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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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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

    大刀穿过乌米尔的胸膛时,赤红的金鱼花纹刺得陶蓁双目生疼。

    一口鲜血从乌米尔的口中喷出。

    血,溅了陶蓁一脸。

    “乌米尔!”

    陶蓁清甜的声音霎时干涩黯哑。

    望着乌米尔瞬间煞白的脸,她觉得自己的胸腔也被穿刺了一刀似的,疼,撕心裂肺。

    乌米尔咧嘴一笑,疼,疼得他冷汗泗流。

    耳边刀声忽忽。

    “叫我怒忽热(丈夫)。”乌米尔吃力地扶着陶蓁站起来,两人手持刀剑,威武彪悍的金鱼湖部落男子正步步逼近。

    乌米尔的妻子可可璐站在最前方,身材魁梧,玄色的皮肤,铜铃般的双目圆瞪。

    “草原永远不是你们的!”乌米尔煞白着脸,挥起长刀,陶蓁一口气杀掉十几个来袭者。

    两人背靠背,任刀刃如雪舞龙凤,在一帮彪形大汉中如轻云蔽月,如流风回雪,如团团白雾入了泥淖,又如烟岚飘忽于沼泽。

    乌米尔用他最后的时光,将他始终学之不成的“惊鸿流风”使了出来。

    陶蓁亦是拼了自己的命,她和高大强壮的可可璐不顾一切地打斗着,刀剑一路火花碰撞、焚燃。

    “你为什么抢我丈夫!”可可璐招招致命,陶蓁勉力招架了喉咙下,小腹,心脏处的一刀又一刀。

    “你们是来抢草原的,不要找借口!“陶蓁开始占上风,扭头,只见乌米尔的腿开始瘫软。陶蓁双目通红着,直取可可璐的喉咙。

    圣湖,很快就成了血湖。

    无数尸体在湖面上横陈,人首,胳膊,腿,纷纷铺就圣湖边的草场。

    英俊的少年,漂亮的少女通身艳色。

    乌米尔气力越来越弱,陶蓁站在他身前,一次次被他推到后面,朝阳升起,灿烂,金鱼湖来袭的汉子们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高大的乌米尔如山般轰然倒塌,陶蓁忙扶住他越来越冷的躯体,强忍着泪水,倒是乌米尔,眼泪从眼角溢出:“我终于保护了你一次。”说着,用颤巍巍的大手抚摸着陶蓁姣好的面颊:“老婆。”

    陶蓁的泪终于止不住低落在他的脸上。

    “哭了,爱上我了么?”乌米尔开始笑,他抬起的胳膊开始慢慢下沉。

    陶蓁抓住他满是老茧的手,捂在怀中温暖着。她的大脑开始混沌,他胸前刀上的金鱼要把她的眼珠都疼掉了。

    “别说没用的了,有什么需要我做么?”

    眼看乌米尔呼吸越来越弱,陶蓁急得紧紧将他搂在怀中。

    “把我的……尸体交给父汗,还有,无论你以后嫁给谁,死后……和我合葬。”乌米尔苦笑着,绿瞳开始涣散。

    “我……答应你。”陶蓁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将乌米尔血污的脸冲刷得干净,浓黑的眉,深邃的绿瞳,英武的鼻梁。

    乌米尔自嘲地笑笑,“还有,你能不能……脱衣服,真想再□一次,呵呵……”

    陶蓁一把将上衣扯下,乌米尔粗声喘息着,视线中美丽的躯体越来越模糊,雪白和桃花混成一团。

    他想去抓住那粉红,彻骨的倦意却侵袭了他浑身每一处。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

    “乌米尔!”

    他听到他最爱的人在大声呼喊。

    他想睁开眼睛,却再也没有力气。

    “乌米尔!我喜欢你!”那清甜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他陷入了无边的黑夜。

    定格。

    “她是我乌米尔的世子妃,你们谁敢动她!”

    “我不要江山,我要你!咱们做普通的牧羊人好不好?我们一起放马,看星星和萤火虫,我给你摘鲜花,放羊养家,你给小乌米尔们缝衣裳,做饭!”

