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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里家具很齐全,空调网线淋浴什么的一应俱全,钟群拎了个包就能直接入住,差点就让他产生了是在住酒店的错觉。
将衣服放进衣柜里,笔记本丢在桌上,钟群看了看空荡荡的冰箱,决定出门去买些菜把冰箱塞满。
他记得学校附近有个菜市场,而小区附近有个大型卖场。犹豫了下,他决定还是去菜市场。
理由很简单,他觉得菜市场的东西应该比卖场的新鲜才是,至少鸡鸭家禽都可以是活杀的。
钟群打了个车,在出租车司机古怪的眼光中,下车进了菜市场。
在菜市场里转了一大圈,他买了好多东西。什么蛋啊,鸡鸭啊,各种蔬菜啊,鱼虾蟹等等,大包小包拎的他自己都怀疑,出去打车不知道司机会不会拒载他。
还好这年头出租车司机的素质都还不错,至少没有发生钟群想象中的拒载事件,让他顺顺利利到了家。
等把买回来的菜分门别类放进冰箱,准备拣菜的时候钟群突然发现新家里没有调味料没有料酒没有米,锅碗瓢盆筷子什么都没有。
“这可真够坑爹的,看了晚上只能出去解决了。”钟群满头黑线瞪着没法处理的菜,只能把它们丢进冰箱里。
出门前,钟群特地拿了纸和笔,将缺少需要购买的东西列了下来。
再三确认没有忘记什么,他这才再次出门。
在小区附近的KFC吃了个汉堡套餐,钟群跳上公交车,去大卖场大采购。
等钟群回到家,已经快半夜11点了。
他摸摸咕咕叫的肚子,拆开一袋从大卖场里买回来的吐司面包,一面吃,一面整理新采购回来的东西。等他全部整理好,已经是后半夜了。
躺在床上,他一夜无梦睡到天亮。
起床后简单梳洗了下,钟群去楼下小区花园里锻炼完毕,回到家随便吃了点吐司牛奶当早餐,然后从冰箱里拿出菜,准备中午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下自己。
他把清洗完的老母鸡切成小块放入锅中,加入姜葱酒和水煮上,自己进了空间。
绿衣看到他,简单的像他汇报了下灵酒的酿造情况后,钟群用空的陶瓮装了一坛适合他使用的稀释了三次的灵水出了空间。
第一次使用不知道效果和分量,钟群只敢倒了小半杯的灵水进鸡汤里。汤煮开后,他丢入香菇、笋片、火腿、虾米等辅料继续煮。
钟群总觉不是自己的错觉,今天的鸡汤闻起来特别的香。
又煮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找了个小碗,捞了一块鸡肉起来试吃。
鸡肉入口鲜香酥烂,一口咬下去居然还有汁水会渗出来,鲜美的让钟群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了。
简直太好吃了,天知道他可是除了姜葱酒以外,连盐味精什么的都没加,居然能好吃到这个程度。
钟群两眼放光看着洗碗池边的那潭灵水,他有八成的把握敢肯定,这汤变得那么美味,肯定和这灵水有关。
他又把包菜切片,切了几片腊肉,加入少量灵水、干辣椒和黑胡椒粉,炒了个腊肉包菜。
电饭煲里的饭是用掺了四分之一灵水的水煮的,饭煮好后米粒颗颗饱满晶莹,阳光下透着微微的亮光。
钟群没有忘记绿衣的话,改善体质得一点点来,所以他用来煮饭做菜都不敢直接用陶瓮里的灵水,而是用部分灵水加上普通的自来水再次稀释过的,总得让身体有个缓和的适应过程。
嗯,还是忘记了,明天得去买个饮水机,弄点纯净水才是。
二十一岁的钟群正是能吃的年纪,再加上这几天忙着搬家,又开始重新练武了,食量也变得更加大了。一锅鸡汤,一道腊肉包菜和大半锅的米饭被他一顿饭吃了个干净。
钟群摸摸胀鼓鼓的肚子,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将吃空了的锅子碗筷清洗干净,钟群坐到笔记本前,对照着他从空间里抄录下来的《混元诀》,一字一句的翻译起来。
度娘虽然号称无所不能,可遇到了不但是繁体字还是文言文的《混元诀》,就算是加上谷叔也有搞不定的时候。
钟群一边骂着坑爹,一边痛苦的和《混元诀》的心法口诀做斗争。
正折腾着,他突然觉得肚子疼一阵阵的抽痛,还不时咕噜噜的作响。
钟群立刻丢下手里的笔,直接冲进卫生间。
