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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埃尔瓦这个很有地位的村老在场。
因此马车主轴的更换过程很顺利,前后没半小时便全部调试完毕了。
当然了。
这也和汤姆逊付钱爽快有很大关系:
这样一根主轴原先的价格大概在一英镑出头,汤姆逊直接给他翻了个倍,以两英镑零一先令的价格拿了下来。
要知道。
1840年英国普通工人的收入大概是一周15-20先令,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才三英榜多点。
斯特林作为一名木匠,旺季的时候一个也就四英镑出头的收入,更别说现在的淡季了。
不过汤姆逊也不是纯粹的冤大头——这次他是带着任务离开的伦敦,资金方面自然是由剑桥方面全额提供的。
不是自己的钱。
话起来也就不会那么扣扣索索了。
只是可惜他们在来路上花了太多时间,此时进入怀特库姆山也走不了多久,不可能在天黑前出山。
因此汤姆逊和徐云他们只能留在门迪索洛村过夜,明天一早再出发了。
好在埃瓦尔虽然看上去个子矮小,但却继承了凯尔特人的豪爽。
他特意为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安排了三间客房,屋内被褥床榻一应俱全,还有热水和热食等等。
一夜无话。
.......
次日一早。
徐云三人照常醒来,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
此时埃瓦尔已经等在了门外。
见到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到来,他先是让人打开村子大门,让马车顺利驶出。
随后他走到汤姆逊面前,笑吟吟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昨天睡得还行吧?”
汤姆逊揉了揉脖子,重重一点头,说道:
“房间很舒服,多谢您了,埃瓦尔先生。”
“小事情罢了。”
埃瓦尔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眼中闪过一丝追忆,看向了村外:
“苏格兰地广人稀,独自外出很容易迷路或者遇到困难,特别是深秋季节,野外更是危险。”
“我年轻时外出打猎就受过伤,也是得到了另一个村子的帮助才活了下来。”
“所以自那以后,如果遇到有旅人上门求助,我大多也都会力所能及的帮一下。”
汤姆逊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虽然是个爱尔兰人,但七岁时便搬迁到了苏格兰境内。
在人生至关重要的成长期,受到的都是苏格兰的文化洗礼,现在已经是苏格兰的形状了。
因此他很清楚。
苏格兰人虽然和英格兰人之间争的要死要活,但内部的关系还是非常友善的。
或者可以说,这是一种人类集群的本能。
当然了。
小西八和小八嘎除外。
随后埃尔瓦抬起头,看了眼天空。
比起昨日的晴空万里,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天际间灰蒙蒙的一片。
这种环境搁语文试卷里至少能值个五分的阅读理解,问你天色描写的作用云云。
见此情形。
埃瓦尔不由看向了汤姆逊,带着一丝关切道:
“汤姆逊先生,今天这天气似乎有些糟糕,要不要再在村子里待一天?”
汤姆逊沉默片刻,还是摇了摇头。
如果没有任务的话,他或许愿意多停留一两天,但如今显然不是结交朋友的好时机:
“抱歉,埃瓦尔先生,我们几人的时间紧迫,必须得出发了。”
“等我从英国回来,我一定会再来看您的,到时候我给您带几瓶好酒!”
埃瓦尔见说也不再强求,又给汤姆逊他们送了几壶酒和些许风干肉条,将几人送出了数百米后才挥手告别。
而就在埃瓦尔回到村口的之际,迎面忽然撞见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体型粗壮的大汉,额头上有道灰褐色的伤疤,看上去颇有些凶神恶煞。
此人名叫麦考尔,和兄长库尔兹都是村里的知名猎户,曾经猎杀过灰熊。
不过前几年哥俩嫌弃打猎来钱不稳定,便借了不少钱进了一批货,去格拉斯哥想做皮毛生意。
结果当地的毛料商人做了个局,哥俩一波被坑的血本无归,现在只能苦哈哈的重操旧业来还债。
眼见麦考尔一副火急火燎的模样,埃瓦尔连忙拦住对方,问道:
“麦考尔,你这一大早的要出去?”
