻两人在同居,甚至是秘密结婚了,而当事人从不多说一句,任凭外界去遐想,翁岳天和魏婕总是保持着缄默。翁岳天是懒得理,而魏婕则是乐于见到那些传言,那会让她有种自我麻醉,传得越夸张越好,她就是要让那些倾慕翁岳天的女人知道,她魏婕才是他的女人。

    魏榛在五年前的那晚遇到事故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有人传言说他在车子爆炸中丧生,有人又说他跑了,至于他究竟是死是活,没人知道。

    同一个时空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轨迹,你会渐渐习惯见不到心爱的人,渐渐习惯了活在永无止尽的思念里,只是有一种名叫回忆的东西,你不能去碰……

    ==

    今天是周末,小元宝不用去学校,乾帮是他的大本营,乾廷是老大,小元宝就是小老大。这一大一小早就建立起情同父子的关系了。

    每个周末,小元宝都会被送来乾帮,被乾廷关在屋子里进行特殊培训。至于培训的内容,文菁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每一次小元宝从乾廷的卧室出来之后,乾廷都是一脸洋洋得意的样子,活像那是他儿子一样。

    今天,乾廷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时不时眼睛瞄着电脑前的小元宝,神色有几分期待。

    在伦敦唐人街,乾氏家族是黑道第一大帮。杀伐狠绝的乾廷更是让人闻名胆丧的修罗,但是在文菁和小元宝这对母子面前,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此刻他正在等着验收今天小元宝的培训成果。躺在沙发上慵懒的姿态,骨子里透出一股慵懒的魅惑,原来“天生媚骨”用在男人身上也是可以的。乾廷穿着浅灰色休闲装,胸前五颗纽扣他只扣了一颗,那古铜色的胸膛赤果果的诱惑着人的视线,微凸的胸肌,和那xing感的胸毛混合成了绝强的冲击力,偏偏还配上一张美若天仙的脸,比女人还俊俏三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用文菁的话说,那就是活脱脱的引人犯罪,要不是她定力足够,早就将乾廷给压了……

    “小元宝,已经半小时了,怎么今天这么慢啊?”乾廷话是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是贼兮兮的。最近小元宝进步神速,他都快没东西教了,今天能让小元宝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是相当有成就感。

    小元宝头也不回,只是嘟囔一句:“有人找我……是顾叔叔。”

    “顾卿?”乾廷从沙发上下来,漫不经心地挑挑眉:“元宝,你那么聪明,该知道顾卿想追你妈妈吧?”。

    “嗯,我知道啊……那乾叔叔,你是不是会吃醋呢?嘻嘻……”小元宝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冲着乾廷眨巴眨巴,可爱极了,只是说出的话能让乾廷吐血。

    乾廷望着眼前这张粉嘟嘟可爱到爆的小脸蛋,牙痒痒的,这小家伙看似天真无邪,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实际上不仅聪明而且腹黑得紧,稍不注意就要被他气个半死。乾廷时常在想,这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干啥连“腹黑”都遗传了去呢?而且按这趋势发展,小元宝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乾廷越来越头疼了。

    “咳咳……怎么又叫叔叔,该叫我干爹,知道吗?或者直接叫爹地也行。那个,顾卿说什么了?”乾廷站在距离电脑几米远的地方,硬是没走过来看,却还是忍不住问。顾卿对文菁的心思,傻子都看得出来了。这五年来,顾卿每年都会来伦敦最少两次,每次都会被小元宝和文菁带一大堆好吃好玩的。

    小元宝摸摸自己的脑袋,深褐色的瞳眸里闪过狡黠的意味:“顾叔叔说,他每天都在想我们。”

    “又是这句,他还真不嫌腻味。”乾廷很是鄙夷,干脆走到电脑面前来,在小元宝与顾卿的聊天对话框里打上一串字……“娘炮,你下次换点新鲜的词儿,成吗?我耳朵都听起茧了!”

    “……”

    对话框里出现一片点点点……紧接着顾卿打出一行字“我只说给我心爱的小心肝儿听,谁叫你听了?死相!”

    “噗嗤……”宝宝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乾廷损人是很不给面子的,毒得很,不管是当着顾卿的面还是背了他,都“娘炮娘炮”地叫。一旁看戏的小元宝双眼放光,冲着乾廷嘿嘿地笑:“干爹和顾叔叔都是大美人儿!”

    “臭小子,讨打呢!我是爷们儿,不是美人儿!”乾廷拎起小元宝,“大型”伺候。

    “哈哈……咯咯咯咯……哈哈”小元宝十分不喜欢自己有这个怕痒的弱点,被妈咪和干爹“欺负”得好可怜啊。

    小元宝好不容易从乾廷的魔掌解脱出来,立刻蹦到门口,回头调皮地伸伸舌头一副小大人的口吻,嘴角勾起邪气的笑容说:“干爹,今天你给的那套程序我早就攻破啦,我还给你加了一点东西在里边,这样就更加完美咯!嘻嘻……”

    小元宝跑出去找妈咪了,留下乾廷独自一人对着电脑发呆。

    不是吧?居然早就攻破了?不但攻破,还在他做出的程序上加了点东西?

    乾廷又气又喜,气的是小元宝太不给面子了,喜的是小元宝不愧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够强!

    小元宝是把电脑当游戏来玩的,对于他来说,再怎么高级的程式也只是游戏而已,他就当是新游戏在攻关咯。

    不过嘛,小元宝和乾廷都有和共同的默契,考虑到文菁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都没有跟文菁说实话,每次文菁问小元宝到底都学些什么了,回答总是很含糊的,所以文菁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那么聪明。

    “小元宝!”

    “妈咪。”

    这母子俩一见,小元宝立刻钻进文菁怀里,享受着妈妈温暖柔软的怀抱,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露出天真的笑容,一改先前那种老成而带邪气的样子。在妈咪面前,他不是聪明绝顶的宝宝,只是一个乖乖的,纯真无邪的孩童。

    身材娇小玲珑的女人,秀气的五官晶莹剔透,白皙如瓷的肌肤透着隐隐粉红,鲜嫩得滴水,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灼灼其华,流光溢彩,蕴含着让人怦然心动的神韵,不经意流露出一丝隐约的媚态。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就是第二次发育,文菁今年22岁,褪去了几分稚气,虽然依旧清纯如昔,但毕竟是当了母亲的人,她进入了真正的“黄金期”,有三分轻熟女的韵致,清透甜美的小脸,明媚娇俏,配上惹火的身材,令无数女人艳羡的小蛮腰,一点多余的腹肌都没有,哪里看得出来这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文菁将长发扎成马尾,露出雪白颈脖,象白天鹅一样优美,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脖子,亲亲妈咪的脸蛋,乐得文菁咯咯咯地笑。

