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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刘公公将赏赐带至殷王府时,慕辰正在与一位不愿出仕的江南名儒探讨学问。
没了官之后,他便静下心研究学问加之本身功底深厚,几个月下来,幼年时皇上赐的老师已经无法传授他更多知识,他便得空四处求教。
“先生稍等片刻。”慕辰道。
被推至大殿,见到刘公公身后翡翠金盘上琳琅成堆时,他心中一咯噔。
“圣旨到。”刘公公瞅一眼英俊秀雅的慕辰,心下一酸。
被铜雀扶着跪在圣旨之下时,慕辰一直牵着锦瑟微抖的汗手。
“殷王慕辰,王妃锦瑟接旨:殷王妃锦瑟娴淑贤良,侍奉照料殷王悉心备至,特赏天山雪莲膏两瓶,掐丝凤舞夜明珠钗头凤一对;西域红、蓝、绿宝石嵌金步摇各一只;珍珠水钻项链四挂;宫廷佛蜜枣一担,血燕窝……”
刘公公念完时,低头望着慕辰,逢上一双幽深不见底的漆黑眸子。
他跪在自己膝下,白袍,面色苍白,像是一只黑夜的雪狐,白得全身都与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那黑得分辨不出丝毫喜忧的黑眸也入夜。
如此漆黑的眸子,刘公公多年不见。
许多年前,凌宛天年轻时候,他曾目睹,曾惊叹,曾折服在那刚及弱冠的王爷黑眸之下。
也正是那黑眸,伴着他从王爷做到太子。伴着他收拾满目疮痍的河山,伴着风华正茂时的凌宛天一次次击败莫崖人的侵略,甚至御驾亲征。后来,山河渐稳,那青年也老了,老得越来越糊涂。
“儿臣谢父皇圣恩。”
慕辰澹然道。
他叩首时,苍白的手腕那样细,优雅,青色的血管条条分明。
刘公公前脚刚颤颤巍巍上了马车,慕辰就默默从怀中摩挲。
心中的阵阵绞痛却使得他无法摸出那指头粗的小瓷瓶,他的唇微微泛着紫,脸白如雪。
锦瑟忙摸出药瓶,喂他服下,慕辰顿觉眼前一黑,身子如绸缎般从轮椅上滑下。
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只药勺无限放大。
至他的口中,烫,入喉却暖不了他的胃。
“多大点事啊,小瘸子,张口。”
老头儿的白胡子小辫一翘一翘,白得刺眼。
“锦瑟呢?”慕辰疲惫地问。
“她刚给你擦过身子,我替她会儿,让她吃晚饭。”老头儿语气凝重:“顺便和你说说话。”
慕辰微闭双眸,任睫毛在眼睑下铺就蝶的影。
“你当时在天牢,你媳妇产后大出血差点丧命,她用的血可是你爹的。”老头儿道。
慕辰心中一麻。
“依我看,他迟早要来抢,不如,你趁早主动送给他,免得父子反目。”
慕辰睁开寒凛凛的丹凤目:“绝不。”
“那你只能毁她的容!”老头儿扬起雪白的剑眉,一字一顿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慕辰吃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铿锵道:“绝不暴殄天物。”
老头儿仰天大笑:“还说不是暴殄天物?你能做好一个丈夫吗?你能生孩子吗?我给你开了药,想给你治病,你却受了风寒,不得不中止疗程,还是她求着你喝的治风寒药。你都不如把机会让给你父皇!哈哈哈!”
慕辰气得寒眉俊目结了冰。
老头儿指着他的鼻子道:“在你不能保护你自己之前,你必须保全自己!”
慕辰道:“南疆会给我一个机会保全。”
老头儿一惊。
“怪不得我只见过李肃几次,他就又不见了,难不成你早就派他去南边游说了?”
慕辰不语。
老头儿眉毛一舒,望着床榻上的男人:优雅,沉着。手腕狠了些,却足以成事。他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也对,南边那一仗迟早要打,只要有战事,就算不派你去打仗,为了稳定军心,他就不敢给锦瑟动土。但是,这样只能治标,治不了本。”老头儿转身道:“你们父子既是这种关系,或许,他将永不会立你为太子了。”
慕辰面无表情。
他需要战功——壮大他自己,保护身边人:阿忠阿信,王史都,戚风,小陶,张逢……
说到小陶,他心中阵阵怜惜再生。若自己有实力,定给她寻个好的归宿才是。
却说陶蓁没有离开草原,两月余一直住在一个牧羊女的家中。
白天,穿着牧羊女普通的蓝衣放羊,骑在草原的小马背上,抬头仰望更近的蓝天,天上白云簇簇,草原上的羊毛亦像白云。
猫兔子骑在羊身上,乐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一个月前,世子的婚礼很隆重地举行,十六的部落的千人的号角队伍几乎将云彩都震了下来。
万人饮酒。
万女齐舞。
世子妃与身长九尺的世子乌米尔差不多高,也差不多粗壮,皮肤黝黑,宽骨架,要不是身穿女服,竟如同哥俩。
世子乌米尔笑得勉强,清幽的绿瞳盖着他自己也诉说不清的忧伤。
那一夜,乌米尔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西域的葡萄酒,草原上的马奶酒,中原的杏花村酒,老烧,花雕,女儿红,醉成了一团泥,竟倒在酒坛前当着众人面大声哭泣。
“小陶。”乌米尔一口对着杏花村的酒坛子,另一手还抱着女儿红。他要喝江南的酒。
骁义可汗忍无可忍,道:“世子喝醉了,快扶回新房!”
