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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脑袋进水的候爵

作者:落魄小书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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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薇儿是一名流浪血族,年青的时候就投身医学事业,知道的并不多,而斯嘉丽自从跟孙易因为几次啪啪啪之后化矛盾为玉帛,又被血族开除出族群同样成为流浪者以后,告诉了孙易一个更加隐秘的秘密。

    其实一般血族也有可能一步步地走向爵位的,但是传统老血族为了保持自身位或是血统的纯净性,那些潜力无穷的后来者都被见不得光的手段清除掉了。

    关于这一点,就算是斯嘉丽也是认同的,因为她也是既得利益者,她可是血族中贵族的续承者,只要成年之后,九成九会成为一名有爵位的贵族。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黑皮肤的血族,而且看起来还蛮厉害的,跟胖和尚过了一招丝毫不落下风才让孙易觉得奇怪。

    那个黑皮血族发出尖利的笑声,如同夜枭怪啼,声音刺耳而又难听,扭了扭自己的脖子,发出嘎嘣的响声,那个似乎只剩下了一半的脑袋轻轻地一歪,像是在卖萌一般。

    “素问和尚!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这个黑皮血族的汉语标准之极,而且还带着些许华夏南方的侬语之音。

    胖和尚一扬眉头,上下地打量着这个黑皮和尚,“你是哪一个?认识吗?”

    “认识,认识,当然认识,当年泰山玉皇顶一别,如今怕是有百年时光了!”

    胖和尚仍然像是鸭子听雷一般,眼中尽是无辜的目光,似乎没有认出来对方是谁,但是孙易听得可就有些牙疼了,百年多的时间,那岂不是正是清末时期?那个时候坚船利炮强行轰开国门,外国人涌入华夏,在强硬的军事力量之下,遍地都是洋大人,似乎这个血族也是当时侵入华夏的一员。

    胖和尚突然一打响指道,“你该不会是那个在圆明园抢了东西又放了一把火的白皮猪吧?被我追了上千里一直逃到泰山,我记得当时以炙脉之法把你烧死了,脑袋都打烂了,脑浆都流出来了,你怎么还活着?”

    黑皮嘎嘎地怪笑了起来,“没错,没错,就是我,哈哈,谁叫你当时没有弄死我呢!”

    孙易冷气抽得牙都快要冻僵了,这个血族活得年纪大他倒不觉得多奇怪,艾薇儿告诉过他,血族能活到三百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比如斯嘉丽三十岁了还算未成年,相当于普通人的十二三岁的样子,结果就被孙易给祸害了。

    如果这么算的话,这个黑皮才正当壮年呢。

    至于脑浆流出来还能活下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普通人如果运气好,救治得力的话,伤到大脑也一样能活过来,甚至还有新闻说一个小女孩因为脑部受创,被清除掉了很大一块脑组织,空出来的部门用水来填充一样活了下来。

    只是一般脑部受过伤的人,在性格和情绪上都会出风很大的改变,而眼前这个黑皮明显就显得有些神经质了。

    胖和尚,也是黑皮口中的素问和尚,手指头在自己的脑门上轻点着,“你叫什么来着?挺怪异的一个外国名字。”

    “雷克斯,记住,我是血族候爵雷克斯!”

    一听他自报家门,孙易一下子就放心下来了,原来只是区区一个候爵啊,虽说这种级别的血族对于孙易而言已经很厉害了,想必对于华夏武林中最顶级的素问和尚而言,候爵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噢,那我今天便给你改个名字,就叫立刻死好了!”素问和尚说着,身上的肥肉微微一崩,跟着刷地一下闪射了出去,肥大的手掌如同鹰爪一样向他的面门狠狠地扣了过去。

    但是刚刚扑过去的素问和尚却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下子便定在了原地,因为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串念珠。

    念珠并非什么名贵木料,而是用普通的香樟木雕成,可是这每一颗珠子都是素问和尚亲手打磨,亲自雕刻,做为自己那个宝贝徒弟十岁的礼物,而月色和尚更是将这串念珠从不离身,近二十年的时间,已经被盘把得锃亮。

    对于素问和尚来说,天大地大,也没有传经僧的传承性更大,他的修为及顶,隐触自然,知道自己离虹化的日子不远了,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培养一名这样的弟子了,除非孙易肯当他的徒弟。

    但是孙易打死不同意当和尚,更对少林的待遇不感兴趣,这让想上个双保险的素问和尚很伤心,有心想要强行绑架,可惜孙易的性子太硬了。

    雷克斯发出几声尖利的笑声,轻蔑而又骄傲地拍拍素问和尚的面孔,然后那双暗红色的眼睛望向了孙易和蓝眉。

    “嘿嘿,这就是那个敢拿我们血族当玩具的孙易吧,我喜欢你!”