    怀中人为了她差点要放弃可汗世子的位置呢。

    乌米尔双目失去光华的那一刻,陶蓁的泪就干了。

    她抱着他的尸体,望着白云团团成簇的蓝天,心凉成冰。

    草原那边乱成了一团,昭曜那边,却热闹成一片。

    大婚在阿忠的新驸马府上盛大举行,帝、后,公主的生母慎妃,各个皇子携自己的王妃前来祝贺,连身体初愈的汤王亦不例外。

    驸马府亭台煊朗、大气,各种珍稀植物琳琅,园林出自殷王慕辰的手笔,慕辰更是携了王妃锦瑟前来,这绝世的佳人虽娥眉淡扫,略施薄粉,然那曼妙的身姿绰约至极,白皙娇嫩的肌肤被处处是红的四周衬得羊脂玉一般,清水明眸不染纤尘,喜气洋洋的各种宫乐鸣奏,请的是最好的乐师,那乐曲却似乎也玷污了她的美。

    凌宛天的双目穿过众人,凝滞在她身上。

    不似别的王妃,满头珠翠,锦瑟仅一只蔓草蝴蝶纹珊瑚珠金钗,簪几朵五瓣梅花珠花,却已艳冠群芳。

    好熟悉的金钗,红色的珊瑚珠,是他心头的朱砂。

    忽然,凌宛天觉得心头一紧,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这钗,是他亲手为慕辰的母亲杨德妃打制的。

    那年,老六正好十四岁,他记得清清楚楚。他记得,自己前脚刚为德妃亲手制了金钗,几天之后,却将她赐死。

    这是凌宛天永久的痛。

    他一度远离后妃,只因再也没有一人能有那般清丽、冷冽,大臣王公们见凌宛天郁郁寡欢,也无数次进献美人,他总算稍稍缓和。那时候,锦瑟还是一个小毛丫头,想不到,她长大之后,竟与杨德妃平色秋色了。

    不住瞥着凌宛天的痴颜,汤王和王妃不动声色的相视一笑。

    “小梅。(德妃的小名)。”

    凌宛天痴痴道,连阿忠携云晞公主前来跪拜天地都没发觉,直到皇后拿团扇捅他的胳膊。

    凌宛天这才回过神来。

    一眼瞥见锦瑟身旁的男子,他的六儿。

    同样的不染纤尘,六儿的呼吸都是优雅的,丹凤目清冽如神山上的冰泉。

    凌宛天自恃年轻时亦气度不凡,头一次感到自己和六儿的区别竟如云泥。

    这是他最爱的女子给他留下的唯一骨血,他千般呵护万般宠爱下成长,到头来,却要和他抢。

    凌宛天愤怒着,怒而歉疚。

    同样心怀歉疚的,还有新郎阿忠。

    他只见过公主一次,她清秀美丽,却哪及那人。都道皇帝的女儿不好伺候,还休不得,而且,作为那瘫子的心腹,一旦成亲,她将是皇帝拉拢他这个驸马和监视慕辰的最佳武器。

    阿忠刻板地向帝后、母妃叩首,拜天,拜地,回到洞房之后,他将那云晞公主想象成锦瑟,温存一夜。醒后,望着面色含春,唇角微带笑意的公主,心道纵她千般风情,终究不是他梦中人。

    阿忠吃吃一笑,望着沉睡的公主,轻轻道:“咱们都是棋子。”

    下午,他府上就有太监刘公公前来宣读圣旨。

    “驸马梁忠,骁勇善战,足智多谋,屡立战功,今南疆略我城池,战我土地,特命你为南征大将军,钦赐。”

    “谢主隆恩。”

    阿忠接旨之后,便骑马赶至殷王府,慕辰的手臂初愈,在书房倚着躺椅绘一架屏风。

    躺椅是特制的,折叠状,可放高,也可抽低,他削长的手指正执笔画美人的双眸,点上去,屏风上的美人似是活了一般。

    “你还有心思画画?”阿忠一把夺下他的笔,将他抱到轮椅上,端正摆好腿脚:“你父皇真是高明,你只知道他要是动你动锦瑟的话会影响军心,现在他封我为大将军,到时候我立了功,打了胜仗,他只管奖赏我们就行,那时候,你的军功早被大家忘了,用军功保护你和锦瑟的想法就轮空了,你自己也就被慢慢架空了!”

    慕辰抬起丹凤眼,道:“铜雀。”

    铜雀忙进屋,慕辰澹然吩咐道:“上新贡的梅花参茶。”

    铜雀退下,阿忠忙道:“太补了,当心你妹妹被我折腾死,倒是你,赶紧补补,让锦瑟给你生个大胖小子,不然,你爹马上就要抢你老婆了!”

    慕辰澹然摇着轮椅到屏风前,拾起一只朱红色的笔,本想给那画中美人点绛唇,却只能够到下巴,只得放下笔,道:“你只管去打仗。你建功立业,是我凌慕辰的荣耀。”

    “那你怎么办?”阿忠气得双目通红:“你敢把锦瑟献给你爹,我就打断你的两条胳膊!”