埃瓦尔是村议会选出的干部,有权对出入村子的人进行询问,麦考尔只好停住脚步,扬了扬手中的弩箭,说道:
“嗯,打算去山上看看有没有猎物。”
“打猎?”
埃尔瓦诧异的重复了一声,接着又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
“那库尔兹呢?我记得昨天中午还在赌桌那边看到过他,下午就找不见人了。”
麦考尔闻言脸色微微一僵,支支吾吾的说道:
“哥哥昨天先去山里探点了,我们约好上午见面,不说了埃尔瓦老爹,时间快到了,我走了哈!”
待麦考尔离去后。
埃瓦尔看了眼灰蒙蒙的天空,眼中的疑惑之色更重了。
这种天气,出去打猎?
这哥俩什么时候这么勤奋了?
...........
而另一边。
离开门迪索洛村的汤姆逊等人,并不知晓村门口发生的这番对话,更不知道村内早有一人已经消失了大半天。
此时他们正在按照原先的计划,快马加鞭的朝着怀特库姆山前进。
苏格兰...或者说英国所在的不列颠岛虽然面积不小,但依旧属于‘岛屿’的范畴,因此其境内并没有多少高山。
例如整个英国最高的山峰,便是苏格兰境内的本尼维斯山。
这座山的高度才4406英尺,也就是1300多米。
而本土海拔在1500米以上的高山足足有三位数,本尼维斯山换在国内要是营销手段一般,恐怕连名山都算不上。
英伦最高峰尚且如此,怀特库姆山就更别说了。
怀特库姆山最高峰的海拔高度在570米左右,比徐云老家的最高峰古崖山尾矮了接近一半。
哪怕在地面上看去,依旧可以一眼顶真...咳咳,一眼便能望到山顶。
不过怀特库姆山矮归矮,它的占地面积可一点儿都不小。
它像是一条自西向东的高墙,横在了爱丁堡与邓弗里斯镇之间。
想要贯通二弟,就必须穿过这道阻隔。
若非如此。
汤姆逊早就选择绕路前进了。
从门迪索洛村出发一个多小时后,马车便抵达了怀特库姆山的山脚。
汤姆逊辨识了一番地图,接着指了指某条蜿蜒的山路,说道:
“我们从这里进山,这是过山最短的方式,翻过两座偏峰就可以抵达另一侧。”
“今天我们的目标是穿过怀特库姆山,在山外歇息一晚,明天抵达距离邓弗里斯镇最近的哨站。”
汤姆逊他们当前所在的位置比较微妙,正好处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界处,属于一个绝对的敏感地带。
虽然目前双方还没有正式撕破脸,但这段日子彼此之间的戒备已经严格了很多。
此时的邓弗里斯镇其实有些类似华夏古代的‘榷场’,严格意义上算是一个中间区域。
因此苏格兰在邓弗里斯镇和怀特库姆山之间的区域设立了一个哨站,内中驻扎着一个隶属于皇家苏格兰边境营的小队。
小队人数五十人,专门负责核验往来商旅的身份。
对应的。
在更南边一些的地带。
英格兰也驻扎着一个隶属于冷溪近卫一营的边境巡护小队,人数50人。
这两个哨站有些类似边境检查所,与怀特库姆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独行通道,除非绕上数百英里的远路才可能避开——而那样做的话,又可能会遇上其他的哨站。
因此这两个哨站,也是汤姆逊计划中唯二会经过的聚集点。
按照他的计划。
通过邓弗里斯镇哨站后,他便可以将徐云放下,让他沿路前往邓弗里斯镇。
徐云只要花些钱,便可以在邓弗里斯镇找个英格兰商队顺路回去——毕竟这年头走私查的是物资,独行客用金钱操作一下还是可以混过去的。
其实吧。
在原本历史中。
再过三年。
邓弗里斯哨站的营地处,便会爆发出一场19世纪英苏之间最大的军队冲突。
整个冲突的参与人数多达五百余人,死亡人数更是近百。
别看这个数字好像有点小。
了解边境冲突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在没有正式开战之前,边境械斗都是不允许带火器的。
大部分是肉搏,木棍,顶了天配备弩箭。
总之,在这种没有撕破脸的边境冲突中,没人会敢开第一枪。
燧发枪这些火器谁带谁背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因此90人的死亡数字,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不过徐云毕竟不是历史专业的学生,因此他并不知道历史上在这一带发生的故事。
此时的他正悠闲的坐在马车前室,看着仿佛驴兄附体的马儿一步步的拉着马车前行。
“罗峰。”
走了一段路后。
威尔轻轻瞥了眼车厢,侧着身子,压低声音道:
“我昨天晚上向汤姆逊先生打听过了,帝国确实没有和华夏大地上的王朝发生过战斗,不过......”