    雷克斯的话让孙易的臀大肌忍不住微微一紧,这家伙目光不怀好意,而且还喜欢自己,难不成这个雷克斯还是个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就算是最后无法反抗,自己也要把攻的位置抢过来,只是一看雷克斯那个扭曲变形的脑袋,孙易就是一阵翻白眼,这果然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啊。

    还不等孙易接着吐槽,雷克斯抛下了素问和尚,一个纵身,凌空像是一只大鸟似的向孙易扑了过来,宽大的斗蓬烈烈做响向孙易当头罩了过去。

    蓝眉轻喝了一声,玉足轻轻一滑迎了上去,雷克斯混不在意一巴掌就抽了过来,但是在蓝眉的腰间发出一声啸响,一抹淡淡的光华冲天而起,以叶底藏花的手法,将藏在腰带中两尺半长的软剑拔了出来,这把软剑做得极为精妙,就算是机场的安检也只会当做一条金属腰带,只需要托运就可以运送出国了。

    软剑锋利而有韧性的剑锋划在雷克斯的手腕上,雷克斯忍不住惊怒地吼了一声,一张口,尖利的犬齿探出齿外,似乎这爵位越高的血族一怒起来就越是狰狞。

    在他扑向蓝眉的时候,孙易也出手了,一个闪身,一拳打向雷克斯的腰肋处,雷克斯的腿一横挡住了孙易这一拳,跟着腿一侧,一脚踢到了孙易的胸口处,胸骨发出不堪负重的嘎吱声,让他倒飞了出去,似乎连一招都挡不过。

    但是蓝眉的脸上却露出了一抹淡笑,身体一扭,锋利的软剑如同幽灵一般地自腋下穿过,直刺向雷克斯的眼睛。

    蓝眉在实力上或许还不足,但是招法之精妙,让雷克斯这个实力强大的候爵都不得不有些顾忌,横手挡向眼睛,只是刚刚挡住剑尖入体的时候,身体就是一沉。

    孙易已经拽住了他那件不知什么材料做成的,而且还十分结实斗蓬,狠狠地一拽,在他的巨力之下,硬是将凌空的雷克斯拽了下来,然后死命地一抡,砰地一声就将他摔在地上。

    跟着孙易像是一只猛虎一样狠狠地扑了上去,一下子就将刚刚要翻身爬起来的雷克斯骑到了身下,捏起拳头,如同武松打虎一样狠狠地揍了下去,拳头打的正是雷克斯的后脑勺。

    这一拳击中,骨断脆响,后脑勺都出现了轻微的凹陷,这个候爵的头骨可真是硬,孙易全力的一拳,自己的指骨怕是都断裂了,也只是将对方更加脆弱的后脑打得骨裂而已。

    蓝眉随后一点地,如同滑行一般地扑了过去,手上的软剑闪动着一片剑芒,剑尖发出鞭梢般的啸响声,在一阵低微却十分清脆的啸响声中连中雷克斯数个穴位,甚至最后一剑直点到膝盖下方,刺入了半月板内割伤了筋腱和韧带,一般人挨上这么一下子,就算是半月板不切掉,也要丧失行走能力了。

    雷克斯发出羞怒的吼声,自己尝尝候爵,却被对方像是骑着一条狗一样的痛打,特别还是在曾经的老对手面前,里子面子一起丢光了。

    雷克斯终于将孙易掀翻了下去,哪怕身上穴位和膝盖一起中剑,仍然像没事人一样跳了起来,手揉着后脑,怒视着孙易,跟着尖啸了一声腾空而起。

    孙易被掀飞的时候,已经将他带来的一个拎包拽开,一个带着粗管子的东西出现在他的手上,正指着雷克斯。

    雷克斯这一派的血族仍然固执,却不古板,对现代武器有着很深了解,他认出来了,孙易手上拿着的是一把改装过的30毫米机炮,个头虽小,但是口径在哪里摆着呢。

    这种口径的机炮只能放在车上或是飞机上使用,一般人体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么强大的后座力,哪怕是现在流行的外骨胳也承受不住,除非是更加高等级的机甲才有可能。

    孙易却不在乎,将枪托向肩头一抵,脸上闪过冷酷的微笑,还扫了素问和尚一眼,就知道这个和尚不靠谱,才多留了这么一手。

    轰的一声炮响,枪火喷出足足三尺多长,一枚足有指长的弹头飞射了出去,以两倍音速向相距不过几十米的雷克斯飞射而去。

    孙易的枪法极准,承受能力又强,30毫米口径的机炮只是震得他稍退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