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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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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过天晴,阳光照在窗外绿树上,鲜嫩的绿叶带着露水,发出比太阳更亮的光。

    他们坐在一家安静的饭店里,这时已经过了时候,店里没有人。盛少初来之前已经吃过了饭,但陆明淮还是点了几个小菜,要了两瓶啤酒。他下午有飞行训练,有这门课时他从来不喝酒,这次却破例喝了。

    即使喝酒他也是很斯文的,从容端正,不像盛少初那样装出来的斯文。陆明淮本就是个让人光想到就觉得很舒服的男人,永远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温温柔柔地和你说话,如果早生个几百年他这样的人就是所谓的世家公子。而盛少初这样的,就得在前面再加两个字,纨绔。

    他以前还是很有些年少轻狂的锐气的,但如今在军校泡了三年,反倒泡出了一股子书卷气。盛少初忍不住笑,他本以为这趟来会见着个晒得黑漆漆皮糙肉厚的男子汉。

    陆明淮见他表情不由苦笑,他那样笑的时候心里多半不会想什么好事。他留对方下来自然也是有话想说的,只不过他还没开口,盛少初就坏坏地问:“你不去陪小学妹却来陪我,不怕她生气?”

    陆明淮无奈摇头:“她的脾气比你好多了。”

    盛少初哼了一声,觉得自己这也要比实在自讨没趣。

    陆明淮的目光温柔地端详他的脸,好半晌才叹气道,“三年没见,你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了?”

    盛少初愣了楞,目光闪烁,随即低声道:“别人还都不知道我回来。”

    那言下之意就是他一回来第一个找的就是自己。陆明淮的心一下子像被泡进了温水中,又暖又热,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感动一下,盛少初就把他的心又一把捞进了冰水里。

    “我其实是来借钱的。”他很少有缺钱的时候,因此自然也没有要考虑这类说辞的机会,更不会知道手头紧之类的委婉表达,说得直白又尴尬。

    “要多少?”他问。

    “三十万。”

    这不是个小数目,陆明淮还是个学生,他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能说说做什么用的吗?”他用商量的口气问,他很好奇却也并不逼他,盛少初苦恼地歪了歪头,道:“我在国外开了个工作室,却碰上个猪队友,本钱赔得精光不说还欠了人家不少钱。”

    盛少初身体向后一摊,一副随你取笑的模样。他身材颀长,穿着件驼色风衣,里面一件低领绒衫和白衬衫,领口散散开着,并没有系领带。如此正经干练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他更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他这样斜着身子一靠就更像个金玉其外的花花公子。

    何况那几件衣服本身都价值不菲。

    陆明淮暗叹,盛少初就是穷得捉襟见肘也不舍得亏待自己,他在国外生活了三年,宁愿绕一大圈回国亲自跟他求助也不愿意去找其他人。盛少初很聪明,但聪明的人不一定精明,这样的人怎么适合做生意?

    “怎么办?”他问,却没问陆明淮到底借不借,他知道陆明淮一定会答应的。

    陆明淮心里盘算着要不找他姐姐帮忙,嘴里安慰道:“你别急,总归会有办法的。”

    “那你可要快点,那些人可不是好惹的,上次还闹到我住的地方声称要砸了我的房子,再把我抓了拿去卖,一天接百八十个客人好把钱连本带利赚回来。”

    “他们敢……”陆明淮又气又急,一抬头却看见盛少初嘴边噙着笑意,然后反应过来,无奈道:“你又和我说假话。”

    盛少初耸耸肩:“那我不逗你了。”

    陆明淮却是真的生气了,他的同学都没见过他生气的模样,盛少初却有幸见了一回又一回。

    “别再开这样的玩笑。”他的声音硬起来,仿佛温和的水流忽然变得湍急:“当初你一声不响地出国求学,我去问了叔叔阿姨才知道这回事,三年来你一封邮件没有一个电话不打,现在突然跑回来见我,你……”

    你可真没良心。

    陆明淮还是说不出重话,他也不想像个被抛弃的怨妇一样对着他喋喋不休抱怨些陈年旧事。

    盛少初垂下眼,他喝了口水,但仍然喉咙发紧。他似乎打算道歉,但陆明淮认识他那么久从没见过他跟谁认过错。他回来,肯定也不是因为自己。

    他只能叹气,谁让他喜欢这样上这样一个没良心的人。

    他舍不得喜欢的人难过太久,而且还是因为自己,于是岔开话题问:“在这儿多玩两天吧,晚上有住的地方吗?”