    文菁怀里的小元宝确切地说,三个月之后才是他五岁生日,这小家伙遗传到了父母的优点,这么小点儿就已经具备强悍的杀伤力了。白里透红的小脸,圆乎乎的,镶嵌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深褐色的瞳孔是遗传,如宝石一般灿烂夺目,那两片粉粉嫩嫩的唇,时常让文菁大吞口水。

    小元宝不仅仅是文菁的心肝儿,也是整个乾帮的宝贝疙瘩,只要小元宝在,帮里的那些大老粗们,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一个个变得温柔献媚,巴巴地围着小元宝转,那小家伙比他爹地妈咪更具有强悍的杀伤力,从几岁到八十岁的老人,他都有本事把人给迷得团团转。

    乾帮的人每次在小元宝培训完毕之后都像伺候老太爷一样地,将小元宝喜欢喝的饮料,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他喜欢玩的玩具,全都一股脑儿端来。

    小元宝的玩具,恐怕是这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一颗颗刚打磨好加工完的钻石,大的有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也是价值几十万那种,放在一个精美的盘子里,摆在小元宝面前,供他玩儿。

    乾帮的人对于小元宝的溺爱简直逆天了,文菁刚开始也十分惊悚,难以接受,怕孩子给惯坏了以后不好管教,怕儿子会变的娇蛮无理,但是时间长了她发现,儿子还是那么单纯可爱,一点没有因为被大家惯着而持宠生娇。慢慢的她也就放心了,见怪不怪了。

    这对母子,面对眼前这么多的钻石,眼睛里没有贪婪,只有纯碎的当这是艺术品在欣赏。这一点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尤其是乾帮的其他成员,深感这母子俩不像是常人,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像……

    “嘿嘿,小少爷,您看……这次的钻石还行吧?”这位手下就是当年和乾廷一起捡到文菁的那个男人,绰号“飞刀”。

    “飞刀”长得肥头大耳,看上去人很憨厚,是小元宝的忠实“粉丝”。

    小元宝咬着手指,露出思索的神情,认认真真地从钻石里挑出了两颗他认为最上乘的货色。

    “就这两颗吧。”

    “小少爷真是厉害,啧啧……眼力碉堡了!”飞刀的眼睛里露出崇拜的目光,对小元宝的喜爱又更多了几分。

    原来是这飞刀偷懒,明天要将挑选出来的钻石交给乾廷,像往年那样低价卖给皇室贵族。飞刀负责将钻石从矿场收上来,然后经过他初步挑选再让乾廷从中选出最好的货色。飞刀发现小元宝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干脆就让小元宝帮他挑,免得乾老大又说他眼力劲儿不够。

    从去年开始就这么做了,乾廷对于飞刀上交的钻石很满意,表面上没有多说,实际上,这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的事,他会不知道吗,不过既然小元宝给了他这样的惊喜,何不就让那小家伙练练眼力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去元子这。

    开门的声音响起,楼上传来脚步声,是乾廷下来了。

    “老大,钻石都挑好了,您过目。”飞刀赶紧迎上去。

    乾廷微微一挑眉,淡淡地应一声:“嗯,放到我卧室去。”

    乾廷看都没有看那一包钻石,他眼里只有那一大一小的身影。

    文菁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高中生一样,这么一个娇小清纯的女子抱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乾廷每次见到都不禁心声感慨……翁岳天那小子当初是怎么下得手的呢。

    文菁朝乾廷微微一笑:“今天又麻烦你了,占用你那么多时间,小元宝他……培训的成绩还不错吧?他有没有惹你生气?”

    这明媚的笑容,每每让人感觉窝心,犹如黑暗里绽放光华的珍珠。

    乾廷散漫地耸耸肩,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随意翻看,嘴里若无其事地说:“小元宝还算不错,很勤奋,学得也挺快,不过……”

    “呃,不过什么?他又顽皮了吗?”文菁有点茫然地望着乾廷。

    乾廷没好气地扁扁嘴:“不过是,儿子很给力,当妈的就太笨了一点,我听小元宝说你最近找了一个蹩脚的老师学习词曲制作,白给了钱不说,结果一次课都没上,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真是笨。”

    乾廷说话还真是犀利,戳得人一愣一愣的,文菁窘了,说起这事儿她就没了底气,确实是自己太大意。

    “呵呵……那个……吃一堑长一智嘛,以后我不会再上当了。”文菁垂着头,不好意思去看儿子和潜艇的眼神。实在是很丢人,她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要被人骗财,幸亏不多,否则的话,她会更肉痛。

    “妈咪,我饿了!”小元宝撅着嘴,很是憋屈地摸着自己的扁扁的肚子。

    “嗯,我们回家去,妈咪给你做好吃的!”文菁拉起小元宝的手,母子俩同时向乾廷挥挥爪子,准备溜。

    “等等!你们两个没良心的,就这么走了?我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乾廷的脸皮和他的嘴一样的无敌……忒厚。

    文菁和小元宝互相对望一眼,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地说:“蹭饭的又来了……”

    乾廷才不管这些,径自走过来拉着小元宝的手,三人俨然是温馨又亮丽的三口之家。这种日子轻松又惬意,如果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也不错,只是,命运之手,无处不在,短暂的安宁只不过是为了在某一天,激烈更甚从前。

    伦敦又被称为“雾都”,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常年均是在“雨”和“雾”的天气里过日子,这种阴霾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甚至可以浸透到人的骨子里去。而它又是享誉世界的购物天堂,可以说在伦敦的街道上,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唐人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筑和装饰既有英伦范儿又有中国风,这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华裔,就连几岁的小孩子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比如小元宝的英语就十分正统,比起大人,一点不差。

    走在唐人街上,能听见英语和中文交错的主流语言,看见有些商铺里挂着标志性的中国结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装饰挂件,这种时候,会有种亲切感,心里难免会想到那一面神圣的红旗飘飘,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来伦敦五年了,文菁嘴上不说,可是她脑子里没有一刻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虽然那里有太多伤痛的记忆,给过她痛苦和折磨,但毕竟是她土生土长的地方,浸透到骨子里的乡情是难以磨灭的,无论你身在何地。

    乾廷直到现在都没有让文菁知道他是掌管唐人街黑帮的老大。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风云人物呢。

    在乾帮,所有人都不能在文菁母子面前露出武器,不能提任何关于血腥暴力的事件。因此,文菁只认为乾廷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经营着几处矿场,出产钻石……

    小元宝就不同了,乾廷觉得小元宝的接受能力比文菁要强,而且那小家伙胆大包天,根本就不怕他这个黑帮的干爹。所以小元宝清楚乾廷的底细,文菁反而还蒙在鼓里。关于这一点,乾廷和小元宝达成共识:女人,笨一点也是好事。

    原本乾廷有的是地方给文菁住,但她不愿意麻烦他,自己在外租了一间房,距离乾帮不远,步行一段路程就到了。

    房东太太是一位华裔,说着一口港腔普通话,待人还算和善。有一个女儿才刚满十六岁,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每一次看见乾廷送都会害羞地偷笑,痴痴地望着他。

    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老大呢。

    房东太太的女儿今天好像是刻意打扮了一下,粉红的脸蛋洋溢着青春的风采,手里拿着一盒东西站在楼下,东张西望,翘首以盼,似乎是等了许久……

    小元宝一手牵着妈咪,一手牵着干爹,欢欢喜喜地回来了,小家伙比大人还精,一看见楼下的人影就立刻想到了什么。

    小元宝笑着跑过去,抱住那少女的腿:“咯咯咯咯……林姐姐,你在等我们吗?”

