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com,最快更新重生之权贵 !
因此,他没有托大,也没有过于谦卑,只是淡淡地道:“都很好。没什么需要,就这样吧。”
黄卓微微一愣,道:“那我先告辞,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满足。”
然后轻轻地把门带上,退了出去。
其他几个陪同曹好悬一起来接夏洛的几位少爷,见完成了表演任务,也纷纷起身告辞,不敢耽误这两位爷谈话,也知道晚上还有一场安排,到那个时候再表达仰慕之情结交之意也不迟。
二狗子和屈元发觉床垫好像很有弹性,饶有趣味地在床上蹦来蹦去,比谁弹跳的更高。不断地发出惊呼,啧啧称赞,又跑到浴室、阳台上,四处查看,一脸地没见识。
这让陈冬很是鄙视,心,真是县城出来的,大惊怪,不过自己也是头一次住这么高级的酒店,手不自觉地抚摸着柔软干爽的床单,满足地笑了。
夏洛对刚刚遇见的黄卓很是好奇,问道:“黄卓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其实,夏洛对黄卓的家族企业一清二楚,后面那个问题黄卓和曹家是怎么样一种关系才是他问题的核心。
但是以常理来,他和黄卓初次见面,肯定要先了解这个人,然后再了解黄卓和曹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伪装不知情,以掩盖自己重生的天大秘密。
曹浩暄道:“他是印尼华侨,这家王府酒店就是他们投资的,他的父亲是印尼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叫黄宏年。”
夏洛微微颔首,心道,我果然没有记错,曹浩暄笑道:“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和我家族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和我堂哥曹伟业认识。”
夏洛喝了一口服务员泡的上好的杭州龙井茶,感觉入口甘甜,味道香醇,不禁很享受地咂了咂嘴唇。
王府酒店的龙井不是一般龙井,而是产于杭州狮峰的绝品,属炒青绿茶,向以“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
好茶还需好水泡。“龙井茶、虎跑水”被并称为杭州双绝。虎跑水中有机的氮化物含量较多,而可溶性矿物质较少,因而更利于龙井茶香气、滋味的发挥。
而王府酒店的茶水,是真正的从浙江杭州市西南大慈山白鹤峰下慧禅寺(俗称虎跑寺)侧院内的虎跑泉运过来的。不要看这一杯水,其成本已经上千元。
夏洛看了一眼手中的玻璃杯,只见茶叶在杯中逐渐伸展,一旗一枪,上下沉浮,汤明色绿,历历在目,仔细观赏,真可是一种艺术享爱。
曹浩暄道:“我和我堂哥、堂弟都在京城二十六中读书,当然,我堂哥曹伟业也就是我大伯的儿子,早就毕业了,黄卓和我堂哥曹伟业当时是同班同学,后来,我堂哥读了京城财经学院。他则到人民大学读哲学。两人一直关系不错。”
夏洛听到这里不禁微微一愣,然后微微颔首,心道,黄宏年一向以对华夏政治和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精准著称,由此看来,此人果然有过人之处。
京城二十六中根本就是华夏权贵的聚集地,这么早早的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儿子安插到京城二十六中,自然可以和这些权贵们形成牢固的人际关系,同学情谊可是千金难买啊,此人真可谓商业天才,对华夏国情人情社会洞若观火。
见夏洛微微颔首,曹浩暄呵呵一笑,道:“兄弟,你又想什么呢?”
夏洛缓缓道:“所谓不谋一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黄宏年可以是下棋一步,而想三步,非常具有远见性,而且以整个华夏为棋盘,提前布局,其视野无论从高度还是从广度上来,都很让人佩服。”
曹浩暄听他如此,不禁身躯微微一震,以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夏洛,蓦地想起数日之前,自己和曹伟业闲谈的时候,曹伟业亦过和夏洛完全相同,简直是一字不差。
看着夏洛不动声色地品着香茗,心想,此人简直是天人,委实聪明绝,经天纬地之才。
堂哥曹伟业经营一个巨型国企,和黄家有过来往,有了一定了解,对黄家如此评价尚可接受,而夏洛蜗居一县城之内,而心怀天下,不但看得到,而且看得准,就更难得了。
正因如此,他心想,夏洛绝对会在商业领域大有作为,更加坚定了他要把夏洛引入华夏权贵圈子和富商圈子的想法。
正在思忖间,夏洛有疑惑地看着曹浩暄,问道:“怎么你不去上课么?”
