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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她点了头,因为不想让衍希分心来担心她。残璨睵伤
一个人躺在床上,酹月什么时候睡过去的,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了。
宋衍希在书房里看着明天董事会的材料,是今天开会时各部门经理提出的一些方案,于子长整理之后发到他的邮箱里,他大致浏览了一遍,觉得其中的一两个企划非常不错。其实宋氏上了轨道之后,他虽然也同样要应付大大小小的会议,但比起以前刚创业那会子来,是好了很多,那个时候他太忙,也根本没有时间陪酹月,而酹月呢,她只要一放假,就会千方百计地找机会来见他,他一对着电脑工作就是几个小时,而她也不嫌闷,就在一旁那么陪着他,因为怕打扰到他工作,她话也说得很少,很多时候就是静静地望着他,也不知道脑袋里会想什么。
意识到自己开了小差,宋衍希摇头一笑,对自己这样不由自主的走神很无奈。
可是谁会明白,酹月是他所有的精神支柱呢柝?
所以,无论如何,他是绝对不允许三年前的事情重复上演,只有酹月陪在他身边,他才觉得美好!
就如衍希说的那样,他这几天会很忙,所以就算是酹月,每天见到她的时间都不是很长。虽是如此,宋衍希还是会尽量地陪她说说话,更重要的是他总是会亲自监督她吃药,有那么一瞬间酹月都觉得奇怪,她的病明明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为什么还要一直吃药,宋衍希只告诉她,那是日常调理的药,就跟维他命和维生素一样,最好是坚持长期服用。他的一番心意,酹月也不好辜负,因此也就乖乖地每天吃药。
她也着手开始练习起法语来,因为衍希已经告诉过她,B大的法语教师招聘定在下个月,应聘成功的教师将会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等暑假结束,就会正式上岗。酹月学了七年法语,越是复习,就越觉得自己很多方面都存在不足,她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源于太过紧张,所以她只能尽量地让自己静下心来,专心准备面试杳。
只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上次登门的老奶奶,竟然再次光临。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她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人并不是她的孙子顾宇珩。
那人五十岁出头,一件条纹衬衫,扎着领带,臂弯里还托着一件西装外套,虽然是大热的天,可他却自有一股平静怡然的气度。见了酹月,他本是笑容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诧,但也许是久经世面,那抹惊诧只是一闪而过,他的脸色便又恢复了正常。金丝边框眼镜下,是一双精明的眼睛,但酹月却并没有看出什么敌意,只有很友好的笑容。这个人,平常人要见他一面恐怕十分不容易,因着他不是别人,而是顾氏百货集团董事长顾知伟——顾宇珩的父亲!
“酹月,你好!”顾志伟的声音很有磁性,已经主动伸了手过来。
“你好!”堂堂的一个董事长突然出现在自家门前,是谁都会意外的,酹月也不例外!
她正在迟疑,坐在轮椅上的老奶奶笑了,“这是我的儿子,酹月,这次我们是专程过来找你的!”
虽然之前衍希说不能让陌生人随随便便地进家里面,可一个是大堂堂百货公司的董事长,一个是对她友善和蔼的老奶奶,酹月怎么着都做不到不让他们进门,更何况天气又热,于是只犹豫了一秒钟,酹月还是请他们进了门。
见有客人来了,雯姐赶紧倒了水过来,她是刚来了厨师,四十多岁,做得一手正宗的的本帮菜,煲汤也非常拿手。衍希还告诉她,雯姐接受过非常专业的饮食营养培训,所以她以后日常的饮食,都会是营养餐。
顾知伟和自家母亲互相对视了一眼,他微微点了点头,已经心领神会。
“酹月,今天我和我母亲过来找你,的确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一谈,或许你一时之间会接受不了,但是请原谅,我必须要告诉你!”顾知伟跟着自己的母亲在英国待了许多年,也是后来才选择回国创业的,打下了如今顾氏的半壁江山,但他骨子里已经渗透了英国绅士的做派,所以就连说话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这种感觉,但他并不自大,是个谦逊的绅士。
老奶奶也没多说,反而是在等着顾知伟说,只用一种很慈爱的目光将她望着。
酹月其实很迷惑,不知道顾知伟到底想要说些什么!
