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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那本就气得够呛的书生立刻挑高了眉头,指了指叶姝岚:“你这奸商,不是说没有房间了吗?怎的她就有了!”
叶姝岚从刚才就一直在关注这人,此时对方侧过身指她,正好能看到他的侧脸——话说,侧脸也很好看啊。
叶姝岚对这人非常感兴趣——明明武功高强却还偏偏扮作弱书生,明明长得不赖却偏偏满面尘土,那掩藏在这一身零碎衣料下的……该不会是万贯家财?等等,看他这身衣服的料子,啧,貌似确实很好啊……
叶姝岚正要凑近一点好好看看对方的衣服料子时,这书生却转脸看向楼上,高声道:“这位兄台,你来给评评理。这掌柜的才刚明说没有房了,却又对这位小姐说有上房,这不是以为我等书生好欺负么?不教我住就算了,还推搡我!哼,读书人是能由着他这奸商欺辱么!”
叶姝岚好奇他在跟谁打招呼,抬头一看,正从楼上探下头来的也是一个儒生打扮的年轻公子。比之眼前这位儒生的落魄模样,那位公子更像个读书人——虽然一身麻布衣服浆洗得有些发白,隐约间还能看出有几块补丁,但收拾的十分干净利落,衬得这年轻俊雅的公子分外有精神。
那年轻公子倒是个热心的——堂内倒也不是没有别的读书人,只不过其他人一听这边吵吵起来都赶紧低头躲闪,只有他听到后非但不躲,反倒热情相邀:“无妨,愚兄这里恰有多余的房间,兄台若不嫌弃,何不一起?”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楼往这边走来,后头紧跟着一个小书童,一脸的不情愿不赞同,跟在后头扯着他的衣服,试图把他拦下来。
叶姝岚本以为这落魄书生会拒绝——毕竟看衣着,对方肯定不是什么富裕之人,去了没什么好享受倒是次要,占了人家本就不多的便宜,感觉不像是这人会做的事。
叶姝岚自然又猜错了,那落魄书生客气了两句,直接就迎合着上了楼。
叶姝岚正要再跟上去看看时,掌柜的已经从柜台里出来了,凑到她跟前,讨好地笑着:“这位大小姐是要住店吗?咱家的上房都是顶好顶好的,您不如先看看?”
还是找住处重要!叶姝岚回过神,立刻笑着点头。随后就跟着掌柜的去了另一个院子,看房去了。
上房果然是上房,布置得格外雅静,虽然比在丁家庄的住处逊色不少,但出门在外,也足够了。
挑了个还算不错的位置住下,立刻有店小二端了壶香片茶送了过来,然后擦了擦桌子,点头哈腰地问叶姝岚:“小姐您要点什么吃食么?”
“照着最好的标准给我整一桌……还是不要太多了,就一荤一素两个招牌小炒,要清淡点的,再配上二两白米饭送上来好了。”
店小二愣了一下,忙一叠声应着退下了。
叶姝岚则放下包袱,将金银随身带好,背着轻重剑就溜溜达达出去转悠。
转悠着转悠着就见店小二迎面端着一个木盆往走来,盆里却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
叶姝岚好奇歪头:“哟,这么条鱼不送去厨房,这是要送去哪里啊?”
店小二一瞧是大主顾,眉开眼笑地解释道:“是前头一个顾客点的。”说着有压低了声音,“就是那位挡在小姐跟前的书生点的,姓金,看穿得不咋的,对吃的倒是忒讲究,这鲤鱼得过一斤,还得活蹦乱跳的,您看这鱼尾巴,是不是跟那胭脂瓣似的,那金生点名要求呢。小的估摸着,那金生怕是要我们在他那里当即开了膛呢。”
叶姝岚听得咋舌,看不出来,这落魄书生对吃食还挺讲究么——她在藏剑山庄饮食也是极为讲究,可更讲究的是君子远庖厨,说白了,他们只会吃,至于怎么做……还是交给专业的来更让人放心。
叶姝岚想了想,又问店小二:“那位金生还点了什么东西吗?”
“他们点的是上等饭——两海碗、两旋子、六大碗、四中碗、八个碟,具是鸡鸭鱼肉海参鲍鱼各类合配,啊,对了,还有一坛子十年的女贞陈绍。”
好多!本来也想照样来一份的叶姝岚摸摸容量有限的胃,到底没开口,不过——“那女贞陈绍还有没?有的话给我那屋也来一坛子。”
“好嘞。”一坛子女贞陈绍四两银子,可不少呢,店小二高兴地唱了声喏,“等小的把这鱼给前面送过去,就给您送酒去。”
“嗯,去吧去吧!”