    “嗯,我定过酒店了。”盛少初说:“定了三天。”

    陆明淮有三天的时间能和盛少初叙旧游玩,于是他就请了三天假,只是他挑选的游玩地点却让盛少初一路叫苦连篇。

    清风日暖,照着山野绿树成荫,盛少初和陆明淮两人进到林子里,身后留下一串湿漉漉的脚印子。盛少初当然不愿意来爬山的,陆明淮一路沿着蜿蜒的盘山公路,直到车子再也开不进了才下车,大块的青石光滑苍白,踩在上面一点泥星子也溅不着。

    但盛少初还是不喜欢在*露水滴答的山林里散步。

    “陆明淮,我明明记得你是属马的,怎么像条蛇一样爱往犄角旮旯里钻?”

    陆明淮只是笑:“随你怎么说,只怕等一会儿有些人就是承认自己属猪都心甘情愿。”

    远远已经看到几家农舍,灰砖黑瓦的房子,上面覆盖碧绿的爬山虎。奇特的是里面还有几间棚舍,几只脏兮兮的鸡鸭在地上晃来晃去,这个荒山野岭的地方竟然是有人住的,因为烟囱里此刻正腾腾地冒着烟。

    再走近一点一股香味就飘了过来,非常鲜美诱人的肉香气,还有笋和姜的鲜香。盛少初本来就走得又累又饿,这下胃里的馋虫全被勾了出来。他顿时只觉得前胸贴了后背,只想快点找张椅子坐下来舒舒服服吃喝一顿。

    陆明淮一下被他甩在身后,但他的体力要比他好得多,因此仍旧是第一个到了那间简陋朴实的房屋里。里面三四张方桌长凳,他们挑了张最近的坐下来,一个和这里很相称的妇女走过来,陆明淮热络道:“老板娘,要三个冷盘,三个热炒,还有你们家的招牌菜。”

    盛少初问:“这里的招牌菜是什么?”

    一盘盘用那种农村里还能见到的青花瓷盘盛着的菜肴端上来,一盘清炒芦蒿,一盘香菇青菜,一盘醋溜黄瓜,一道酱鸭,一道松子鲑鱼,一道卤牛肉,还有他最喜欢的酒酿圆子。

    盛少初已经顾不得说话,他吃得很快但也很优雅,现在就是陆明淮说他是猪他都不会理他。

    盛少初不会亏待自己,他虽然常年在国外但吃得不差,只是再好的酒店再好的厨子也很难做出这种味道,那些都做得太精心刻意了,以至于往往缺少一种很难形容的能唤醒内心柔软怀念的乡味。

    吃饱喝足后盛少初舒服地放松了身体,现在他连这座山都觉得顺眼起来。虽然仍然是荒郊野岭,但因为许多树正在开花,黄的粉的白的高高矮矮漫山遍野,就像一片灿烂美丽的朝霞。硬朗的山看上去就变得有些别致旖旎,门前小河弯弯,杨柳垂条,更有些像三月的烟雨江南。

    他原来心中有一股气,现在那股气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觉得惬意又宁静,好像任何事都变得不重要了。最好就这么懒洋洋地呆着,等到想睡觉了便倒头一躺。

    陆明淮也不说话,盛少初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那这一趟就达到了目的。

    他太了解对方,尽管他们不过认识六年,而且有三年是空白,但对方一个眼神都瞒不过他。盛少初有心事,他第一眼见到他就已经感觉到。这三天盛少初就像身体里藏了个炸药包,时不时便要溅出点火星,不然就要立刻爆炸。

    现在才刚过正午,除了他们俩似乎就只有老板娘一个,而现在她也到了后院里,一会儿就没有声息了。

    “陆明淮,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他忽然问,陆明淮有些惊讶,并不是因为对方的问题,而是盛少初这个人本来就是个只顾自己的人,因为他觉得没什么人值得他在意,能让他关心一下别人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没有。”陆明淮承认地很干脆。这没什么好掩饰的,人生并不会因为多拥有过一两个女人就变得伟大一些,也不会因为没有过恋情就见不得人。

    盛少初的表情没有变,语气里却像是藏了根尖刺:“因为军校里压根不收omega的学生?”

    陆明淮忍不住叹息。他倒希望喜欢的人不是omega,那样的话他最想要做的事情是不是就容易一点。但他没有说,他知道坐在他对面的人也不会想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