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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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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泱呵的一下也笑了,点头道,“唔,你真的很有趣。”这一笑,真就如春风吹绿了林梢,初春里毛茸茸的嫩绿一直绿到人的心窝窝里,武媚瘪了瘪嘴,口水简直都要收不住,心说你哪里懂啊,少年。

    可是在卫泱眼里,女孩子这样瘪瘪嘴的小模样就可爱极了,武媚的唇本就生的丰润,她肾气足身体棒,乌发白皮肤红嘴唇,哪儿哪儿都润鼓鼓的跟包子一样,包括鼻子尖那颗被傻愣愣的硬是被蚊子咬了的小包包,都粉红润润的像一颗小痣一般,少年盯着倚着车壁窝藏在自己怀里的女孩,眼睛又有些眯起来。恰有人挤着要下车,他往前局促了半步,让那人过去。

    带着清新的山泉一样的微冷气息立刻包围住她,男子温热的鼻息轻轻拂过女孩子的颊边后颈,是地铁车轮砸过轨道的节奏吗?还是两人的心脏贴到了一处,皆轰轰的作响。

    他甚至不用吻她,武媚已经感觉到了类似高/潮一样的战栗,耳朵上的热攀爬到了鼻子上,她抬头看了卫泱一眼,他已经侧过头去,削薄打散的碎发下,优美的脸部线条,在这闹哄哄的车厢更如出尘的仙人一般。

    她将头埋到满是他气息的胸膛那里,这么纯净优秀的少年呵,自己一颗复杂的老心,好像真的有点亵渎他。

    可是就因为他好,她才想要嘛,武媚又漾起一抹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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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会在位于京城西边圆明园公园内的一处书吧里。

    两个人赶到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墨蓝色的天空下,一盏一盏黄色的路灯,断壁残垣在夜色中只呈现出大块大块恍恍的影,经过一处荷塘时,可见到桥下的池塘里,有片片残荷败叶,偶尔秋虫残鸣。

    武媚道,“这里真是萧索。”

    “是啊,清王朝第一皇家园林,万园之园,可惜了。”

    武媚记忆力奇佳,依稀记得看《上下五千年》时说到过这个被烧掠焚毁的园林,问“这里就是圆明园?哪天要好好来看看。”历史就像巨大的永远不停向前碾压的车轮,她又想起自己的大明宫,还有更久的秦代的阿房宫,都没有了,全都化成了灰。

    旧宫的阴气重,拐过桥头,不远处终于看见一处橘黄的灯火,隐隐有人声传来,卫泱很自然地携起武媚的手,“到了。”

    这是一处不太大的院落,院子外种着高大的核桃树,碎石子铺的小路一直通到正房。主屋应当是老建筑,两层高,大块的石墙显示出它曾经历的年代,廊前却是用玻璃封成了一处暖屋,一个满是络腮胡须的男人从屋里面走出来,看见他们,惊喜地上前,“阿泱!”

    卫泱带着武媚站住,脸上露出煦暖的笑,“pit。”

    pit才看见他还牵着个女孩子,看了一下不认识,惊奇得睁大了眼,“女朋友?”

    电话响,里面有一个清脆的女生喊,“大屁,阿泱到了吗?”

    “来了来了,”pit转回头应了一声,揽住卫泱的肩膀,“快进去吧,鸽子姐都等急了。”

    穿过一排一排高高的书墙,阵阵笑声和灯光一齐从书架子之间的缝隙里透出来,卫泱低头告诉武媚,“都是我在巴黎玩的很好的朋友,不用怕。”

    说着进到了里屋,这是一件四面用书架子围起来的厅堂,七八个人席地而坐,见到他们都站起来,一个短短头发浓眉大眼的女孩兴奋地走过来,“阿泱!”看到他身旁的武媚,也是惊讶地瞪大眼,“你居然带了女孩子过来?”

    武媚看这英气十足的女孩,短头发,长脖子,披着灰呢格子斗篷,时尚神气,女孩也在打量她,风衣牛仔裤,普通的平民范,高高光洁的额头鼓脸蛋儿,凤眼幽亮,也说不出是个什么气质,有一种违和的特别。

    后面的人嚷,“鸽子,愣什么呢,快让他们进来啊。”

    卫泱和武媚进去,一群人很快乐融融得坐到一起。

    卫泱没有特别介绍武媚,大家也就没有多问。

    鸽子坐到武媚身边,“你是阿泱的女朋友?”光亮的大眼睛毫不掩饰地仔细打量她。

    鸽子让武媚想到太宗的高阳公主,天之骄女,气势凌人,直截了当,却没有朱艺那种女人的装、酸气,后来她的女儿太平也是这样,是拥有非常好家境出身的女子经常表现出来的个性状态。

    武媚笑笑,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鸽子果然就自己直接说下去,“阿泱在校园里,可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中国的、外国的女孩子们都追他,我也追过,不过没成,就成了哥们。”又深看武媚一眼,“你可配不上阿泱。”

    武媚有些不高兴,直爽的个性不是不好,就是太自我了,不顾忌别人的感受。这时候一个扎着马尾戴着眼镜的男孩子站起来,“哎,阿泱,我想吃你做的西班牙炒饭都快想疯了,材料我都买好了,今天就吃这个,大伙同意不?”