    林姐姐脸一红,娇羞地瞄了一眼乾廷,蹲下身子在小元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爱怜地抱抱他。乾廷对此视而不见,径自朝楼上走,仿佛人家是空气一样,身后那少女的芳心不禁碎了一地。却还是咬咬牙,鼓起勇气叫住了他。

    “请等一下!”林姐姐的声音有点不稳,明显地颤抖。

    依照乾廷的脾气,他是不会停下脚步的,但是文菁拉住了他的衣袖,尴尬地朝那姓林的少女笑笑:“小林,有事吗?”文菁心里暗叹,乾廷真是太不近人情了,明明听见在叫他却不肯给人家一个面子。

    林姐姐走上前几步,神情慌乱而兴奋,从包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迅速塞进乾廷的手里,那双含情的眼眸分明写着少女的心事。

    是巧克力,代表的什么含义,昭然若揭了。

    这种情况,文菁只是怔忡了几秒就反应过来,很想要好心提醒这少女,可是,为时已晚……

    只见乾廷面无表情地将那盒巧克力塞回林姐姐怀里,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别浪费时间了。”

    “……”

    林姐姐顿时被乾廷的话给冻僵了,面色惨白……这才十几岁的小姑娘,第一次向心仪的男人表达爱慕之情,居然就被这么残忍地直接地拒绝了。

    林姐姐哭着跑开,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文菁和小元宝同时用一种极度鄙视的目光瞅着乾廷,只差没在他身上扒几个洞出来了。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她喜欢我,我不喜欢她,难道不该直接说明吗?我这是为她好。”乾廷这话其实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了,文菁母子也不止一次见过他拒绝女孩子的表白。

    “乾廷,拜托你不要每次拒绝人的时候都那么……那么残忍好不好,小林才十六岁,你就不能婉转一点吗?非得把人家弄哭了才甘心,真是……真是的,也不知道人家看上你什么,无情的家伙!”都是身为女性同胞,文菁替小林感到惋惜。

    乾廷面不改色,懒懒地抬抬眼皮,慢条斯理地说:“我又不是鸭子,难道还负责哄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开心吗?无聊。”

    “……”

    文菁和小元宝深感无语,一边上楼一边唉声叹气:“每次都说对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哪一种……”

    “这种傲慢的男人,哼哼……”

    乾廷将文菁和小元宝小声的嘀咕都听在耳里,他自己也不由得一怔……喜欢哪种类型?这个问题,他好像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也就是说,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反正从懂事到现在,就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怦然心动,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失控过。嗯,或许是这样的。

    回到家里,文菁去厨房做饭了,乾廷陪小元宝在客厅里玩,一大一小对战了一局游戏之后,小元宝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乾廷没有吵醒小元宝,抱起来,小身子像新鲜的胚芽一样,软软的,白白嫩嫩的,乾廷的目光触及到这天真无邪的睡颜,禁不住变得柔软起来,这个小家伙是上天赐下的小精灵,总是会勾起他内心深处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令他想要去疼着,宠着,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有文菁和小元宝在,他就会感觉暖暖的,很窝心。

    乾廷将小元宝抱回卧室,去厨房看看文菁做好饭没有,在这里,乾廷就当是自己家,轻车熟路,每个角落都了如指掌,这里的家具陈设,都是他在为文菁母子换上全新的。

    这些年,乾廷和文菁的关系一直都是处在一个水平线上。像亲人,像朋友,在陌生人眼里他们是情侣。可有时候乾廷依然给文菁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他或者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做事从来不需要理由,他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他可以没心没肺地拒绝每一个爱慕他的女人,他可以将小元宝宠上天。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凭着三个字:我喜欢。

    厨房里那个纤细的身影在忙碌,浑然未觉身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落追随着。

    乾廷嘴里叼着一支烟,慵懒地靠在厨房的门上,静静望着文菁,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外婆给他讲的“田螺姑娘”的故事,文菁温柔善良,勤快又老实,说实话,这样的女人,比起他接触过的那些只知道好吃懒做的千金小姐要强得多,每一次与她相处,他的心就会从浮躁变得安稳,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不明白。只是这些年来,乾廷脑子里还是会时常浮现出那一次见到翁岳天,他在提到某个人时,说他有了方向感,他那种幸福的表情,至今难以忘却,仿佛是海市蜃楼折射出的梦幻美景,乾廷想要抓住,想要找到何为“幸福”……林廷这在。

    是不是就像现在这样,有个贤惠的女人在厨房准备晚餐,可爱的儿子在小憩,等着妈咪叫他吃饭。宁静安详的家庭生活,不担心暴风雨的来临,不担心回到住处会冷冷清清,因为,你知道,始终会有那么一个人在……那是迷雾中的导航,是暗黑里的明灯,是每每想起就会无比温暖的港湾。

    从她侧面看去,身体的曲线越发突显出来,当潜艇的目光触到她傲挺的胸部时,视线就像是能透视一样,升腾起热烈的焰火,情不自禁地喉结一阵滚动……

    文菁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倏然身后贴上来一个温热的身体,带着浓烈的男子气息,她腰上多出一双男人的手。乾廷埋首在她耳后的发间,暧昧地吞吐着湿润的热气,一时间,空气的温度蓦地升腾起来。

    “乾廷你做什么……快放开我……”文菁又羞又愤,乾廷的失常让她紧张慌乱,他从来不会对她毛手毛脚的,今天难道是……荷尔蒙过剩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么多年你都是单身,难道就没有想过要男人吗?”他语气里赤果果的大胆,让文菁一下子懵了……

    他身上传来的温度越来越高,烧得文菁浑身不自在,想要挣脱他的怀抱,却只换来更加肆意的紧贴,她甚至能感到自己的背部的曲线整个与他紧紧贴合密不透风,

    “乾廷……你放开……我……不要这样……我没有想男人,我没有……”文菁慌张地挣扎着,呼吸紊乱,面红耳赤,急于想要远离这危险的源头。

    “别乱动。”乾廷低哑地呢喃,将文菁的身子转过来,与她面对面,

    “你为什么这么抗拒?被我抱着会很难受吗?为什么?”

