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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你今天救了我,小琴小姐,对了,我叫阿正,以后你要是不嫌弃,跟着我混好了!”络腮胡子的男人笑了,向来只有英雄救美,没有想到,他阿正有一天会碰上美女相救的戏码,这让一向对女人没有好感的他顿时改观。残璨睵伤
不待阮琴回答,平哥便将她拉走了。
走着走着,他就快步地跑了起来,跑步这种事情对于阮琴来说当然不在话下,她每天最差也要跑个四五公里练练脚力,但是为了不表现得太过明显,她故意放慢了速度,假装很喘的样子。跑了许久,平哥终于停了下来,毫不怜惜地将她的手甩开了,阮琴一个没有防备,踉跄了一下,但还是没有摔倒。她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视线环视了一眼周围,才知道他们已经到了江边。夜半的江面上波光粼粼,倒映着点点灯光,如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幽幽的亮着。整个世界都已经进入了梦里,唯独她还醒着!
那还是阮琴第一次静静地欣赏夜色,真的,很美!
平哥沉默了一阵,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钱,“你拿着,不要再去那种地方了,以后,找个正经男人嫁了,那样你才会幸福!”其实她和阿正从歌舞厅门口跑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了他们,她看起来并不像那种不正经的女人,或许是出于一种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怜悯,他做出了这样的举动枳。
阮琴转头,看着他深沉的侧脸,突然怔住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被掀起了一层一层的涟漪。但她心里很清楚,这个男人,一定是贩毒团伙里的重要人物!
她并没有接过他手中的那一叠钞票,而是笑了,“你在担心我?”
他皱了眉头,“就当是我替阿正谢谢你!砧”
她摇头,“你叫我找个正经男人嫁了,其实我觉得,你就挺正经的!”阮琴靠近了他,故意将这话说得极端暧昧,她想探一探这个人的虚实,以他的睿智来看,这一切或许只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很可能,就是为了让她露出马脚!
她的手挽住了他的胳膊,平哥微微转头,视线触及到她白皙的脸庞,只要他稍稍再近一点点,他就可以吻到她的红唇。他也不是没有见过女人,却没有见过这般绝美的女人!
“跟着我,从此你会万劫不复!”他扼住了她的手腕,警告一般地说。他脸上闪过一丝无奈的神色,但瞬间被冷漠所代替,这话的意味,在阮琴听来竟是无比的苍凉。
“我不怕!”她神情坚定。
从此,所有的小弟都知道,平哥的女人,叫小琴!
阮琴在平哥身边待了一个月,却半点线索也没有得到,每一次他要出去,他都会把她锁在家里,她试图用很多种方法逃出去,但都失败了,而在平哥面前,她只能装委屈,不能试探得太过明显。其实真正让阮琴对平哥改观的,是因为一次意外。他们一起出去,在路边摊吃夜宵,突然不知道怎么地,四个小弟拿着刀就围了过来,那些刀明晃晃的,闪着冷冽的光,饶是阮琴,也有几分惧意。但坐在她对面的平哥却是一脸平静,好似完全没有看见一样。
这样的表情更加惹怒了持刀的小弟,于是四个人一起冲了上来都齐齐向他砍去。电光火石之间,平哥已经拉着阮琴移开了,他将阮琴紧紧地护在身后,顺手拿着一旁的木棒抵挡。好在是练家子,对付他们,平哥并没有很吃力。眼看就要取胜,一旁的小弟却看出了门道,因着见平哥将阮琴护得很紧,他便不再直接向平哥进攻,而是转向像阮琴袭去,其他三位立刻领会,也通通效仿。平哥要护着她,自然被他们乱了阵脚,阮琴正犹豫着要不要出手时,她只听的见他闷哼了一声,而后便感觉到脸上一热,但是还来不及多想,就被人用力一推,后退了好几步,她扶着路边的横栏才没有摔倒。
冷静过后,她急忙转头,见到的是平哥正与他们对峙,但是她明显地看到平哥握着木棒的手上有鲜红的血涔涔的流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地上。她手轻轻地摸了一摸自己的脸颊,感觉到一点湿濡,沾在手指上的,是鲜红的血!