徐云看了他一眼,问道:
“不过什么?”
“不过据说那个王朝非常腐朽,似乎叫做什么...鞑侵?”
徐云顿时一愣,心中闪过了许多念头。
威尔口中的鞑侵显然就是清朝,只是因为发音的问题听起来有所不同罢了。
不过鞑侵这个词,似乎意外的有些符合历史实情?
也就是说......
东方的那个世界应该是照常发展的,并没有受到小牛时间线的影响,更不可能和北宋副本有关。
只是欧洲这边因为一些原因,似乎放缓了原先本该发生的侵略?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此时的本土若是大明国祚的话那还好说,保不齐说不定也许大概他会想点办法续个命。
可如今那头依旧是满清当政,他便彻底放弃了抢救一把的念头。
毕竟......
那是一个腐朽到极致的异族王朝。
它不倒下,星星之火便无法燃烧起来。
虽然不知为何,近些年清穿不造反的网文越来越多。
但对于徐云个人而言,他没有任何帮扶那个国家的冲动。
况且1840年也算标准的近代历史,贸然插手的话,很容易触发历史虚无主义的大道惩罚。
所以.....
东方的那个国家,还是让它照常发展吧。
俗话说得好。
不破不立。
反正西边吹来的海风再大,也永远不可能吹走太阳。
因此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东方,而是该怎么做才能留在汤姆逊身边。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摸了摸胸口的内袋,难道真要用那个杀手锏?
有点舍不得啊......
.........
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第二座侧峰通过。
最终在下午三点半左右。
马车顺利的穿过了怀特库姆山。
随后汤姆逊一行人在山脚的偏僻处休息了一晚,没有遇到毒蛇、灰熊、聂小倩或者吸血鬼的骚扰。
次日一大早。
一行人洗漱完毕,继续出发。
今天的天气延续了昨日的阴沉,甚至还要更压抑几分,仿佛一个吃饱了饭的耳根正在朝你坐来一般。
就在马车行进了小半天后,官道旁忽然出现了一些动静。
唰——
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冒出了几位苏格兰士兵,看上去跟越共附体似的。
这些士兵手中都握着燧发枪,脚穿黑色皮质长筒靴,里衣全白,上身穿着红色的外衣。
则是非常典型的英式军服,历史上将这一阶段的英**队称之为红衣军。
苏格兰作为英国政体的一员,此时陆军部队在服装上也延续了英格兰的风格,只是帽子上略有差别罢了。
至于赫赫有名的苏格兰裙此时还是骑兵装束,要到二战期间才会普及到陆军——风笛手和鼓手例外。
当然了。
等再过一些年,布尔战争爆发,英国人便会因为红衣服吃了大亏:
那场战争中英军以5:1的兵力优势投入战斗,结果在丛林中太过于显眼,被没有制服的布尔人屡屡偷袭。
总结经验的英国人遂放弃了穿了接近200年的红色军装,改为土色上衣和长裤。
顺便一提。
丘吉尔曾经在这场战争中以战地记者的身份被俘虏过,后来自己越狱成功了......
