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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云春崇拜的看他:“大嫂,原来你还会武功呀。”
把裤脚扎紧起身,冬阳摇头:“这可不是武功。熟能生巧,千篇一律练下去你也能做得到,或许还能比我做的更好。”见他实在欢喜,继续道:“你要想学回去我就告诉你决窍。”
“好!谢谢大嫂。”易云春的感谢很真诚,冬阳听的出来。可那两个字的称呼到让他听的头皮发麻,不过想想还是算了,横竖也是事实。
午间庶四爷提回去的十数只野兔八只野鸡地主家全数卖下,所得八两银子又四百个铜钱,四百个铜钱老太爷作主买了些家用必须品,其余八两并昨日的一两全数留作制作弓箭的钱。
只是冬阳听了皱皱眉:“打猎用的弓箭虽不比以前老爷们玩的弓箭,但若想九两银子就买到一把好弓箭也是不成的。老手艺人做的一把好弓就要差不多十五两,还要带十只铁箭,整个办下来没有十□两是不成的。”
十□两,老太爷心内默然,以前的十□两于他来说就是打发下人的赏钱,现在别说是十□两,就是百来个铜钱他都要掰开来用。“…既然要制办那就制办一把好的,银钱不够就再攒两天。对了老四,地主家可有说明天还收不收野物?”
庶四爷想了下道:“收是会收,不过要超过今天这个数恐怕就有点困难了。”
大老爷沉吟声道:“爹,既然地主家收不下这么多那我们干脆就把猎物带到镇上去卖,或许还能贵点儿。”
老太爷看向冬阳:“冬阳,野兔野鸡可以抓活的么?养一两天可成?”
“竹套套的可以活,不过也活不过几天,这等野物被抓了后大多数就不会吃食。弓箭猎的恐怕就活不了。”
“我昨天特意打听了一下。”易云卿继续道:“镇上有两个名气较大的食铺客栈,来往的不是行脚的商户就是行往的差人,因为吃食做的好,镇上一些大户也会时不时在那里定席面。只要我们的野物够新鲜够美味,不怕他们不收。”
“我们是外来户,”庶四爷担心受当地土豪劣绅欺压,如果对方硬要压价或找点麻烦那他们也无记可寻。
易云卿已经想过这一问题了,所以他已想好后招。“这四叔不需要担心,我已经跟村长家的牛大哥商议好,明天由他带我们去食铺客栈谈这庄生意。”
“村长肯?”
“我许了他以后每次送猎物上镇子都找他的马车,每次二十文。村长当时就在屋内听到了没说话,那应该也是同意的。”
老太爷听了当下心内一喜,只要有村长这本地人帮忙就不愁他们这猎户生意做不起来。“老大呀,你等下再挑只野味送到村长家去,就说现在家里还没收拾整齐就暂不请他吃饭了,等过段子收拾整齐了再请他吃饭。”
村长只是这个小山村的村长,若放到以前,易老太爷连见面的*都没有,可现在他们一家要想在这村子里扎根生存就离不开村长的帮助。
家庭会议结束一行人送老太爷回房休息,回程冬阳犹豫下还是向易云卿问:“少爷明日送野兔到镇上酒楼卖,可否再向店铺回收野兔皮毛?”
易云卿狐疑看他。
“我会硝皮毛,弄好了冬天做成披风或卷边,比卖野兔肉的钱只会多不会少。”
易云卿眼神一亮:“我听说硝皮毛很麻烦,你有把握做好?”
“我父亲有教过我。这两天猎的野兔都是灰色或杂色,制作成披风跟卷边应该有近十两的收入,如果有猎到成色极好的白兔,攒成一个成年男子的披风,卖到行家手里能有近百两。”硝皮毛是个非常繁杂的活,要除去杂肉还要去肉味血味腹味,最后还要除味等,一般猎户都不会,只得把皮毛交给别人赚点微薄的成本价,可要知道皮毛一向都是稀罕物,只要硝弄好再配上针角细密的秀女手艺,比卖猎物肉的钱要多的多。
易云卿不即黯然想起以前,他曾经有件价值近千两白银的白狐皮披风,是自家皮毛店铺的年供。只是那时白狐皮虽然珍贵但也不是最好的,通共就用了那么两次就压了箱底。“…我会跟食铺商议好每天把新鲜的皮毛退回来,到时候让四弟跟六弟帮你。”
冬阳点头,有人帮忙自然是好的,虽然帮不到什么大忙但打打下手也是好的。
“大少爷。”屋檐下的女妇笑语吟吟,粗糙的木簪一丝不拘的宛着乌黑长发,清秀脸庞未施粉黛着曲膝施礼,身形皎好气质文静保养极好的肤质一点都看不出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这就是柳氏,易云卿的妾。“今日大少爷上山猎物辛苦,妾身特意烧了热水给大少爷泡泡脚。”
见柳氏含情脉脉望着易云卿,冬阳低眉示意后便转身离开。回到分配给他的那间破旧小屋,他是男妻身份尴尬,不可能跟别的男子或女子同房,分配的时候考虑到这些就把这间原本是杂物房的小屋子分给他了。冬阳也没什么好再意的,收拾收拾用木板架张床照样能睡到天亮。平常都是他一个人睡,可今日摸进房后既然摸到一个小孩子的身体,借着微弱的光线看模糊的轮廓,赫然即是易云卿的庶三子,易谦。
睡的模糊的小人揉着眼睛醒来,眨巴眼问眼前的人影:“是小爹吗?”