顾知伟从西服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相片,递到了酹月眼前,泛黄的彩色照片里,明媚的笑容闯入她的眼睛。她只见过一眼,就已经深深地记住了那张容颜,是阮琴!这张照片里,她没有穿警服,而是一身明黄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她更动人,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顺在一边,用一条明黄色的丝巾扎起来,风像是很大,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得她的裙摆迎风飞舞,像一只展翅飞舞的蝴蝶。
酹月一直都觉得,像阮琴这样美的女子,好像就是无法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样,也许就因为这样,她如烟花一样,消失在了世间!
“照片上的人,相信你一定认得的!”顾知伟道。
酹月接过了照片,仍是不信,“你……你怎么会有我姑姑的照片?”
“她也许并不是你姑姑,而是……你母亲!”
“顾先生,你恐怕是误会了!”酹月知道自己与姑姑阮琴长得有几分相似,但侄女儿像姑姑,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而酹月却是从来也没有将心思往这方面想,说阮琴是她母亲,这又从何说起呢?
顾知伟摇头,“你可否先听我讲一个故事,酹月?”
故事的开头,其实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
当时的阮琴,是B城某公安支队的警察,她不仅人长得漂亮,人缘也特别好,更重要的是,她执行任务的能力比许多男同志都还强。也鉴于此,所以那一年,她接到上头的任务,为了获取情报,她要打入一伙猖狂的贩毒团伙里做卧底。
做卧底向来都是一件危险万分的事情,但是总得有人需要去冒这个险。阮琴天生丽质,外表看起来明媚可人,不是熟人根本不会知道她会是警察,所以她去做卧底,比男同志更加方便。
那是在一家地下歌舞厅,阮琴伪装成了舞小姐,盯梢上了一个男人,她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个人打入团伙里。当时的几个同事也混在场子里,他们会借故找那个人的麻烦,然后她会借机救他。那个男人一脸络腮胡,正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被昏暗的灯光照着,额上和脸上泛着油光,看起来不由叫人生恶。
照着原定的计划,伪装成不良青年的同事借着酒劲撒泼打人,于是乎,昏暗的歌舞厅里一下子混乱了起来,几个同事围攻他一个人,那人便渐渐不敌,阮琴瞧准了机会,手里拿了两只啤酒瓶,在混乱中疾步过去,她用啤酒瓶敲击同事的颈部,从混乱中将那人拉了起来,拔腿就跑,这幕场景她已经演练过好几遍,所以做起来也驾轻就熟。
两人奔出了歌舞厅,身后的同事立刻追了出来,她身边的男人受了伤,所以没跑几步,就又摔倒了。阮琴皱了眉,但还是去扶起他来,“你怎么样?”
男人摇摇头,见到阮琴,眼里显然是一阵惊艳。
“我们走!”
他们刚站起来,眼前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昏暗的街灯斜照在他的一边脸上,另一边脸则掩映在黑暗之中,更显深邃,就想立体的素描一样。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穿一件半旧的皮夹克,下巴还有胡渣,那样不修边幅,却又那样惹人注目。他的眸色深沉,让人看不出他的所想,但阮琴只一眼就知道,那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平哥!”被她扶着的男人恭敬地唤了他一声。
被唤作是“平哥”的男人充耳不闻,目光从阮琴身上一扫而过,最后将全部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追上来的几位同事身上。
他嘴角勾出淡淡的冷漠的笑。
那种笑容似锐利的刀锋,是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从心底生出寒意来的。
几位同事互相看了几眼,知道目的已经达到,所以也见好就收,佯装害怕地撤了。
见人都散去,络腮胡子的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感激地笑了,“谢谢平哥的救命之恩!”
“你是谁?”平哥饶有戒备地问她。
“我叫小琴!”阮琴小心翼翼地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