就这样来来回回拉了五六次,肚子才不再折腾他。还没等他松口气,钟群发现自己身上传出来一股恶臭。拉起T恤嗅了嗅,那恶臭可不就是从上面散发出来的。
再仔细一看,他的手臂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满了一颗颗黑色的小颗粒。
他连忙再次跑进卫生间,照着镜子一看,自己的脸上仿佛是在做面膜一样,整个涂上了一层黑色泥。
钟群痛痛快快洗了个澡,顺手把散发着恶臭的T恤裤子打包塞进垃圾袋里,准备一会穿好衣服就拎出去丢了。
直起身,钟群无意间瞄了眼镜子。镜子里的人和他原来的样子仿佛换了个人似的,原来因为熬夜打游戏有些暗沉发黄的皮肤如今白嫩的连毛孔都看不到,散发着莹亮的光泽。精致的五官足以让绝大部分的女生心生嫉妒,本来就超会放电的桃花眼如今更是显得风流妩媚,眸光轻轻一转,就能轻易把人魂给勾走。唇瓣粉嫩犹如上好的蔷薇花瓣,轻轻一抿更是诱人无比。
原本钟群还有些近视,虽然不算很厉害,但平时也都会着眼镜。这会他觉得自己不但变漂亮了,就连视力也变好了,透过镜子的反光,他甚至可以轻松的看清楚客厅墙壁上的那几道裂纹。
“我靠,这灵水还自带整容和视力矫正功能?”钟群当场就愣住了。
他回过神来,穿上衣服,把垃圾袋拎出去丢在门口。
回到笔记本前,钟群继续和《混元诀》的口诀做斗争。
此刻他从来没有那么羡慕过YY小说里那些拿到上古修真法诀,看着看着就能无师自通最后修成正果的主角们。
难道他不是猪脚吗?为什么给了他空间给了他灵泉给了他修真法诀,却让他愣是没法看懂这《混元诀》呢?
这么重要的东西,他又不能公布到网上去请别人帮着翻译。一旦公布了,没准他还没得到正确答案,就先惹祸上身了。
钟群纠结来纠结去,最后准备死马当活马医,去问绿衣能不能看懂这《混元诀》。
这一问,还真让他找到了解决方法。
绿衣是妖精,虽然不能修炼《混元诀》,却能看得懂《混元诀》的心法。终于在绿衣一字一句,连比带画的翻译下,钟群背下了《混元诀》的心法口诀。
就这样,他开始了一边锻炼身体强度,一边修炼《混元诀》,一边不间断用灵水改善体质的修行生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转眼,钟群学校的开学时间到了。
带上厚厚的黑框眼镜,遮去乱放电的眼睛,钟群特意做了些掩饰外貌的打扮,怕自己一下子的改变太大,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走进校门,他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自己还在茹玉轩定了块翡翠玉牌,到现在还没有去拿货呢。
离开学校的时候,钟群在校门口看到了莫晓雨。他不知道莫晓雨叫什么,但这不能阻碍他认出莫晓雨就是那天站在沈崎身边的女孩。
他看了眼莫晓雨,转过头跳上公交车。
他已经和沈崎分手了,莫晓雨是谁,也不会给他造成伤害了。
从茹玉轩出来,钟群觉得一身轻松。他付完翡翠的钱,让刘经理找人直接送去沈崎的公司。
从此以后,他和沈崎就彻底一刀两断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
三年的感情,到头来化作路人,从此见而不识。不管沈崎是怎么想的,他钟群就这么认定了。
也许是彻底放下了这段感情的缘故,当晚,钟群就在身体里感受到了一丝流动的灵气。
起初,灵气很微弱,微弱到钟群以为那只是自己的错觉。直到灵气在他体内运转了几个周天后,变得越来越粗,越来越明显,他才确定了这不是他的错觉。
钟群压制住狂喜,静下心来观察灵气的运转。慢慢的他发现灵气运转到丹田的时候会减少一部分,继续运行至全身后又会慢慢变粗,再次运转至丹田后又会减少一部分。就这样周而复始,一个周天又一个周天的运转着。
钟群知道丹田是蓄积灵气的地方,他猜想那些少掉的灵气应该是被丹田拦截下来,蓄积起来了。他记得绿衣说过,当丹田内的灵气蓄积满了,他就可以试着进阶至炼气期了。
钟群心中多了几分期待,从一开始对灵气一无所知,到完全感觉不到,到现在已经可以清楚的感觉到灵气的运行,这中间才过了一个月不到。他身后还有锦绣仙园做助力,他相信只要努力修炼,用不了多久他一定能进入炼气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