    文菁一怔,抬眸间,无意撞入那一汪迷人的深潭,璀璨如星光,诱惑似桃花,如此漂亮的眸子此刻竟然带着一丝她不曾见过的痛苦与迷茫。文菁不由得呆住了,微微一颤,胸口处无可抑制地疼痛,抽搐……乾廷他是怎么了?伤心吗?难过吗?像他那么洒脱的人,如何会有这样受伤的眼神?

    文菁来不及细细思考,下一秒,她的唇已经被堵住……

    “唔……”文菁炸毛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被乾廷吻了!

    文菁瞪着眼盯住这张美得让人神魂颠倒的俊脸,脑子一片空白,她的呼吸被掠夺,贝齿被他刮着,唇舍被他紧紧纠缠得发疼,他粗野地索取,将她的理智轰炸,一股的味道在唇齿间蔓延开来,文菁全身紧绷,如临大敌,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没能将乾廷推开。

    “不!”文菁瞥见自己胸前的玉坠,猛地一个激灵,身体里的那股火焰顿时被浇熄,在这紧要关头毅然推开了乾廷,急匆匆就将衣服扣好,她刚才差一点迷失了自己,懊悔,自责,羞愤,各种情绪纷拥而至,撞墙的心都有了。

    乾廷拧着眉头,眸底有几分冷,复杂的目光盯着文菁,似乎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在迷乱的时候清醒……那玉坠……是了,那是翁岳天的玉坠。

    “乾廷,我们……”文菁水眸里染上一层雾气,声音颤抖着说:“我们不该这样的……”

    乾廷深眸一凛,夹杂着隐约的愠怒:“什么叫该?什么又叫不该?这个世界男欢女爱很正常,何来的不该?就因为那根项链吗?你根本就没有忘记他,你还爱着他,所以才不愿意接受除他以为的男人!”

    乾廷的自尊心受到受害,第一次被女人这样无情地推开,而且还是他在最紧要的时刻,他以为他可以的,他以为像自己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安抚一下这个久未没爱情滋润过的女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可是文菁却推开了他,在他明明感到她的身体在渴望男人的时候,她是如何做到的?

    “别说了,乾廷……”文菁的小手紧紧攥着,身子软软地靠在墙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着自己不倒下去。

    她蓄满泪光的双眼,红红的,一片水泽,淹没了他的心,让他莫名其妙地为这个拒绝了他的女人而发疼……眼底的怒气,无奈地消退,罢了,罢了,他做不了对她凶狠,即使她让他感觉很没面子,可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强了她吧,再说了,稍微冷静一下,乾廷就在心里开始暗暗骂自己,今天真是鬼迷心窍了吗?与她相处了五年不曾逾越过,刚才他是怎么了?看把她给吓得,脸色多难看呢……

    “咳咳……行了行了,你别哭,是我不对,我吃错药了还不行吗,你要是真生气,我自己打自己,你看着啊!”乾廷说完,只听“啪啪”两声,果然是狠狠抽了自己两大耳刮子,下手真重,他的皮肤原本很细嫩,立刻浮现出两个清晰的五指印。

    “不要打了!”文菁拖住他的胳膊,隐忍了多时的眼泪夺眶而出,一颗一颗滚烫的泪珠滴在他手臂上,透过他的毛孔钻进身体……

    “哭什么哭,疼的是我又不是你……烦死了,女人哭起来很要命的,姑奶奶,你别哭了。”乾廷嘴上很不耐烦的语气,眼底却掩饰不住一抹疼惜,伸手扶上文菁的脸颊,为她擦去眼泪,小心翼翼带着淡淡的宠溺,这样的目光,让文菁的心越发抽痛……曾经有一个男人也是会这样在她哭的时候为她擦眼泪,也是会用这么温柔如水的眼神将她包围,只可惜……

    文菁使劲憋住哭声,渐渐地缓和下来变成低低的抽噎,她不能把孩子吵醒了,否则又要费劲解释一番。

    乾廷脸上露出痞子一般的笑容,邪气又散漫地说:“看你胆小的样子,连你儿子都不如呢,没出息,我不过是一时冲动吻了你一下,不代表我喜欢你啊,你可别胡思乱想,也用不着害怕,我一会儿晚上出去找几个小妞泄泄火,你放心,以后不会再像今天这样吓你了。”

    呃?原来他不是喜欢,只是一时冲动啊……文菁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乾廷也没有责怪她,没有生气,想来两人的关系不会因此而闹僵的,这样真好。文菁放心了,又哭又笑的,那可爱娇憨的模样,让乾廷忍不住又吞了吞口水。

    “我们吃饭吧。”文菁转身去端饭菜,她不会知道乾廷此刻的表情有多深沉而纠结,第一次,他在女人面前说了违心的话,而他说晚上会出去找女人,她居然眼都不眨一下,说明她不当回事……

    乾廷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下,这是干什么呢,难道还希望她会为他吃醋吗?

    乱了,乱了,一池春水吹皱,荡漾着细微的波纹,久久不曾散去……

    文菁在进小元宝的卧室之前,将眼泪擦干,轻轻拍拍自己的胸口,千万不能让儿子看出破绽,他是那么爱护妈咪,见不得妈咪有半点的不开心。

    文菁推开门,满以为小元宝还在睡觉,谁知他已经起来了,坐在电脑面前看视频。

    文菁不禁莞尔一笑,这孩子太迷电脑了,这可不行,对孩子的眼睛不好。

    “儿子,饿了吧,把电脑关了,吃饭咯。”文菁爱怜地摸着小元宝的脑袋,那小家伙顺势就靠在文菁身上,在她脖子上一蹭一蹭的撒娇。

    “妈咪……妈咪说我们不是这里的人,我们是中国人……还说我们的国家有很美很美的山河,有好多好多珍贵的宝贝,可是……我都没有见过啊,妈咪,什么时候我可以见到呢……妈咪看,那个东西好漂亮,是不是宝贝?”小元宝边说边伸出白嫩的小手指着电脑上的视频,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个精美的艺术品,极富东方古典色彩,让人惊叹不已。

    那是即将进行的一场拍卖会上的竞拍物品,这一则视频放上网,无非是想要在拍卖会之前造势,吸引更多的中外人士前去参加。文菁只是顺着小元宝的手看去,无意间的一瞥,顿时如遭雷击一般呆立不动了……。

    “蹭”地一下,文菁突然蹿到屏幕前,只差没整个人贴上去了。鼠标一拉一定,画面定格。是其中一件拍卖品,文菁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如果她没有看错,这东西……是出自她父亲的宝库中!