    “小六,你在阿姆斯特丹连西班牙炒饭都吃不上?”

    “哪有阿泱做的好啊!”

    另一个女孩子端着茶盘子进来,“大家尝尝我新制的抹茶,用石磨磨的,今年的雨前碧螺春蒸的青,来,尝尝。”

    武媚却是认得这个的,抹茶制作起源于汉代,大唐的寺庙里常制不同的抹茶,她端起一盅,那女孩子问,“你们觉得怎么样?”

    卫泱做饭去了,提议吃炒饭的男孩子去给他打下手,武媚道,“这是今年的雨前茶,怎么却像是用冰雪提的甘?”

    那女孩子眼睛霎时间亮了,“你吃的出来这是雪水提甘?”

    武媚笑着道,“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做抹茶须先用石磨将绿茶的生茶叶蒸青,然后烘成荒茶,放冰库中提高甘甜的程度,一段时间后从冰库中取出,加工变成小块小块的碾茶。

    武媚补充着道,“我以前常吃这个,家里都是用石磨子碾,用冰雪提甘,后来到了这城里,机器碾压冰冻出来的茶粉,跟家里头总是不是一个味,今天吃你这盅,倒有雪水的清甜。”

    那女孩子立刻将武媚引为知己,“你说的一点没错,正是我叫人在阿尔山那边,将去岁林子里的雪贮藏起来,运到北京,碾的茶粉。他们说我大动干戈瞎胡闹,我却说就是不一样。”坐到武媚的身边,“是阿泱的女朋友吧?我就说,阿泱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一个俗人。你是哪里人?家里做什么的?”

    鸽子笑道,“青青,只吃中你一盅茶,就断定不是俗人了?”

    “你懂什么,”青青正色道,“人不论贵贱,有灵性就非俗,像你,即使在学院里学了几年,也还是个傻大姐儿。”

    鸽子也不生气,显然是被这叫做青青的女孩子刺儿惯了,武媚这才有机会答话,“我老家在福清,家里人都不在了。”

    厅堂很大,青青早让人把厨房里的家伙什儿都搬到了厅堂里,卫泱娴熟飞快地处理食材,眼镜哥看着围坐在一起乐呵呵说笑的人们,问道,“鸽子和青青都围着你带来的那女孩儿呢,你不怕她们把她给吃了?”

    卫泱抬头看了那边一眼,嘴边抿过一丝笑。

    眼镜转移话题,“fint教授还在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再回欧洲?今年还没见你拿出一副画出来,你的事也都是你们家里在帮着代理,听说好几个画廊给你母亲打电话了。”

    “不急。”将牡蛎从壳里剜出,手指和刀子配合的异常得宜,手腕轻轻一抖,牡蛎又滑又凉的身体就滑出了壳,颤颤地在刀子上抖动,卫泱把它放到托盘里,过程中没有滴溅出一丝粘液。处理完毕牡蛎,他又去给大虾开背剔线。

    “不急?”眼镜不无嫉妒地半开玩笑,“你一幅画能卖出几十万美元,做的菜也可以评为米其林三星,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回来,隐居在你哥哥的电视台里。卫泱,你可真让人看不懂。”套句评价费雯丽的那句话来说,他的家世和相貌如此惊人,完全可以不必再那么有才华,而他所拥有的才华如此绚烂,完全可以不必再那么家世傲人,相貌夺目。这样的组合在一起,真够让人嫉妒的发疯。

    卫泱却是稍稍一停,“素,你说我画的好,可是我总觉得,我的画还缺少什么,我做的菜还缺少什么,那么一点点的、或许是微乎其微但却能点亮整个作品的东西。”

    素懂,“你说的是魂魄吧,阿泱,如果这能找到那东西,你就能成为不输达芬奇、毕加索的顶级大家了。”

    卫泱淡笑,“哪里有那么夸张。”

    带着眼镜的素也想,是啊,哪里有那么容易,这种灵魂之魄的东西,许多人几辈子也找不到。这真的得要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