他的腿脚早软成一团,三个侍卫只得抬了回去。
连续三天,他的新房被酒气淹没。
乌米尔不是没有想过对世子妃好,面对那铁塔般的身材,砧板似的胸脯,他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江南女子细白的身姿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白皙如花瓣的腿,微微凸起的有粉嫩桃花的小胸脯,纤细的腰肢。
他抱起一坛酒继续猛灌。
“别喝了!”世子妃一拳将酒坛打破,上好的女儿红撒了他一身。
乌米尔*着身子,挥马扬鞭,顺着陶蓁来时的路飞驰。这个夜分外的孤寂凄清,月牙如勾,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有他自己。
翻过一个丘陵,他记得,她在这里和他告别。
她给过他机会,也给过他无尽的失望,她说,她用麝香避孕。
“陶蓁!我操你!”
乌米尔大骂着,飞驰过一个小溪,再行过一个部落,草原上的圣湖法澈雍错临近了。
借着月光,他望见满湖畔的鲜花凋零。
月光下,湖畔坐着一个娇小的女子,月光将她的头发照得分外柔美。
“小陶?”
乌米尔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可是,坐在她腿上的白畜牲开始蹦跳,像极了她的猫兔子。
“小陶!”乌米尔大叫着,飞马到她身边,陶蓁本能地想躲,脚下却像是被什么黏住了一般,一步难迈。
乌米尔带着一身酒气飞扑上来,一个拥抱,让她几乎窒息掉。
乌米尔浑身都在发抖。
“我恨你!”乌米尔边说边亲吻着陶蓁的黑发。
他打横抱起陶蓁,顺手扔进圣湖中,自己脱了上衣,亦跳了进去。
月光下,两人水乳交融,乌米尔干劲一如从前,湖中,鲜花周围,都留下了两人的印迹。
最后两人累了,相拥在月下入眠,猫兔子守在两人中间,不眨眼地瞪着大眼睛盯着周围。
月牙的颜色变浅,深蓝的天空变为蔚蓝,碧绿的湖水将两人的影清晰倒影时,猫兔子挠挠乌米尔的耳朵,不醒,再挠。
终于将乌米尔挠醒,乌米尔留下一句话:“今晚还在这里见面!”挥马扬鞭而去,陶蓁心中混沌成一团,跳入湖中洗了个澡,上岸时不忘涂上香气馥郁的香膏在脐间。
当夜,乌米尔果然早早在盛湖畔吹着牛角等待。
这夜的天空特别晴朗,数不尽的繁星高挂,闪闪耀耀像是乌米尔焦急的心情。
他等不到心上人,急得又跳又唱,最后站在远处眺望,终于等来陶蓁时,他高兴地连翻了三个跟头。
“我还有四天就要离开草原啦。”陶蓁道。
“没关系!你给我记住,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想办法娶你!”乌米尔笑道:“我们还会再见面!”
这一夜,两人坐在湖边讲故事。
一连三天,乌米尔夜深时便出走,引起了世子妃的注意,她召集自己的弟弟,金鱼河部落的少头领可可玛派人秘密监视,终于在第四夜发现了法彻雍错的秘密。
最后一夜,缠绵*夜。
当两人终于无间相拥时,一排排草原上的强弓如冰雹般射杀过来。
密密麻麻。
乌米尔忙拾起刀,任流刃如白火。
雪白的豹子在圣湖一畔飞扑,噬咬,无数只利箭或者被折断,或者原路返回。
金鱼湖部落的士兵们纷纷倒下。
更密麻的利箭如暴雨。
乌米尔将陶蓁紧紧按在身后,任自己的刀光如盘旋的白龙,下山的威虎。
银光缭绕,飞旋,扑,引,捉,啄,挑。
一堆堆的士兵手脚飞上天,身后的圣湖落下上百个尸体。
“好你个可可玛!姐夫我偷情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还杀不了我!”
乌米尔大笑着,将刀白火舞得刺眼:“世子的位置你不要再想了!我父子俩是草原上坚不可摧的统治者!”
声音在圣湖周围激荡。
箭雨弱了些,一众金鱼湖的士兵开始后退。
可可玛见大势不妙,带着所剩无几的士兵们掉头就跑,眼看鼠窜的小分队越来越远,天色蒙蒙亮了。
两人坐在湖边,望着满目的尸体,沉默。
宁谧的湖景,早已成了血的坟茔。
乌米尔将陶蓁脑袋搁在自己肩膀上,两人相拥着。
“之前我还笑话你们中原人打打杀杀,现在我才知道,草原上血腥味更浓。”乌米尔苦笑。
“有的人志在天下,有的人却是权欲熏心。不管是什么,都会有人流血。”陶蓁道。
碧绿澄澈的湖染成了暗红色,尸体在湖上漂浮。
乌米尔道:“流了很多血之后,人就长大了,像你,像我。”
两人在血泊中迎来了日出。
朝霞漫天。
忽然,乌米尔听到嗖嗖的金属利器声越来越近,循声望去,只见一口长刀径直驱入陶蓁的后背。
躲,已来不及。
乌米尔本能地用自己宽厚的身躯挡住了那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