他受伤了!
“不想死就快滚!”平哥厉声道,丝毫没有因为受伤而减了半点威严。
四个小弟面面相觑,当真是有些怕了。
但谁都没有后撤,“平哥,你不要怪我们,谁叫你要断了我们的财路……”
四个小弟又要再次砍过去,阮琴站不住了,正要奔过去,已经见到阿正带着五六个弟兄冲了过来,这下的局势得到了逆转,结果可想而知,四个小弟被打得很惨,就差没半身不遂了。而站在那里久久不动的平哥终于再也支撑不住,跪了下去,他的伤,的确很严重了。
他叫阿正扶他回去,但是阮琴不肯,她坚持要将平哥送进医院,不过她也很庆幸真的将他拖了过来,医生说,若是再晚一点,他的那条胳膊就废了!他的手臂上缝了二十多针,阮琴不是不心疼的。要不是为了保护她,他定然是不会受伤的。
他的麻醉药还没有醒,阮琴只好让阿正先离开,免得招人怀疑,她自己一个人陪在病房里。
阮琴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他睡着时候的样子,他似乎从来都没有开心过,就连昏睡着,眉头也是紧紧地皱着。阮琴不知道他有着怎样的过往,只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一点一点侵入了她心里,并且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她心里有些害怕,害怕自己真的会爱上他,可是又想着,如果她真的爱上他,那似乎也是情有可原,这世上,有几个男人会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一个女人呢?
半夜的时候,平哥终于醒了过来。
他微微一侧头,见到的便是趴在病床前睡着了的阮琴。
从第一眼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她很美,美得摄人心魄,或许只是那样一眼,他就不由自主地沉沦了。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没有什么定律可言的,有时候,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情。他知道自己爱她,所以,就算他觉得她的来历并不简单,他还是将她留在了身边。人的这一生,多数时候是身不由己的,能有那么一两件遂心的事情,早已是难能可贵了!他静静地凝视着她,突然,就很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的脸颊,只是手上一阵痛楚传来,他瞬间疼得倒抽了一口气,那是他受了伤的那只手。.
阮琴睡眠浅,她还是醒了。
见到他吃痛的样子,她立刻道,“我马上去叫医生,平哥!”
“不用!”他拒绝了。
“可是你的伤……”
“我没事!”他敛声。
他如素描般深邃的轮廓静静地看了她几秒,那一瞬间,阮琴觉得自己已经沉溺在了那双眼眸之中,身为警察,她竟然对一个毒贩产生了爱意,这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是,她不由自主……
“平哥……”
“叫我知泓,我叫顾知泓!”他目光灼灼。
那一个晚上,阮琴才终于知道了平哥的真名。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经常酗酒,每每醉酒回家,便对母亲拳打脚踢,而最终,这样的婚姻没有维持多久,母亲愿意将自己所有的积蓄给父亲,换来了一纸离婚书,于是,她准备带着他和弟弟远赴英国,去那里开始新的生活。在上飞机的那一刻,他最终还是改变了决定,私自从飞机上下来了,母亲有知伟陪着已经够了,父亲虽然罪大恶极,但他终归是有义务要照顾他。
就是那样一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
父亲不仅酗酒,还被人骗去赌钱,签下了一屁股债务,在那段日子,债主天天上门讨债,他每一天都过得胆战心惊。所谓一步错,便是步步都错,顾知泓的错,就始于那一天,在与讨债的小弟厮打的过程之中,他不小心,杀了人。从此,他便沦为了杀人犯,东躲西藏了一阵,却又无意间惹上了贩毒团伙,因为身手还行,便硬逼着被加入了进来,那一年,他不过十八岁。这么多年过去,他以为自己已经再也没有了所谓的感情,原来不是,只是他还没有遇上她而已!
他用几句话就将自己二十几年的人生概括完毕,而阮琴听得心疼。他不过是想尽到一个做儿子的责任,没有想到却到了今天这般田地,所谓身不由己,大概说的就是顾知泓那样的人。她握住他的手,很认真地对她说,“你今后有我,知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