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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拇指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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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眼一看,那些小人手里所搬着的,有的是椅子,有的是桌子,有的是床,看这情形,他们是在搬家。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七位的身形,较之前在仙人楼见到时,似乎长高了几分。

    七个小人纷纷把东西都装到一个小车之上,装了数以不计的物什,可就是不见那小车有装满的迹象。

    如此神奇的小车,定然不是普通的小车,而是一件宝贝。

    这等宝贝,若是能落入到我的手里,那岂非相当于一个无限空间的收纳盒呢?

    待降服这七个小人,定然要将他们这件宝物收为己有。

    少时,东西装备完毕,七个小人推着车子,哞地瞬间消失不见。

    顺着气味追踪,保持特定的距离,见着七位小人在近郊一处院落门口停了下来。

    期间,红衣小人曾回头看过好几次,确定周遭没有异常和危险之后,下令继续赶路。

    那座院落,建造的年代不过五六年,占地面积约有两亩,建筑结构和装修都算不赖,但已然有一年的时光没有人居住。

    并非荒废,而是举家搬迁,那座院落的主人,一直在京城做买卖,后来就在京城买了一座院落,携家带口搬到了京城去。

    院落原本是交给家里的一位老奴看管,去年,那位老奴去世,就由老奴的儿子代为看管。

    那位老奴的儿子,可不像他老爹那般忠贞,一年的时间,就前来打扫过一次。

    许是正因如此,这些小人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严格来说,此处院落,确乎适宜人居住。

    前面有座小的假山,后院还有处花园,环境清幽,院落周遭,风景秀丽。

    就连我,都生出几分流连忘返的感觉,更不用说是这些小人了。

    这七位小人,刚刚诞生不久,对凡间的一切,自然是充满了好奇。

    此时,七位小人的身高,较之前,又约莫长高了一寸。

    拇指仙,拇指仙,须得像拇指一般大小,可这七位,已然拥有了逆天的生长速度。

    红衣小人站在大门口,端详了半晌,冲身后招了招手,道:“没有异常,都进去吧!”

    “我要住东厢房去。”紫衣小人第一个发言,说完之后,搬张床,朝院落东边走去。

    剩下的六位小人,也陆陆续续搬着家具往其他房间走。

    片刻之后,小车上的物什悉数都被搬进了屋内。

    稀奇的是,这些家具,待放进屋内之后,俱都瞬间变大,大小与普通凡人所使用的一般无二。

    这一变大,方才看清,家具的样式和花纹,俱都是年下最流行的款式。

    这群小人,自然是没有钱财去置办家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些家具都是他们偷来的。

    话说回来,有了那辆小车,确乎是偷鸡摸狗的最佳工具,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普通之人,绝迹发觉不了。

    东西放置完毕之后,七位小人来到客厅。

    红衣小人开口道:“我们六个去弄点宝贝去,小七,你留着看家。记住,若有风吹草动,就速速前来禀告我们。”

    紫衣小人撇了撇嘴,“好吧,那你们快去快回,时间久了,我一个人会觉得害怕。”

    不止言语,紫衣小人可谓将凡人女子的神情模仿地惟妙惟肖,俨然有了几分撒娇的意味。

    蓝衣小人安慰道:“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随后,那六个小人来到了越州知府的府衙,将书房里的古董花瓶、字画一一装在小车里,看似大的东西,往小车上这么一放,瞬间变地就跟芝麻粒一般大小。

    紧接着,他们又去一间闺房装了些女儿家所用的胭脂水粉和首饰,看来是给紫衣小人日后所用。

    许是因为青瓷的缘故,越州虽不算富饶之地,但这位知府,显然搜刮了众多民脂民膏。

    别的不论,姑且就说说他女儿梳妆台上的这些首饰,单就耳环和头饰,加起来都在上万两之上,其中有一副翡翠耳环,可谓珍品,少说价值也有千两。

    知府的房中,光是书中夹带着的,就有几十万两。

    所幸的是,这些好东西,都被这六位小人给一并带走。

    届时,等我收拾了这些小人,那这些东西,岂非都归我所有?

    一想到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成为富豪,实乃能开心到疯。

    言归正传,再论这群小人,最后,他们又去往酒窖,装了几十坛酒在车上。

    不得不承认,这群小人鉴赏酒的能力,实属上流,他们搬走的那几十坛酒,可都是酒窖当中最上等的极品。

    小小年纪,小小个头,个个就都成了酒鬼,这倘若长大,岂非翻天不成?