    这一间拍卖行,据说最近才刚被一家财团收购……

    屏幕上的画面中,清晰可见,那是一个乌黑发亮的刀鞘,很小,估计是一把匕首的外壳,但只是这刀鞘,里边的匕首却没有。

    别看刀鞘空空的,其材质加上花纹和装饰,看在内行眼里,绝对是难得一见的艺术品。那不是一般的材质做成,是罕见的乌金,所以才会有这么深沉而富有质感,光华内敛,精雕细琢的一只凤凰栩栩如生,尤其是那颗眼珠子,是用上等的红宝石镶嵌,展开的尾巴上还有一片细碎的红蓝宝石,乍一看,这是一件堪称完美的物件,但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翅膀上那片宝石里,似乎密集中又欠缺了一颗,使得它有些美中不足,正是这一点,让文菁如同被闷雷吞噬了一般,呆若木鸡,难以动弹。

    天下有这样的巧合吗?

    文菁记得……小时候,父亲时常会和她一起玩“寻宝”的游戏,那些玲琅满目的宝物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并非是她知道宝物的价值,只是单纯地喜欢那种闪闪的,漂亮的东西,当作是她的玩具。有一次,文菁在“寻宝”游戏中找到一把刀鞘,父亲当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这刀鞘里的匕首落在他的宝库里,他要拿回宝库去放好。文菁年纪尚小,她喜欢那刀鞘,不愿意被父亲收走,结果不小心弄掉了刀鞘表面那只凤凰尾巴上其中一颗小小的红宝石……

    为了这件事,文菁很自责,郁闷了好些天,文启华没有怪责她,只是告诉她,将来她长大了,他所有的财产都会交给她,包括宝库里的全部……文菁当时根本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是知道自己以后有机会拥有那个漂亮的刀鞘了,她完全不知道父亲所珍藏的宝库有多骇人,那是足以让世人疯狂的财富……

    这么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文菁怎么会忘记呢,即使后来养父告诉她,宝库里的东西,价值远远超过她的想象,是无法估量的财富,她也没有太大的波动,心心念念着的还是一把小小的刀鞘。

    文菁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视频上见到刀鞘,凭着一股子直觉,她一眼就认定这把刀鞘就是小时候她在“寻宝”游戏里找到的那一把。

    如果说物有类似,那怎么解释那刀鞘上欠缺的那一颗红宝石呢?当巧合太过惊人,那就意味着很可能不是“巧合”!

    文菁懵了,脸上一片惨白,仿佛瞬间魂游体外,思维混乱,一些被她压制在记忆深处的往事一点一点浮上来,不断放大,扩散……

    不……为什么会这样?这刀鞘不是早就被父亲放进宝库了吗?为什么会出现在拍卖行!是谁?谁是委托人?难道说……难道说……父亲的宝库被人发现了吗?

    不……不可能!不可以!那是父亲的东西,是他一生的心血,是他最心爱的宝贝,怎么能被人给发现!

    文菁的手心几乎掐出血来,胸口的位置一阵绞痛,她不敢去想,父亲的宝库是否已经遭到了洗劫?!

    “妈咪……妈咪……”小元宝嘟着粉粉的唇,稚嫩的声音软糯得让人心疼,他的脖子一直仰着,将妈咪脸上的表上看得清清楚楚,妈咪她是怎么了?

    文菁一惊,被儿子的声音拉回了现实,强忍住心头的震骇,勉力挤出一个微笑,压下眼眶的湿意,轻声哄着小元宝:“儿子,妈咪没事,我们吃饭吧。”

    “妈咪骗人!”小元宝嘴一撅,奶白的小脸气鼓鼓的,褐色的瞳眸里氤氲着水泽:“妈咪的眼睛都红了,还说没事,骗人骗人!”

    文菁鼻头一酸,她实在太没用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忽悠不过去……儿子这么心疼她,而她却不能跟他说实话,只能对他撒谎!这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生命的寄托,她不能让他的童年染上阴影,关于宝库,关于曾经的种种遭遇,文菁是不会告诉小元宝的,她要竭尽所能让儿子的世界保持着应有的纯净!

    “宝贝儿,妈咪只是……只是……很想我们的家乡,就是这样而已,没别的,你不要担心妈咪。”文菁亲吻着小元宝的脸蛋,这贴心的小家伙,真是上天的恩赐,才五岁就这么懂得疼她了,不枉费她尝尽艰难才留下了他……

    小元宝被文菁这么一亲,转忧为喜,赶紧凑上小嘴儿在她脸上也“吧唧”几口,响亮的声音,惹得文菁忍不住轻笑起来,心里暖暖的。

    小元宝在她颈窝里一蹭一蹭地说:“有我陪着妈咪还不够吗?妈咪在家乡的人吗?他们有我这么爱妈咪吗?”软糯的童声,稚嫩,清脆,童言无忌,却无意中牵动了文菁的心……爱?在那个地方,有谁爱着她?真的有吗?

    文菁胸臆里满满涨着酸涩,看着儿子粉红可爱的脸蛋,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这才是她的全部啊!

    “宝贝儿,你说得对,有你陪着妈咪就够了……”文菁发自内心地笑了,刚才的阴霾减去不少。

    这一幕多温馨多感人啊,站在门口盯了半晌的某男也被触动了,厚着脸皮走上前来,不甘落后地在小元宝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说:“小子,怎么把干爹给忘记了,还有干爹陪着你们娘儿俩,哭哭啼啼的做什么,千万别学你妈咪,男子汉不能当爱哭鬼!”

    “……”

    文菁没好气地横了乾廷一眼,抱着小元宝出去了。

    乾廷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表面上不出声,可是他心里却弥漫着一团疑云……乾廷倏然转身蹿进屋子,坐在电脑前仔细看了看屏幕……嗯,拍卖会?下个月举行?地点是……

    乾廷怔住了,揉揉眼睛,没错啊,他没有看错,确实地点是在那里。

    文菁为什么先前那么激动?屏幕上的刀鞘,和她有什么关系?

    乾廷那么精明的人,当然不会认为文菁是看上那刀鞘的值钱才失态的。

    文菁……到底还是将他看作外人吗?五年来,不曾吐露半句关于她过去的事,除了知道她脖子上的项链玉坠是翁岳天送的,其他的事,乾廷一概不知。

    乾廷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以前他觉得无所谓,知不知道都没关系,反正现在身在伦敦……可是这拍卖会……如果真的这东西对于文菁来说有着特别的影响,她会回国去吗?她要离开这里?。

    乾廷感觉心在猛烈抽搐,怪怪的滋味,说不出究竟是为什么。从前的他,很难对一件事情发生兴趣,包括女人。顶多也就是生理上需要的时候解决一下,他不会去过问人家的任何事,因为……没兴趣知道。

    可是现在,他清晰地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他想要知道关于这刀鞘的事,想要知道文菁在想什么,想要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会回到那个差点让她丧命的地方!