叶姝岚略转了转,就回到了自己房间,刚坐下,房门就被敲响,那店小二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大小姐,您要的饭食已经备好了,要现在上吗?”
叶姝岚喊了进,就见店小二带着几个粗使的人端着食盒进来,正是两份小炒,一道木耳炒白菜,一道春笋炒肉丝,具是清清淡淡的卖相,让人十分有食欲。再来是一小碗粳米饭,碧莹莹的饭粒看起来很是香甜,最后是一坛子酒。店小二一巴掌拍开封泥,酒香四溢,立刻盈满整间屋子。
果然是好酒。叶姝岚吸吸鼻子,那位姓金的书生真是好会享受啊。
“行了。剩下的我自己来。”看着店小二要给自己倒酒,叶姝岚立刻拦了下来。之后店小二就知情知趣地带着人退下了。
叶姝岚坐到桌前,拿起坛子倒了杯酒,这酒颜色是金红的,倒在碗里犹如琥珀,略尝了尝,醇厚浓郁,不愧是陈年女贞!
——其实叶姝岚之前也不会喝酒,顶多同学聚餐喝点啤酒。只是在藏剑山庄,各类烧酒,不光要会喝,更要会品,喝出品位喝出境界那才是世家子的风范,耳濡目染之下,叶姝岚对酒也算比较懂了。
喝着小酒,吃着小菜,倒也挺舒畅,心里琢磨:难怪庄里的兄弟姐妹们都喜欢闯荡江湖呢,原来江湖这么自在、这么好玩呢。
等吃完饭,已经是傍晚了。叶姝岚又出去散了散步,消消食,便早早回屋歇下了——毕竟也算是背着重剑跑了一天,太累了。
身为藏剑山庄培养出来的人,叶姝岚的睡姿非常规矩。她本以为累了一天会很容易睡着,没想到躺了一会儿就觉得不舒服,索性翻个身继续躺。又过了一会儿,还是不舒服,继续翻……
等翻得整个床面乱糟糟的以后,月亮都已经升至中天了,叶姝岚还是觉着躺得不舒服,睡不着——这个床,太窄、太硬、太潮,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霉味儿,怎么睡都不舒服!
不说她在藏剑山庄的闺房那都是大大的红木跋步床,就是在丁家,那些下人们瞧着她跟丁月华的感情亲似姐妹,给准备的房间也是比照着大小姐闺房的标准的,被子是好好晒过的,被罩也熏了好闻的熏香,褥子更是拿好棉花铺着特别暄软。而这个客栈,毕竟是只是镇上的,就算是上房,这床也不过是多铺了两层毡子,被子别说用熏香熏,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日头了。
翻来覆去睡不着,叶姝岚索性也不睡了,恰好白天的酒还剩了大半坛子,她提着酒,一个纵身,灵巧地翻身上了房顶——
如今大约是月中,一轮明亮滚圆黄澄澄的大月亮高悬中天,照得整个客栈的院子十分明亮。
这么明亮的月光下,另一个房顶上的人影,格外清晰。
这人是谁?自然是白天偶遇到的那名落魄书生,店小二称为金生的那个。
叶姝岚瞧见了对方,对方自然也注意到了她。
明亮的月光下,可对方却只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而后继续仰头看月亮。
喔唷,这么冷淡呀!对方与白天判若两人的态度更加引得叶姝岚的兴趣,索性提着酒坛子,三两步,便跃至对方所在的屋顶上,站到对方跟前,笑眯眯地将手里的酒坛子递过去:“喏,女贞陈绍,十年的,要不要喝?”
瞧着对方看月亮的专注劲儿,叶姝岚还以为对方不会要呢,没想到对方根本连犹豫都没有,直接接过酒坛子,瞧了瞧,又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叶姝岚,眨眨眼:“……没有杯子?”
诶?叶姝岚显然没想到对方会在意这个,不由地搔搔头:“……我这不是打算一个人喝的吗?”直接对着坛子灌什么的……
对方皱了皱眉,将酒坛子塞回叶姝岚怀里:“等会儿。”
说完,一个纵身跳下房顶,身形一闪,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