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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这个所谓的婚姻,就是社会制度认可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简而言之,就是男女两个人看上了对方,睡在一块儿,并且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就行了,现在领不领证都是无所谓了,一夜/情什么的都很常见了。然后家庭主要有两个纽带,一个是婚姻关系,另一个是血缘关系。从这里能够看出,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到基础和源泉,婚姻双方是家庭里的基本成员和重要成员。
其实,大家都能看得出来,那就是家庭是包含着婚姻的,没有婚姻,谈不上家庭,毕竟,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啊。
婚姻家庭的属性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从人类还处于原始人时期的时候,追求配偶就产生了,这种原始的兽性,现在来讲是犯罪。人类从随便乱交到群婚,再到对偶婚制度,据说一夫一妻制度还是向英国人学习的,从目前来看,这一制度还是很合理的。
至于其社会属性,那是因为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定社会中占据着主导的人类婚姻,受到社会风俗,道德规范,宗教信仰,法律规范等约束呢。
婚姻,爱情,啊。这些词语对林萧已经很遥远了,林萧都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了。
虽然爱情是婚姻的坟墓,但是没有婚姻的爱情,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吗?这句话是摘自一本杂志。林萧感觉爱情就是靠两个人的缘分加感觉的,虽然林萧和蒋安安很有缘分,但是蒋安安一直对林萧没有什么感觉,所以尽管林萧对蒋安安很有感觉,也只能耐心等蒋安安,等到花谢花开,花开花落呢。
婚姻家庭还是有很多功能的,一个是实现人口再生产,这个很容易理解,就是生小孩儿。一个是组织经济生活,这个就是希望两口子能够好好的在一起过日子。还有文化教育的只能,这个林萧很有感触,只有幼儿教育做好了,学生才能赢在起跑线上。其实,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之后,林萧见识过了国内先进的幼儿教育模式,真的是很给力的。
以前有个初中的同学,很羡慕拍AV的男演员,感觉那种一边和女生玩玩,一边拿钱真的是很爽啊。在原始时期,社会那时候流行的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后来的一夫一妻制,那是在资本主义产生后开始流行的,这种平等的概念深受欢迎。
在西方婚姻家庭法的发展上,从古罗马亲属法开始,那时候基本上都是夫权,到中世纪的欧洲婚姻家庭法,那时候僧侣很有社会地位,所以流行着寺院法。最后的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这个大家现在正在经历着,很熟悉,对不?至于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法很多地方都是借鉴参考别的国家的婚姻法而革新的。咱们中国婚姻家庭法还是受到很大的重视的,因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在1950年5月1日起公布施行的。在五届三中全会时,1980年又通过了新的婚姻家庭法,在2001年,稍微修订了婚姻家庭法,看来为了面对新时代的婚姻,估计大家的离婚率,闪婚率很高啊,所以才不得不经常修改婚姻法的。
林萧对于婚姻很看重的,他认为婚姻是很神圣的东西,所以一旦林萧结婚了,就不会,或者是不可能离婚了,比如说林萧和蒋安安结婚了,那么只要蒋安安不提出离婚的话,林萧是不会主动提出离婚的。
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的所属只见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来源有很多,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是,宪法和别的法律。还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有一些就是我国很积极的参加一些国际条约神马的。
既然是法律的话,那一定就有法律效力的,不仅是对人的效力,还有空间效力以及时间效力。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不能说你跟人家女生睡了,拿了证,然后拍拍屁股走了,这样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只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有侨胞们与我国公民,以及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在大陆办理结婚,离婚,收养等的,就必须适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
至于空间效力嘛。在我国的领土,领水底土,领空,延伸意义的领土,这里指驻外使馆和本国的交通工具。大多数人都是在领土上结婚的,当然不能排除一些独具穿越性的婚礼,比如说水下的,空中的,当然,你要是牛掰,在大使馆结婚的话,那还是要遵守这部法律。
新版的婚姻法是从198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 所以从1981年以后的婚姻案件都遵循着这个新法律。
接着咱们探讨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首先,你得尊重人家女生的意见,不能强行和人家结婚,所以有个自由原则。中国古代流行包办婚姻,而且一般女子不能提出离婚,只能有男子提出,比如说传说中的七出之罪。
自由指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男女都平等的享有这些权利,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当然,也不能买卖婚姻,比如说前些年比较火的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女大学生被卖到了山里面给农民当媳妇,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还真的有,让人十分痛心。所以,不可以借着结婚为名,索取财物。
二是一夫一妻制原则,这个现在在中国是不可以娶两个以上老婆的,不包括两个,因为会犯重婚罪的。当然,现在的老板,经理基本上都是人手一个情人,人手一个小蜜的。这和重婚本来是没有什么实质的差别的,但是,风气如此,没办法。
还有一个是男女平等原则,中国男女平等做得最好的应该是上海市了,上海男人以其绅士的风度,每月上缴所有工资,以及不需要老婆做饭等等优惠条件,将男女平等演绎的那叫做淋漓尽致啊。
罗尔斯的社会正义原则主要是从平等公民的地位,收入及财富的不同水平来评价社会体系的。
但是它也适用于由确定的自然特征所确定的地位,比如说两性的差别。
林萧本以为原则只有这三个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的原则还是很多的,比如说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其实这个还用说吗?都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呀。还有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这个是小平同志提出来的,很合理。还有倡导性法律规范,这个听起来很是生疏啊,这个相对于上面五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倡导的东西很多,有倡导平等,和睦的夫妻关系,倡导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只见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等等。
下面要说的是家庭暴力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因为在中国,家庭暴力十分的常见,常见到如同家庭便饭一样。
为此,作为婚姻家庭法,里面规定了在男女一方遇到此类暴力时,可以有相应的救助措施的,但是林萧知道,很多时候,被打的妻子是不愿意说出家暴的事情的,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当然,现代化的女生大多数能够认识到维权的,在大学里,林萧就能感觉到每个女生都是不简单的。
估计大学生都知道,那就是遇到此类事情,可以找找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的老大妈们,还有一些妇女维权协会等等,他们可以采取劝阻,调解,制止等方式。当然,制止的话一般都是公安机关,而且是基于受害人的请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强迫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停止违法行为。林萧内心里是很反感家庭暴力的,但是又见过很多的家庭暴力,比如说自己的亲戚里,就有男人大女人的事情,林萧对于别人的事情,没有权利去干涉,但是,以后等到林萧结婚了,林萧是不会去大老婆的。
就像是亮剑里的赵刚,对于自己的妻子冯南始终如一,尽管自己再怎么生气,也不会将怒火洒在家人身上,这才是好男人。林萧要是和蒋安安结婚的话,估计蒋安安连吵架都懒得和林萧吵得,所以林萧不可能打蒋安安的,甚至连骂蒋安安都很少的,因为林萧很了解蒋安安,无论发生是么事情,蒋安安都会理智的去分辨是非,而且即使有些事情是林萧做错了,蒋安安也不会埋怨林萧,相反,总是将责任放在自己的身上,向林萧说对不起,这让林萧即是感动,又很愧疚的,所以,对不起这三个字也是林萧经常对蒋安安的说的话语。
既然是原则,那么就需要人们去遵守,关于遵守原则,世界上做的最好的国家应该是德国,也就是德国人,记得以前有一个很生动的例子,那就是一个研究团队为了检验德国人是不是那么遵守规则,故意将电话亭的一边写上仅供女士使用,另一边写上男士使用,然后奇特的现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