    没错,拍卖会就是在那里举行。很诡异很巧合,但说白了,没什么不可以。

    晚饭的时候,乾廷不像平时那么爽朗地和文菁聊天,埋头大吃,而文菁因为那把刀鞘的事,心情有些不自在,这顿饭的气氛略沉闷,幸好有小元宝在,孩子又嫩又甜的声音听在耳朵里格外受用。

    吃完饭不久,文菁和往常一样抱着小元宝去浴室了。小家伙很爱卫生,每天都会在晚饭后主动洗澡澡,最主要的是有妈咪为他洗,让他感受到妈咪的疼爱,其实他早就可以自己洗了……

    小元宝白白嫩嫩的身子在浴缸里泡着,他喜欢在水里嬉闹,文菁的衣服湿了一片,洗澡时母子俩尽情放松的时刻,时不时玩玩打水仗也是种乐趣。

    “嘻嘻……妈咪……咯咯咯咯……”小元宝怕痒,每次妈咪为他搓澡澡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笑。儿子欢快的笑声就是文菁最爱的音乐。

    文菁的衬衣湿了,额头垂下的刘海也沾着水珠贴在发际,低下头,娇美的脸蛋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晕,那是母性的光辉,只有当了母亲的人才会时常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如清晨缕缕微风,如山间潺潺溪水,萦绕在心田,醉人的温暖……乾廷不禁看得痴了,他是悄悄跟进来的,本来这个时候他该告辞了,但是脚下像是被粘住,望着文菁的侧脸,一时没舍得移开视线。

    乾廷被这浓浓的母子之情所感染,恍惚中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这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每天享受着天伦之乐,每天吃着她做的饭菜,母子俩的欢笑声编织成最动听的音符……脸在着小。

    这就是“家”,这就是“幸福”吗?乾廷迷茫了……

    “咦,乾廷,你还没走。”文菁在给小元宝擦身子,为他穿上衣服。

    小元宝冲着乾廷调皮地眨眨眼睛,吐吐可爱的小舌头,脆生生地说:“干爹晚安,小元宝要睡觉咯!”

    “嗯,晚安。”乾廷在小元宝额头上啵了一口,算是晚安吻了。

    文菁将小元宝抱进卧室,为他盖好被子,关好灯,关上门出来,一转身就对上男人那一双兴味的目光,深沉惑人,流动着夺人心魄的神采。

    “你……”

    “你是不是该告诉我,那个拍卖会,你打算去吗?”乾廷蓦地切入正题,他就是这样,冷不防地,让你毫无防备。

    屋顶天台上,朦胧的夜色中出现两个身影,男人俊邪无双的面孔上,渲染出几分冷意,心情有点复杂,眼前的小女人,她好似近在眼前,又像是远在天边。五年了,她和小元宝早就成了他生活里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今天忽然他发现,原来她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落叶归根,她才只不过是在伦敦住了几年而已,她的心在哪里?她魂牵梦萦的是哪里?伦敦,是她一生的归宿还是她疗伤的旅店?

    这些问题,乾廷平时不去想,或许是潜意识里刻意逃避,但今天,全都清晰地出现在脑子里。不问个明白,他就会有些……不舒服。

    会不会回国参加拍卖会?这个问题让文菁始料未及。乾廷太精明了,只是窥见了她异常的表情就联想到了这么许多。看似是夸张的想法,但文菁却无从反驳,因为她心底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萌芽……

    乾廷没有催促她,悠闲地仰望着夜空……伦敦的天气真是不怎么样啊,在国内家乡那时候,时常可以看见美丽的月光,在这里,月亮时常被厚厚的云雾遮盖着,不如在国内欣赏到的月色那般清朗明晰。

    乾廷那双忽明忽灭的眼眸里,漾起一丝怅然的意味,喃喃道:“我十二岁的时候来伦敦,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伦敦的阴潮天气,我……有点倦了。”

    乾廷微微的叹息,让文菁不由得一怔……她从来没见乾廷这么感概过,他向来是以洒脱的形象示人,今晚却有那么点感xing了。故乡,那个让人做梦都忘不了的地方,远在他乡的人啊,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深深压抑着,一旦触及就会牵动情绪。

    他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忧郁,只是很快就在他的笑声中逝去了,让文菁感到那一定是她的错觉而已,乾廷……他怎么会和“忧郁”沾边呢。

    乾廷轻笑着说:“我知道,你有秘密,否则的话,你也不会在这里了。我没有强迫你说出来,只是……你不觉得一个人背负着,很累吗?小元宝虽然乖巧可爱,但毕竟才几岁,你不可能让那么小的孩子为你分担心事吧,其实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是个合适的人选……”

    呃?合适的人选?文菁两眼一瞪,乾廷又不慌不忙地加一句:“我的意思是说,倾听心事的人选,你别想歪了,我对你没兴趣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得在廷他。

    他的笑,比月亮星辰还要灿亮几分,让人目眩神迷。

    文菁听他这么说,放心了许多……想想也是啊,乾廷怎会是有其他的意思呢,他那样有钱有貌的男人,怎会喜欢一个单亲妈咪……

    “乾廷,你知道吗,我心里有多感激你……五年前如果不是你把我捡回去,我可能在江边早就已经……”文菁说到这里不禁鼻子一酸,她被乾廷的话勾起了心绪,感到歉意,她确实对他隐瞒得太多了,对于自己和小元宝的救命恩人,她怎能如此苛刻吝啬去让他了解自己呢?这些年多亏了他照顾,他是她的贵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乾廷不说话,只是投来一个得意的眼神,意思是在说:你现在才在感概吗?

