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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宫建在半山腰上,因为山势的掩映,多外面看起来并不大,但其中占地颇广,除正殿外,还有多个散落于园林间的宫室,高低错落,曲径通幽。
金旖晨所住的地方虽小巧,却是个两进的院子,设施齐备,布置豪华舒适,还紧邻着只有皇上和东宫之人才能住的正殿。随行保护的侍卫和私卫已经被拦在明月宫之外,另行安置,而跟着金旖晨侍候的,大多是丫头和婆子,唯一的两个男仆……石中玉和阿忘,和四个粗使的婆子住在外院,因房舍足够,竟然也能单独占了一间。
“冻透了吧?”阿忘跟进屋来,手中提着一桶热水,“快用热水擦擦手脸,我去去就来。”
“哥。”因为没外人,石中玉试着把名字去掉,直接这么叫阿忘,“谢谢你。”
阿忘本来正要出门,闻言停下来,望着石中玉,温暖地笑,“你这么叫我,听着竟怪顺耳的。好像以前,也有人这么叫我似的。”
石中玉鼻子一酸,眼眶湿了,“反正我也是没有亲人的,我们就结成兄……呃弟好不好?”
“你不怕我是个无根之人?”
“我也是无根之人哪。”
“那好。”阿忘想了想,随即露出明朗笑容,带着股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轻松与坚定,“咱们也不用那些虚礼,从今后,你就是我的小兄弟了,生死同舟。”
因为那个“舟”字,石中玉一愣。
穿越重生之始,就与这个字有关,而且又是生、又是死,这是冥冥中的天意吗?而她的哥哥虽然粗布短打,可隐约出贵公子的气质,却又有江湖人的做派,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呢?
情不自禁的,她又开始猜测。但想来,她对自己的身世都这么好奇,失忆的哥哥又当如何?
“哥。”她又叫了声,用力点头。
“小玉。”阿忘回叫他,笑得很开怀,觉得自己这没有过去,也看不到未来的人能认下一个小兄弟,实在是意外之喜。
不过,当他看到石中玉冻得青白的小脸,也不知怎么,心底就自然生出怜爱和心疼,指了指热水道,“你身子这样弱,穿得再厚,一直坐在马车外面怕也要冻死了。这边热水热汤都是现成的,赶紧的洗脸烫脚。人的根全在脚上,脚暖和了,身上就不会太冷。”
石中玉应了声,阿忘就出去了。过了好一会儿,石中玉正要把烫得红彤彤、热乎乎的脚丫子擦干,阿忘才回来,一手提了个红漆剔花的大食盒,另一手抱了个小木盆。
“什么东西?”因为顺利的与阿忘的关系有进展,石中玉精神很愉快,尽管身上还是冷得要死,头也开始发沉。
“不愧是皇庄,就连咱们也分到了热饭菜和热汤。”阿忘把食盒放在桌上,抱着木盆过来。
是因为金旖晨吧?所以明月宫中的人连金家的下仆也如此照应。石中玉想着,伸头见那小木盆上还蒙着棉布,不禁又是好奇。
而不等她问,阿忘就笑道,“你没有汤婆子用,我就在厨下烤了几块石头给你,现在放在被窝里,等下你擦了脚,就直接坐进被窝,我把东西端给你吃就行。”
“哥。”石中玉着魔了似的,爱叫着这个字,心里感动。
到了这个世界后,说实话虽然有很多人要对付她,要置她于死地的人、对她不怀好意的人也不少,但她也着实遇到了好人。不管什么年代,不管什么环境,好人坏人都会有的,哪能人人面目狰狞,一肚子算计和坏水儿?就算在复杂市侩的王府中也一样。
兰望夫妇、夏公公、屈忽昀等几人、孙大叔、以德道士、甚至……慕容恪,对她都算很好。
但是,这么细心妥帖的,这么为她着想的,哥哥阿忘却是第一个。而且,行为举止中都带着天然的亲人感觉,淡到觉察不了,却也浓到无法忽视。所谓骨肉亲情,大约就是这么一回事吧?不会被任何事阻断,就算互不相识,但感觉却仍然在。
“愣着干什么?”阿忘麻利地把床上的被子卷起一个筒形,一边把烧好的石头放入,一边叮嘱,“石头很难烤热,但也很难冷掉,所以钻进被子时要小心,不要被烫到。”
“嗯。”石中玉很开心地点头,然后假装无意的问,“哥,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办法呀,我就不知道。”
她想,这些野外生存的技能不应该是贵公子会的。或者,他们兄妹之前是猎户?可是他们貌似是从熙海来的,那种海岛之地,应该只有渔夫吧。而且她这个身体很纤弱娇嫩,不像是贫苦人家的出身。难道他们是商人吗?如果是行商的话,烤石头取暖这种事,哥哥就可能了解。
“我也不清楚,好像本来就会的。”阿忘抓了抓头发,“至少,不是进金府后学的,应该早就知道这些法子。”说着,轻轻皱了皱眉。
她的哥哥很美形啊石中玉发出纯欣赏和纯骄傲的赞叹。
阿忘看着有点瘦弱,但瘦而结实,精壮有力,脸上却还有浓浓的书卷气,偏偏又武功高强,性格温柔中透着坚毅,厚道中掺杂着刚烈,实在是一等一的好男人。只可惜,他现在是个马夫,将来不太可能娶到书香门第的老婆。