视线再回归原处。
拦住马车的苏格兰军士一共有七人,很快,其中一位头领模样的中年军官走到了马车身边:
“边防检查,几位先生,你们从哪里来的?”
汤姆逊从车厢里探出头,说道:
“这位先生,我们来自爱丁堡。”
“去哪里?”
“斯坦福桥。”
“走什么道?”
“圣花大道。”
“斯坦福桥,那是在伦敦?”
中年军官微微一愣,他还以为汤姆逊是去邓弗里斯镇做生意的商人呢。
去中间地带和去英格兰境内,那可是两个概念。
眼下得知对方打算前往伦敦,他的表情不由郑重了许多,再次一敬礼:
“马车过境...这位先生,你有携带跨境公文吗?”
汤姆逊点点头,从身上取出了一卷牛皮纸递了过去。
在驾照和护照出现之前,欧洲对于身份的管理登记其实是非常松散的。
在很长的一部分时间里,负责统筹身份的都是教会,因此那些家族的徽章才会如此繁多。
汤姆逊手中的这份牛皮纸是由议会所开的商业通行卷,章印保真,军官很快便将它还给了汤姆逊:
“公文没问题。”
随后他又看向了马夫座上的徐云,目光在他的黑头发上停留了几秒钟,嘀咕道:
“怎么又是东方人.....”
军官的声音很小声,汤姆逊不由眨了眨眼,问道:
“抱歉军官先生,您刚刚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军官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大事,接着又道:
“汤姆逊先生是吧,请你现在跟我们去一趟哨站,盖完章后才能上官道通行。”
汤姆逊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没问题,对了,军官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军官头也不回的返身走去,悠悠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个名字:
“弗朗西斯·梅森·萨道义。”
萨道义?
听到这个姓氏,一旁徐云的眼神顿时微微一动。
这个姓氏很少见,如果没记错的话......
好像在哪儿听过它?
奈何徐云对于欧洲的历史实在不太熟,努力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对应的人物,只能就此作罢。
随后在萨道义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来到了一处有些类似军营的哨所。
这处军营背靠山脚,周遭围着类似拒马桩的障碍物。
入口处有两座塔楼,内部则是以帐篷和阁楼为主,隐约可以看到不少执勤的士兵。
片刻过后。
马车来到了哨所外部一处开阔的空地上,
此时这片空地上正聚集着好几十号人,服饰和容貌看上去很是富态,叽叽喳喳的不停在交流着什么。
萨道义从身边执勤的士兵手中拿过一枚木制号牌,递给汤姆逊:
“汤姆逊先生,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叫到号牌的时候上去登记盖章就行,盖完章沿着大道直走,就能到邓弗里斯小镇了。”
“做生意的商人可以在邓弗里斯停留七天,想要前往伦敦的话直接穿过镇子就行,不过记得到英格兰的哨点再做个登记。”
汤姆逊道了声谢,接过号牌,望前看了几眼,眉头微微一皱:
“上帝....人可真多。”
萨道义见说耸了耸肩,道:
“没办法,边境的局势紧张,商人们就赶着过来发财了——据说现在的利润是往常的三倍以上呢。”
汤姆逊微微一愣,抬头看了看排在自己身前的物资,费解道:
“可是萨道义先生,现在即将入冬,纵使真要打起来,那也绝不可能在这种季节开战吧?”