    文菁吸吸小鼻子,眸光里闪过一丝犹豫,却还是终究被她压下去了,声音软软的说:“关于那个刀鞘……我看视频上的图片,怀疑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是我爸爸珍藏的东西,我没想到会在拍卖会上出现……我很担心是爸爸的遗物被人发掘了,他原本藏得好好的……不该被人发现的……不该的,不该的……”文菁越说越慌张,水水的大眼睛里浮现出惧色。

    乾廷心里一紧,两只腿下意识地迈过来,坐在她身边,顺手扶上她的肩膀,轻柔的声音里漾出一缕疼惜:“傻瓜,我说笑的,你要是不想提从前的事,那就别说了,看你,眼睛又红了,一会儿要是被小元宝看见你就……”

    “不……乾廷,我要说,我要说……你知道吗,我憋在心里好多年了,我……好难受……如果再不说出来,我真的会疯的!”文菁的情绪很激动,蛰伏在记忆中的伤痛,何止五年呢,从目睹父亲被人害死那一刻开始,直到现在……文菁以为自己还可以撑下去,是今晚看见那视频上的刀鞘,让她难以自控了。

    文菁眼泪汪汪地望着乾廷,一只手捂着嘴使劲忍住恸哭,那凄楚的模样,乾廷的心被紧紧拉扯着,陌生的疼痛让他胸口猛地一窒。

    “好,你说,我听。”他朝文菁点点头,温暖的目光,让她纷乱的心温热了一点。

    文菁抽噎了几声,喉咙没那么哽咽了,这才将自己隐藏在心底的陈年往事娓娓道来……

    乾廷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纵然是他阅历匪浅,历经过不少磨难,心智早已经坚定非常,此刻听了文菁的遭遇,他也不禁惊异,震骇,意想不到这看似平凡娇小的小女人,居然经历了那么多的磨折,亲眼目睹父亲被害,她侥幸逃脱,找到了父亲的一个旧识,就是她的养父,庆幸的是养父待她视如己出,收留了她,使得她不至于流离失所,尽管养父去世后,她受到养母和“姐姐”的虐待,患上了心理障碍……自闭。翁岳天的出现是文菁人生的巨大转折点,他带领她走出黑暗……之后发生的种种均是充满了意外,文菁怀孕了,他放弃与魏雅伦订婚,转而与文菁同居,然后,魏榛的出现,魏婕的回归……命运的齿轮不停扭转,直到那个令人终生难忘的圣诞夜……

    最让乾廷震惊的不是文菁的故事有多曲折,而是她,这具小小的身体里,有着一个足以让人叹服和钦佩的灵魂。她没有被现实压垮,没有丧失生活得信念,即使她在养母家受虐,即使她曾被人关进疯人院,即使她被魏榛劫持……这些事情换做其他任何人身上,或许早已经被击溃了,但文菁全都奇迹般地熬过来,她的坚强,不露锋芒,韧性,隐忍,她真应了那句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就是山崖上的一颗迎风飞扬的小草,历经风吹雨打,依然能在逆境中生存下去,在霜雪后抬起她骄傲的头颅。

    每个人的人格魅力都是有待发现的,乾廷在得知文菁的故事后,再次看向她时,竟会觉得她身上隐隐散发着朦胧的光辉,诚然,她没有像众多女强人那样在磨难之后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是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凭着对孩子的爱,活出了一份独属于她的精彩。她到现在还能活着,能微笑面对人生,能用自己身上的阳光来照亮孩子的世界,温暖孩子的内心,这已经是她最大的成就。

    文菁绵软的嗓音,低低地萦回在清爽的空气里,透着一丝忧伤,带着几分痛惜,就像是一曲令人感怀的老歌,凑出动人的旋律在你心上柔柔地拨着。你的心会为她疼,情绪不自觉地被牵动,她的声音天生就富含感彩,用来诉说这一段段曲折迂回的往事,听在耳里,说不出的酸涩,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

    乾廷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听众,自始至终都没有打岔,安静地,认真地听她讲完,她脸上的泪痕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他也不记得擦了几回,只是一看见有泪滚落,他就会伸出手……那一滴滴的晶莹,滚烫了他的心。

    她真能忍,五年了才说出来。要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好难,不过想想也正常,她的遭遇促成了她潜意识里会筑起一座城堡,围住她的心。因为受过巨大的伤害,所以才会害怕,如果不是有那样经历的人,是不会理解的。乾廷可以,因为他曾比文菁还要惨……

    “呵呵……说出来了,现在是不是舒服多了?”乾廷盯着文菁哭红的双眼,视线总是有意无意地落在她那两片樱唇上。真不是故意的,谁让这小女人哭泣的样子太招人爱怜呢。

    “嗯嗯……好多了,谢谢你。”文菁闷闷的鼻音,软哝软哝的。

    “我不想听谢谢,那是外人才说的话。”乾廷故意板着脸说。

    “哦,那我以后都不说谢谢了。”。

    “嗯……文菁,听你说你父亲的事,我很好奇,你父亲到底是干什么的?用那样一个让世人觊觎的宝库,应该不是普通人吧……”乾廷心里隐隐有个模糊的影子呼之欲出,下意识的,他不希望那是真的。

    文菁扭过头,小脸上布满了泪痕,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挂着点点晶莹……支支吾吾的,犹犹豫豫的,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说:“我父亲是,文启华。”文菁紧紧盯着乾廷,这许多年来,第一次,她能清楚明白地告诉别人,她父亲的名字。如果不是这几年与乾廷的接触中感受到他是可以信赖的,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说的。直到现在这一秒,她真正多了一个信任的人。

    幽凉的夜风里,回旋着那个震荡人心的名字,文菁不知道乾廷是不是知道她父亲,更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文菁这么做,其实很冒险,文启华这个人物已经被传成了传奇,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他的光华始终不曾因时间的流失而淡去,反而越来越被人怀念。

    当年的文启华,不但是神出鬼没的“神偷”,更是具有一腔热血,他曾在世界各大博物馆里取回我们国家流失在外多年的珍贵历史文物,尤其是八国联军的时候从圆明园被洗劫的国宝。那不仅仅只是宝贝,更是国家民族尊严的象征。通过正当的途径无法将那些历史的瑰宝回到祖国怀抱时,文启华就悄悄去拿。没错,就是“拿”。用他的话说,他只不过是拿回属于我们国家的东西,那不叫偷。

    他每次都会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取回的国宝悄悄放在故宫博物馆,刚开始并没有人知道是他干的,后来也不知怎么走露了风声,外界对他的这种行径极为追捧,那时的文启华,仰慕者比明星的粉丝还多。官方不做任何回应,但在民间,文启华就是“侠盗神偷”,是无冕之王,是铁胆英雄,无数人仰望,膜拜。

    文启华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人,他即有爱国的行径,又是一个喜欢追求刺激与冒险的人,喜欢收藏战利品,所以他在去国外的各大博物馆之后,除了会将一些珍稀文物归还国家,还自己留下一部分。时间长了,他的宝库到底价值几何,连他自己都难以估量。

    这样一个身具传奇色彩的人物,这样一个在时光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人物,至今仍然不会被世人所遗忘,他的神秘,他的事迹,他的宝库,包括他的死,都让人越发想要挖掘其中的秘密。

    乾廷能不知道文启华吗,更何况,他本人和文启华还曾有过一面之缘。

    乾廷蓦地站起来,站在距离文菁几米远的地方,斜斜睥睨着她,一副“我不认识你”的架势。

    文菁的心在下沉,难道说,乾廷也觉得她的身份是个大麻烦,想要疏远她吗?