“哥,别乱想了,人嘛,还是活在当下最重要。”看阿忘似乎又陷入自我猜测,石中玉连忙拉回话题。同时擦干了脚,把水盆端到屏风后放置马桶的地方,然后搓搓手,就往被窝里钻。
“小玉,你不脱衣服吗?”阿忘很纳闷,“你的衣服浸了雪,湿冷着,会感染风寒的。”
“我不习惯在别人面前换衣服,就算你是我哥。”石中玉认真地道。
她是女人的秘密,早晚是要告诉哥哥的,但现在不是时候。
阿忘闻言,立即转过身去,行径非常君子,不多说也不多问,很注重保护别人的隐私。石中玉越和哥哥相处,越觉得自己幸运,根本也不担心什么,麻利的换了干爽的中衣,照样把旧衣扔到屏风后面去。
女人出门时都准备得仔细,她在金府时当然没带换洗衣服,但却找同身材的小厮们买了两身簇新的。现在她可是怀揣二百多两银子的大财主啊她打算从皇庄回去后,就找个借口到兰望夫妇那儿去,把银子放在那边,心里才踏实。
换过了衣服,兄妹二人就着就炕桌吃了晚饭。热汤热饭,心里也暖洋洋的,而且这边本来就烧了火炕,再加上比汤婆子还管用的烤石头捂热了被窝,石中玉的身体本来有了重感冒的症状,却生生给压了过去。
饭后,兄妹二人又说了好一阵子闲话儿,阿忘才回到隔壁房间睡。
这一晚,亲情的滋润令石中玉睡得前所未有的踏实,暂时忽略了在皇庄的西南角住着某位殿下。而那位殿下,正在秘密面见一位孙姓大叔。
“什么?她跑到皇庄里来了?”慕容恪略有吃惊。
“是金小姐邀请的。”孙福珩道。
慕容恪气得冷笑,“反了他了,没跟本王说一声,居然就敢四处乱跑他到底是裕王府的人,还是金家的奴才”
“殿下不是不在家嘛。”不知为什么,孙福珩情不自禁的为石中玉辩解,“再者,金小姐派人进府送信,说要借小玉用几天。于是赵侧妃就做主,答应了金小姐。”
慕容恪怀疑的“哦”了声,随口问,“赵氏为什么这么做?”
“赵侧妃是个很会审时度势的人,从不感情用事。”孙福珩斟酌着词句道,“殿下铁定不会扶赵侧妃为正,求娶金小姐的意思也坚定,所以对金小姐提出的无关紧要的要求,赵侧妃定然会做出友好姿态。再者,小玉虽然是贴身侍候殿下的家丁,但毕竟份属内院,赵侧妃分配安排他做事,并没有半分错处。”
慕容恪想了想,突然失笑。
和赵氏成亲这么久,虽不亲近,可也知道她就是这种个性啊。不管心底里如何,表面上总会做出端庄大方的样子。他平时从不在意身边的女人,此时竟然要别人提醒他,他才理解赵氏这么做的原因。
“看起来,金敬仕的女儿很喜欢他啊。”慕容恪哼了声,听不出喜怒。
孙福珩当然知道这个“他”是指谁,犹豫了下道,“金小姐就住在冷香阁。”就是说石中玉也在那边。
一说名字,慕容恪就知道那正是正殿斐元殿之侧,不禁露出讽刺的笑容,“可怜本王的大哥贵为太子,居然娶了个自以为聪明的女人。难道她当真以为,与金氏联姻的关键在金小姐身上?金敬仕不过是看着戏,掂量着筹码罢了。”
“不是谁都像殿下那般目光如炬的。”孙福珩说,并没有吹捧的意思。
他誓死效忠的这位殿下,看似并不爱权谋,但不管事情的表面多么复杂,殿下却总能看清本质。这与其说是一种智慧,倒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或者天赋。
为此,他无尽尊敬并相信他的殿下。
“还有……小玉和那个马夫……过从甚密。”孙福珩继续支支吾吾地道,“刚才在风雪长廊,两个人……两个人手挽着手。”
听到这句话时,慕容恪正端起茶盏,情不自禁的,他心头涌上一股怒火,就连手上的力量也无法把握,咔的一声,茶盏被捏碎了,手指上立即渗出血珠儿。
孙福珩垂下头去,心头长叹。
都是在战场上的尸山血海中滚过来的,这点小伤无需大惊小怪。但是……禀报这些小事时,他是有刺探之意的。毕竟,最近殿下和石中玉比较疏远,看似殿下对这小家丁失去了兴趣似的。现在看来,远远没有。甚至,那份心……更浓烈了。
为此,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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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此乃8月440张小粉加更。
另,很多情节看似有硬伤,但请大家继续看下去,会有解释,就算大家觉得不合理,但仍然会有解释。
记得,我写《大明西游记》时,写到一章节,船队在夏季开到港口,就有一个读者愤怒的骂我,说夏天能出海吗?我这个冤枉啊,因为下一章,我就是写在夏季等季风,顺便装船。可这位读者弃了书,如今我还郁闷呢。
吐舌头。做鬼脸。(可惜不能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