易谦是易云卿的庶三子,今年三岁半,母亲是妾室可难产死了,之前一直养在柳氏名下,只是柳氏毕竟已有两个亲生的,这不是亲生的就难免有地方忽略。
冬阳怜他年幼丧母,又不得庶母喜欢,碰着面了也会多多照看些。小孩子的心是无邪的,谁对他好他能体会的出来,冬阳的照看易谦年幼的心内也有比较,所以平常相对于那庶母跟庶兄弟,他到宁愿呆到不善言语的冬阳身边。
“怎么没在柳姨娘那边?”
“不喜欢。”小小人儿脸上的沉稳看起来不像个三岁半的小男孩,眉眼间既然还有说起庶母后的一抹厌恶。
冬阳默然。他知柳氏根本没有表面上那么和善贤惠,也没表面上所说的一碗水端平。当初易谦母亲生他难产去世,柳氏主动要求把人养在自己名下,一是为了图个名声,二是为了控制,生恐易谦会养在他名下那就是嫡子,会高过她生的两个儿子。只是柳氏没算到,易家根本不可能会让他这嫡孙男妻过继儿子养在名下。因为易家不可能会让他这男妻阻碍到易家最得意嫡长孙易云卿的仕途,取他原本就是为了躲过争储,只要储君一立易云卿必定入仕,到时候也是他这男妻被休之时。
柳氏被表面迷惑了眼睛,等真正看清时却已经是很久以后的。如果她早知道,应该会后悔吧。
“你父亲知道吗?”
“是我自己要求的,柳姨娘会有办法说服我爹。”说到这里,小人儿嘴角露出抹讥讽。
“…你父亲并不讨厌你。”
“可也不见得有多喜欢。”没有生母照看,又是庶子,前面还有柳氏两个儿子挡着,相当然易谦的日子有多难过。
冬阳拢了拢被子睡在外侧,易谦紧贴着冬阳睡下。
“小爹,谦儿可以问你为什么会嫁给父亲吗?”漆黑的黑夜中易谦的声音有着小孩特有的稚嫩。“别人都说你嫁给父亲是图的荣华富贵,可你在本宅时根本就没享受过什么,过的连易家有脸面的管事都不如。你有猎物的手艺还可以用石子打猎物,可以养活自己又比现在过的自由。别人说小爹图的是父亲这个人,可父亲这四年来根本没进过小爹的院子。”
冬阳微不可擦的皱眉:“谁跟你说的这些?”
“我闲着无事躲在树上睡觉时听仆人说的。小爹不是个贪图富贵的,也求不得父亲什么,那小爹为什么不离开易家?”
“这些闲话你以后少听。”
“我是不小心听到的。”
“非礼忽视,非礼忽听,非礼忽言,你的书都读哪去了?”
“我只是好奇。”
“这不是你该好奇的。”黑暗中冬阳给易谦拢了拢被子,轻声道:“你只要知道你父亲不讨厌你,他是你这世上唯一最亲的人就可以了。”
易谦心里反驳。不,我最亲的还有小爹。只是觉着这话说出来没意思,他会用行动来回答的,只要再等他十年不只要八年,他就十二岁了,到时候他学了打猎的技艺也可以独自上山打猎卖钱,所卖的钱都教给小爹管。攒够了钱他就要求跟小爹分出去过,至于父亲,他还会尊敬他、孝敬他,把他当父亲看待。至于其余人,把他当亲人的他自然也会当作亲人,不把他当亲人的,也不过从此陌路。
听着易谦渐入平缓的呼吸,冬阳想起了过往种种。他从小家业富裕,虽然年幼就没了母亲,可父亲却未再娶一心一意待他这独子,直到父亲去世亲大伯以他年幼的理由把持家业,最后还以全族安全为由逼他嫁人,对那样的亲人他已经心灰意冷。没亲人没朋友,从此孤身一人在哪过不是过?而且,相比于他的遭遇,对这桩荒唐的婚姻来说最难过、最痛恨、最厌恶的人不是他,而是易云卿。
百年书香世家的嫡长孙,从小熟读诗书聪慧异常,锦衣玉食含着金匙长大,虽然他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更不鄙视穷人持强凌弱,可他的高傲是与生俱来存在骨子里的。被亲叔叔逼得娶男妻、不入仕、被压迫的过往种种,都是深深扎在他心口上的毒针,稍微拨一拨都痛入心扉彻骨冷寒。