曹浩暄笑道:“缺个一节两节没关系。”
夏洛暗骂自己愚笨,他这种特等纨绔,读书学习,那是全凭自觉了,学校里哪个老师敢多一声?
而且曹浩暄的成绩还不错,本来天资甚好,可是平时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让他分心的事情多了一,成绩也中等偏上。但是,在京城这种地方考个清华北大还是很正常的,学习,完全不足为虑。
夏洛心想,《火花》杂志社的主编陈超群一直急于看到《幻城》的长篇书稿,自己还要早弄出来才行,很是着急,想趁着难得的安静,把书稿赶出来。
夏洛想起一件事,把一个蛇皮袋子扯了过来,道:“曹少,这是老爷子想要的红米!”
“红米?这玩意真得还能找着?”
曹平川老爷子当年参加抗日战争,在中原省尾巴岭地区和日军交火,以二十杆步枪干掉敌人二百多条人命,缴获了敌人十多担红米,当时他还是个红鬼,只吃了一碗,但是入口香甜,劲道不腻,至今不能忘怀。
但是,解放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产量低而且难以种植的红米逐渐淘汰,农户不再种植,他也托人打听过几次,都这个物种恐怕已经灭绝了,他就再也吃不到了。
唯有家庭聚会的时候,警卫员端过一碗白米饭,他就不禁感叹:“40年我吃的那个红米,那叫一个好吃啊!可惜现在吃不到了~~~~”
那个“了”字必定拖得很长,言语之间包含了无限的遗憾与怀念。
曹浩暄一直很敬佩也很孝顺爷爷曹平川,和夏洛书信往来的时候,就随口一尾巴岭的红米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爷爷很爱吃呢。
夏洛就留了心,走之前,拖着刚刚痊愈的身体,把整个尾巴岭三十里山路走了个遍,终于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窝里的一家老农那里找到了仅剩下两袋的红米。
老农死活不给,要留给孙子吃,这东西虽然不好种植,但是很养人呢。夏洛甩给他三千元人民币他才送给夏洛半袋,老农虽然愚笨,可是也知道三千元人民币可远远大于一袋红米。有了三千元,鸡鸭鱼肉能买多少?还不把自己心爱的孙孙养的白白胖胖的?
走之前,他告诉老农,这红米一定要种,来年我还来买,一袋给你三千块钱,有多少我要多少。
并且告诉老农这红米是送给曹平川老爷子的,老农一听很是激动,非要退还那三千块钱,还让夏洛带话给曹老爷子,:“自己老爸当年被鬼子抓了壮丁,还是曹老爷子给救得,让老爷子敞开肚皮吃,来年他把所有的田都种上红米。”
夏洛看他得诚恳,和刚刚死活不卖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有意逗逗他道:“大爷,钱是一定要给的,三千,一分不少。”
老农较真起来,道:“你也太看不起俺尾巴岭的村民了吧?啊……?俺都那么抠门?几袋子米都舍不得?”
夏洛不禁莞尔,老农很淳朴地:“三千太多了,你给我三百就可以了。”
夏洛走后,老农拿着三千块钱,得意了很久,逢人便:“去年我种红米恁们都笑我。我傻。现在你们傻眼了吧!你们种的苞谷打成玉米粉,那是喂猪的!我的红米让曹平川吃了!搁古代知道叫啥不?那是贡品!是贡品!!!”
弄得一群年轻后生臊眉搭眼。
曹浩暄打开布袋,捧了一把红米在手里,只见红米一颗颗晶莹剔透,散发着红色的润润的光辉,色泽艳丽。放到鼻前一闻,一股谷物特有的若有若无的清香沁人心脾。
曹浩暄感激地握着夏洛的手,道:“谢谢你,谢谢你,也算是满足了爷爷一桩心愿。”
夏洛嘴里着没什么没什么东西不值钱,其实心中觉得很是坑爹,这也是花了他大心思的,老子他妈的,腿都快跑折了。
拉关系,真不是轻松的活啊。
曹浩暄拿着红米兴冲冲地走了,嘱咐夏洛好好休息,留给了晚上酒会的地址,让夏洛务必去参加。
本書首发于看書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