    文菁扁着嘴,有点紧张,乾廷他,什么意思?

    静默了一阵,乾廷忽然间笑了,上下打量着文菁,做出凶狠的样子说:“你胆子真大啊,敢对我坦白说你的身世,你就不怕我把你给绑起来,逼问你宝库的下落?要知道,多少人都想着那东西,你就不怕……”

    “我不怕,你不会的,你是好人。”文菁笑嘻嘻地朝乾廷眨眨眼睛,说得很小声但十分坚定。

    好人?乾廷呆了,第一次有人说他是好人,这称呼真别扭!

    “咳咳……你……你是不是傻啦?凭什么肯定啊?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好人了?你对着一个大男人这么说,不怕我忍不住禽兽一把吗?”乾廷半真半假的口吻,实际上他真是憋了又憋,刚才文菁向他坦诚了那么重要的事情,他内心感动得一塌糊涂,要不是知道她脸皮薄,他一定会抱住她狠狠地亲吻一番。

    禽兽?文菁睁着一双水眸子,想起了晚饭前在厨房里的一幕,他不会是……

    “乾廷,你明明说过不会对我有兴趣的,你……你以后不要再冲动了,你要是再对我无礼的话,我就……我就……”文菁嗔怒地瞪着他,除开被他吻的那件事,乾廷在她心里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就怎样?你呀,应该学会强硬一点,软软弱弱的,你这样跑回去,让人怎么放心呢,魏婕那种女人,你怎么斗得过?”乾廷看似是在讥笑她,其实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文菁向来性格温顺,像水一样,她如果回去了,难免会碰上那些个恶毒的女人,到时候,她不被拆了才怪。

    文菁听出他的关切,心里一暖,他没有介意她的身世,还是像以前那样对她。太好了,她就是希望不要被人用特殊的眼光看待。

    至于拍卖会……文菁纠结着眉头,弱弱地说:“那个……我……我还没决定会不会去拍卖会,就算我回去了,也不一样会碰到魏婕啊……”

    乾廷脸色一沉,眼底染上几分凝重,摇头叹息,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只是想去拍卖会看看那刀鞘吗?这样的话,你回去有什么意义?你有什么心结就该去解开,你怕面对魏婕,难道就这么逃避一辈子吗?”

    “杀父之仇,如果我都能忘却的话,我就不配为人子女。可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好的时机,才算是有把握。”文菁眼里浮现出痛苦之色,她何尝不想能正面面对魏婕呢,可是在没有绝大的把握之前,她莽撞行动,只会让自己陷入危险。

    乾廷玩味的挑挑眉,摸着光洁的下巴,双眼放光地望着文菁,他想啊,这小女人终于是开窍了吗?决定以牙还牙了,那就太好了。“你想报仇?怎么报?你不是说魏榛已经失踪吗?那魏婕……你想怎么对付她?”。

    “呃?对付?”文菁有点茫然,随即做出思考状,挠挠头发……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要面对魏婕,我不想暗地里用手段,大不了我……我去警察局揭发她的恶性,现在魏榛失踪了,魏婕少了一个靠山,应该可以将她绳之以法了吧?”文菁说得很是认真,亮亮的眸子纯净清透,绚烂得让人着迷。吗人会我。

    “你以前怎么不去揭发她?”

    “我……”文菁被问懵了,苦着脸低下头说:“我以前胆子太小,想到她和魏榛勾结在一起,我怕我一出现就会被他们杀人灭口,所以我就小心翼翼地躲着藏着。我记得很清楚,爸爸临死的时候,我就在墙壁的夹层里看着,我听见他大吼了一声说:如果阿芸你在天有灵,记得告诉小元宝,没有十足的把握,千万不要对上这两个畜生……乾廷,这些年我一直在忍着,我经常告诫自己不能轻举妄动……”

    乾廷真不知该喜还是忧,文菁太善良太正直了,思想比较正统,还以为去警局就能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吗?

    “文菁,别傻了,你就这么去警局的话,根本揭发不了魏婕,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光凭你一面之词,很难有说服力,加上你和翁岳天,魏婕,你们三个之间的种种纠葛,法官不会相信你的。当年你父亲自杀的案子,我也有所耳闻,早就定案为自杀,你想翻案,比登天还难!你还是想想别的途径吧,动动脑子,不要一根筋,对于坏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恶制恶,明白吗?”乾廷轻拍着文菁的肩膀,看出她还是很迷惑,不由得一阵头疼。

    “你自己好好想想,我先走了,晚安。”乾廷今晚的心情也很乱,早点告辞是好事,免得这寡男寡女的,又是在煽情的月色下,万一他真化身成狼,那就……

    “嗯嗯,晚安。”文菁朝乾廷挥挥爪子,目送他离去的背影。她独自一人在天台上又坐了一会儿才回到屋子里。

    卧室里,小元宝睡得正酣,也不知是梦见什么了,小小的手指伸进嘴里,粉粉的小嘴儿一嘟一嘟的,可爱极了,文菁心里一软,目光变得温柔至极,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睡颜,她每每都会感到深深的满足。

    文菁缓缓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地贴着小元宝柔嫩的脸颊,心底涌起浓浓的酸意,默默念叨着……儿子,你说,妈咪该不该回去呢?那里有……很坏很坏的人,妈咪已经逃避了五年,该继续这样下去还是要去跟坏人做斗争呢?儿子……在你心里,妈咪是全世界最好最完美的母亲,对吗?其实妈咪有愧,妈咪是个缩头乌龟,躲在这么远的地方,过了五年平静的生活。妈咪不想这样活下去,日子一天天过去,坏人还在逍遥法外,枉死的人依旧是死不瞑目,妈咪不会安心的。

    宝贝,妈咪很勇敢,对不对?将来你长大了,知道妈咪这么勇敢,你会为妈咪感到骄傲的……宝贝,你要记住,妈咪很爱你。

    这些话,文菁只能在肚子里悄悄地说……她不会带小元宝一起回去的。这次的拍卖会,她一定要去!一定要看看究竟是否有人得到了父亲的宝库!她从不曾想要得到宝库,因为在她心里,那都是父亲的东西。并不是她的思想觉悟有多么高尚,而是她明白,那宝库,是一切血腥与磨难的根源。如果不是因为宝库,魏榛和魏婕就不会下狠手害父亲。对于文菁来说,命才是最重要的,得到宝库就意味着成为别人暗害的目标,她宁愿宝库一直都不要被人找到……

    文菁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拿起电话……

    “我要订一张机票……”文菁的声音在颤抖,激动澎湃的心绪翻涌不停,身在异国五年的游子,终于要踏上归家的路程,那种混合着酸甜苦辣的滋味,萦绕在心间,真应了那句话:近乡情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