萨道义冷哼一声,用下巴朝商人的方向努了努,看得出来他对前方的那些人很无感:
“汤姆逊先生,那些商人比你我更清楚这点,但别忘了,后方的平民们却掌握不了前线的动向。”
“他们只要放些风声再造些势,哪怕仍然有少部分人之一,物资依旧会被盲从者抢的一干二净。”
说着萨道义叹了口气,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块营地,说道:
“算了,不说这些。”
“汤姆逊先生,现在离天黑只剩下一个小时出头,等登记完毕你们多半赶不了路,那边的营地是哨所专门为旅人搭建的休息区。”
“虽然没有帐篷也没有被子,但至少有篱笆墙做保护,还有其他一些商队作伴。”
“另外,哨所的营地也在旁边,比野外宿营还是要安全不少的。”
“好了,祝你一路顺风,汤姆逊先生。”
说完。
萨道义便摆了摆手,离开了现场。
待他走后。
汤姆逊翻了翻手中的号牌,又看了眼前方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商人。
面色沉重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是在可怜后方的平民,还是为又要在聚集处渡过一晚而苦恼。
.......
19世纪英国的边境检查不像后世那么繁琐,哨站真正严查的物品其实只有两个:
枪火和酒水。
前者的原因自不必说,严查后者嘛......
则是因为此时英国的高酒税。
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酒水实施起了高额的关税。
其中1874年,最高的税率甚至达到了酒水通行价的240%。
而苏格兰因为拥有着孕育着纯净的水源、丰富的大麦和充足的泥煤,长期以来便是理想的非法威士忌蒸馏地。
因此在整个19世纪。
苏格兰走私最多的物资不是枪械也不是羊毛,而是威士忌。
汤姆逊的马车体积有限,几乎没有藏匿酒水或者枪支的空间,因此检查起来非常轻松。
过了两个小时。
“汤姆逊先生,请收好公文。”
“谢谢你,美丽的女士。”
汤姆逊从负责盖章的军士手中接过牛皮纸,客气的道了声谢。
离开检查岗后。
汤姆逊看了眼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摇摇头,彻底打消了继续赶路的念头。
随后他回到马车边上,吃了点徐云和威尔准备的晚饭,便早早回到帐篷里休息了。
至于帐篷之外。
那些即将赚取暴利的商贩们却并没有急着休息,他们正兴致勃勃的举行着篝火晚宴。
达斯·玛是一名来自因弗尼斯的粮食商贩,原先是个厨子。
因弗尼斯是英国的最北端的城市,而这种地理优势在贸易中,便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这次他能获取的收入,也是众多商队中数一数二的档次。
情绪兴奋之下。
达斯·玛便多喝了几杯大麦啤酒。
而啤酒这玩意儿属于利尿神器,因此没一会儿,达斯·玛便感觉小腹有些鼓涨了。
“嗝——”
达斯·玛打了个酒气浓郁的饱嗝,费力的站起身,说道:
“抱歉,我去外头拉个尿。”
说完他一手松着裤腰带,一边歪歪斜斜的朝营地门口走去。
走着走着。
想到自己这次可以赚到的巨额利润,达斯·玛肥胖的脸上不由扬起了一丝贪婪的笑容,仿佛自己将会升到天国一般:
“起飞咯......”
话音刚落。
咻——
只听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
达斯·玛整个人忽然重重往后一仰,啪的一声摔倒在地,卷起了一阵烟尘。
不远处的其他几位商贩见状,不由大笑着嘲讽道:
“嘿,达斯·玛,你的酒量也太差了吧!”
“你还吹自己是金牌厨师呢!”
“要不我们趁热把他......”
就在此时。
一位看起来比较有威望的中年商人轻咳一声,站起身,从身上掏出了一根手电筒,说道:
“算了,我去把他扶帐...额,那是怎么回事?”
中年商人说着说着,整个人的面容忽然变得惊恐了起来:
只见此时此刻。
距离他们二十多米处的达斯·玛额头上,赫然插着一根......
箭!
或许是手电筒的光源在黑夜中极为显眼的缘故。
下一秒。
咻——
又是一道破空声传来、
“啊!”
中年商人一把丢下手电筒,捂住自己的手臂,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只见他的手臂上......
此时赫然也插着一根细长的物件!
靠着手电筒的微光可以看到,这东西并不是箭,而是......
弩!
片刻过后。
一阵慌乱声霎时暴起:
“敌袭,有敌袭!!!!”
......
注:
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欠债又多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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