    待可搜罗的东西都搜罗之后,他们六位就开始驾着小车,往我们之前去的那个院落赶。

    拉回东西,他们又陆陆续续出去了几趟,直至把整座房子填满。

    除了知府衙门,越州的几家大户,也都惨遭他们的毒手。

    大致瞧了瞧,这些小人给自己敛到的财富,加起来,已有数百万。

    七位小人很快便布置完屋子,站在院外,欣赏他们的杰作。

    红衣小人端详了半晌,仿佛想到什么,从屋内取出几张纸和一把剪刀,咔嚓咔嚓剪出十几个小人样,随即,对着它们扑哧扑哧吹了几口气。

    那些纸人,开始摇摇晃晃,眨眼之间,渐渐变成了真人,面容和身高与普通的凡人没有两样,身上所穿的衣裳和打扮,做寻常的丫鬟和仆人。

    亏得红衣小人想到这些,着实令人惊叹不已。

    只见那十几个奴仆跪在地上,边磕头,边喊道:参见老爷!”

    红衣小人听闻之后,大笑,其余的小人见状,也跟着大笑不止。

    我顺口感慨道:“华阳,你看,这些拇指仙可谓是十足聪明,还知晓有样学样,并且,还学地如此神速!”

    此般迅速,比起凡人来,甚至比起普通的妖来,已然超出百倍千倍。

    华阳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也算是见识到了。”

    这话,明显是对我的认同,是在肯定,就连他,对于拇指仙的这种异常,也是极为惊叹的。

    半晌之后,华阳在身旁提醒道:“今日天色已晚,我们明日再过来看吧!”

    方才醒悟到太阳已然下山、天也黑了下来,围着这群小人,不知不觉,大半天的功夫竟然就这般打发消磨而去。

    原本想趁着月黑风高把这七个小人收拾掉,但看二师兄的模样,有了几分困倦之色,于是便作罢,将计划推迟至明日。

    天宝十二年十一月初六,大雨,道路泥泞。

    和华阳一早就来到大门之外,昨日大门之上还空空如也,今日就多了一块牌匾。

    此块牌匾,高约一尺,宽约四五尺,材质为最普通不过的木材。牌匾之上,写着仙人居三个大字。

    仙人居?这群小人,他们还当真把自己当仙人对待了。

    “这群小人,着实有趣!”我情不自禁,啧啧叹道。

    随即,则发觉到了更为有趣的事情。

    只见那红衣小人身形又长大了几分,身形已宛若一周岁大的婴儿一般无二。

    此刻,他正坐在客堂的方椅上,一边喝酒,嘴里一边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大哥,你这说的淑女,是不是就是我呢?”紫衣小人咯咯笑着,声音有如银铃一般清脆。

    黄衣小人不屑道:“就你,你如是淑女的话,那这世间所有的女子岂不都是淑女呢?”

    紫衣小人撇了撇嘴,“哼,一众哥哥当中,就三哥最坏,懒得理你。”

    细细查看,其他六个小人,虽不比红衣小人一般高,但几近和他相当。

    “华阳,你说这些拇指仙生长的速度,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吧,简直不符合自然生长规律。”我感叹道。

    华阳答道:“我发觉到一个规律,他们似乎接触凡人的东西愈多,生长地就愈快!”

    我点了点头,附和道:“再这般下去,不出几日,他们就能长成大人。”

    雨越下越大,即便站在屋檐下,鞋子和下半身的衣袍还是全被淋湿。

    不知为何,蓦然记起大师兄背我过河那次的情景。

    大师兄当时说道:“竹儿,来,我背你。湿了鞋子和衣裳,我会心疼的。”

    会心疼的?会心疼的?原来当真会心疼的。

    赶紧用手捂住心口,可惜无济于事,心口就像针扎一般疼痛万分。

    默念定心诀,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平静,“华阳,这七个小人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去。”

    出奇的是,华阳并未追问缘由,而是深深看了我一眼,道:“我陪你一块回去。”

    我急忙阻止道:“不,我一个人回去。”

    即便华阳早已见惯了我各种狼狈的模样,但此刻,不想让任何人知晓,也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的无助。

    正要再叮咛一句,耳旁忽听华阳的声音传来:“放心,我不跟你。”

    抬眼看向他,心中觉得甚是诧异,华阳究竟是如何窥破我的心思,又是如何一看一个准呢?

    不喜欢这种大雨天,极其不喜欢,这种天气,太适合让人悲伤秋怀,更适合让人伪装自己。

    是雨,还是眼泪,最后连自己,都傻傻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