    慕辰的丹凤眼凛凛一寒:“我的就是我的。”

    两人正说着,铜雀端进两杯极品梅花参泡的茶,慕辰用优雅的白手端起来,轻轻移开青花瓷碗沿,小啜一口,道:“除了军功,我还是他儿子。”

    阿忠一愣,这才发现,屏风上被雪梅红梅花拥簇的佳人不是别人,正是慕辰的母妃——杨德妃。

    阿忠心领神会。

    饮了茶便离开王府,慕辰命人将他扶到长椅上,点了母妃的朱唇,开始绘她的罗衫。

    锦瑟劝他休息,几次也劝不动,只得隔着薄毯按摩他的双腿。

    刚按摩了一阵,却听到一阵稳实的脚步声,嗖地站起身来,却见凌宛天已迈着大步走进书房,一眼扎在那屏风上,缓缓走近,黑瞳无限放大。

    “小梅。”

    凌宛天失声念道。

    他伸出微抖的双手,抚摸着画中人白里透红的面颊,凝望着画中人清冽的大眼睛,许久不语。

    慕辰自是细细画着母妃衣袂的线条,长椅太高,命人放低。

    衣袂之后,便是她腰间的一块鸾佩,亦是父皇送给她的。

    凌宛天端详着那玉佩的纹路,心中潮起。

    “辰儿。“

    凌宛天道:“父皇寿辰将至,你想好送父皇什么礼物了吗?”

    慕辰道:“父皇尊拥四海,贵享天下,儿臣没有想好。”

    凌宛天道:“朕知道你身子弱,画画不容易。朕要这块屏风,你给么?”

    慕辰停顿片刻:“给。”

    “改天把你母妃的身边画上朕。”凌宛天道,说完,转身而去,扭头望一眼六儿身边的绝色佳人,竟少了几分欲念。

    果真,第二天下午凌宛天便身着年轻时的衣袍出现在殷王府。

    慕辰倚坐在长椅上,腿上覆盖着厚厚的羊绒毯,看得凌宛天心下一酸。

    他削长的手指执起画笔,父亲英武的眉,高直的鼻梁,他父亲曾漆黑如夜的眸子再现。

    凌宛天打量着画中的自己,再盯着那只白手,忽然想起,自己曾牵着这双小手教他握笔,教他写字。甚至牵着他的小手,想教他走路,可惜,他软绵绵的双腿丝毫无法站立,连驾着双拐都困难。

    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自己对他的妻子做过什么。

    凌宛天脸上开始发烫。

    正在这时候,慕辰的笔从手中滑脱,他捂着心脏处,疼得俊眉扭曲。

    凌宛天忙从他怀中取了药,喂入他苍白的唇中,待扶他回寝殿躺下,候着他微微转醒时,道:“屏风让宫里的画师画吧,你好好休息。”

    慕辰疲惫地道:“画师不是父皇所出,哪记得父皇当年的英武神韵。”

    凌宛天眼圈一热。

    “那就等你好了的。”凌宛天一边仔细掖好慕辰的被角,一边道:“罢你兵部尚书一职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你别怪父皇。父皇会慢慢补偿你。”说罢,亲手喂了慕辰喝了药,方才回宫。

    第二日,慕辰便接到圣旨,凌宛天恢复他兵部尚书一职。

    刘公公走后,老头儿一边咬着鸡腿,一边用油乎乎的手鼓掌而出。

    “长江后浪推前浪。小瘸子,你越来越聪明了。”老头儿道:“老头儿没什么可以教你了。看来,我可以回山了。”

    铜雀将慕辰搀扶到轮椅上时,发现老头儿身后已背了一个小包袱。

    “师爷,你要走么?不行啊,我还要和你学武功,学兵法呢!”铜雀跑过去,便要抢老头儿的包袱。

    慕辰道:“等我病好再走。”

    老头儿玩着自己的小麻花辫白胡子,摇头:“你的病好不好全靠那副药方,你又不能吃我。你这次没用一兵一武,而是用儒家本事解决问题,很好,这才是帝王之道!你记住,你身边到处都是敌人,要处处留心,必要的时候来找我,但是没事儿就千万别骚扰我了,老头儿走了!”

    老头儿一边说着,已飞身游移出大殿。

    慕辰欣喜之余,却眉头微频。

    兵部尚书,意味着他对天下军人的绝对权利,还意味着如无意外,他得每日早朝。换句话说,他将要拖着残疾之躯,每日登上二百级台阶,走上百尺太极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